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湾项目筹建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ZD—094—AZ17版次生效日期编写审查批准修改原因1 2012-08—08 / / /杰第一次发布编写部门:安质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工程建设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
第三条凡筹建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基建项目的建设,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四)《实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2002年版);(八)《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部(JTS257—2008);(九)《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交通部(JTS205-1-2008)。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过程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是所负责建设范围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工作,统一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顺利执行.第九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筹建处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组织机构,具体如下:(一)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1.目的为了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联产2×12MW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本工地范围内所承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电源》〔2003〕153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3.3《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4《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 1144-2012;3.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352 号);3.6《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中电联标准〔2012〕16号;3.8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如皋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4.组织机构4.1人员名单组长:李明晶组员:邹涛李钰邓少杰5.职责5.1专业工地专工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督促技术员和施工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2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3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要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5.4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6.程序6.1专业工地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专职工程师和技术员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6.2专业工地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6.3专工编制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4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结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6.5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汇总后报工程科审核、总工室批准。
6.6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每月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工程科专业人员参加。
6.7 技术员在作业指导书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强制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20221121.docx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20221121.docx 范本一: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相关条文的有效执行和各方的合规性。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受相关强制性条文约束的组织和个人。
二、定义和解释2.1 强制性条文:指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而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2 组织:指任何法人、机构、团体、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
三、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相关强制性条文的受执法机构,以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四、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程序4.1 强制性条文的发布4.1.1 强制性条文的制定需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并通过立法机关的批准。
4.1.2 强制性条文在发布前需进行公示,并征求各方意见。
4.2 强制性条文的宣告4.2.1 强制性条文的宣告需由执法机构负责,通过媒体、公告或其他适当渠道进行公告。
4.2.2 强制性条文的宣告应包含具体实施日期、适用范围和执行标准等信息。
五、强制性条文的执行5.1 强制性条文的遵守责任5.1.1 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强制性条文,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1.2 强制性条文涉及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员工和相关人员的知晓和遵守。
5.2 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和检查5.2.1 执法机构会定期进行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强制性条文的有效执行。
5.2.2 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执法机构的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6.1 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组织和个人,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业整改、吊销执照等。
6.2 对于故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组织和个人,执法机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8.1 强制性条文:指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而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定。
8.2 组织:指任何法人、机构、团体、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
范本二:一、前言本文档为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法律和规章能够得到准确执行而制定的文件。
它详细阐述了条文的具体要求、适用范围、实施机构和程序等,以确保条文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一、引言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法律和规章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
它为执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并确保条文能够得到准确地应用和执行。
二、适用范围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相关的法律和规章。
它明确了该条文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并指导执行机构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应用。
三、实施机构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明确了负责该条文实施的机构或部门。
在执行过程中,这些机构或部门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四、程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程序。
它明确了相关流程,例如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处罚程序等,以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实施要求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详细说明了条文的具体要求。
它明确了各项具体细节、要求和标准,以及如何进行测量、监督和检查等。
六、罚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规定了违反条文的惩罚措施和罚则。
它明确了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相应的制裁措施。
七、监督与评估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设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条文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它规定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明确了评估的方法和指标。
八、配套措施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还可能包括相关的配套措施。
这些配套措施可以是宣传教育活动、技术培训、经济激励措施等,以促进条文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九、附则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还可能附带其他相关规定和声明。
这些附则可能包括临时规定、特殊情况处理、过渡期安排等。
结论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为了人们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而制定的。
它确保法律和规章的切实实施和有效执行,提高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社会法律秩序的维护和促进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工程强制性条文是指对于土建工程施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施工过程、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在土建工程施工实施细则中,应该明确列出这些强制性条文,并详细说明其内容和适用范围。
以下是一份新版土建工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单位应组建专业施工队伍,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三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章施工过程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区域并进行标识,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明确。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防尘、防火等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进行人员进出的登记和管理,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域。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通道的设置,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人员。
第四章质量监督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并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和验收证书。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内容风力发电作为新能源发电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发展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为了加强风力发电的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和提高行业标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1.风力发电企业必须具备风电项目建设、运行、维修、改造等专业技术能力;2.风电项目必须通过环评等审核,确保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3.风电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4.风电项目完成后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投入运营。
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强制性条文,国家对风力发电的实施细则进行了制定。
技术标准1.风电机组使用的风轮、发电机、变流器等核心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联合技术委员形成的技术标准。
2.风电机组在建设、运行等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等的标准化技术要求。
安全标准1.风电机组周围必须设置隔离带,避免飞禽、昆虫等生物进入干扰机组运行。
2.风电机组风轮长度等要符合安全标准,以防止过高的转速、重量等导致的机组意外事故。
