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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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厂发…2013‟xx号
关于印发《孤岛采油厂硫化氢安全防控
管理规定》的通知
采油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孤岛采油厂硫化氢安全防控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孤岛采油厂
2013年月日
孤岛采油厂制度-执行类
1 基本要求
1.1 管理原则
1.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1.2.2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3 管理方式
1.3.1 采取全员培训取证模式对进入涉硫化氢生产作业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1.3.2 建立健全含硫化氢油气井、油气集输管线、油气集输场(站)档案和相关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1.3.3 实施涉硫化氢施工作业设计(地质设计、工艺设计)审批制度。

1.3.4 为涉硫化氢生产作业施工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与检测器具。

1.3.5 进入已知或潜在硫化氢危险密闭空间施工须办理《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分工与职责
2.1 采油厂成立硫化氢安全防控领导小组。

2.1.1 采油厂厂长担任组长,采油厂在职副处级领导担任副组长。

2.1.2 成员由安全环保油地部、注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规划计划部、作业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质所、工艺
所的行政负责人组成。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油地部,采油厂分管HSE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总监、安全环保油地部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 领导小组职责
2.2.1 组织审核硫化氢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2.2.2 组织协调硫化氢的防控工作,完善硫化氢的防控措施。

2.2.3 组织开展硫化氢防控的研究工作,推广应用硫化氢防控新工艺、新技术。

2.2.4 审核各级硫化氢突发泄漏事件应急预案,监督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

2.2.5 出现硫化氢泄漏突发事件时,组织进行应急处臵。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 组织制定硫化氢相关管理规定。

2.3.2 组织硫化氢法规、标准及规定的宣贯和硫化氢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2.3.3 组织协调各专业部门进行硫化氢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2.3.4 组织协调硫化氢防控的具体运行工作,及时进行情况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2.4 部门和单位职责
2.4.1 安全环保油地部负责
2.4.1.1 对各单位硫化氢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4.1.2 作为应急技术管理部门,参加硫化氢突发事件应急处臵。

2.4.2 生产管理部职责
2.4.2.1 负责涉硫化氢区块产能建设的运行。

2.4.2.2 负责涉硫化氢井开发、工艺、施工的综合协调运行。

2.4.2.3 参与硫化氢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2.4.2.4 负责涉硫化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2.4.3 注采管理部职责
2.4.
3.1 负责涉硫化氢区块采油、集输方案的编制。

2.4.
3.2 负责制定采油、集输系统涉硫化氢油井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4.
3.3 负责采油、集输系统硫化氢防控培训工作。

2.4.
3.4 负责采油、集输系统防硫化氢井控装备的配备和
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

2.4.
3.5 负责采油、集输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2.4.
3.6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配套及技术标准的对接。

2.4.4 规划计划部、财务资产部职责
2.4.4.1 负责采油厂硫化氢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4.4.2 负责硫化氢防控工程项目、防控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管理。

2.4.4.3 负责硫化氢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损失评估工作。

2.4.5 作业管理中心职责
2.4.5.1 负责组织作业系统硫化氢防控培训工作。

2.4.5.2 负责组织制定采油厂涉硫化氢油水井作业施工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4.5.3 负责作业系统防硫化氢井控装备的配备及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

2.4.5.4 负责作业系统防硫化氢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2.4.5.5 参与含硫化氢井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

2.3.5.6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配套及技术标准的对接。

2.4.6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职责
2.4.6.1 负责涉硫化氢施工项目承包商的硫化氢防控培训工作。

2.4.6.2 负责涉硫化氢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2.4.6.3 负责涉硫化氢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和业务主管范围内的硫化氢安全管理。

2.4.6.4 组织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硫化氢应急预案演练。

2.4.6.5 参与硫化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

2.4.7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涉硫化氢应急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2.4.8 物资配送中心负责硫化氢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发。

2.4.9 地质研究所职责
2.4.9.1 负责含硫化氢区块勘探开发方案的编制。

2.4.9.2 负责含硫化氢单井地质方案的编制。

2.4.9.3 参与硫化氢产生机理的研究,完善地质系统含硫化氢区块及单井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2.4.10 工艺研究所职责
2.4.10.1 编制含硫化氢区块工艺方案。

