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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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记录清单

安全标准化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记录清单

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安全标准化制度记录清单1.安全生产目标1)公司方针与目标2)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安全生产承诺书5)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各部门分解责任书6)各部门安全年生产指标7)安全生产目标监测记录8)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评表10)新疆金塔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表1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12)内部评价报告表13)新疆金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4)金塔2013年无事故证明2.组织机构和职责1)新疆金塔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通知2)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成立通知3)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4)关于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的通知5)职能分配6)安全生产标准化职能分配表7)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8)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9)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参照表10)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11)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12)岗位安全职责评估报告13)金塔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图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帐15)第二,三季度安委会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反馈表3.安全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2)2013年购买商保明细3)劳保用品配备规范4)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表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表6)征集计划明细单7)社保明细4.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1)金塔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1)2)金塔各部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及获取清单3)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4)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5)各部门法律法规清单6)金塔消防法培训记录表7)法律法规电子版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试题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5.教育培训1)2013年培训计划2)2013年班组培训计划3)人员培训档案4)公司、厂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卡5)上岗及三级教育安全考题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试题答案7)培训登记表8)培训记录表9)培训签到表10)培训评估表1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12)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格13)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14)合格供应商名录15)相关方培训记录表16)职工岗位培训记录(1)17)外来人员登记台账18)外来人员岗位培训记录19)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账20)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21)全员急救知识培训记录(2)22)培训效果评估表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试题24)班组活动记录25)文件发放登记表26)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外来人员注意事项6.生产设备设施1)设备台帐2)设备设施验收单3)设备运行记录4)设备设施管理卡5)设备保养记录6)设备设施配置申请表7)报废设备台账8)设备设施报废单9)防护用品台账10)安全设施防爆、防静电登记台账11)新疆金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12)新疆金塔特种设备登记表13)危险作业审批表14)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表15)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表16)特种设备目录17)设备巡检记录18)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19)安全设施防爆、防静电登记台账7.作业安全1)操作规程及符合性评价2)操作规程汇编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作业安全管理需完成的工作内容5)作业许可证6)安全标志检查记录表7)安全警示标识发放记录8)叉车使用记录9)电工交接班记录10)车间交接班记录11)承包商表现评价记录12)承包商施工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报告13)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表14)供应商资格审查表15)供应商风险评价表16)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20)外来施工工程评价表格21)危险因素风险评价表8.隐患排查和治理1)隐患治理台账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隐患排查治理方案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5)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6)事故预警图7)预警指数表8)作业现场空压机及发电机隐患分析9)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10)年度隐患排查方案11)设备安全检查表12)综合安全检查表13)厂内运输安全检查表14)电器安全检查表15)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尘安全检查表16)节假日安全检查表17)四季安全检查表18)“三违”行为管理制度19)防火防尘检查汇报20)安全月报表21)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表(1)22)整改通知单23)三违行为检查考核记录表9.重大危险源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危险源清单(金塔样本)3)重大危险源特征表4)重大危险源检查表5)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级划分26)危险源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7)LEC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表-汇总8)危险源识别评价表10.职业健康1)2013年.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信息档案2)(2013年)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汇总表xls 3)公司体检计划4)职业健康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5)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6)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7)职业危害监测结果汇总表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9)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10)职业健康相关表格11)粉尘告知牌12)噪音告知牌1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车间)14)劳动防护用品个人领用台帐15)劳保用品检查记录16)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7)职业危害培训内容11.应急救援1)应急预案2)应急救援应完成的工作内容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物资检查记录5)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训练计划表6)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训练记录表7)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8)事故演练报告9)灭火应急设备登记表10)安全警示标识发放记录11)安全标志检查记录表12)外伤急救知识13)文件修改记录表14)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巧15)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6)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17)消防设施检查表18)消防演习总结报告19)应急预案评审记录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企业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3)事故档案4)事故管理台帐5)事故管理制度6)事故报告措施及处理意见7)事故责任追究制度8)事故预警图9)事故回顾培训记录表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记录表格2)金塔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新疆金塔) 4)符合性评价(综合)14.厂区平面图。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我矿随时可能发生的煤矿瓦斯事故,加强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确保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一、瓦斯事故汇报和处理制度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断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照此制度汇报和处理,并严格执行。

一、瓦斯事故汇报程序和内容:1.瓦斯异常和安全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汇报程序:汇报内容:发生时间、地点、监控系统异常情况。

2.异常情况处理正常后汇报程序及内容:汇报内容:发生时间、地点、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及原因、处理情况、处理结果。