环境保护标准1.风电项目建设前必须做好环评工作,确保项目在建设、运行、维护期间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2.风电机组的建设、运行等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保护生态环境。
监管与管理1.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风电企业资质审查、环评审核、验收审核等工作的监管。
2.风电企业在建设、运行、维修、改造等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监管,确保项目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总结强制性条文以及实施细则起到了规范和约束的作用,能够避免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而进行不合规的活动,进一步保障风力发电的安全、环保和高效运转。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1.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V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执行计划编制适用于华能濮阳500MV风电场工程。
二、目的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
三、编制依据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34-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7号;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 号;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发布;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1998>164号发布;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 号;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4]2 号;1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标GB/T50328-2001;18、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19、《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年版);20、《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2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版);22、《华能濮阳500MV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23、工程项目建议书;24、工程前期有关文件(可研及初设审批文件);25、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目标;26、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27、《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796-2001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试验规程》;3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电建(1996)381号;3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34、《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 ;3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36、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第一章概述一、编制目的为实现集贤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确保达标投产,“获国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黑龙江省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对集贤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质量的要求,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集贤变电站项目部特编制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强制性条文施工实施细则。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强化事前,事中的过程控制,完善执行的事后控制,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年版)集长(庆)方500kV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站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以东20km的集贤县升昌镇,北侧0.4km为集贤县升昌镇东方红村。
占地面积7.58公顷(114亩),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5.61公顷(84亩)。
变电站场地,地势变化较大,地形为坡地及岗地,为岗阜状平原与丘陵过度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貌单元属剥蚀丘陵区。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202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引言概述: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在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的规定,旨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正文: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重要性1. 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2.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3. 促进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4. 增加法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5. 为特定行业或领域制定规范I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制定步骤1. 确定制定目标和范围2. 查阅相关法律和法规3. 召开专家讨论会议4. 征求公众意见和社会各界的建议5. 定稿和最终发布II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内容要点1. 定义和解释相关术语和概念2. 规定适用范围和对象3. 制定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4. 确定责任主体和权力机构5. 设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罚措施IV.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执行与监管1. 建立健全的执行机构和部门2. 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3. 设立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4. 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 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V.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挑战和应对措施1. 制度执行力不足2. 制定过程中意见分歧3. 受到非法行为的挑战4. 需要与其他法规或政策协同配合5. 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总结: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步骤,并关注内容要点和执行与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面对挑战,需要综合各方力量共同应对,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意识,以确保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能够顺利执行。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天津静海风电场建设项目旨在建造50MW的风电场,其中包括25台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21条场内道路。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制定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以确保工程能够达到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目标。
该执行计划的实施依据包括了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为了确保执行计划的有效实施,监理风电管理部提供了标准清单,并由监理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和发放。
各参建单位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则由监理单位负责采购和发放。
在制定执行计划时,需要考虑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清单,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以及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等因素。
总之,该项目的执行计划旨在规范风机吊装和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为实现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工期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1.4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应遵守编审批手续。
2.各专业适用的强制性条文应编制成册,形成书面版和电子版。
3.标准应动态管理。
3.1 及时更新清单随新标准的发行。
3.2 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
3.3 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传递。
3.4 经常上网查询标准的局部修订情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4.公司管理部应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传递,保证强制性条文的现行和有效。
5.公司应保证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经费,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资料购置费、培训费、检查费、奖金等。
道路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道路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pdf 范本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条文名称]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对道路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进行实施细则,以确保道路工程建设与维护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工程规划第一节工程规划原则第二节跨区域工程规划第三节道路工程分类第三章工程设计第一节设计文件要求第二节特殊工程设计第三节设计审查与验收第四章施工管理第一节施工方案编制第二节施工组织设计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第四节施工质量与进度管理第五节现场检验与验收第五章材料质量与试验第一节材料选用要求第二节材料加工与试验第三节材料运输与保管第六章工程监理第一节监理人员资格要求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第三节工程质量与进度监控第七章工程验收与验收第一节工程竣工验收第二节工程正式验收第三节工程维护期验收附件:1. 相关法规和规范文件2. 工程设计文件3. 工程施工方案4. 施工现场检验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道路工程:指公路、城市道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程。
2. 强制性条文:指对道路工程建设与维护的执行具有约束力的规定。
3. 实施细则:对强制性条文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执行方法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的文件。
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条文名称]本文旨在规范道路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实施细则,确保道路工程建设与维护的顺利进行,并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第二章工程规划第一节工程规划原则1. 规划按照交通需求和规模进行合理划分,确定适当的道路布局。
2. 确保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二节跨区域工程规划1. 在跨区域工程规划中,要考虑各区域的交通流量和需求,合理衔接各区域道路。
2. 制定统一的工程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节道路工程分类1. 根据交通功能和车辆通行情况,将不同道路划分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等级。
第三章工程设计第一节设计文件要求1. 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工程图纸、剖面图和施工说明等。
2. 设计文件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总之,___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成功离不开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和各项细则的规范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目标。
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方面,公司驻地代表、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各部门和施工队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