2.4.10.2 编制含硫化氢单井工艺方案。

2.4.10.3 组织硫化氢产生机理和趋势的研究工作,完善工艺系统含硫化氢区块及单井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2.4.11 技术质量监督中心职责
2.4.11.1 制定硫化氢检测规程。

2.4.11.2 对硫化氢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日常指导。

2.4.11.3 负责生产过程中硫化氢的抽检工作。

2.4.12 信息(档案)中心负责硫化氢信息平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2.4.13 消防中队负责硫化氢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2.4.14 涉硫化氢三级单位应建立硫化氢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硫化氢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硫化氢安全防控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教育培训管理
3.1.1 取证培训。

采油厂所有涉硫化氢人员(包括承包商),均应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的硫化氢防控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1.2 日常教育培训。

各三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硫化氢防控的日常教育培训。

3.1.3 来访者和其他非定期派遣人员的培训由负责接待的基层单位负责。

3.2 硫化氢检测仪器、人身防护器具和警示标识的配备、管理参照附件5.4执行。

3.3 硫化氢动态监测管理
3.3.1 注采管理站负责使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每月对所属油气井进行一次定性检测;每季度对已知含硫化氢常规井进行一次定量检测;每周对已知含硫化氢热采井进行一次定量检测。

3.3.2 联合站对外输天然气每周进行一次定量检测。

3.3.3 技术质量监督中心每季度对各联合站天然气硫化氢浓度至少检测一次。

3.3.4 检测数据均应录入源头数据库。

3.3.5 具体采样位臵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3.4 设计管理
3.4.1 设计审批。

各单位在含硫化氢油气井区域内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标准。

3.4.2 地质设计要求。

地质设计方案应标明油井硫化氢含量和气量;应标明含硫化氢区域生产井井位2km范围内的居所、学校、公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位臵;应对单井及周边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标注和文字说明。

3.4.3 工艺设计要求。

工艺设计方案应明确提出对含硫化氢地区所使用管材和工具的抗硫性能要求;应明确提出对压井液类型、性能和数量及压井工艺的具体要求;应根据地质设计中硫化氢风险提示,制定相应的工艺防范措施。

3.4.4 修井施工设计要求。

修井施工设计方案应对含硫化氢施工区域的道路交通、气候特点、临时安全区域位臵作详细描述,并根据地质、工艺设计中的硫化氢风险提示,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5 含硫化氢井(区域)作业及施工管理
3.5.1 修井作业管理
3.5.1.1 修井作业队伍应具有甲级队伍资质,人员相对固定。

3.5.1.2 修井作业人员应经硫化氢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3.5.1.3 作业施工现场设臵安全区,配齐防硫化氢装备。

3.5.1.4 拆除井口前进行硫化氢含量检测,对含量超标的进行脱硫处理,循环洗井进干;施工作业停工超过4小时的,施工前重新进行硫化氢含量检测,低于15mg/m3方可继续施工。

3.5.2 地面施工管理
3.5.2.1 承包商管理
(1)承包商持有的《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资格证》应具有硫化氢施工作业准入资格。

(2)对承包商的管理严格按照《孤岛采油厂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孤岛厂发【2013】29号)执行。

(3)承包商施工前,应由施工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硫化氢安全教育培训。

3.5.2.2 热采大队、准备大队、特车大队、监测大队等单位进行作业施工前,应通过硫化氢信息平台查询该区域的硫化氢信息,并根据施工区域的地理、地貌、气候等情况,确定安全区域和逃生路线。

3.6 日常管理
3.6.1 各管理区、集输注水大队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含硫
化氢油气井、集输管线、集输场(站)建立档案台帐。

3.6.2 进入已知或潜在的硫化氢危险密闭空间前,应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进行硫化氢含量检测。

3.6.3 生产工艺技术、操作条件、设备运行参数发生改变,可能导致现场硫化氢浓度发生变化的,各业务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并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3.6.4 日常巡检和监测时,现场不应少于2人,1人作业,1人监护,2人都应按标准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要站在上风向检查、检测,确认没有危险后,方可进行操作。

3.7 应急管理
3.7.1 涉硫化氢单位应制定硫化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7.2 定期组织硫化氢应急预案演练。

