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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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与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实施饮用水卫生许可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行政机关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流程。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指定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或者部门统一受理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

各受理机构应公布供水单位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具体规定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咨询工作。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操作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操作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实行权限和实行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申请办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集中式供水单位(1)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审查:①取水点应设在都市和工矿企业上游;水质应符合卫生原则或卫生规范规定;②水源防护带应设置固定通告牌;③地表水为水源水一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以内)严禁从事任何有也许污染水源活动;二级防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不得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堆放也许污染水质物品;④地下水为水源水一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5米范围内)以20厘米以上水泥硬化地面并设置隔离墙,在取水点建闭式取水屋;并设有排洪措施;二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范围内)用铁丝或刺槐树隔离,闲人不得入内,并设警示牌;(2)生活饮用水生产过程审查:①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备有生活饮用水有关原则、规范和法规;②建设项目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立案;③购置有与生产相适应水处理、消毒设备设施并能正常运行;④生活饮用水输水、配水、蓄水设施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饮用水管道相连;⑤采购和使用涉水产品待有对应卫生许可批件并有验收和出入库记录;⑥水处理剂和消毒剂投加和贮存间应单独设置并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备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⑦生产区应单独设置,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开放性污染源。

(3)从业人员卫生规定审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状况。

(4)污染事件汇报处理审查:制定有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备有突发事件水质检查记录和平过渡电话记录本。

(5)质量控制审查:①制定有自检制度;②建立有自检能力检查室,购置有对应检查设备和仪器;③检查人员经专业培训上岗;④检查原始记录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使使用办法定计量单位。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鲁卫监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监发〔2010〕9号)各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卫生管理,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是指自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由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农村用户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本省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四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许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第六条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七条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从事供水活动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申请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指标的要求。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我单位是一家二次供水单位,现向贵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为了保障水质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卫生许可证申请程序,如实提供以下申请信息:
1. 基本情况:我单位成立于XX年,注册资金XX万元,位于XX 地,经营范围为二次供水服务。

2.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我单位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我单位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3. 人员素质:我单位将确保员工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以保证供水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 签署声明: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供水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和规定,保证水质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谨此申请,希望贵部门审核通过。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要求开展二次供水服务,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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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供水设施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2、具有符合供水规模的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3、具有在制水工艺流程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具有能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

6、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二、办理材料
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实验室设备、人员及检测项目。

4、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清单。

5、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6、供水单位方位图及平面布局图。

7、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办证机构提交申请。

2、办证机构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制证、颁证。

关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询问笔录

关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询问笔录

尊敬的领导:我是关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相关情况进行询问的工作人员。

在此次询问中,我深入了解了相关单位的运行情况,并就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原因和解决方案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查。

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这一问题,涉及到了水质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性。

作为提供给大众的供水单位,其水质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而取得卫生许可证则是确保这一标准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为何相关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1. 了解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为何相关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是因为相关单位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标准?还是因为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取得许可证?或者是因为相关单位对于卫生许可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疏于申请和审批?只有深入了解了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确保供水单位的水质安全。

2. 解决方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设施设备改进、管理制度完善、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帮助相关单位逐步取得卫生许可证。

可以引入先进的水处理设备,提升供水单位的水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卫生许可证的及时申请和审批;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其对卫生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这些措施,相信可以有效解决相关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这一问题,我个人认为,其解决既需要技术手段的支持,也需要管理制度和宣传教育的配合。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确保供水单位的水质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

我相信,通过合作努力,我们一定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确保供水单位的正常运行。

总结回顾:通过此次询问和调查,我对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我将继续关注此问题,并在日后的工作中,积极推动解决方案的落实,保障供水单位的水质安全。

我也意识到,只有不断地深入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公共卫生和安全。

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制度 - 牡丹江市

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制度 - 牡丹江市

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卫生监督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 、科长二、审批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三、审批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集中式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水净化处理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水净化处理工艺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艺的要求,净化处理各工艺(车间)应当配备相应的检测手段;(二)水源水、地下水等应当有保证其正常使用的消毒设施;(三)供水工程中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当密封,定期清洗、消毒并监测,严禁与排水设施相连;(四)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五)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及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应当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水质检验合格。

