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辩护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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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大学《刑事诉讼法》练习题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答案】大学《刑事诉讼法》练习题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辩护与代理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2、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22题)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3、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

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4、甲、乙涉嫌共同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并致文物损毁,某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甲委托其弟弟为辩护人,乙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当为乙指定辩护B.法院可以为乙指定辩护C.法院应当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D.法院可以指定乙的近亲属作为其辩护人5、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

刑事诉讼法七八九回避、辩护代理 、证据

刑事诉讼法七八九回避、辩护代理 、证据

第七章回避1、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

2、回避的理由(有因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一个人在诉讼中不能担任多种角色。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3、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退出诉讼活动的诉讼行为。

4、回避的决定(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

(2)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检察人员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3)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和侦查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4)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院长的回避(5)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院检察长、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第八章辩护与代理1、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2、委托辩护的代为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有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3、辩护人的范围: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积极范围)(1)律师。

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消极范围)a 绝对排除,包括(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如果主刑已执行完毕,但仍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新刑事诉讼法概念比较完整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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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协助其进行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辩护与代理刑事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或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刑事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1、产生根据不同,诉讼地位不同。

①参加诉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②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2、适用范围和诉讼任务不同。

①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承担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②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权利内容权限不同。

①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②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3、起诉、上诉、抗诉、申诉起诉,是指法律限定的国家专门机关或个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活动。

上诉: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不服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抗诉:也叫抗告,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而依法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
第1页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主要内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代理
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法律援助辩护;拒绝辩护
★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5)(刑诉法第35条)
★★★二、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表-36)(刑诉法第32条、《高法解释》第35、36、38条、《高检规则》第38-40条)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之比较(表-37)。

辩护与代理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与公诉人的地位是平等的、独立的。
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 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则取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 在诉讼过程中,他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 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刑事诉讼法》第47条;《律师法》第36条, 第37条第1、2款) (2)会见、通信权(《刑事诉讼法》第37条;《律师法》第33条) (3)阅卷权(《刑事诉讼法》第38条、《律师法》第34条)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的 充分实现,《刑事诉讼法》第33条还规定了三项 重要的程序保障:
(1)权利告知; (2)代为委托; (3)受托辩护人告知。
委托辩护的限制: 其一,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充当辩护人
的人员范围内进行选择; 其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
(二)辩护人的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对此作了明 确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便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除了正在监狱等服
刑场所服刑的人之外,还包括宣告缓刑的、监外执 行的,以及正在执行附加刑的人;
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2.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唯一职能就是辩护,除此以 外没有别的职能。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绝对不能充当第 二控诉人,去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 犯罪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

辩护与代理题库1-1-8

辩护与代理题库1-1-8

辩护与代理题库1-1-8问题:[单选]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涉案人员只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才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C.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D.被告人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故A选项错误,其错在此种情况下,谁向法律援助机构提申请没有记清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陷阱分析】A选项的套路或者说表达方式是原刑诉法“可以指定辩护”的规定,现在取消了这样的规定。

BCD三个选项考查的就是对原刑诉法在法律援助方式、阶段和对象的变化。

我们在记忆修改的刑诉法时,要把脑中的旧刑诉法知识清空,方法就是一遍又一遍的看刑诉法典,特别对修增条款做记号,多看几遍,直到成竹在胸。

慢慢清晰的新修增内容会扫除你的很多障碍。

问题:[单选]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侦查机关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有A.犯罪嫌疑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B.被告人人是又聋又哑的人C.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D.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要想作对该题,在掌握具体的法条内容前,还要掌握涉案人在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的称谓: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称为被告人;在执行阶段称为罪犯。

辩护与代理

辩护与代理

刑事诉讼法
新律师法
阅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卷 权
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 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辩 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
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 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 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
• (二)辩护人的范围
•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注意:在我国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太多了!) (2)被宣告缓刑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能力的人 (4)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主要是指共犯) (5)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6)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注 意:不限于办理本案的专门机关) (8)本院的陪审员(注意:只能是本案法院的陪审员) (9)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 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而且,终生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的 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 (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类似于医生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1.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不是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代言人,他们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的职责,而不 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 固有权与传来权 在诉讼中,辩护人一旦取得辩护人的资格,即取得独 立地诉讼法律地位。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以自己的名 义,根据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不受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辩护与代理