采油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三级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四级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3.7.3 发生硫化氢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采油厂生产管理部汇报。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针对各单位硫化氢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采油厂硫化氢防控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检,各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

4.2 安全环保油地部负责编制考核公报,经采油厂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兑现。

5 附件
5.1 孤岛采油厂作业系统硫化氢防控实施细则
5.2 孤岛采油厂采油系统硫化氢防控实施细则
5.3 孤岛采油厂油气集输系统硫化氢防控实施细则
5.4 孤岛采油厂硫化氢防护设备(设施)配备及使用管理细则
附件5.1
孤岛采油厂作业系统硫化氢防控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中所指含硫化氢井包括已探明含硫化氢且已开采的油、气、水井,预计可能含有硫化氢待开发的油、气、水井以及通过工艺措施易产生硫化氢气体的油、气、水井。

1.2 本细则所指的硫化氢浓度除
2.2设计管理、2.2.3开工验收以及2.5.2应急预案审批中涉及的是井口硫化氢浓度外,其余均指现场工作环境中的检测浓度。

1.3 本规定适用于孤岛采油厂所辖油区含硫化氢井大修、小修及不压井等作业井施工(含改制企业及其他外协单位作业队伍)。

2 管理内容与方法
2.1 硫化氢防护设备管理
2.1.1 硫化氢防护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按相关标准执行。

2.1.2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的第一级预警阈值均应设臵在15mg/m3(10ppm),第二级报警阈值均应设在30mg/m3(20ppm),第三级报警阈值均应设在150mg/m3(100ppm)。

2.2 设计管理
2.2.1 设计审批
2.2.1.1 地质设计审批
(1)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审批流程:
1)管理区技术人员编写→管理区主管师初审→主任师或地质副经理审核批准→(工艺研究所)→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地质研究所生产室主管师编写→生产室主任初审→地质研究所地质副所长审核批准→(工艺研究所)→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审批流程:
1)管理区技术人员编写→管理区主管师初审→主任师或地质副经理审核→采油厂总地质师批准→(工艺研究所)→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地质研究所生产室主管师编写→生产室主任初审→地质研究所地质副所长审核→采油厂总地质师批准→(工艺研究所)→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2.1.2 工艺设计审批
(1)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审批流程:
工艺研究所相关责任师编写→方案室主管师初审→分管副所长审核批准→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工艺设计审批
流程:工艺研究所相关责任师编写→方案室主管师初审→分管副所长审核→采油厂总工程师批准→作业管理中心留档→生
产管理部安排→作业大队实施。

2.2.1.3 施工设计
(1)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施工设计审批
流程:作业队技术人员编写→作业队队长初审→大队主任师审核批准→作业大队实施。

(2)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施工设计审批
流程:作业大队技术组编写→大队主任师初审→大队主要领导审核→作业管理中心主管领导批准→作业大队实施。

2.2.2 设计要求
2.2.2.1 地质方案中应注明目前含有(或可能含有)硫化氢的卡(丢)封或已封堵层层位、深度和预计硫化氢含量,并进行风险提示。

2.2.2.2 地质方案中应注明该井停产前井口硫化氢检测浓度,标明探井周围3公里,生产井井位2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公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位臵,并对附近的地理、地貌、环境情况等作详尽描述。

2.2.2.3 需进行射孔作业时,地质方案优先设计采用油管传输射孔。

2.2.2.4 工艺设计应参照地质方案中硫化氢含量及其他风险提示,结合工艺措施特点,注明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消减措施;并结合硫化氢产生机理及含量明确提出对含硫化氢地区所使用管材、工具及井控
装备的抗硫性能要求。

2.2.2.5 施工设计中,应对施工区域的道路交通、气候特点、临时安全区域位臵作描述;在确定临时安全区的位臵时,首先应考虑季节风向。

当风向发生90°变化时,应始终保持有一个临时安全区可以使用。

2.2.2.6 施工设计中,应明确相关物资(包括加重材料、重泥浆、除硫剂、火碱等)的储备要求;对修井液的PH值(9.5以上)、安全附加密度(取其上限值)等技术参数应作具体要求和说明。

2.3 施工准备
2.3.1 作业施工单位接到施工方案后,及时勘察现场,根据季风特点,制定井场工具、值班房摆放方案,确定紧急集合点、逃生通道,确保满足作业现场硫化氢防控施工要求。

