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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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中的建设规模、设计原则、系统方案、建筑面积;延误施工工期,影响按时投产;费用增减符合《基建项目造价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费用变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设计变更,根据造价管理办法按费用增减分为一般和小型设计变更;
4.3.3设计变更的提出
4.3.3.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
4.3.3.2设计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4.1.4.2 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分子公司提出初设批复申请,公司批复;
4.1.4.3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初设批复申请,报分子公司批复,220千伏电网工程初设批复报公司基建部备案;分子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开展35千伏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文件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4)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
4.1.3.5评审机构的选择和工作要求
(1)评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评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主持初步设计评审、专题评审及收口会议、印发评审会议纪要、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
4.1.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4.1.4.1评审机构应在初步设计评审及收口完成后及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4.1.3.3公司确定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分子公司确定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附件: 56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3.1质量WHS控制点:见证点(W点 Witness Point)、停工待检点(H点Hold Point)、旁站点(S 点 Standby Point)。

(2)3.2自检 (2)3.3初检 (2)3.4阶段验收 (2)3.5竣工验收 (2)3.6专项验收 (2)4 职责 (2)4.1建设管理机构职责 (2)4.2生产运行单位职责 (3)4.3参建单位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5.1一般规定 (4)5.2验收检查比例 (4)5.3自检要求 (4)5.4初检要求 (4)5.5材料、设备检验 (4)5.6阶段验收 (5)5.7竣工验收 (5)5.8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电网工程项目整体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5.9专项验收 (5)6 附则 (7)附录A 电网工程阶段里程碑阶段划分表 (8)附录B 验收抽检比例 (9)附录C 流程图 (11)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总体流程 (11)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12)阶段(中间)验收管理流程 (13)启动(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14)I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范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及运行等各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验收管理行为,明确验收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公司基建工程通过质量WHS点控制方式实现工程全过程质量管控。

未经阶段检查验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禁止启动投运。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10kV~500kV新建、改扩建(含技改)送变电工程三通一平至竣工阶段的验收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基建项目进度管理业务指导书目录1业务说明 (3)2适用范围 (3)3规范性引用文件 (3)4术语和定义 (4)5管理要点 (5)6 流程步骤及说明 (7)7附录 (27)附录A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 (28)附录B基建项目进度计划横道图参考模版 (34)附录C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指导工期表 (37)附录D基建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计算公式 (57)附录E基建项目管理质量门设置清单 (59)附录F基建项目质量门管控表(另附) (61)附录G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62)电网建设项目进度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的进度管理要求。

1.2本业务包含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项目一级进度计划、项目二级进度计划、项目三级进度计划。

从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开始,至竣工结算时结束。

1.3为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订本业务指导书。

1.4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

1.5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1.6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项目进度计划制定流程项目进度计划控制流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编制流程项目一级进度计划编制流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编制流程项目三级进度计划编制流程项目进度计划反馈流程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流程2适用范围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进度管理。

适用于公司各级有关进度的管理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Q/CSG217001-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3011-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Q/CSG213009-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办法Q/CSG213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基建[2014]37号)Q/CSG21302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4]38号)4术语和定义4.1 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基建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全过程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对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见附录C)3.5建设工期:指基建工程自项目核准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其中配网工程指项目自施工招标完成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实际建设时间,以日历天数计算。

3.6指导工期:根据公司系统各电压等级工程建设工期统计数据,结合国家颁布的定额工期,充分考虑电网建设的各种外部条件而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建设工期,是制定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 —目录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05-2012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4)5管理内容与方法 (7)6附则 (19)附录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15)附录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图 (16)附录C、基建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流程图 (17)附录D、基建工程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 (18)Q/CSG213005-2012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的承包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分为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候选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按照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思路进行五级管理。

1.4 公司对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资信评价意见和奖惩,是公司选择基建项目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及咨询等承包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3)2 规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4)5管理容与法 (5)6附则 (8)1 总则1.1 为加强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投资管理,规基建工程的结算流程,及时、高效地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4〕46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费用结算的活动。

3.2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或设计单位自身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版,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容进行变更,并须满足工地专业及工段分工施工的要求。

因案和设计更改造成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增减,计入设计变更。

3.3 工程签证: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完工实物工程量的签审凭据。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4.1.2 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结算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9)附录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流程图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分包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术语和定义3.1 施工分包: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3.2 专业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3 劳务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1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3)2 规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4)5管理容与法 (5)6附则 (8)1 总则1.1 为加强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投资管理,规基建工程的结算流程,及时、高效地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4〕46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费用结算的活动。

3.2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或设计单位自身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版,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容进行变更,并须满足工地专业及工段分工施工的要求。