二、治理瓦斯超限程序1.瓦斯浓度在1.0%(含1.0%)至2.0%时,瓦斯检查员电话汇报调度值班员,调度值班员应及时汇报井下带班领导,及值班领导,由井下带班干部负责制定措施,并组织协调和治理瓦斯。

2.瓦斯浓度在2.0%(含2.0%)至3.0%时,首先,执行第1条汇报程序规定;其次,调度室值班员应汇报矿、部门、队领导;由队、部门领导负责制定措施,并组织协调和治理瓦斯。

井下带班领导现场指挥,落实治理瓦斯措施。

3.瓦斯浓度超过3.0%(含3.0%)时,首先,执行第2条汇报程序规定;其次,值班领导汇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总经理。

由矿井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副总现场指挥处理。

4.瓦斯超限治理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追究责任人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浓度小于 3.0%(不含 3.0%)的瓦斯超限,矿井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矿井分管领导、安监部门、主管部门、调度、责任队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瓦斯超限撤人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为了加强瓦斯治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制度Word 97 - 2003 文档

隐患排查制度Word 97 - 2003 文档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隐患排查、追究制度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针,动员全公司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总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通部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一)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和专家隐患排查体系。

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分管副总、各部室人员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验收工作。

(二)建立以安全副总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副总经理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部室领导、科员负责督促各类隐患的治理。

(三)建立以安通部部长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

安通部部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四)建立“专家查隐患、专业抓落实、安全抓监管”三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各分管副总、采煤副总、通风副总、地测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等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为成员。

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专家库成员为矿井进行安全会诊、排查隐患,提供技术帮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公司每月开展一次专家会诊、排查隐患工作,并形成专家报告。

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

各生产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整改,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治理情况。

公司安通部督促整改、验收。

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二、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原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

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

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关于成立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使矿井建设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具体安排如下: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一)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明确各机构,人员的责、权、利。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规范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四)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建立健全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注重以人为本。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组织机构(一)人员组织组长:陈彪黄亿富副组长:王茂陈朝欧阳建江顾良付成员:胡跃平侯明清窦力郑建军沈文明贾明玉李东晓刘建元领导小组下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跃平(兼)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通部、生产部、机电部、企管部、人资部、调度室组成(每部室指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变动)。

办公室成员及质量标准化验收小组人员名单:秦展飞张红星唐秀成李彦峰吉鹏娃窦力何剑中张晓峰陈从彬刘小龙陈俊张金林贾明玉沈文明郑江峰顾大雄安全胜麻瑞涛赵录赵鹏飞(二)职责组长职责: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条例,并监督落实。

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的总体规划,全面掌握矿井各环节、各单位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标准化工作中施工力量,督促、检查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总工程师职责:1、认真履行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质量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的要求,及时制定本矿的具体措施。

3、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技术决定的落实,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按要求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贯彻到每个施工员工,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规程实施落实情况,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补充管理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补充管理办法

泰洁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补充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

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各种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补充管理办法1、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进行内部监督管理。

项目部的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协助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车间主任、班组长在各自范围内对安全各尽其责。

2、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员、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3、项目部要制定涵盖本项目部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项目部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按照隐患性质及整改难易程度,分为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两级。

要建立事故隐患库,实行档案管理。

查出的隐患要一一分解落实,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监督、考核“七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闭环管理。

5、项目部经理应每天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项目部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应对所属区域进行检查,做到每天覆盖安全检查一次,对在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安排相应班组进行处理,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保存好记录备检。

7、奖罚规定(1)未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部经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各罚款100元,每少一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指岗位),对项目部经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各罚款50元,未及时更新的一项对项目部经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各罚款20元。

(2)不按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对对项目部经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各罚款100元;每缺一项或一项不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对对项目部经理、专职或兼职安监员各罚款50元;不按上级要求及时修改更新的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质量标准化新标准两规范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两规范考核办法

质量标准化新标准两规范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两规范考核办法

质量标准化新标准两规范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两规范考核办法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安全质量标准化“两规范”考核办法第一条集团公司对矿、矿建项目部、专业化公司、救护大队“两规范”工作,主要考核管理目标、标准执行和规定动作,实行否决制、认格制和降格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格。

第二条考核期内,生产矿必须完成安全、产量、效益目标。

发生死亡事故的,对“两规范”工作实行否决;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产量和效益目标有一项没有完成的,降一个档次考核;产量和效益目标两项都没有完成的,视为“两规范”工作不合格。

