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达标投产实施细则(2)
达标投产实施细则(2)长春东南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脱硫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热控系统可靠性管理导则》《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3 版《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DL 5277-2012《电力建设项目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本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施工合同及相关附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长春东南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工程质量总体策划长春东南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4组织机构4.1 工程达标投产组织机构:为使达标投产工作能够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在工程起始即应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达标创优组织机构有达标投产工作小组:组长:刘中良副组长:杨洪波、姜涛组员:傅恒威、李玉国、刘亚东、邹艳生4.2达标投产工作小组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指挥下,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计划、施工生产计划、各类工艺设计、作业指导书和进行技术交底,以及施工图纸绘制及校核等,保证工程形象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2、负责对各分部工程施工的各工种、各工序生产班次的施工记录报表进行日、周、月汇总和施工工效分析,包括:施工记录、平臂吊设备记录、操作记录,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系统。
3、负责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审查、管理及归档,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各类档案的清理移交等。
4、负责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四新”成果,提高工程项目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实力。
5工程目标5.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概述实现两台机组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类型机组领先水平,创国家优质工程,保证工程投产后五年内不发生大修和技改项目。
脱硫目标:脱硫效率均≥98%,满足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 3。
脱硫脱硝详细规章制度
脱硫脱硝详细规章制度一、脱硫脱硝的法律法规要求1.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控制和治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2. 排放标准应按照工程监理的要求设置,具体要求见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
3. 法规也要求对脱硫脱硝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脱硫脱硝的技术要求1. 脱硫脱硝工程应选用成熟的技术,并应具备较高的脱硫脱硝效率,以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2. 脱硫脱硝工艺应采用先进的技术,以确保脱硫脱硝效果的稳定和可靠。
3. 对脱硫脱硝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三、脱硫脱硝的设备管理要求1. 对脱硫脱硝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3.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脱硫脱硝的运行管理要求1.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脱硫脱硝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及时消除故障。
3. 定期对脱硫脱硝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脱硫脱硝的监督管理要求1. 生产企业应与有关环保执法部门合作,接受监督检查。
2. 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脱硫脱硝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排放情况,接受监督。
3. 不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允许的范围内。
六、脱硫脱硝的应急管理要求1.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脱硫脱硝应急预案,应对设备故障、污染物泄漏等突发事件。
2. 应急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 在发生应急事件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综上所述,脱硫脱硝是燃煤电厂和工业企业必须执行的环保措施,各国都已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脱硫脱硝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实际操作中需遵守当地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脱硫管理制度
脱硫管理制度脱硫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硫氧化物的排放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减少硫氧化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脱硫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原则是合法合规、科学管理、节能减排、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燃煤或含硫原料进行生产的生产设施,以及对大气排放进行脱硫处理的设施。
三、责任和义务1. 生产设施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保证设施的有效运行和脱硫效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脱硫设施问题。
3. 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
四、脱硫运行管理1. 确保燃煤质量符合要求,控制煤的硫含量在允许范围内。
2. 确保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操作,及时排除故障。
3. 每日记录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入口和出口浓度、流量、运行时间等。
4.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5. 定期进行脱硫效果检测,确保脱硫效率符合国家标准。
6. 对脱硫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五、事故应急处理1. 设立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措施。
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4. 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限制事态扩大。
六、违规处理1. 发现脱硫设施存在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停用设备,并报告环保部门。
2. 违反脱硫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
3. 对于连续违规的企业,可暂停或撤销脱硫设施使用许可证。
七、记录和报告1. 每日记录设施运行情况,包括硫含量、浓度、流量、运行时间等。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脱硫效果和排放情况。
3. 定期进行脱硫设施的运行数据分析,做出改进措施。
4.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八、培训与教育1. 每年进行脱硫设施的操作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2. 不定期开展脱硫技术、设备和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总结:通过制定和执行本脱硫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操作,减少硫氧化物的排放。
脱硫管理制度
脱硫管理制度脱硫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脱硫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脱硫管理制度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电力建设施工全过程程序化管理,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