因案和设计更改造成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增减,计入设计变更。

3.3 工程签证: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完工实物工程量的签审凭据。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4.1.2 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结算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Q/CSG213078—2011I 目次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2)1 总则 (2)2 规定性引用文件 (2)3 职责 (2)4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 附则 (5)附录 A 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管理流程图 (6)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工程技术管理,包括基建工程技术标准、科技项目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2规定性引用文件《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监局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3职责3.1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工程自初步设计至竣工移交阶段,涉及设计、施工、标准设计等管理;在遵循公司相关设备运行专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实施、审查、修订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新技术应用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根据公司技术标准组织标准设计的研究策划、修制订、维护、宣贯等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效果审核、评价管理。

3.2公司各级计划部、财务部、市场部、生技部、物资部、安监部、农电部等部门和各级调度机构按公司赋予的职责开展基建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3.3 分子公司经授权修制订基建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制度、标准,并组织落实;经授权组织标准设计应用、编制、维护、宣贯、监督、检查、总结、修订建议等工作;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情况的定期分析、评价和上报;负责权限内基建工程技术应用的效果审核和评价管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作者:————————————————————————————————日期: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005-2010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12-31发布2011 - 01 -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5)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5.5 重大技改工程 (7)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5.7 环境保护管理 (9)5.8 安措费用管理 (10)5.9 检查与评价 (10)5.10 奖励与处罚 (11)6. 附则 (12)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2014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2014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基建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应急处置、调查和问责、处罚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建质量管理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相关规定。公司电网、电源工程须通过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并网运行。
第三十三条 公司基建项目(电源、电网)全面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标准(WHS),统一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全过程实现质量缺陷的定级、记录、动态跟踪和闭环处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逐步建立可量度的质量标准。
第九章 造价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基建造价管理以资产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保证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工程质量前提下,按分阶段静态控制、全过程动态管理方法,通过市场竞争及内部管控,合理控制项目造价。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实施过程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管理。
第四十四条 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应严格执行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不得高估冒算、漏列缺项;可行性研究估算是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最高限额,施工图预算是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和执行的依据;原则上初步设计概算不超可行性研究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初步设计概算,工程结算不超施工图预算。
第八章 进度管理
第三十八条基建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指导工期。为解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用电供需矛盾而实施的紧急基建项目、对投资完成有要求的中央投资项目等特殊类项目的投产时间,由计划部门牵头建立会商机制,会同基建、物资、市场、农电、系统运行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投产时间。
第三十九条 公司基建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按管理职责权限分为里程碑、一级、二级和三级进度计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招标采购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4)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5.1工程质量WHS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5)5.2 工作程序要求 (5)5.3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 (7)5.3.1 工程质量WHS控制点专业分布 (8)5.3.2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控制点85.3.3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9 5.3.4 变电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点11 5.3.5 电气试验质量控制点16171919212223 72324263031“智能、高效、可靠、绿色”年版)编制工作。

制标准(WHS)》(2012年版),加强了对120个样板点建设的质量控制,增加了对工程实体质量量化评价内容,通过WHS合格率和实体质量评价结果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过程管控,建立了可量度的质量控制与实体质量量化评价标准。

这是公司为强化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控制而采取的创新性举措,是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框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共分九册,包括总册和八个分册。

涵盖输电线路、电气安装、变电土建、电气试验、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通信、配网工程及物资到货验收等内容。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总部有关部门、各分子公司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基建部组织严谨、认真的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系统运行部、物资部、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广东合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天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太平、梁煜、朱延军、黄继、欧镜锋、刘钰成、邓超雄、李康华、徐均成、梁启才、贺小华、冯锐祥、黄云乐、陆艺华、杨中华、高源辉、区剑锋、王有关1 总则1.1 为强化公司基建工程质量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计划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行为,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基建计划),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公司年度电力建设目标和投资计划,是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的专业计划。

1.3基建计划应体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体现把南方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的发展目标。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职责分工3.1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基建计划管理工作。

组织审批各单位编制的基建计划建议,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下达各单位的基建计划。

3.2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参与审查各单位(部门)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与生产运行的协调工作。

3.3财务部参与审查各单位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的资金管理。

3.4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管理工作。

包括:3.4.1按照职责分工,编制和调整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建议。

3.4.2分解下达分管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3.4.3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申报公司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

4管理内容和方法4.1基建计划的范围4.1.1电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4.1.2调峰调频电源建设投资计划;4.1.3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4.1.4县城电网改造投资计划;4.1.5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4.1.6纳入基建管理程序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等。

4.2投资项目4.2.1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南方电网及各省(区)电力发展规划,包括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