考核期内,矿建项目部、专业化公司必须完成安全、计划任务和成本控制指标。

发生死亡事故的,对“两规范”工作实行否决;没有发生死亡事故,计划任务和成本控制指标有一项没有完成的,降一个档次考核;计划任务和成本控制指标两项都没有完成的,视为“两规范”工作不合格。

考核期内,救护大队必须完成安全、任务和经费控制指标。

地面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对“两规范”工作实行否决;实现安全生产,训练抢险任务和经费控制指标两项有一项没有完成的,降一个档次考核;训练抢险任务和经费控制指标两项都没有完成的,视为“两规范”工作不合格。

第三条考核期内,具备“两规范”认格资格的矿井,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防治水和调度八个专业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综合得分给予认格。

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两规范”优秀矿井;得分8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良好矿井;得分7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一般矿井。

考核期内,具备“两规范”认格资格的矿建项目部、专业化公司,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考核得分认格。

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两规范”优秀档次;得分8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良好档次;得分70分及以上的,认格为一般档次。

考核期内,救护大队具备“两规范”认格资格,考核矿山救护规程的执行情况,根据考核结果认格。

新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新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必备条件1、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健全各种生产安全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3、按规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各种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考核评级办法1、安全管理分为九大项,满分100分。

2、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二级: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三级:总得分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表1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评分表(满分100分)表1项目项目内容及标准分数检查方式评分办法得分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0分︶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低瓦斯矿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高瓦斯、煤和瓦斯突出矿井不少于5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4检查设置机构人员的文件和检查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足不得分;无证上岗,每有1人扣1分,扣完为止2、矿长有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企业法人、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职能科(室)、生产区(队)的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资格证3检查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或过期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瓦斯抽采工、防突工、探放水作业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3 检查证件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1分,本小项分扣完为止二责任制落实︵40分︶1、建立以调度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

调度员不少于4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调度记录台账齐全,项目填写齐全、完整,每件事情有落实记录。

坚持日调度例会制度,日调度例会记录齐全、完整,每件工作有安排落实记录15查阅相关资料1、未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未正常召开日调度例会不得分。

部门联动机制

部门联动机制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部门联动机制为了防止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防灾减灾、消除隐患得原则,保障矿井与职工人身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为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及时开展,遇有重大隐患汇报与为防止各类事故灾害紧急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停产、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确保矿井得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矿井生产具体实际情况,特编制此制度。

一、加强领导组织组长:陈彪黄亿付副组长:高向东欧阳建江顾良付郑志明吴中成员:秦展飞侯明清窦力陈从彬沈文明张北川张青董泽生秦思郑江峰王新金李宏伟李富景以及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通风部,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欧阳建江兼任,副主任:秦展飞。

组长陈彪、黄亿付:全面负责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高向东:负责地面矿区得维稳、安保工作。

副总经理欧阳建江:负责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工作、副总经理顾良付:负责公司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副总经理郑志明:负责公司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吴中:负责公司矿井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安通部:主抓全矿得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得贯彻、学习与执行;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反馈与查三违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编制、完善与执行;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得考核以及“一通三防”得安全管理工作。

生技部: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情况与技术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与生产期间地质测量管理,及时提供有关地质资料,落实现场管理工作与措施得实施、调度室:负责全矿得安全生产调度与矿井得监测、监控得安全管理工作、机电部:负责机电、运输得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落实各项措施得执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得宣传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得纪律检查与群监工作。

企管部:负责全矿安全投入材料费用得核算;负责地面所有在建与拟建工程得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矿人员得岗前、岗中、离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得发放工作务部:负责全矿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与保障工作、供销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材料得供应与质量监督工作。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2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2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通风部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目录总则 (3)第一条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 (3)第二条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责任划分 (5)第三条责任追究考核制度 (5)第四条其它要求 (6)第五条瓦斯管理奖惩规定 (7)第六条瓦斯抽放奖惩规定 (12)第七条附则 (21)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瓦斯不治,永无宁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切实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及齐抓共管责任制,杜绝瓦斯超限,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一条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1、瓦斯超限事故必须进行追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

2、因管理不善,片帮、冒顶、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1%以上(含1.1%);时间超过5分钟,根据事故类型由公司有关业务部室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1.1%以下;时间在5分钟以内,由连队自行组织进行追查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上报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安全通风部。

3、生产过程中由于爆破(有措施的震动爆破除外)、放煤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1%以上(含1.1%);时间超过5分钟,由公司有关业务部室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浓度在1.1%以下;时间在5分钟以内,由连队自行组织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并将处理情况上报相关业务部室、调度室、安全通风部。