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内容为: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c 、《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e 、《电力安全监察规定》f、《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g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h、《电业安全工作规定》i、《关于加强电力建设包工队、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j、《电力精神文明施工暂行规定》k、《安全生产法》l、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及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2 、安全网络图安全管理网络图3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a 、强化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级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交底以及施工安全技术负责;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法必依,奖罚分明。
b、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落实、四严格',即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严格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考核,严格事故处理。
细化岗位责任制,各层各级直至每一位职工都应明确自己部门、班(组)、岗位、专业的安全责任,做到五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牢固建立五道防线(政治思想防线、规章制度防线、安全监察防线、技术措施防线、安全设施防线、),建立健全六个安全保证体系(行政保证体系、思想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安全监察监督体系、青年骨干保证体系),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有安全'的安全氛围,严格管理,干部和工人违章同样罚款。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脱硫强制性条文计划表执行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南方电网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篇一: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锅炉分册常规锅炉安装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表3-A-1篇二:脱硫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1 前言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安徽淮北平山电厂脱硫区域工程土建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2 编制目的2.1编制目的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2 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安徽淮北平山电厂脱硫区域土建工程,工程施工要认真贯彻执行。
3 编制依据3.1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3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3.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3.5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3.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D L5009.1-2013)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3.8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4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4.1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成立了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周洁副组长:严俊杰成员:周文斌卢长江吕东冉龙孙健勇4.2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人员岗位责任:组长:全面负责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对本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负责。
副组长:负责识别本工程中应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及要求,负责编制安徽淮北平山电厂化水区域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学习,负责组织、策划(或参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与闭环管理。
《火电厂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设计技术运行达标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文.
第五章 末端控制与烟气脱硫技术 第四编 锅炉燃煤烟气脱硫技术 第一章 概论 第二章 层燃炉燃烧技术措施 第三章 链条炉分层燃烧技术 第四章 链条炉排与煤粉复合燃烧技术 第五章 固硫型煤及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 第六章 锅炉燃用水煤浆技术 第七章 供热锅炉的烟气脱硫技术 第五编 燃煤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与烟气脱硝(氮)技术 第一章 概论 第二章 氮氧化物的生成 第三章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 第四章 燃煤锅炉的低运行与新型低技术 第五章 烟气脱硝(氮)技术 第六章无氮燃技术 第六编 生物脱氮(硝)技术 第一章生物脱氮 第二章 硝化作用机理 第三章 反硝化作用原理 第四章 厌氧氨氧化原理 第五章 短程硝化一反硝化工艺技术
且,我们也会始终将这一宗旨贯彻到底,并赋与其更丰富的涵 义。 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客户,我们都一致对待,在产品价 格、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坚信“我们还能做得更好”,让客 户体会实实在在的优惠和到我们无处不在的真诚
第六章 厌氧氨氧化及其组合工艺技术 第七章 其他生物脱氮工艺技术 第七编 国内外烟气硫工程建设与典型工艺运用 第一章 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第二章 国外烟气脱硫工程典型工艺 第三章 我国烟气脱硫工程典型工艺 第八编 燃煤脱硫脱硝相关国家政策与技术标准
四季书城公司简介
北京四季公司简介 四季书城有限公司是成立于 2006 年,从事图书、出版物批发、 零售发行业务,拥有出版物二级批发和零售资质,现为经过 5 年 的发行实践,公司现已成为北京地区最大的图书经营企业之一, 在工具图书、VCD DVD 培训、名录、大中小学教材、图书馆、 及其它各类批零图书采购发行方面已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 完善的图书采购发行机制和专业的数据加工业务人员。
《火电厂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设计技术运行达标标准及国家强制性 条文实用手册》 册 数 :精装全四卷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表格)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电厂现状
是
否
时间
审核人
措施
是
否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或专业
负责人
对应图纸
设计负责人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1
脱硫防腐工程用的原材料应按生产厂家提供的储存、保管、运输特殊技术要求,入库储存分类存放,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置严禁动火标志,在其附近5m范围内严禁动火;存放地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照明灯具应选用低压防爆型。
5
脱硫系统的副产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堆放,避免二次污染。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6
脱硫系统的上游设备除尘器应保证其出口烟尘浓度满足脱硫系统运行要求,避免吸收塔浆液中毒。
生产部门负责
20年施工工艺控制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4
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现场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防腐施工面积在10m2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带,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0年施工工艺控制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5
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5m范围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布置警戒线,警示牌应挂在显著位置,由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作业场地。
2
脱硫系统运行时必须投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指标满足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3
新建后的脱硫系统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指标未达标不得验收。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4
防止出现脱硫系统输送浆液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泄漏及时处理。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设计阶段