4.2.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资金落实。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1)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职责 (1)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5 附则 (6)附录 A 标准设计应用差异表 (7)附录 B 基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8)附录 C __年度基建工程设计评审进度计划表 (9)附录 D 35kV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模板 (10)附录 E 35kV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文件模板 (13)附录 F 35kV及以上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范本 (14)附录G 申请抽样复核工程汇总表 (16)附录H 20kV及以下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流程图 (17)附录I 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图 (18)附录J 基建工程设计变更模板 (19)I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设计管理机制,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1.2基建工程设计须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颁布的标准设计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电网工程的设计管理。

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标准设计的管理。

电源工程的设计管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变电所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GJ25-1994)《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 T5229-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3职责3.1 公司基建部负责修制订公司设计管理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工程初步设计。

参与公司前期规划设计工作。

3.2 公司各级计划部门负责系统规划设计及可研等前期工作,确定基建工程的建设规模,参与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目次1总则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职责 (4)3.1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管理职责 (4)3.2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6)4管理内容与方法 (8)4.1基建工程实施过程质量管理 (8)4.2 基建工程质量综合管理 (11)4.3基建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11)4.4基建工程质量保修 (12)4.5基建工程质量监督 (12)4.6基建工程达标投产与评优管理 (13)4.7基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13)4.8基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3)4.9基建工程质量考核评价 (14)4.10 罚则 (15)6附则 (1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流程 (16)附录 B (规范性附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流程 (1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业主(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设备制造、检测及运行等各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公司基建工程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合理工期,执行标准化设计,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当质量与工期、成本或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1.3、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持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努力实现基建工程的“零缺陷”,向生产移交一个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的基建工程。

1.4、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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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规定Q/CSG213055-2011目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规定. 1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1)5.管理内容与方法 (3)6.附则 (6)附录A 基建综合统计业务流程 (7)附录B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指标体系(2011年版) (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规定1 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建综合统计管理,有效发挥综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基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公司系统基建一体化管理,按照公司统计工作和基建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的职责和定位、基本内容和方法以及主要工作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2.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3号)2.3《南方电网公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南方电网计[2006]67号)2.4《南方电网公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南方电网计[2006]69号)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 术语和定义3.1基建综合统计:指按照公司统计管理的要求,结合基建管理需要,对基建工程项目从可研批复后到工程投运、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产生的各方面记录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及分析的行为。

3.2 综合评价:是指运用多个指标对多个参评单位进行评价的方法,即采用特定的评价模型和方法,对被评价对象多个方面的数量特征进行高度的抽象和综合,转化为综合评价值,进而对现象进行排序的一种统计方法,也称为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简称综合评价。

3.3 基建综合评价:是指以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为层级,通过对基建管理各方面统计指标进行评比,逐级进行考核、公布结果并对先进的单位予以表彰的管理行为。

4 职责4.1公司计划发展部是公司综合统计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统计工作。

负责公司统计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统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各专业统计业务;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公司综合统计信息。

4.2公司基建部是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包括:4.2.1负责制定基建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基建综合统计调查;4.2.2负责设置基建管理各类指标,编制并颁发公司基建指标辞典;4.2.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分子公司基建综合统计数据,并对分子公司基建综合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4.2.4负责制定基建综合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子公司基建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4.2.5负责在公司系统内发布基建综合统计信息,公布评价结果和表彰先进单位;4.2.6负责按公司的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有关基建综合统计数据。

4.3分子公司基建部职责包括:4.3.1业务上受同级综合统计职能部门管理,负责本单位基建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基建综合统计调查;4.3.2负责按要求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并对建设单位基建综合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4.3.3按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向同级综合统计职能部门提供基建综合统计数据;4.3.4按规定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公司基建部;4.3.5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基建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公布评价结果和表彰先进建设单位,并将结果报送公司基建部备案。

4.4 建设单位职责包括:4.4.1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及基建综合统计相关管理规定;4.4.2负责按要求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并对业主项目部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4.4.3按规定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分子公司基建部;4.4.4受委托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业主项目部基建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公布评价结果和表彰先进项目部,并将结果报送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4.5 业主项目部职责包括:4.5.1严格执行公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及基建综合统计相关管理规定;4.5.2负责按要求开展基建综合统计工作,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方法完成基建项目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4.5.3按规定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5管理内容与方法公司基建综合统计与评价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建指标管理、基建综合统计管理和基建综合评价管理三个方面。

5.1 基建指标管理5.1.1指标的制定5.1.1.1 公司对基建指标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系统各级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制定和发布基建指标;5.1.1.2公司基建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指标的制定应根据公司基建工作总要求及公司总体工作方针,结合实际管理情况逐年修编,按公司相关流程审核、批准后生效;5.1.1.3 公司基建部每年年底结合管理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并发布下一年度《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指标体系》;5.1.1.4 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并且便于测量,指标的定义和计算应明确,具有可检查和可评价性。