4、有计划停电停风、有预防措施审批手续的连接抽放管路或施工钻孔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为计划内超限,不作为事故追查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5号•【施行日期】1997.01.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1997年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7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5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进技术进步,保障产品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活动的,均应当遵守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自治区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实行标志制度。

第五条农业(含林业、畜牧业、渔业)标准化是自治区标准化工作的组成部分,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监测体系。

第二章管理任务和职责第六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七条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自治区的标准化工作。

县(市)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四)指导开展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五)制定地方标准;(六)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条形码工作;(七)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农业地方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八)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8.03•【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2023年7月28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四章标准创新与促进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地方标准包括自治区地方标准和州(市)地方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食品、药品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原则。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创新和政策制定,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办法补充方案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办法补充方案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奖惩管理办法补充方案由于在去年一年内,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有所调整,新增加了采煤队及掘进班,从外招收了大批煤炭专业毕业的中专生和有丰富煤矿经验的一线工人,随着煤矿建设的日益完善,本质量标准化评级奖惩管理办法也必须随时推进及完善。

一、组织机构调整组长:黄理均副组长:朱新政、王茂顾良付曲海鹦郭长金彭昌彬成员:王新金胡跃平崔江郑建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王新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工作.二、检查办法及评级标准调整检查放在每月28日至30日,由生产技术部牵头,安全监察部、机电部、采煤队、掘进班、中宇公司共同参与进行标准化打分评级;生产技术部检查采煤、掘进、地测项目,安全监察部检查全矿井通风项目,机电部检查全矿井机电、运输项目。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开和评级办法(试行)执行说明》,本矿井对建设前期的掘进、机电、地测检查项目进行完善,并增加了采煤、通风、运输检查项目,评级标准调整为六个专业评分乘以系数相加为矿井总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1。

采煤:15分系数为0。

15;2。

掘进:15分系数为0。

15;3。

机电:15分系数为0.15;4.运输:15分系数为0.15;5.通风:30分系数为0。

30;6。

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对日常检查处罚标准进行了完善,增加了采煤、通风、运输日常检查处罚细则。

三、奖惩办法调整根据已出台的《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梅斯布拉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奖惩办法》进行调整。

(一)工程队奖惩办法1。

公司对工程队当月工程款10%的奖罚资金中,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奖罚占5%,生产进度奖罚占5%;月奖罚资金由财务部建帐使用,罚款累计,用作下月质量或进度奖金。

2.生产部、机电部每月月底验收(28日至30日)按已完善的《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对工程队施工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机电、通风、运输、地测防治水进行处罚,罚金进入公司对工程队10%的奖罚资金中,用作下月质量及进度奖金.3.矿井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给予本月安全质量奖罚金额的双倍奖励;达到80分以上的,给予本月安全质量奖罚金额的全额奖励;达到70分以上的,不奖不罚;70分以下的,给予本月安全质量奖罚金额的全额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贸等行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及化工、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下同)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旅游、电信、邮政、市政建设、体育、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其它行业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家、自治区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见附件一、附件二)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

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33)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监督管理等创建工作。

二、等级划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依据行业相应的安全绩效要求和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申请二级或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需要所属企业80%以上取得相应等级。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得分≥90分,评审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得分≥75分,评审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2人(不含2人)以下;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得分≥60分,评审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不含3人)以下。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得分≥9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得分≥9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部门联动机制

部门联动机制

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部门联动机制为了防止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防灾减灾、消除隐患的原则,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为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遇有重大隐患汇报和为防止各类事故灾害紧急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停产、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矿井生产具体实际情况,特编制此制度。

一、加强领导组织组长:陈彪黄亿付副组长:高向东欧阳建江顾良付郑志明吴中成组员:秦展飞侯明清窦力陈从彬沈文明张北川张青董泽生秦思郑江峰王新金李宏伟李富景以及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通风部,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欧阳建江兼任,副主任:秦展飞。

组长陈彪、黄亿付:全面负责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高向东:负责地面矿区的维稳、安保工作。

副总经理欧阳建江:负责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经理顾良付:负责公司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副总经理郑志明:负责公司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吴中:负责公司矿井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安通部:主抓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各项措施的贯彻、学习和执行;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反馈和查三违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完善和执行;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以及“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工作。

生技部: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情况和技术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和生产期间地质测量管理,及时提供有关地质资料,落实现场管理工作和措施的实施。