管网末梢盲端易污染处应定期放水、清洗、消毒;(六)加氯消毒间应当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七)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划定生产区的范围,并设立明显标志。

在其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或铺设污水渠道等。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配有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十条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设在建筑物正负零标高以上。

贮水池、低位水箱及供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供水设施周围十五米内不得有污水井、化粪池及其他污染源的存在。

给水管线卫生要求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执行。

(二)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力度,并适当增加监测频次;(三)二次供水水箱应当设在单独房间内,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相连接;水箱溢流管、排污管与排水管应当断离相联,不得直接相连。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5]191号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91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如何发放的请示》(京卫疾控字〔2005〕7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分质供水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

目前,有关分质供水的具体规定正在制定过程中,你局可依据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质供水单位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此复。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结束——。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一、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佮直接供水管水工作;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二次供水设施水池箱、水泵房管理制度一、由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水泵房设备的监控、清洁及日常巡视管理工作;二、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三、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四、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水处理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五、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六、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七、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豄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四、采购所有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七、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水质检验消毒制度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 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三、经常巡检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一、依据和程序(一)许可项目设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二)受理对象:在辖区范围内,经营集中式供水(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符合分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卫生局受理对象:1、本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2、除本级管辖单位内的二次供水设施。

(三)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2801633。

(四)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1、即办件(1)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办理范围:①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所有制形式、法定代表人、门牌号变更(非经营权转让或搬迁);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③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注销。

(3)办理流程:2、承诺件(1)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整改时间)。

(2)受理对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新办及有效期限延续。

(3)办理流程: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许可审批→ 发证。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1、收费标准:自来水厂卫生审查、办证个 200(元);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免费。

2、收费依据:(七)许可证件类别和有效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

有效期届满继续供应生活饮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有效期限延续。

二、申报材料要求(注:以下材料提交一式一份,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逐页加盖公章。

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名,盖指印,有效证件或合同应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一)新申请卫生许可证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拟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材料;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材料(场所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4、场所地理位置图(含经营场所周边25米以内的毗邻建筑);标注面积的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注有主要卫生设施);5、供管水人员名单,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6、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含A、卫生管理组织结构图和管理人员名单、工作职责;B、水处理剂和消毒剂使用管理制度;C、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等);7、承诺书:①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②声明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标准经营;8、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水处理及供水流程图;10、涉水产品(含水处理设备和供水管道)卫生许可批件;11、出厂水及末梢水卫生检测合格报告;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13、(限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主体的说明;14、(限集中式供水单位)取水点位置说明及卫生防护措施;15、(限集中式供水单位)检验室设置情况,包括检验室平面图、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检验设备清单及自检项目等。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管理1、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

2、二次供水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组织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维护,且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清洗消毒。

4、二次供水单位须持有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书及专业水池清洗队伍提供的有效水池清洗记录,以便卫生监督部门检查。

5、二次供水水质异常或发生供水污染事故时,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日常生活用水,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一般卫生要求1、二次供水设施周围保持环境整洁,要有很好的排水条件。

2、二次供水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所用材料及内防腐涂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严禁采用冷镀管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塑料管等作为供水用材料。

3、通过设施所供出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二次供水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1、二次供水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防护罩。

水箱入口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工作的需要;入孔应高出水箱(池)面10-20厘米,并加盖(反扣式)上锁;水箱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排水管要设在水箱底部,以利于清洗,彻底排泥与放空;水箱的进水孔、排污管应有密封防护措施,溢水管的开口有防护网罩,溢水管与排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应加逆水防污阀,防止污水倒流。

2、二次供水设施完备并定期检修,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水管道直接连接。

3、楼顶水箱周围2米范围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低位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溢水坑、化粪池、污水沟、堆放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污染源。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您好!本单位特向贵部门申请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以确保居民用水的安全与卫生。

我单位是一家二次供水单位,致力于为小区居民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我们深知水是生命之源,对于居民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的用水需求,我单位积极引进先进的水处理设备,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我们配备了专业的水质监测设备,并定期对供水系统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同时,我们还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邀请其对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和评估,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我单位注重水质处理工艺的改良与优化。