辩护与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1.辩护律师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的材料是()。

A.证人证言B.被害人陈述C.人民检察院所有案卷材料D.诉讼文书2.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A.自案件进入人民检察院之日起B.自其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C.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移送至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D.自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起3.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委托的辩护人的人数,应当是()。

A.只能是一名B.可以是两名C.只能是两名D.犯罪嫌疑人最多委托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两名4.辩护人的辩护()。

A.应受委托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的约束B.要受指定他的人民法院的意见的约束C.要受同是维护社会利益的公诉人的意见的约束D.依法独立自主地辩护,而不受委托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的意见的约束5.关于辩护人所享有的权利,下述各项中,正确的是()。

A.辩护人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B.辩护律师经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直接向他们收集有关证据材料C.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D.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司法人员关于案件的讨论记录6.关于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下述各项中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刑事辩护是针对公诉案件设立的,刑事诉讼代理是针对自诉案件而设立的制度B.辩护制度中有指定辩护制度,而刑事诉讼代理则未规定指定代理制度C.辩护人与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不同的权利D.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7.自案件()起,被害人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

A.立案之日B.开始审查起诉之日C.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D.移送至人民法院审判之日8.公诉案件自()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移送审查起诉之日B.案件立案之日C.决定提起公诉之日D.决定开庭审判之日9.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诉讼阶段是()。

A.自诉人起诉后B.案件受理后C.决定开始后D.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二、多项选择题1.下述各项所列人员中,依法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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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对象不同,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法律地位都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

简单来说,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而辩护人其实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设立的。

所以同样是律师,但实际上在法律上的称谓其实是不一样的。

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

二、诉讼法诉讼代理人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以下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①律师;②当事人的近亲属;③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④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3、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_______________.《意见》第93条:调解(2)一般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不是特别授权。

刑诉题库

刑诉题库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公诉案件中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间的相互关系:P114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立案关系和法院的审判管辖,依刑事诉讼活动的先后次序,而发生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上;
4、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P11
社会存在着犯罪,就必须对之进行追究和惩罚,否则就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刑事诉讼行使刑罚权对犯罪加以惩罚。因此追究犯、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直接目的,也是我国制定刑事诉讼法宗旨中“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一个方面。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P60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2、审判组织:P62
(1)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审判组织。
(2)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数人根据合议原则建立的审判组织。
(3)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历史和发展
1、弹劾式诉讼的特征:P3人告诉制;
(2)原先和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行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
(3)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者的地位
2、纠问式诉讼的特征:P35
(1)对刑事案件的追诉不再采决于被害人的的被告,而由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
2、无罪推定原则的三项要求:P87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

天大《刑事诉讼法学》学习笔记六

天大《刑事诉讼法学》学习笔记六

主 题:《刑事诉讼法学》学习笔记内 容:《刑事诉讼法学》学习笔记六--辩护与代理第一节 辩护制度概述辩护制度的概念和历史发展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则制度的总称。

第二节 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一、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人的范围包括: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⑴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人;⑵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⑶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⑸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⑹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但上述第⑷、 ⑸、 ⑹、 ⑺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刑事诉讼法》第32条对辩护人的数额作了明确限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辩护人,包括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 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辩护律师)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首要的是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勘误及完善一览表

勘误及完善一览表

勘误及完善一览表第一次打印的同学可以不用看此表,相应内容在本稿中已经修改。

已打印第一版的同学,此次可以只打印这两面,并参考修改第一版中的内容。

注意:第一版中答案错误之处很少,还有两题是因为排版导致的,一题是由于司法部答案给错。

此次修订基本上都是完善的内容。

第一版中所有红色字体全部改为加粗斜体字,用以表示今年新修改的内容。

P4,答案改为D。

本题志工整理给我时答案改为了B,我没有核对司法部原答案,因此感慨该题答案错误,如果答案为D,则没有问题。

P4,第二个注解,答案未变,但解析做了改动,表述更为准确。

P10,表一②中,“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等罪名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只有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时才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增加一个罪名:破坏选举罪(也是一般主体犯罪)。