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脱硫脱硝管理制度
脱硫脱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脱硫脱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石煤、石油化工、燃煤发电、化工、建材、冶金、玻璃等行业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积极采取脱硫脱硝工艺,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申报建立和完善脱硫脱硝工程,配套建立严格的脱硫脱硝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企业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脱硫脱硝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脱硫工程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脱硫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运维和监控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选择合适的脱硫工艺,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和施工。
第九条脱硫工程设施应当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脱硫设施监测台账,每日进行巡检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脱硫设施运行记录,每日进行排放监测和记录,确保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对工程效益和环境管理进行定期汇报,不断完善工程管理。
第三章脱硝工程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脱硝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运维和监控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选择合适的脱硝工艺,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和施工。
第十五条脱硝工程设施应当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脱硝设施监测台账,每日进行巡检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脱硝设施运行记录,每日进行排放监测和记录,确保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脱硝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对工程效益和环境管理进行定期汇报,不断完善工程管理。
脱硫土建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 ○ ○ ○ 表2-B-31、表2-B-32 ● ○ ○ ○ 表2-B-33、表2-B-34 ● ○ ○ ○ 表2-B-35、表2-B-36 ● ○ ○ ○ 表2-B-28 ● ○ ○ ○ 表2-B-38 ● ○ ○ ○ 表2-B-39 ● ○ ○ ○ 表2-B-39
04 钢结构(钢梯、平台栏杆)安装 05 金属结构涂装工程 03 建筑装饰装修 01 地面 01 基层 02 面层 02 抹灰 01 一般抹灰 03 门窗工程 01 金属门窗安装 01 金属门窗安装 02 门窗玻璃安装 01 门窗玻璃安装 03 特种门安装 01 特种门安装 涂饰 04 01 水性涂料涂饰 02 溶剂型涂料涂饰 04 00 屋面工程 01 屋面找平层 02 屋面保温层 03 屋面卷材防水层 04 屋面细部构造 05 通风与空调工程 01 通风机安装 02 工程系统调试 循环浆液泵房 00 01 地基与基础工程 01 01 02 03 02 01 02 03 04 03 01 02 03 04 05 02 01 01 02 03 02 01 03 01 02 土石方工程 定位与高程控制 挖方 填方 混凝土基础 垫层 基础模板 基础钢筋 基础混凝土 设备基础 垫层 设备基础模板 设备基础钢筋 设备基础混凝土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主体工程 混凝土结构 模板 钢筋 混凝土 砌体工程 填充墙砌体 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工程 普通紧固件连接
● ○ ○ ○ 表2-B-38 表2-B-42 ● ○ ○ ○ 表2-B-42 ● ○ ○ ○ 表2-B-43
● ○ ○ ○ 表2-B-44 ● ○ ○ ○ 表2-B-44 ● ○ ○ ○ 表2-B-44
○ ● ● ● ● ● ● ○ ○
● ○ ○ ○ 表2-B-31、表2-B-32 ● ○ ○ ○ 表2-B-33、表2-B-34 ● ○ ○ ○ 表2-B-35、表2-B-36 ● ○ ○ ○ 表2-B-28 ● ● ● ● ○ ○ ○ ○ ○ ○ ○ ○
脱硫管理制度文档下载
脱硫管理制度文档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脱硫工作,保障环境质量,保护员工健康,加强企业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脱硫工作,包括脱硫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企业脱硫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脱硫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企业应做好脱硫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脱硫设备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脱硫工作档案,包括设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脱硫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脱硫数据管理制度,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泄露。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脱硫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第二章脱硫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脱硫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保证脱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脱硫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脱硫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脱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脱硫设备的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检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脱硫设备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脱硫设备进行性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合理调整。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脱硫设备的更新换代计划,及时更新设备,提高脱硫效率。
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脱硫设备的能耗管理,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二十条企业应加强脱硫设备的运行监控,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三章脱硫操作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制定脱硫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操作安全和效率。
强制性条文报审
1、编制目的为了在贵州黔西电厂二期扩建(1×660MW)工程脱硫工程旋挖钻孔灌注桩成孔、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2、适用范围《》贵州黔西电厂二期扩建(1×660MW)工程脱硫工程旋挖钻孔灌注桩成孔、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施工3、编制依据3.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3.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3.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3.7《关于开始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13】142号)3.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3.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查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3.10《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0)248号3.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3.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3.13《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3.14《国家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4、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4.1成立了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张超副组长:谢祥龙(技术负责人)成员:蒲雷林(专业安全工程师);王健(专职安全员);向世春(土建现场负责人);宋杰(土建生产经理);肖新平(技术员)。
4.2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人员岗位责任:组长:全面负责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对本单位违反强制性的行为负责。
