关于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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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XX医院药比调控方案 (1)
玉环县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5)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8)
义煤总医院临床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0)
xxx人民医院2011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2)
xx县人民医院2010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3)
医院临床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办法(试行) (16)
控制门诊药品比例的措施 (18)
医院临床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办法(试行) (20)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药品使用控制方案 (22)
三门峡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 (23)
温岭市中医院坚持合理用药控制药品比例 (25)
河南省肿瘤医院关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的实施方案 (27)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实施细则 (29)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3)
南陵县医院控制药占比实施办法 (36)
金华市医疗机构落实处方药师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38)
XX医院药比调控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改善医院经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提升经营绩效,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医疗负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疗业务副院长
委员:药科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纪委各临床科主任
(二)制定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职责见附件)
二、药品控制目标
根据湖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全院综合药品收入比例(以下简称药比)目标是控制在%以下。
结合医院实际,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通过年的时间,全院综合药比调控到%以下,保持适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的水平。
三、确定药比指标
XXXX年,医院药比指标比上年递减率≥5%。
围绕这一目标,财务科、经管科将近三年各科室的药品费用进行清理,制定手术科室、非手术科室、门诊等各单位每月药比指标和药品费用,将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月度绩效考核。
各临床科室要将医院下发的药品费用和指标进行分解承接,落实到每日工作中。
四、落实调控举措
(一)落实临床科室经营数据周报制度,将科室药比等指标在院长办公会分析讨论,适时监控和调整。
(二)规范院内药品流通管理环节
1、药品计划申报及审批。
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下月药品计划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药科,药科根据科室上月使用量和全院药比进行筛选,剔除异常动态品种,报院长审核审批,经院长审批同意签字后交药科进行采购。
2、药品采购。
药科根据院长审批的计划进行网上招标采购。
3、药品投放调控。
药科要根据财务科(经管科)统计的经营周报信息,对药品费用、药比指标超过进度目标的科室进行预警,有权对药品数量、品种、档次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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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长同意直至停止投放。
4、药品规范化使用检查。
医教科、医保办、院感办、财务科、经管科、药科要对临床科室的抗生素使用分级管理情况、药敏试验等项目进行认真检查,不达标准严格考核。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主动参与支持降药比工作;
要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大家的事情大家办”,让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共同奋斗,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
在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1)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2)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3)医院平台与医务人员个人的关系
2、落实调控举措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
对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制定规范诊疗用药目录。
(2)加强单病种管理。
对费用封顶承诺的病种,加强认真进行药比调控。
(3)严格用药档次管理,减少高档次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4)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国产-合资-进口”品种顺次的原则进行制定计划、采购和使用。
(5)严格规范落实抗生素使用分级管理。
(6)严格控制辅助用药量。
制定规范治疗性用药和非治疗性用药的使用比例。
(7、加强门诊处方管理。
严格遵循“急三满七”原则,严控门诊处方值,减少和杜绝大处方。
(8)开辟非药收入增长点。
各临床科室要向内部挖潜力、挤水分、让空间,
(9)加强手术室费用监控。
要严格控制手术室总体费用和药比。
除特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上级指令性任务外,手术室的药比必须低于%,将创效空间让利于临床手术科室。
(10)提升设备利用率,发挥各科室设备创效作用。
(11)改进医技服务质量。
A、围绕临床业务发展,加强沟通,超前引导、开展临床需要的检查技术;
B、推进床边服务承诺、检查报告限时承诺;
C、定期召开临床医技沟通协调会,收集临床意见,落实持续改进。
(1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创效。
发挥科室学科优势,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降药比。
(13)医疗资源整合,提升降比增效合力。
加强科室间的技术协作,对患者的医疗需求
(14)投入“短平快”的设备积极创效,改善收入结构。
五、完善考核
1、根据医院下达的指标,对超出药比考核指标部分的收入不计入科室,并按每超标1%扣1000元处罚;
2、扩大临床在医技收入中的分配比例,每降低1%扣1500元,每超额1%加奖2000元;
