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处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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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处置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0.09.17
•【字号】津环固转〔2020〕376 号
•【施行日期】2020.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危险
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处置的复函
津环固转〔2020〕376 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关于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收悉。
经研究,不同意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产生的10000吨废铅蓄电池(900-044-49)转移至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