脱硫运行管理规定 精品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脱硫运行管理规定
1、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满负荷运行(控制增压风机入口烟气流量比机组总风量低100~200t/h),运行人员不得无故关小增压风机动叶角度。
2、脱硫系统发生增压风机降出力、增压风机停运情况,当班人员(一般为班长)必须立即汇报当班值长,说清原因及处理措施。
汇报发电部分管脱硫部长、脱硫主管。
3、脱硫系统发生增压风机降出力、增压风机停运情况,设备部、发电部、运行项目部及维护项目部必须在生产早会上说清楚。
4、脱硫系统发生缺陷及时登录EAM,同时电话通知相关专业维护人员,在运行日志中记录通知时间、通知人。
5、脱硫系统发生增压风机降出力、增压风机停运的缺陷,在保证执行第4条规定的情况下,同时通知设备部相关专业点检人员,在运行日志中记录通知时间、通知人。
6、需要脱硫系统增压风机降出力、增压风机停运才能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有检修申请,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布置安全措施并进行工作许可。
7、脱硫系统6KV负荷启、停时必须联系对应机组主机运行人员,经主机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8、打开、关闭进口烟气档板门、出口烟气档板门、旁路烟气档板门时必须联系对应机组主机运行人员,经主机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9、调节增压风机角度时,必须联系对应机组主机运行人员,经主机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化工脱硫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化工脱硫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脱硫工作管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化工脱硫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特别是涉及二氧化硫排放的企业。
第三条化工脱硫管理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化工脱硫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硫设施安全、运行稳定,排放达标。
第二章脱硫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脱硫设施,确保设施可靠、高效、符合排放要求。
第六条脱硫设施的选型应符合企业生产、排放特点,同时要防止二次污染。
第七条脱硫设施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符合国家要求,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第八条脱硫设施安装后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运行正常,避免因设施故障造成排放异常。
第三章排放监测与数据报告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建立二氧化硫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放进行监测,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排放监测数据应及时报送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系统,确保排放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化工脱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进行预案演练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排放异常、设施故障、污染事故等应急处理内容。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明确,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与处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要求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对企业排放超标情况,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排放达标。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要求上报数据、虚假报告等行为,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审查与评估第十九条化工脱硫规章制度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脱硫脱硝管理规定
脱硫脱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厂脱硫脱硝指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降低环保成本、规范操作及保证脱硫脱硝系统(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提高XX厂生产运行管理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艺指标考核细则第二条接卸尿素时需轻拿轻放,防止在接卸中发生破损,如若发现在卸车过程中野蛮粗暴造成破损将进行考核,每卸一车尿素破损超过两袋,考核100元/袋。
第三条尿素溶液制备过程中为防止溶液温度过低结晶造成系统堵塞,溶液温度过高造成尿素挥发浪费,特规定在尿素溶液配制过程中控制溶液温度在45℃—55℃范围内,若发现溶液温度超出规定范围±10℃且调整不及时将视情况考核50—200元/次。
第四条NOX小时折算均值控制区间40mg/Nm3—45mg/Nm3,无特殊原因NOX小时均值不得低于38mg/Nm3,每日NOX小时折算均值小于38mg/Nm3三次考核100元/天,当日NOX小时折算均值小于38mg/Nm3超过三次,每次考核100元,以此累加。
第五条吸收塔浆液PH值控制范围5.2—5.6,超出规定值±0.2考核10-50元/30min,超出规定值±0.4考核50-100元/30min,超出规定值±0.6考核100-200元/30min,连续30min 指标不在要求范围内视情节翻倍考核并连带发电车间脱硫专工100元。
第六条吸收塔浆液氯根不大于15000mg/L,超标8小时未能恢复的,每超过规定值10% 考核100元,超过规定值20%考核200元,超过规定值30%考核300元。
第七条吸收塔浆液CaSO3·1/2H2O含量控制范围小于3%,吸收塔浆液CaSO3·1/2H2O含量大于10%考核10-50元/次,吸收塔浆液CaSO3·1/2H2O含量大于20%考核50-100元/次,吸收塔浆液CaSO3·1/2H2O含量大于50%考核100-200元/次;若吸收塔浆液CaSO3·1/2H2O含量大于50%,12小时内未见好转视情节考核100-500元/次。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修改)
大唐淮北虎山工程烟气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制:审批:批准: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五月前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确保大唐淮北发电厂虎山项目2×660MW机组建筑安装工程烟气脱硫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对涉及人员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使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满足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细则由项目部负责起草、解释,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1范围本策划规定了大唐淮北发电厂虎山项目2×660MW机组建筑安装工程脱硫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与实施要求,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2.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2部分:锅炉2.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2.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7部分:焊接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5161.17—20022.9《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2.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2.1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438—20002.12《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8-20092.13《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042.14《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678-19992.15《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820-20022.16《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DL/T821-20022.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19902.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2.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19902.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2.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2.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2.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19922.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19922.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2.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19962.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2.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3编制目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脱硫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脱硫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实施细则脱硫项目部年月日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是对2006版的修订,摘录了近年颁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中涉及安全、人身健康与卫生、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执行的条款,是保证电力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安装及监理等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依据。