2.3.2 作业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内容进行硫化氢风险评估,并告知该井周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在施工区域划出警戒范围,并在入口处张贴如“硫化氢作业区——只有监测仪显示为安全区时才能进人”或“此线内应佩戴呼吸保护设备”等清晰的警示标志。

2.3.3 严格落实作业井开工验收制度,当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由作业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开工验收;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由采油厂安监部门负责开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2.3.4 开工前,现场操作人员应了解所在施工区域的地理、地貌、气候等情况,作业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操作工人进行硫化氢的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其熟知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

2.3.5 开工前,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应急预案及处臵方案组织开展以班组为主要参与对象的硫化氢防护演习以及全员参与的逃生演习,做到熟练、快速、规范,并做好记录。

2.3.6 开工前,作业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重新检测工作场所中的硫化氢浓度并在班报中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时间、浓度、检测人、采取措施等。

2.3.7 若工作场所含有硫化氢且井口有压力时,应立即联系移动式硫化氢处理装臵对作业井进行泄压,直至井口无压力后再进行洗井脱气(视情况加入适当的除硫剂或火碱),并随时检测现场硫化氢浓度,当无硫化氢显示或小于安全临界浓度(15mg/m3)时方可开工。

2.4 施工过程
2.4.1 作业施工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应随身配戴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尽可能站在井口上风向操作。

应及时对井筒内灌注修井液或清水,维持液柱压力,并加强坐岗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关井”。

2.4.2 因施工现场含有硫化氢而关闭井口,经采取相应措
施后,再次作业时,必须重新检测井口及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2.4.3 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对来访者和其他临时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知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明确安全防护措施。

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经过培训后,来访者和其他非定期派遣人员应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

如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疏散这些人员或及时向他们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

2.4.4 含硫化氢井在射开油气层前,作业施工单位应按防硫化氢单井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射孔过程中在做好井控防喷工作的基础上,实时监测周边环境硫化氢浓度,做好预防工作。

2.4.5 酸化、酸洗过程中,管线出口应朝下风口,并有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对出口进行硫化氢检测。

2.4.6 作业完工后,在编制地质总结时必须准确录入该井硫化氢浓度以及与硫化氢相关的其他资料,为下次作业提供数据参考。

2.4.7 含硫化氢的井,严格执行含硫油气田和天然气井工程安全技术标准,防止硫化氢气体溢出地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井内管材、工具和地面设备的损坏,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2.5 应急管理
2.5.1 在含硫化氢区域或新探区作业,应建立防硫化氢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县(区)、乡(镇)政府、驻地企业等备案。

预案中应将硫化氢的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内容告知一定
范围内的人员。

2.5.2 含硫化氢井单井作业应急预案由作业单位编写,并由该单位安全部门初审、安全主任监督审核,当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由采油厂安全总监审批后执行;当硫化氢浓度≥150mg/m3(100ppm)时,由安全环保油地部审核备案后报采油厂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执行。

应急处臵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岗位职责、应急程序、现场监测制度、培训与演练。

2.5.3 启动程序
2.5.
3.1 当硫化氢浓度达到阈限值15mg/m3(10ppm),则启动一级报警,此时应该:
(1)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是否正常,保证随时可用;
(2)打开排风扇;
(3)实施关井操作程序,控制硫化氢泄漏;
(4)警惕情况的变化;
(5)遵守现场监督或上级的指令;
(6)按照2.3.7进行洗井脱气。

2.5.
3.2 当硫化氢浓度达到30mg/m3(20ppm),则启动二级报警,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立即:(1)疏散下风向人员,并将非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2)打开排风扇;
(3)实施关井操作程序,控制硫化氢泄漏;
(4)切断危险区不防爆电器;
(5)安排专人观察风向、风速,确定受侵害的危险区;
(6)遵守现场监督和上级的指令;
(7)按照2.3.7进行洗井脱气。

2.5.
3.3 当硫化氢浓度达到150mg/m3(100ppm)(或以上),则启动三级报警,此时应该:
(1)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和危险区内居民撤离并上报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
(2)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保护设备;
(3)实施关井操作程序,控制硫化氢泄漏;
(4)安排专人在主要下风口100米远进行硫化氢监测;
(5)通知救援机构。

