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客房加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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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大酒店制度规范汇编房务部
项目:
受理客房加人制度
文件号:
FHF—
页码:
共1页,第1页
部门:
房务部
生效日期:ຫໍສະໝຸດ 年月日签发人:部门经理:
一、当客人提出加入某一房间的住宿要求时,接待员必须在得到该房间登记客人签字的书面授权才给予办理。
二、加人的客人必须在接待处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接待员应在其登记表上注明“加人”,其他程序与“客人入住制度”相同。
三、如要客人加入某房间并已经入住后,而原来登记入住该房间的客人要离店(即换客人入住),接待员必须发出“接待处通知书”致前台收银、管家部和总机,说明某客人加入某房间,原住的某客人离店。
四、如果是第三位客人加入同一房间,接待员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加床。如果需要,其规定与“加床制度”相同。
五、如果加入的客人提出更改付账人或更改付账形式,接待员必须发出“接待处通知书”致前台收银,说明该房间从原来客人以何方式付账更改为某加入客人以何方式付账,并在加入客人登记的同时跟办有关交纳按金规定及更改有关电脑资料。
项目:
受理客房加人制度
文件号:
FHF—
页码:
共1页,第1页
部门:
房务部
生效日期:ຫໍສະໝຸດ 年月日签发人:部门经理:
一、当客人提出加入某一房间的住宿要求时,接待员必须在得到该房间登记客人签字的书面授权才给予办理。
二、加人的客人必须在接待处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接待员应在其登记表上注明“加人”,其他程序与“客人入住制度”相同。
三、如要客人加入某房间并已经入住后,而原来登记入住该房间的客人要离店(即换客人入住),接待员必须发出“接待处通知书”致前台收银、管家部和总机,说明某客人加入某房间,原住的某客人离店。
四、如果是第三位客人加入同一房间,接待员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加床。如果需要,其规定与“加床制度”相同。
五、如果加入的客人提出更改付账人或更改付账形式,接待员必须发出“接待处通知书”致前台收银,说明该房间从原来客人以何方式付账更改为某加入客人以何方式付账,并在加入客人登记的同时跟办有关交纳按金规定及更改有关电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