《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参与电力工程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内容,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同时,作为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业主的责任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条例”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过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正常(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脱硫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脱硫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营分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运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第三条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曲阜项目部,各专业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项目部,第二级为各专业,第三级为各班组.第七条项目部成立以生产经理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各专业专工归口管理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第八条项目部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二)组织制定项目部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三)对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按照运营公司关于脱硫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有效的脱硫监督技术;(五)制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建立脱硫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脱硫技术监督工作;第九条各分支机构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二)对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按照项目部关于脱硫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有效的开展脱硫技术监督;(四)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制定本专业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布置全年脱硫技术监督工作;第十条项目部是脱硫设施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脱硫技术监督的执行者。
成立以生产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
其成员为运行部门、检修部门、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表格)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6
吸收塔和烟道内部防腐施工时,至少应留2个以上出入孔,并保持通道畅通;至少应设置2台防爆型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20年施工工艺控制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7
脱硫塔安装时,应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消防方案,施工人员须接受过专业培训,了解材料的特性,掌握消防灭火技能;施工场所的电线、电动机、配电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应避免安装和防腐工程同时施工。
4
加强浆液池等盛装液体的沟池的安全防护,有淹溺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盖板,并做到盖板严密,以防作业人员落入沟池。
设计阶段
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5
进入脱硫塔前,必须打开人孔门进行通风,在有毒气体浓度降低到允许值以下才能进入。进入脱硫塔检修,必须在外设专人监护。
生产部门负责
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2
脱硫系统运行时必须投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指标满足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3
新建后的脱硫系统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指标未达标不得验收。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4
防止出现脱硫系统输送浆液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泄漏及时处理。
生产部门负责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0年施工工艺控制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4
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现场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防腐施工面积在10m2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带,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0年施工工艺控制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5
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5m范围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布置警戒线,警示牌应挂在显著位置,由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作业场地。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脱硫强制性条文计划表执行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南方电网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篇一: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锅炉分册常规锅炉安装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表3-A-1篇二:脱硫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1 前言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安徽淮北平山电厂脱硫区域工程土建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2 编制目的2.1编制目的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2 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安徽淮北平山电厂脱硫区域土建工程,工程施工要认真贯彻执行。
3 编制依据3.1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3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3.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3.5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3.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 L5009.1-2013)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3.8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4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4.1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成立了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周洁副组长:严俊杰成员:周文斌卢长江吕东冉龙孙健勇4.2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人员岗位责任:组长:全面负责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对本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负责。