3、加大设备利用率考核力度,减少沉默成本。
(1)落实设备三级维保制度,加强设备巡检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达100%。
根据三级维保责任,重点设备完好率每降低1%扣相关责任人1000元;
(2)提高设备利用率。
设备利用率考核指标为95%,每降低1%扣责任科室月奖1 %。
4、医技科室服务质量考核。
对B超、CT、MRI、DR等检查,5小时内报告送临床。
急诊检查30分钟发送报告。
5、严禁业务人员私自医药代表,发现私自接触者由纪委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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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3.审核各种申请购入的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4.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种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配制剂的质量。
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7.支持医院药学工作,指导和协助中西药物和制剂的开发。
8.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9.药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玉环县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 根据往年药品费用平均水平和医院控制比例要求,制定各临床病区和门诊科室临床药品费用控制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控制比例随运行情况变化和政策性改变可作相应调整。
2. 每月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医教科、财务科、信息科与行风办共同负责该项制度管理。
信息科提供统计信息平台,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性;每月上旬医教科按医院统计规定要求将上月各科室和医生的月用药比例(药品收入/医疗+药品收入)和抗生素比例(抗生素收入/药品收入)报到财务科(再核实);财务科按规定落实奖罚措施;医教科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组织有关会议通报并公示,及时落实整改;行风办对不合理用药讨论结果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 继续严格落实玉医[2009]3号文件《关于玉环县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的通知,推进临床合理施治和合理用药。
4. 加强对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
重点对大额处方、大额住院费用的检查,重点对各类用药院内统计排名前位的处方检查。
5. 奖罚规定:
(1)处罚
病区和门诊的医生个人:超过所在科室规定药品比例部分的实际发生药品额度,医院按5%扣罚计入个人。
每季度全院全部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及抗生素针、片剂(二线、三线)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季度该药品用量控制按上一季度用量的50%使用;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按70%用量使用。
医生个人使用某种抗生素针、片剂金额超过该品种总量30%的,每超过1%扣罚50元或按超过比例部分的实际药品金额的5%扣罚,并且下一季度全院该药品用量控制按上一季度用量的70%使用;受限制药品如临床确实需要使用,须报医教科临时审批。
每季度考核一次,按季度结算。
(2)奖励
对医疗质量检查和处方点评中没有发现问题、每季度控制药品比例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为:根据科室在规定药品比例控制范围内其所控制比例的大小进行排名;同时结合处方点评和相关医疗质量综合考评。
每季度考评一次,排名第一的科室奖励2000元。
6. 具体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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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病区抗生素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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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一、管理措施
1. 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总量情况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2. 按卫生部要求,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各临床科室所有药品使用比例,并按所定比例执行考核(临床科室药品比例见附件)。
3. 将药品比例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科室的一项指标。
二、分级管理
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努力实现逐年降低。
2. 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药品比例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药品比例实施管理。
3. 财务科、经管办每月负责向全院通报全院药品比例、各科室药品比例情况,药学部通报销售金额前二十位药品相关数据资料和信息,督促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4. 临床用药管理参照《蚌埠三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执行。
三、检查考核
1. 医院每季度公示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
2.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归档病历进行抽查。
重点检查以下三项:
1) 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2) 实行“双十制”管理,即每月金额前十位药品的品规和医师;
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四、奖惩
1. 以季度为考核单位,科室药品费用比例超过医院规定1个百分点,扣罚科室当期奖金2%。
科主任按照药品超标情况有权对科室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退回人力资源部。
2. 以全年每季度均不超标的科室给予奖励,科主任有权进行再分配。
3. 同一科室在同年度内出现三个季度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及科正、副主任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科主任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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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总医院临床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措施