调度室: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和矿井的监测、监控的安全管理工作。

机电部:负责机电、运输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

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纪律检查和群监工作。

企管部:负责全矿安全投入材料费用的核算;负责地面所有在建和拟建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矿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务部:负责全矿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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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标准化的理念,全面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领导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矿领导成员:各部室正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跃平(兼)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通部、生产部、机电部、企管部、人资部、调度室组成(每部室指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变动)。

办公室成员及质量标准化验收小组人员名单:秦展飞张红星唐秀成李彦峰吉鹏娃窦力何剑中张晓峰陈从彬刘小龙陈俊张金林贾明玉沈文明郑江峰顾大雄安全胜麻瑞涛赵录赵鹏飞(二)职责权限组长:全面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事宜。

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的总体规划,全面掌握矿井各环节、各单位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标准化工作中施工力量,督促、检查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副组长:具体负责质量标准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及时掌握标准化动态,解决各专业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组成员标准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成员部室:负责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及辅助设施、地测防治水标准化工作的推进监督管理工作。

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资料汇总及考核兑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工作,每旬组织职能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打分,将结果在OA办公系统上公布,采煤、掘进、地测防治水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部负责,安全管理、通风系统由安通部负责,调度及辅助设施由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负责。

各职能部门对区队标准化工作进行日常的专业指导和监督,对本专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

定期参加组织的标准化检查,按专业每旬组织一次标准化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意见。

标准化办公室是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掌握全公司标准化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自评工作;负责全公司质量标准化的动态检查和指导;每旬组织一次全公司井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五定”限期处理;每月对管理、采、掘、机、运、通、防治水、调度室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

定期向领导组汇报标准化进展情况。

(三)标准化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重点、稳步发展及创新意识的思想,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全面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安通部:全面负责组织生产部、调度室、机电部、企管部、人资部、综合管理部对矿井每月2次的质量标准化旬检和月底验收考核工作,并及时将旬检与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

负责“安全管理、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旬检和月底验收考核工作,此系统至少二人负责。

生产部:负责采煤、掘进、地测防治水三大系统的质量标准化旬检和月底验收考核工作,每项系统至少一人负责。

企管、人资部: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各项工程量、工程单价核定,施工人员调配;积极配合以上部室质量标准化的旬检与考核工作,每次至少一人参加。

综合管理部:负责“两堂一舍”的质量标准化旬检和月底验收考核工作,每次至少有一人参加调度室:负责协调调度指挥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对矿井监测监控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负责“调度及辅助设施质量标准化旬检和月底验收考核工作,此系统至少一人负责。

矿井各生产连队、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公司对应部室对你单位所管理区域的质量标准化旬检与考核工作,每次旬检和考核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以上领导或技术员参加,并及时将每次旬检和考核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认真完成你单位所负责该系统的各项软件资料。

二、具体工作及要求由各职能部室于9月20日前将各项质量标准化具体实施方案经公司分管领导批示后报备安通部。

三、检查验收方法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作业规程》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每次检查覆盖率100%。

2、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采用每月两次巡检和月底考核的方式。

每月五日、十五日由安通部组织各相关部室对井下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巡检考核验收,各部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报安通部。

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检查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对考核不实、不严或不及时将考核情况上报在月底考核中扣除主管部室工资总额2%。

3、每月二十五日由安通部组织(安通部、生产部、机电部、调度室、企管部、人资部、综合管理部)人员月底考核,并结合各主管部室每月的巡检结果综合考评,在每月二十六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公司企管部。

4、公司矿井质量标准化各专业考核验收组人员,不及时组织巡检验收或不及时参加公司安通部组织的月底考核工作,不按时参加巡检考核或月底考核验收人员一次给予300元罚款;5、各生产区队于每月26号前将本区队所管理责任区域,下一月质量标准化计划上报各职能主管部室,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制定下月质量标准化计划,每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通部,迟报、晚报视为没有上报,对部室主管此项工作人员罚款200元。

(计划要有实质性的工作)。

6、各单位施工的开拓、掘进巷道及临时工程完工时,必须及时申请主管部室进行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安通部。

7、上级检查中达不到矿井质量标准化等级要求,除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主管队长、主管书记各罚款1000元,副书记、副队长各罚款800元;公司所对应部室领导(正、副职)各罚款1000元,负责此项专业考核人员罚款300元;软件资料每缺少一类对主管队长、书记每类各罚款100元,副书记、副队长每类各罚款50元,对公司对应部室领导(正、副职)每缺少一类罚款100元,负责此项专业考核人员每缺少一类罚款50元。

