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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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⑴合作化 ⑵公社化 ⑶调整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6、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三、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1、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相关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调查制度; (3)土地统计制度; (4)土地监察制度; (5)土地利用状况动态监测制度。
一、土Leabharlann Baidu管理法规概述
1、基本概念
土地的概念 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 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 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 结果。
土地管理的概念土地管理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 利用和保护土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2、立法现状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人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 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1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修订;根 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11次会议第2次修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相适应,一般为15年。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土地用途,实质上是确定土地的农用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的 使用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这两种土地使用权在 土地使用者之间分配。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和具体要求
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 县级和乡镇级,共五个层次,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 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 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 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总量不减少。
3、立法目的
●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加强土地管理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的概念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所谓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对其所 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规
主要内容
一、授课内容 二、案例分析 三、思考题
授课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规概述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四、建设用地 五、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
为什么要掌握土地管理法规政策?
两个令人深思的悲剧: ——山东省某市区委书记,违法批准占用200多
亩耕地建职工宿舍,受到了党纪处分。在去省 城接受谈话的路上车翻人亡…… ——陕西省某市区长,违法批准占用13亩基本农 田,办乡镇企业,受到行政处分,免去区长职 务。郁闷之中离家出走数月,患严重的抑郁 症……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土地供需分析; (3)土地适宜性评价; (4)确定规划目标和方针; (5)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6)土地利用分区规划; (7)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和具体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 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 理和保护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的依据。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客体范围(见课本P49) ●特征
⑴主体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 ⑵客体广泛; ⑶在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强制性; ⑷在所有权确认方面,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不进行国有土地
所有权的登记; ⑸国家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单向性。
4、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集体依法对土地进行占有、
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其以外的土地使用者依 法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在限 定范围内依法处分的权利,可以同土地的所有权分离而独立存 在。
2、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客体的特殊性 ●交易的禁止性 ●权属的稳定性
3、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其所有土地进行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 务院颁布;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年7月国务院4发布);
●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1997年10月);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 ●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1996年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 。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行,使我国的土地管理纳入了法制轨 道。
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农村或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客体范围(见课本P50) ●特征(见课本P50)
5、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⑴继承 ⑵没收 ⑶国有化 ⑷征用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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