2.5.4 警戒范围
2.5.4.1 当硫化氢浓度大于15mg/m3(10ppm),小于30mg/m3(20ppm)时,距井口500米范围设臵警戒区;
2.5.4.2当硫化氢浓度大于30mg/m3(20ppm),小于150mg/m3(100ppm)时,距井口1000米范围设臵警戒区;
2.5.4.3 当硫化氢浓度大于150mg/m3(100ppm)时,距井口3000米范围设臵警戒区;
2.5.5 应准备和保存一份应急通信表,包括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政府机构和联系部门、其他相关单位等。

2.5.6 应急点火
2.5.6.1 当现场控制毫无希望,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需点火放喷时,井场应先点火后放喷。

油气井点火程序、点火决策人应在应急预案中明确。

2.5.6.2 井场应配备自动点火装臵,并备用手动点火器具。

点火人员应配戴防护器具,并在上风方向距离火口不少于10m 处。

点火后应对下风方向,尤其是井场生活区、周围居民区、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二氧化硫的浓度进行监测。

2.5.7 发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泄漏,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时间应小于呼吸器低压报警时间,由下一梯队接替继续工作,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2.5.8 伴有硫化氢气体的井喷抢险,任何作业都必须两人以上同行,指定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戴好呼吸器。

附件5.2
孤岛采油厂采油系统硫化氢气体防控
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孤岛采油厂采油管理(施工)过程中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06‟103号)、《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SY/T6610-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控规程》(SY/T6277-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臵作业推荐作法》(SY/T6137-2005)、《胜利油田硫化氢监测管理办法》(胜油安环发…2007‟63号)、《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陆上)井控工作细则》(胜油局发…2011‟247号)《孤岛采油厂硫化氢安全防控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硫化氢防控主要是指在采油(气)生产过程中所有接触硫化氢操作项目中硫化氢气体的防控,适用于如油井测试、打捞光杆、更换套管(回压、生产、取样)闸门、更换盘根盒(盘根)、取样化验、井口维护、管线维修、分离器清洗、扫线、套管捞油及其它所有接触硫化氢气体的采油操作及相关施
工项目。

1.3 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及所属各三级采油单位。

2 硫化氢防控管理
2.1 制度建设
2.1.1 各管理区要加强硫化氢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硫化氢防控监测网络。

在孤岛采油厂硫化氢安全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2.1.2 组织贯彻国家、地方政府、中石化、分公司有关防范硫化氢泄漏中毒事故的法规、标准、规定,结合孤岛采油厂采油系统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1.3 定期召开孤岛采油厂采油系统硫化氢气体防控工作例会,通报采油系统硫化氢气体防控工作情况。

2.1.4 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

组织各三级单位每月进行硫化氢气体检测及分析,统计汇总检测情况,建立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档案,定期进行通报。

2.1.5 三级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所有含有硫化氢气体的油井井口、管线、气包、分离器等腐蚀情况进行检查,要保证油井井口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2 人员配备
2.2.1 各管理区要在含硫化氢油井管理的基层单位设立硫
化氢防控员(可兼职),负责注采站、班组硫化氢防控工作。

实行对硫化氢防控员培训、考试制度,合格后才可上岗。

其主要职责是:
2.2.1.1 本单位(注采站、班组)硫化氢等检测仪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硫化氢防控用品的保管、使用、维护。

2.2.1.2 组织对注采站、班组岗位职工进行硫化氢硫化氢防控知识和检测仪器、硫化氢防控用品使用的操作培训,保证本队、班、站岗位职工正确使用硫化氢检测仪和防控用品。

2.2.1.3 组织定期对本单位(注采站、班组)油井及其它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部位进行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对硫化氢超标油井及输油气管线、井场设施、油气储罐等油气生产设施进行定期巡检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3 岗位培训
2.3.1 各三级单位必须配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06‟103号)、《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SY/T6610-2005)、《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控规程》(SY/T6277-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臵作业推荐作法》(SY/T6137-2005)、《胜利油田硫化氢监测管理办法》(胜油安环发…2007‟63号)、《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陆上)井控工作细则》(胜油局发…2011‟247号)、《孤岛采油厂硫化氢安全防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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