8、各单位施工的开拓、掘进巷道及临时工程,必须在每月24-25日前将自验表(必须含锚杆拉拔实验数据)及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必须写明本月所完成的工作量含临时工程)报生产技术部。

超过25日给主管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款;锚喷巷道在没有做锚杆拉拔试验或锚杆拉拔试验不合格同时也没有喷浆报告擅自喷浆情况,除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外,还将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四、矿井质量标准化抵押金管理办法(一)质量标准化抵押范围及标准1、公司领导正职(董事长、总经理)2000元/月,其他副职及总工1800元/月;井下区队、部室正职(包含安通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1500元/月;井下区队、部室副职1200元/月;地面部室正职、书记以及有包保地面的副职1000元/月,地面的副职800元;井下部室科员(安通、生产、机电、调度)、区队技术员、验收小组成员500元/月,采、掘、机、运、通、地测等系统工人300元/月,地面其他辅助人员、科员150元/月;外包队5000元/月。

2、质量标准化考核与全公司工资挂钩。

质量标准化考核占工资全额的20%。

各项专业月底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每低1分扣除工资2%;连续2次以上达不到标准的,扣除工资5%,扣对应部室工资7%。

各项专业月底考核超过标准的单位,每超1分增补工资1%;连续2次以上超过标准的,增补工资2%,增补对应部室工资5%。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考核细则安全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主要由安通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企管部、人资部、调度室等部门抽调人员依照《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试行)办法》对单位规划等级、计划、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条件如下:1、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抵押金由公司企管部统一管理。

根据考核指标,由公司企管部按抵押金额兑现发放。

2、质量标准化考核与全公司工资挂钩考核由人资部统一管理。

根据考核指标,由公司人资部按工资金额兑现造册。

3、公司矿井必须继续保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力争在2014年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每月未完成考核指标按以下办法奖罚:1)各项专业每次巡检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每低1分扣除抵押金10%;连续2次以上达不到标准的,扣除抵押金50%,扣对应部室工资50%。

2)公司矿井质量标准化月底考核达不到等级标准,取消所有抵押人员抵押奖金;连续两个月,月底考核达不到等级标准,沉淀所有抵押人员抵押本金。

3)职能部室、矿、连队按时上报质量标准化各类报表及有关材料,按要求每少报送一次,扣抵押人员风险抵押兑现金的10%。

4)公司发生死亡事故,沉淀公司所有抵押人员标准化风险抵押金本金;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沉淀事故单位及相关部室标准化风险抵押金本金50%;发生两起以上(包括两起)重伤事故,沉淀公司所有抵押人员标准化风险抵押金本金;每发生1起轻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及相关部室标准化风险抵押奖励金20%。

5)不能按月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标准化任务的,按少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兑现抵押金。

4、各职能部室在每次旬检及月底考核中出现一次不严与弄虚作假,扣除此项部室领导抵押金20%,两次扣除抵押金70%,连续两月出现有考核不严与弄虚作假(不依次数),沉淀此项部室领导风险抵押金100%,并于考核后10日内重新上交已沉淀的风险抵押金。

其他未尽事宜按“二〇一三年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附件: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处罚细则一、较大质量事故认定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按较大质量事故处罚。

回采: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人为造成不畅通。

2、工作面连续1米皱架。

3、工作面漏顶漏底严重。

4、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缺少防倒绳。

5、工作面溜煤眼、行人眼无防护。

6、工作面浮煤较多,严重影响通风。

7、有关职能部门发现的重大质量事故。

掘进:1、掘进巷道成型和支护质量属下列情况:①所掘巷道偏中线,长超过1m,任意一帮超标准±200mm以上。

②锚杆、锚索角度不合格,抽查10点有3点以上达不到规定要求。

2、不按设计施工有关峒室及车场。

3、护帮支护滞后,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4、未按规定吊挂管线。

5、掘进机搬家严重损坏本巷道及盘区轨道巷道各种设施。

6、超空顶作业。

7、有关职能部门发现的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上述质量事故,由质量标准化办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追查,根据事故性质和追查结果给予集体1000—3000元的罚款,同时全队标准化降级。

二、质量标准化动态处罚(一)回采有下列情形之一,罚责任者或责任单位50元。

1、作业场所图牌板符合现场实际,图文清晰、整洁,吊挂位臵合理,有一处不合格。

2、未执行五小设备上牌管理。

3、开关未上台、上架。

4、工作面单体不编号。

5、回出的材料码放不整齐。

6、皮带保护不全或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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