执行相关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的落实需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3、管理制度的建立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利益。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通过合理组织、管理、控制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成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
安全、质量、工期、信誉是项目的四大主题,其中质量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工期是前提,信誉是目的,在每一个项目中,这四个环节都不能忽视,成败在质量,得失在信誉。
为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工期管理制度和信誉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应该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完善控制、加强监督、提高效率,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符合合同要求和规范要求。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安质部2010-9-18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以279号令和393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业主的责任、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不执行强制性条文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参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技术上保证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1 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编制目的为在本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项目部颁发的《燃机工程“强制性条文”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等均应贯彻执行。
2 编制主要依据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⑷《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⑺《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10)43号)。
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建设意义国电科环三道沟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的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工程所在地所具有的宝贵风能资源发展风力发电,调整区域内能源结构,解决火电与水电互补性不足以及农村用电等问题,极大的减少污染并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满足清洁生产原则,节能、低耗、环保,符合我国和内蒙古“十一五”期间的能源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具有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编制依据和目的1、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地理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 号令)2、《实施工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6)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和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房屋建筑部分(200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电力工程部分(2006)6、一期(49.5MW)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7、为确保二期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创国网优质工程奖、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一流三优”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本着“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文明施工为表现,以优质服务为目的”的原则,国电科环三道沟风电工程建设中强化过程控制意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向生产部门移交“性能可靠、资料优良”的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三、强制性条文标准本工程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标准范围表3--1本工程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标准范围表3—1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监理部结合工程实际成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 副总监为副组长,专工 为组员的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
「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长:齐艳兴 副组长:杨学永一丿1根据工程承建项目,确定所含承建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编制“工程建设强制性 条文检查制度”对质量检查结果行使一票否决权。
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法律体系中,强制性条文是指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规定,其实施方案对于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二、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在于制定一套完善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
三、实施方案。
1. 法律宣传教育。
为了确保强制性条文的有效实施,首先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
2.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针对各类强制性条文,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条文不明确而导致的执行偏差和纠纷,确保强制性条文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
3.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是确保强制性条文实施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的法律信息化系统,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强制性条文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支持度。
5. 加强国际合作。
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吸取其成功做法,为我国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供有益借鉴和支持。
四、结论。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方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强制性条文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本实施方案,确保强制性条文的有效实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
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1.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执行计划编制适用于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二、目的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
三、编制依据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34-200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7号;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发布;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1998>164号发布;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4]2号;1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标GB/T50328-2001;18、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19、《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年版);20、《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2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版);22、《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23、工程项目建议书;24、工程前期有关文件(可研及初设审批文件);25、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目标;26、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27、《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796-200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2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试验规程》;3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电建(1996)381号;3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34、《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3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36、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甘孜州得荣县古学电站至茨巫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Ⅱ标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施工单位: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四年十月批准:年月日(施工单位总工)审核:年月日(施工单位工程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编写:(施工项目部总工)目年月日年月日录一、工程概况 ........................................................................... ................. 5 二、编制目的 ........................................................................... ................. 5 三、编制依据 ........................................................................... ................. 5 四、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6)4.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 6 4.2管理制度的建立 ..........................................................................11 4.3强制性标准管理 ..........................................................................12 4.4资金支持计划 ........................................................................... ... 13 4.5培训计划 ........................................................................... ........... 13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14)5.1管理措施 ........................................................................... ........... 14 5.2组织措施 ........................................................................... ........... 16 5.3技术措施 ........................................................................... .. (17)一、工程概况本工程线路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Ⅱ标段起于N34铁塔(仅包含N34导地线架设、防振锤安装),止于N91铁塔(包含N91铁塔基础、接地、跳线及引流线搭接),架设线路长度26.956kM,共计铁塔57基,其中单回直线塔37基,单回转角耐张塔20基。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印度尼西亚棉兰工业园2×150MW 燃煤电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分公司棉兰项目部2015年3月17日目录1、目的和范围 (1)2、编制主要依据 (1)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2)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2)3.2主要职责 (3)4、管理要求 (4)强制性条文管理要求 (4)强制性条文实施要求 (5)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要求 (7)整改闭环管理要求 (8)5、附则 (9)6、附录 (9)2000年1月与2003年11月,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分别以279号令与393号令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家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