我们采用了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包括活性炭过滤、反渗透膜处理等,有效去除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和微生物等有害物质,保证供水的清洁和安全。

同时,我们还定期对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过滤。

我单位加强了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供水系统运行记录,并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清洗和消毒,以保证供水系统的卫生和无菌状态。

同时,我们还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网漏损和故障问题,确保供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单位注重居民用水的宣传和教育。

我们定期组织居民参加健康用水知识讲座,向他们普及正确的用水知识和饮水习惯,提高他们的用水安全意识。

并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用水通知,提醒居民合理用水和注意水质安全。

我单位在二次供水领域一直秉持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致力于为居民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我们深知申请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重要性,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先进的水质处理工艺、科学的供水系统运行管理和有效的宣传教育措施。

相信在贵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单位能够更好地履行卫生许可证的要求,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二次供水服务。

自备水源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能供水

自备水源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能供水

自备水源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能供水自备水源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能供水。

自备水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备水源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2)自备水源水源的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地下水?、?、?类标准。

(3)自备水源水井地上必须建立泵房,水井周围30米内不准有污染源。

如:渗水厕所、渗坑、垃圾堆、污水井。

室外蓄水池周围应设防护栅栏,蓄水出口有盖上锁,通气孔应设防护弯管、防护网。

池内应设积水坑。

池壁应使用食品级玻璃钢防腐涂衬,以保持水质清洁。

(4)楼上设有水箱,2次供水水箱,建议使用不锈钢、玻璃钢材料,水箱应有盖有锁,内壁是水泥,铁、钢板应进行玻璃钢防腐涂衬,设有溢流、排污管。

排污管严禁和下水管线相连。

(5)自备水源的管线严禁与市政供水管线相连。

施工时下水管线应在上水管线30CM以下,自备水源使用的管线、管件水泵,涂料必须取得用水、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6)自备水源的水质必须进行消毒,建议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机械适量方式进行水质消毒。

严禁使用人工投药方式进行消毒。

没有水质消毒的自备水源单位,一律停止供水。

(7)自备水源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没有化验室的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水质检测。

每年水源水进行2次水质全检(枯水期和半水期)。

(8)自备水源应每天2次进行末梢水余氯检测,末梢水余氯必须达到0.05mg/L,并做好消毒记录。

(9)水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2次供水水箱每年应清洗消毒2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10)自备水源、2次供水单位的供管水人员应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11)新建、扩建、改建的自备水源单位竣工后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2)自备水源单位应设专人进行管供,建立健全供管水的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先购置供水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加工组装安装;2. 在购买的设备上注明生产许可证号,按照规定登记和授权认证;3. 将设备调试完毕,并进行相关性能检测,确保淋浴系统的正常运行;4. 由企业组织负责人物、技术人员和保养人员陪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1)《二次供水淋浴设备设计组合性能技术说明书》;(2)淋浴设备生产厂商提交的《产品质量保证书》;(3)淋浴设备安装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鉴定书》等。

5. 申请方可以准备防腐剂、水处理药剂、塞子、内衬材料、橡胶制品、防水材料等证明资料。

二、审查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2. 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二次供水卫生设备进行实地检查;3. 对可行性审查进行强制性实验,详细评估设备质量;4. 针对二次供水设备组装、使用方法及安装改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考验,确认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等情况;5. 对卫生工程实施管理、卫生操作程序等进行审核,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以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标准;6. 根据实际情况,对淋浴设备的排水系统进行详细调研,以及认真研究各内管道洁净度情况,防止污水漏入系统;7. 按照相关参数,对淋浴设备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及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确定其处于正常状态;8. 对安装环境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装设备涉及的管道结构安装情况及与供水、排水系统的安全连接进行评估。

三、领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申请方在资料报送及实地检查顺利完成完毕后,即可领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2.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上所列出的设备及其技术指标,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3.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审定有效期内,申请方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维护及操作状态;4. 为保证许可证的有效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将原有设备技术通知重新报告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审核;5.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审定有效期满,必须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重新审查批准。