(一)、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单品种用药总量情况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二)、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3%以内。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审定后下发,并按所定比例执行考核。
(三)、将药品比例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科室的一项指标。
二、分级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药品比例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药品比例实施管理职责。
(三)、药剂科负责监控全院药品比例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
(四)、临床用药管理参照《义煤总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执行。
三、检查考核
(一)、医院每月公示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
(二)、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出院病历进行抽查。
重点检查对象:
1、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2、实行“双十制”管理,即每月金额前十位药品的品规和医师;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四、奖惩
(一)、以年度为奖励考核单位,对于在考核年度内未超出医院确定的比例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将结果纳入科主任年度考核。
(二)、以月为奖惩考核单位,按医院所定各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标准,对超出标准
者作如下处理:临床科室按实际每超一个百分点,扣罚科室元,科主任承担所扣金额的%,每降一个百分点奖励科室元。
(三)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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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病人负担,有效控制药品使用比例,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和《广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06]298号)精神,结合我院2006年及今年第一季药品收入的比例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药品收入比例的控制
门诊医生(包括分院)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医生,每月考核一次,药品收入高出控制比例三个百分点,通报全院,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每个季度中有2个月药比超出三个百分点,扣发当季医疗风险奖金,另酌情扣减年终奖金。
住院部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科室,每月考核一次,药品收入高出控制比例三个百分点,通报全院,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一年中有三个月药比高出三个百分点,酌情扣发第四季度奖金。
非临床一线医生不作考核。
二、大处方的管理规定
(一)单日处方药品费用大于80元称为大处方。
(二)医生开具大处方需告知病人,征得同意后请病人在处方背面签名同意使用。
(三)每月随机抽查部分处方点评1次,重点是抽查大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处方作公示。
三、各科室、各医生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各科室、各医生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科室名称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内科、急诊内科医生60% 儿科门诊医生70%
外科门诊医生、急诊医生43% 妇产科门诊医生38%
牙科门诊医生20% 五官科门诊医生70%
中医门诊医生70% ··分院门诊医生65%
##分院门诊医生65% 住院部内科医生48%
住院部外科医生40% 住院部妇产科医生22%
住院部儿科医生40% 住院部骨科医生38%
为有效规范临床科室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总收入比例,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由处方点评办公室和药剂科组成点评小组,主要负责管理办法的督查、沟通工作,点评结果每月定期上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第二条目标
通过我院各科室的努力,力争实现2011年用药比率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所下降,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少于35%。
第三条2011年指标的控制管理
(一)指标制定的依据
1、参照2010年下达的指标及1—11月各科室实际用药比例(平均值)。
2、以2010年各科室月平均用药比率为基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适当下调浮动。
3、病种基本一致的科室,由于就医环境、就医条件和某些收费项目标准不尽相同,故2011年的用药指标不作拉平处理,但应尽可能做到接近。
4、2010年临床用药已控制很好的科室2011年指标以2010年月平均用药比率为基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作一定上调。
5、科室业务有重大变更时,指标可作一定调整,上报业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2011年指标
根据调控目标及办法核定2011年各临床科室指标(见附表),要求各科室不得超越指标用药。
(三)辅助管理办法
1、加大查处门急诊处方,具体条款见《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重点是控制临床“选药”不合理现象。
2、使用院内提出预警的高价心血管类注射剂和高价活血化瘀类药物需要患方签字认可,要有沟通记录。
所谓高价介定为20元以上的最小包装药品(盒、瓶、支等)。
3、使用院内提出预警的高价抗生素须做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特殊病情急需时需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审批。
所谓高价定为20元以上的最小包装药品和《云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的“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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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类药品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临床有证据支持的方可选基药以外品种。
5、严控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在临床上的使用
