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18.02.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2018〕第2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省人民监督员人员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经选任机关同意后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共9人,分别是罗斌、黄宗宗、于耀华、钟丽慧、叶才良、林太君、薛杨富、唐冬梅、吴奕波。
二、出现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形,经选任机关决定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1人,龙腾。
三、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补选了刘自森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