其中第 19、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1、目的和范围为了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棉兰工业园 2×150MW 燃煤电厂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
2、编制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国能综安全〔2014〕45号)《火电工程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7〕26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2011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国家及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3、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成立1)领导小组:由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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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要将管理手段用在实处,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 5.1.1组织机构职责 1、保持与项目法人的密切联系,熟悉其要求和愿望,并受集团公司法人的委托全面执行监理合同。 2、根据承包合同,确定工程建设中相互配合的问题及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3、熟悉并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熟悉并掌握本工程的有关设计、设备资料及现场运作规则等。 4、编写该项目的《实施规划》,经项目法人认可后,据此具体执行施工任务。 5、编制本工程的施工计划、管理制度,经业主及总监办明确后组织实施。 6、现场组织机构在人事、经营等方面受集团公司管理与领导。 7、负责全面贯彻集团公司的《质量体系》规定的质量职责和相关的程序文件。 5.1.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主导作用。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目标,并使其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作业队得到分解,确保质量方针的贯彻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有效运行,指定质量副经理分管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为我公司体系评审提供信息;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7月9日建设部令第13号; 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 9、《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发布;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1998>164号发布;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 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4]2号; 1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 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标GB/T50328-2001; 18、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19、《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年版); 20、《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
2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版); 22、《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 23、工程项目建议书; 24、工程前期有关文件(可研及初设审批文件); 25、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目标; 26、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27、《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796-200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5191-2004;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试验规程》; 3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02); 31、《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 电建(1996)381号; 3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 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 34、《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 3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36、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四、工程概况 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500MW)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位于濮阳县境内,是风电场重要附属工程之一,是风力发电设备运输的主要通道。华能濮阳风电场工程(500MW)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设
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本执行计划编制适用于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 二、目的 为加强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华能濮阳500MW风电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质量控制等,特编制此执行计划。 三、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434-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合合同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 安全、质量、工期、信誉是项目的四大主题,其中质量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工期是前提,信誉是目的,在每一个项目中,这四个环节都不能忽视,成败在质量,得失在信誉。所以,为满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 1、强制性条文的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督促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督促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相关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要求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强制性条文的质量管理制度 ◎针对工程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 ◎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监理,科学管理,严格信守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化施工。
(3)审查批准项目部的质量计划; (4)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意识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5)确保项目部所需资源的提供。 5.1.3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发布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严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2)协助质量副经理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技术责任; (3)负责技术措施,工艺试验报告的审批,对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对竣工工程的质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4)主持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主持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以及重点工程控制轴线测量的复查、审定和核准工作; (5)主持工程质量检查,督促质管部门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验收工作。 5.1.4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1)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和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向总工程师负责,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季度、月进度计划;负责单位、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的编制;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负责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向作业厂队作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落实,
计道路总长约25.06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进场公路和主线公路的土石方开挖、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及渣场整治等. 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5.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由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职能负责人,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位。 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均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项目负责人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直接监管人,现场施工人员是执公司驻地代表 华成有 质检科 物资科 项目总工程师 周松华 安环办 工程部 项目经理 梁建 第二施工队 第四施工队 第三施工队 第一施工队
8、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准用证”进行检查,无证者严禁使用。 9、对重要工序和重大吊装作业及主要施工机械的拆、装进行跟踪监视或旁站。 10、对消防工程进行监控,参与验收工作。 11、组织或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纠察队活动,现场安全大检查等工作。 监理部例会上,组织学习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施工中应当重点监控的安全工作意见。 5.1.6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的合同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为建好观音山风电场项目创造必要的条件。 2、认真贯彻“施工合同”的各项要求,有效地完成《项目规划》及《实施细则》中确定的施工工作,并将施工工作情况逐日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3、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参加施工图会审。 4、执行强制性条文中的质量强制性条文工作。跟踪监督现场施工,重点工程和隐蔽工程项目要特别予以关注。对影响质量、进度和投资的问题,及时提出施工意见,及时与项目技术负责人沟通。 5、对设计修改和施工质量检验以及各种检验和检测报告进行确认。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问题,需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的项目,提出意见。 6、编制工程项目的开工和施工方案报告。并上报月、季度工程量与进度。按《施工合同》规定,严控施工质量。按“验标”进行四级验
收项目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并上报监理工程师。 7、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 8、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对处理方案提出意见。 9、参加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新技术方案讨论及成果鉴定。 10、参加重要设备、材料、构件的施工现场验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1、参与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 12、协助整理与专业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档案资料。 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监理小结。 14、搞好本专业的基础工作,配合信息管理人员做好本专业信息管理系统。 15、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1.7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收集、处理、分发、立卷、归档、销毁或保留文件资料,妥善做好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形成可追溯性强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 3、保证立卷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性与完整性,及时传递信息,确保决策的全面、正确、周密和可行。 4、提供图纸、资料查阅服务,注意安全保密,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对文件资料实施统一管理。 5.2管理制度的建立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通过合理组织、管理、控制使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