⑴、临床上对于中、重度感染或高危患者感染,有指征方可选用。
⑴、细菌培养显示或临床高度怀疑产ESBLs菌株时可考虑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或头霉素类为首选。
⑴对老年COPD患者,若为非产ESBLs肺炎克雷伯菌感染,可考虑头孢他啶为首选;对于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考虑头孢他啶为首选。
⑴严禁轻度感染、一般性外伤预防抗菌、一般性上呼吸道感染使用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四)科室需填好病案首页“出院费用合计”项,以便抽查药品比例。
(五)住院病历用药应有目的阐述(为什么要用?),调换药品应有分析记录(为什么要换?)。
(六)住院特殊患者的高额用药可报处方点评小组核实,属实可考虑从药品比例中剔除,不得拒推病人。
如:某癌症患者,检查费用500元,化疗药品费用5000元。
(七)麻醉科、ICU用药计入科室用药。
第四条奖惩
(一)各科室每月用药指标的控制主要由各科主任负责,若超标则每超一个点扣科室绩效工资100元。
超过三个点科主任、护士长负管理责任,科主任扣100元,护士长扣50元。
合理用药需要全科室的监督与参与。
(二)每月重点抽查药品比例超标三个百分点以上科室病历,不合理用药每份扣主管医生30元。
重点控制贵重药品的选用。
(三)违反第三条第三项其中之一的,按不合格论。
每次扣主管医生10元并责令其改正。
(四)对于严重不合理用药或屡教不改者实行院内通报、公示。
(五)2011年全年平均用药比率未超2011年指标的,扣款年末给予返还。
(六)对于药品比例控制得好,处方、医嘱都合理的科室,每月奖100元。
由处方点评组根据抽查结果决定。
第五条严控临床处方外流,一经发现处以药品金额五倍罚款。
欢迎举报,经查属实者,给予五倍奖励。
医院内部控制药品比例是为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处方外流不利于患者的健康,不能有效保证患者的安全,更易引发医疗纠纷。
第六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药者,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处方点评小组、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起执行。
2010年《xx县人民医院2010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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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运行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临床科室诊药占比进行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
一、药占比的计算口径
临床科室和临床医生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药占比细化至临床科室及临床医生,计算口径为:药占比=药品/(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为保持和发挥医院中医药特色,中药饮片和本院特色制剂收入暂不计入药占比的计算。
二、药占比的考核标准
1、科室标准
参照各临床科室2009年门诊药占比统计数据,制定各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标准(另定)。
2、个人标准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按照科室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门诊医生的个人药占比考核标准。
三、药占比的考核
1、对科室的考核
临床科室当月门诊药占比未达标,停发科主任(含科副主任,下同)当月院内岗位津贴。
临床科室全年门诊药占比未达标,科主任年度干部奖励津贴减半发放。
2、对临床医生的考核
(1)临床医生当月门诊药占比未达标,扣除本人劳务津贴(含专家号和普通号劳务费)1000元,不足1000元者扣完为止。
(2)专家门诊医生当月药占比每超过考核标准1个百分点,该医生当月专家号劳务费提成比例相应下降5个百分点。
3、所扣减的科主任岗位津贴和劳务津贴均上交医院。
4、上述办法适用我院所有临床科室。
四、考核的执行
1、由医务处负责制定药占比考核标准及具体考核工作;院经管办负责数据测算,并与劳务津贴发放挂钩。
2、药占比考核和中药饮片使用率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职称晋升和聘任挂钩。
对考核严重不达标人员,医院将给予推迟晋升、缓聘、降聘等处理。
3、本考核办法自2010年5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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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门诊药品比例的措施
一、门诊合理用药目标
1、门诊医师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为病人制定合理的、经济的用药方案;
2、认真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处方点评小组定期抽查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对滥用抗生素、贵重药品及开大处方、人情方和超权限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首次违反者进行书面登记和口头批评教育,屡教不改重犯者实行院内通报批评并进行公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和晋升职称的资格;
3、把门诊各科室及个人用药比例纳入门诊绩效考核,并作为门诊医师医院绩效奖金发放条件之一。
对合理用药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全院通报表扬,并纳入绩效考核条件之一,给予奖励。
二、完善门诊药品用量控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1、按要求对门诊每月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西药进行统计对比,以曲线图的方式做好药品使用动态走势监控,将结果按季度汇总,上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切实做好药物的动态监控工作。
2、对门诊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范围大于30%(与上月、上季度、上年度相比)的药品,要找出原因和进行合理性分析。
3、严禁药品促销活动,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
4、禁止给住院病人开具处方到门诊取药回病房使用或带药出院,进修、实习医师不得开具任何处方到门诊取药;
5、通过对前两年门诊各临床科室和个人的每月药比值进行统计分析,定出参考值,然后每月通过对门诊科室及个人的医疗总收入进行统计、分析,来监控各临床科室及个人的门诊用药的比例,达到加强门诊用药比例的控制。
三、进一步完善处方管理工作
1、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每月须加大处方点评工作力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规范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对非正常增长的药品应及时发出警示,实行限量、停用,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药品的科室和个人、当月药品使用总额、门诊单张处方金额前10位的医师进行公示,并把合理用药作为医生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