P13,08年延28题答案改为ABC。

11年23题答案改为A。

P15,考点十二,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表述已改,将注解调至正文。

内容未变。

P16,回避的第三条理由增加注解。

管辖一章第二讲考点五:02-13-单选,答案增加注解:根据新法,没有犯罪事实,应该是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批准即可,故c也是正确答案。

辩护与代理章考点五,会见通信权增加表述: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会见。

考点七,加星号考点十一,增加了两类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考点十一,相同之处,删除法院指定中的“法院”二字,因为新法改动后,有义务指定辩护的主体不限于法院。

诉讼代理人增加“或者指定”的表述。

证据章考点二,02-68,此题根据新法已无效考点五,04-93,答案注解完善为:“公权力行为要求两人以上,私权利行为无此必然要求。

签字和按手印具备其一即可。

询问证人可以在其家中进行。

对辩方证人取证不需要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只需要证人本人同意即可。

”考点十四:09-71,司法部答案错误,D也应为正确答案。

11-74,增加注解:“《死刑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四)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五)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 练习题:马某因故意伤害案而被人民检察院
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案件进入人民法院后, 马某一直想委托辩护人,在他的脑海里有这 样几位人选,甲,本单位有名的“小能人”, 懂法律,但半年前被法院判处管制10个月, 乙,自己的一位朋友,曾因打架而被判处有 期徒刑1年,半年前刑满释放,现为个体户, 丙,自己的一位亲戚,国家干部,丁,某法 律刊物的撰稿人,因非法出版刊物而在3个 月前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0个月。 在这4个人中,能够被马某委托为辩护人的 有( ) • A 可以是甲 B 可以是乙 C 可以是丙 D 可以 是丁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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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 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 (1)委托的对象:律师和其他公民 (2)阶段:起诉、审判 【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 被告人随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权利告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 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 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委托的人数:1-2人 (4)有关禁止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 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5)委托辩护的优势(律师辩护):广泛的诉讼 权利;专业知识、诉讼经验、应变技巧;职业纪 律和职业道德的约束。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 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任2 年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 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 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 任2年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 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 第一节 辩护和辩护权 • 第二节辩护人 • 一、辩护人的概念 二、辩护人的范围 三、辩护的种类 四、辩护人的责任 五、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七、拒绝辩护 第三节 刑事代理
第一节 辩护和辩护权
• 广义的辩护(即通说),将辩护理解为刑事案 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针对来自 控诉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证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 罚以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权利 的诉讼活动。 •
• 【阅读案例】 • 变更被代理人案 • 被告人张某于2006年11月 14日深夜闯入 被害人王某家中,将王某家中电视机搬走并将王 某打成重伤。此案在审查起诉中王某的父亲王某 某委托律师刘海林作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在 收到的委托代理书中发现:被代理人是王某某, 遂要求王某某变更被代理人为其女儿王某,王某 某感到不解 ,坚持自己是被代理人。 • 【问题】 王某某的做法对吗?

刑诉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 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 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 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 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 案有关的材料。
• 11年刑法修正案八改为判死缓
• 11、 04/25.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 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 A.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 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 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 没有委托辩护人 • 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 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 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辩护与代理试题

辩护与代理试题

一、选择题1.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诈骗,5月6日被某公安机关传唤进行讯问,5月7日被放回。

5月9日,公安机关又对其进行拘传,并于当天放回。

6月1日宣布逮捕,7月20日案件侦查终结。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A.5月7 H B.5月9日C.6月1日 D.7月20日2.李律师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钱某的委托,在侦查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那么在这个阶段中,他可以进行下列哪些工作?( )A.会见犯罪嫌疑人B.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C.进行调查取证工作D.为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3.某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在被宣布逮捕后,委托张律师作为其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人,现张律师要去会见犯罪嫌疑人,那么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在会见要求上有什么不同?( )A.张律师需要出具律师事务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函B.张律师需要出具委托协议C.在会见时,侦查人员可以派人在场D.张律师的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4.某案,被告人钱二涉嫌贪污。

其朋友李他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其哥钱三已加入日本国籍,在日本作律师;其父钱大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姐钱四是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那么,被告人可以委托谁作辩护人?( ) A.李他 B.钱三C.钱大 D.钱四5.某共同犯罪案件,有甲、乙两名被告人,谭律师已经接受了被告人甲的委托,收取辩护费1万元,后被告人乙也想请谭律师为其辩护,并提出只要谭律师接受他的委托,他就付2万元辩护费。