5.1.2 基建指标的分类5.1.2.1 基建指标按管理的内容可以分为项目管理指标、安全管理指标、质量管理指标、进度管理指标、造价管理指标、技术管理指标等几类指标。

5.1.2.2 基建指标按层次分为战略指标(公司级)、管理指标(公司基建部及分子公司级)、操作指标(建设单位级)三类指标。

5.1.3指标宣贯5.1.3.1 公司基建指标辞典中应明确各项指标的定义及计算公式,公司基建部应对指标辞典进行宣贯培训,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单位)应通过颁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指标的解释和宣贯,确保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单位)员工对指标的正确理解和掌握。

5.1.4指标测量及报送5.1.4.1 公司各级基建指标的测量及报送按5.2条款的规定进行。

5.2 基建综合统计管理5.2.1基建综合统计工作内容5.2.1.1 基建综合统计工作按照公司综合统计报表的内容要求,结合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指标体系的内容开展;5.2.1.2 若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填写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表。

5.2.2 基建综合统计工作的开展5.2.2.1 公司基建综合统计工作在公司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下开展;5.2.2.2 公司基建综合统计调查方法以定期报表为主,以快速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补充;5.2.2.3 各级基建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5.2.2.4 各级基建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向上一级基建管理部门报送基建综合统计报表(基建综合统计报表另行颁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延误。

业主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向建设单位上报当月各类统计报表;建设单位应于每月28日前汇总并向分子公司上报当月各类统计报表;分子公司应于次月2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并向公司基建部上报上月各类统计报表;5.2.2.5 公司不定期召开基建综合统计协调会议,研究和协调公司基建综合统计方面的重大事项。

5.2.3 基建综合统计资料报送、发布与管理5.2.3.1 公司各级基建综合统计报表和文字资料经核实确认方可报出。

月度统计报表和文字资料、年度统计报表和文字资料采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方式共同报送,其中纸质材料应经统计负责人、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上级单位,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内容应一致;5.2.3.2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使用的统计数据以各级综合统计职能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公司基建部按季度和年度统一在公司系统内发布基建综合统计信息;5.2.3.3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做好统计资料立卷、归档、交接和保管工作,有关原始记录(表、册、台帐)资料应定期整理、备份;5.2.3.4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应建设基建综合统计电子数据库,加强管理、及时更新,保证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快捷、高效;5.2.3.5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应配置必要设施,采用先进手段,确保基建综合统计工作安全与高效。

5.2.4 基建综合统计工作要求5.2.4.1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所报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严禁删减、添加或篡改数据;5.2.4.2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应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对汇总的基建综合统计数据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在每月出版的工程简报中体现统计分析的内容;对统计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应予重点分析,编写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的分析说明或报告;5.2.4.3 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应配合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将基建综合统计数据库纳入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实现统计资料的自动化处理,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确保统计数据安全上网,实现统计信息的共享;5.2.4.4公司各级基建综合统计信息的保密管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2.4.5各级基建综合统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以提高基建综合统计工作的质量。

5.2.5 统计监督和奖惩5.2.5.1 各级基建部门应检查和揭露基建综合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和检举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5.2.5.2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迟报、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5.2.5.3 违反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3 基建综合评价管理5.3.1综合评价内容5.3.1.1 公司基建综合评价按《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指标体系》的内容开展。

5.3.2 综合评价方法5.3.2.1 公司基建综合评价采取季度指标排名发布和年度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5.3.2.2 基建季度指标按照各级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排名,并采用雷达图进行分析和展现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5.3.2.3 公司对基建年度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不同时期的综合评价应当突出该时期的基建管理工作重点;5.3.2.4 公司基建部根据年度基建管理工作重点,每年12月底制定并发布当年综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和评价标准,各级基建部门根据公式和标准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5.3.3 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开展5.3.3.1 公司逐级开展基建综合评价工作,上一级基建部门是下一级基建部门的评价者;5.3.3.2 公司基建部每年对分子公司开展一次基建综合评价,具体要求以文件形式进行通知,分子公司按要求将年度基建综合评价自评结果上报公司基建部;5.3.3.3 公司基建部每年定期公布年度分子公司的基建综合评价结果并进行表彰;5.3.3.4 公司基建部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建设单位的评比,具体要求以文件形式进行通知,分子公司可推荐3至6个建设单位参加,公司基建部按照统一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测评并公布结果,对优秀建设单位进行表彰;5.3.3.5 分子公司每年对建设单位开展一次基建综合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5.3.3.6 分子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业主项目部的评比,建设单位可推荐3至6个业主项目部参加,分子公司按照统一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测评并公布结果,对优秀项目部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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