重庆市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重庆市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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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办理卫生许可证相关问题上传

供水工程办理卫生许可证相关问题上传

某市市某江水源某区域供水工程办理卫生许可证相关问题一、水质检验报告问题某市市某江水源某区域供水工程出厂水检测报告NO:KR2018T029-SZ001 委托黑龙江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106项指标,经该检测单位提供资质显示,该单位检测的能力范围无贾地鞭毛虫及隐孢子虫2项指标,其余104项检测指标在其检测能力范围内。

其中出厂水检测结果中溴酸盐、甲醛、臭氧等3项目检测结果未检测、一氯氨1项指标超出限值,其余102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1、溴酸盐、甲醛、臭氧等项目检测结果未检测情况说明。

该供水工程水质调试单位说明:该水厂使用臭氧作为氧化剂,分别于常规处理间进水端(进水井室至混凝加药工艺段),深度处理间进水端(提升泵井室至活性炭滤池进水渠工艺段)投加,进行接触氧化反应。

臭氧与原水、预处理水接触,目的是氧化不易被处理的水中污染物质,并不是作为消毒剂使用。

并且在调试期间,臭氧投加为间歇性(根据水质需要)少量投加,所以未检测。

上述溴酸盐、甲醛监测项目是在臭氧作为消毒剂时才产生的副产物,所以未检测。

建议: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溴酸盐、甲醛监测项目是在臭氧作为消毒剂时才产生的副产物,可以不检测。

臭氧是消毒剂指标,该水厂处理工艺臭氧不作为消毒剂使用,可以不检测。

2、因检测单位无贾地鞭毛虫及隐孢子虫2项指标检验能力,贾地鞭毛虫及隐孢子虫2项指标委托某市供排水集团检测。

建议:可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3、一氯氨指标超出限值说明黑龙江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单位情况说明,一氯胺是消毒剂指标,用氯氨消毒时应检测该指标,该供水工程使用次氯酸钠消毒,可不测试该项指标。

建议:鉴于一氯胺是水质重要卫生指标,一氯氨指标应重新检测。

二、取水许可证问题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督监测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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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新建□复核□延续□改建、扩建
□变更□更正地址□遗失补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单位电话
职工总数

从业人员数
(供管水人员数)

从业人员
体检人数

从业人员
培训人数

单位性质
□国有□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集体□外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其它
注册资金
万元
所属镇(区)
五、检验室情况
1.检验人员数:人
2.检验内容(可多选)
□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放射性指标□消毒剂指标
3.可检项目共项
申报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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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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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证明》
签名:年月日
卫生监督机构审批意见:
签名:年月日
发证情况
经办人意见:
打印日期:
年月日签名:证号:Fra bibliotek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3.混合水源()
☐4.其他()
三、制水工艺(可多选):
☐1.混凝沉淀(反应池投药名称:)
☐2.过滤(☐斜管☐平流池☐其他:)
☐3.消毒(消毒剂名称:)
☐4.深度处理☐5.特殊处理
四、消毒情况
1.消毒方式(☐氯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其他)
2.加药方式(☐机械加药☐部分机械加药☐人工加药)
本申请书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可信的。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受理审核发证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卫生监督员意见:
审核许可项目:
量化分级评分:
卫生信誉度等级:级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申请。
二、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申请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三、所附文字资料必须采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注明。
水厂平面图、水厂方位图、检验室平面图
使用的水处理剂,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供水管材、管件,防护涂料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关该单位的检验设备、人员情况,检验规程、频次,自身监测、布点情况资料
净化消毒操作规程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水质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供水设施流程图、平面图
卫生许可证原件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申请
更正地址申请
当地居(村)委会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变动证明
遗失补证申请
登报原件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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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保证书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面积
平方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许可
项目及类别
集中式供水
□公共供水(□市级□镇级□村级)
□自建设施供水
□分质供水
原卫生许可证号
粤卫水证字〔〕第号
原发证日期
年月日
原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水概况
一、供水能力:吨/日;供水人口:万人
二、水源类型:
☐1.江河水(名称:)
☐2.水库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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