副组长:负责识别本工程中应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及要求,负责编制安徽淮北平山电厂化水区域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学习,负责组织、策划(或参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与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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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项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实施细则
脱硫项目部
年月日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是对2006版的修订,摘录了近年颁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中涉及安全、人身健康与卫生、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执行的条款,是保证电力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安装及监理等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依据。
《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参与电力工程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内容,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同时,作为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业主的责任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条例”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
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过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正常(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1 编制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编制目的
为了在XX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1.2 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XX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工程公司项目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均应贯彻执行。
2 编制的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57号)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12)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3执行计划
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安徽淮北平山电厂一期2×66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有效执行强制性条文,有力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开展,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小组。
3.1.1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专业技术人员,各班组长及质检员。
3.1.2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部署与检查工程各阶段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协调与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根据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实施计划,组织阶段性自查。
3)参与建设单位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组织的阶段性检查。
4)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5)建立强条实施台帐。
4 强条的执行、检查、考核与奖罚
4.1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求
4.1.1 在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中必须体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内容。
在作业指导书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
4.1.2 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时,并同步对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
4.1.3 工程管理部、质量、安保及各总工程师在审核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时,应对文中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款及其正确性进行审核。
4.1.4 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作业;外包管理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指导和检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质量检验人员在过程检查和工序验收时应检查相关强制性条文是否已实施,严禁出现与强制性条文相违背的现象。
4.2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方式和时间
4.2.1 对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4.2.2 专项检查:一个分部工程或一个独立的施工部位完工后安排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4.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的内容
4.3.1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施工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
准;
4.3.2 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3.3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3.4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4 执行记录、检查记录和表式
4.4.1 执行记录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条内容)
(2)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条内容的,应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
(3) 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
(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汇总强条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 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4.4.2 检查记录
工程现场强条执行情况检查表(附表)
4.5 执行情况的考核与奖罚
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根据《工程质量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4.6 整改闭环管理
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检查单位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
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整改落实,由检查单位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
5 附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标段:脱硫专业:土建施工及验收
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标段:脱硫专业:电气安装及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标段:脱硫专业:电气安装及验收
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标段:脱硫专业:机务安装及验收
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脱硫专业安装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注:本表中强制性条文条款内容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现行强制性性条文内容进行增减。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