那么谭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A.接受被告人乙的委托,同时为两名被告人作辩护人B.先解除同被告人甲的委托合同,然后为被告人乙辩护C.不接受被告人乙的委托,让其找其他律师辩护D.既不作被告人甲的辩护人,又不作被告人乙的辩护人6.李某涉嫌走私,9月3日被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拘传,当晚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执行逮捕,11月13日侦查终缮。

1 1月15日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1 2月15 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Believe that you are the only one you can rely on in this world.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导读: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书写的主体不一样,代理词的话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当中的原告所书写的,辩护词的话是从事了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这一方面所书写的。

所以由于这个主体不同,它产生的一个诉讼的任务也不一样,辩护词的话就是承担一个辩护方面的职能。

一、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书写的主体不一样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

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二、相同点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刑事诉讼法学--第8章 辩护与代理

刑事诉讼法学--第8章 辩护与代理
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 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 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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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该案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的情形,表现在: (1)开庭前,应不迟于10日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而一审人民法院的
送达只有5日;
(2)该案不能公开审理,而一审人民法院却公开审理。 (3)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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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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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
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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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辩护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对属于上述不得担任辩护人范围中第4-7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 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且不属于第1-3项情形的,可以由犯罪 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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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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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的辩护律师以警方办案证据有瑕疵为高晓松辩护,却被高晓 松两次打断。对话实录是这样的:
高晓松(不耐烦):高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已经反复说过了。

200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刑事诉讼

200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刑事诉讼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 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 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 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 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 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 应 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 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
六、辩护与代理 (一) 单项选择题
1.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 试卷二第26题)
A. 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 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 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 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 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 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 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A.不起诉 B .撤销案件 C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试卷二第66题)
A. 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 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 不追 究甲刑事责任
B. 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 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200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刑事诉讼法
客观试题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 一项不正确?(2005年试卷二第21题)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 单项选择题
5.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 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 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 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 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 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 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2004年试卷二 第27题)

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辩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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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地位不同:
辩护⼈是独⽴的诉讼⼀⽅。

辩护⼈独⽴⾏使辩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约束。

当事⼈和他的家属要求做⽆罪辩护的,辩护⼈可以做有罪辩护,当事⼈和家属已经认罪的,辩护⼈可以做⽆罪辩护。

代理⼈不是独⽴的⼀⽅,是当事⼈的代表,只能以被代理⼈的名义进⾏诉讼,⽽不能以⾃⼰的名义进⾏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三⼗七条辩护⼈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被告⼈⽆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诉案件的⾃诉⼈及其法定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

⼈民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起三⽇以内,应当告知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民法院⾃受理⾃诉案件之⽇起三⽇以内,应当告知⾃诉⼈及其法定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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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无国籍人 但上述4-7项中,辩护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且不属于1-3 项情形的,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相对排除)。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
一、刑事诉讼代理概述 1、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被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 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 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诉讼活动。
2、代理人的范围

国际公约中确立了辩护制度的国际性准则 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 许多国家通过证据开示制度保障律师的先悉权 许多国家赋予律师就其业务秘密享有拒绝作证的特权
4、旧中国的辩护制度
我国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没有辩护制度 现代辩护制度,是清末从西方引进和移植的 最早规定辩护制度是1910年清朝政府制定的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未公布) 1912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律师暂行章程》 1928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律师章程》 1941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律师法》 【案例视频】中国古代讼师故事
【案例】李某,男,34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原系依兰 县印刷厂汽车司机,已停薪留职。某年3月22日被逮捕。 同年3月13日晚7时,李某酒后驾驶自己的“东风”牌140 型货车送女友谭某某回家,途中李某违章驾车共造成4人 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 ,一辆解放牌汽车被撞毁报废。 该案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以违章驾车的危险方法致 人重伤、死亡罪起诉李某。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 李某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李胜瑜为其辩护。检察院 认为,李某的案子将来要在李胜瑜所在的法院审判,李 胜瑜在法院工作多年,各方面关系都比较熟,如果由李 胜瑜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将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于 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问题】人民检察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拒绝辩护 保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 会见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按时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规则 未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 本案有关的材料(与新律师法冲突) 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伪造证据 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刑法306条) 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请客送礼或 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


