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通知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通知书

编号:东人社民保金缴字[201 ] 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建筑业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203号)、《湖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鄂劳社文[2005]105号)、《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东政办[2012]40号)等文件规定,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项目(工程地址:

),应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经核:前述工程项目合同价款万元,应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万元。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于年月日前,将工资支付保障金足额汇缴至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帐户,并将已缴纳保障金凭证复印件报区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西湖支行

帐号:8530-10151

注:在支票上备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缴费单位,一份留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