诉讼地位: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 维护者,其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 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理要求的约束。辩护人没有在 其承办的案件中揭露犯罪的义务。 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A. 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B. 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C.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5、新中国关于辩护制度的历史轨迹



1954年《宪法》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确定为一项宪法原则 1954年《法院组织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 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介绍的 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 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 辩护。” 文革期间,包括律师制度在内的刑事诉讼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及律师辩护制度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律师暂行条例》 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1996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制度起源于奴隶制古罗马的原因

经济的发展,法律的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 中急需熟悉法律的人的帮助 是平民阶层政治斗争的重要成果 是奴隶制民主制度的遗留
3、近代的辩护制度


是欧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司法 制度斗争的成果 公元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如英国的洛克、法 国的伏尔泰、狄得罗等人倡导“天赋人权”、“人人平等” 等民主思想 英国的平均主义领袖李尔本在其《人民约法》一书中,明 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聘请别人协助辩护 1679年的《英国人身保护法》、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 法》规定了辩论原则和律师辩护制度
6、辩护分为哪几种? 7、在哪些情形下,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8、辩护人享有哪些权利? 9、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案例分析
十、被告人刘某,男,16岁,某校高一学生。被告人曾于 寒暑假期间,先后到离家不远的几个小区的楼里,乘白天住 户上班,家中无人看守之机,采用撬锁等手段,盗窃作案共 计十余次之多,窃取的赃物经估价大约有一万多元。案发后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刘某抓获归案,并对其进行了询问。这 时候,被告人刘某的父母亲要求为刘某聘请律师,遭到拒绝。 待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刘某的父母又向检察人员 提出要求为刘某聘请律师,也被拒绝。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正 式对刘某的盗窃罪提出指控时,刘某的父母不幸在一次交通 事故中双双去世,为刘某请律师便被耽搁下来了,法院经不 公开审理之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
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对立统一 兼听则明 维护人权
80年代初期我国的辩护人
三、辩护制度的意义

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 主观片面,避免冤假错案 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法的教育任务
第二节
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 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 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它包括: 执业律师 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律师法》的修改
2007.10.28,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了新的《律师法》,自2008.6.1起施行。主 要内容包括: 律师会见嫌疑人无需批准、不被监听,会见时 间提前为当天 律师阅卷复制权提前到检察阶段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 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 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视频资料
1、《壹号皇庭》之一部 2、《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始末》 3、《口述历史:两案辩师》
课后阅读文献

讼师的形象 京城律师谈刑色变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若干思考
课后练习
1、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2、律师辩护制度起源于奴隶制古罗马的原因 是什么? 3、辩护人的范围如何? 4、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能否做辩 护人?法院院长能否做辩护人? 5、辩护人在其承办的案件中了解到的委托人 的犯罪事实,能否予以揭露?
程序法名言
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圣经》(旧约全书)
第八章
辩护与代理
本章主要内容:
一、辩护制度概述 二、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刑事诉讼中的代理
第一节
辩护制度概述
一、辩护制度及其历史发展 1、辩护: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 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 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被追 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 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核心诉讼权利。 3、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 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三、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
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2、委托辩护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 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开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 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自诉案件的代理
1、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均 可委托代理人(注意:近亲属无此权利) 2、在被告人提出反诉的情况下,自诉人的诉讼代 理人如果作为自诉人的辩护人,应当办理双重 委托手续,从而有效行使控诉职能和辩护职能
四、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
1、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2、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随 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如果同时委托其辩护人 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
二战后,辩护制度呈现出的特点:

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普遍提前到侦查阶段(辩护人
介入侦查程序已成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最低准则,世界刑法学协 会1994年通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中人权问题的决议第18条规定:国 家必须从刑事诉讼一开始,便保证刑事被告人聘请律师的权利,如 果被告人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国家应让其免费享受律师的帮助)






阅卷权(非律师辩护人须经批准) 会见、通信权(非律师辩护人须经批准) 调查取证权(非律师辩护人不享有) 获得通知权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权 拒绝辩护权(隐瞒事实真相、委托事项违法) 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等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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