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门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启动资助办事指南市门市科学技术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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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门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启动
资助办事指南
**市门市科学技术局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启动资助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市级、县级
实施主体:**市门市科学技术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无
承诺办结时限: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本事项不支持预约办理。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审批服务形式:就近办,一次办
业务系统:
支持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二、受理条件
(一)**市门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在**市门初次创办企业,且所创办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在**市门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成立时间距离申请时间不多于24个月;
2.高层次人才为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
3.**市门市辖区内无其他以该高层次人才为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含已注销且注销时间少于30个月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同期创办多家企业(企业登记日期两两之间间隔不多于6个月),符合第1点要求且均未享受本项资助的,不受本条限制,可通过其中一家企业申请;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入库登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其中**市门市一级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承诺制申请,承诺从资助资金发放之日起18个月内所创办的企业须入库登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否则全额退回已发放资助资金。②参加**市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的。
(二)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和审查。
(二)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单位)一次性明确材料补正要求并退回;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在申请表上加上不予受理的意见(盖章),申请表二份退回申请人,一份由审批机构留存。
(三)审批。受理后,审批机构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查上一季度的申请。审核流程如下:
1.审批机构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基金管理)部门核验申请人的高层次人才级别及社保参保情况。
2.审批机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核验申请人所创办的企业是否符合初次创办企业的要求。
3. 审批机构核验申请人所创办企业是否已经入库登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获得**市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
4. 审批机构会同税务部门核验申请人是否个税缴纳情况。
经核查未在创办企业购买社保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资助资金发放后6个月内,须在公司缴纳社保或纳税不少于3个月。违反该承诺则自愿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创业启动资助资金。
审批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流程后并在申请表加上同意或不同意申请的审批意见(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四)结果送达。
1.现场送达。申请人(单位)可到受理机关领取已加上审核意见的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审批机构存档,一份由审批机构报市科技局备案。申请人应在审批机构留存的申请表签收栏上签名、加日期。签领人非申请人本人的,还应该当场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签收委托书和签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给受理机构存档。
2.邮寄送达。拟通过邮寄送达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邮寄信息栏填写好邮寄送达信息,并在送达栏加盖公章。未在送达栏目加盖公章的不予邮寄送达结果,需到现场领取。邮寄送达采取到付方式,确保申请人收到寄件无误。审批留存一份申请表和邮寄底单存档,剩余的一份申请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市科技局备案。审批机构于完成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将加上审批意见的申请表报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于收到备案资料15个工作日内核发市级配套资助资金。
(六)资金发放。资助资金的支出、管理和监督按照《关于印发<**市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才发〔2019〕2号)执行。市级配套资金预拨到各市(区)。原则上受理机构应在市级配套资金到位后15日内将市本级、市(区)两级配套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若市级配套资金已到位,但资金因故未按时限发放,审批机构应书面向市科技局作出说明,并明确资金发放的日期,该日期应同时告知受资助人。
(七)承诺事项监督。
审批机构在申请人承诺期满后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通过内部流程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0天。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审批机构通知申请人全额退回资助资金。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下图
四、申请材料
五、咨询监督
监督方式:********六、窗口办理
七、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八、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市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依据文号:**市府〔2019〕1号
条款号:第(十三)条
颁布机关:**市门市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2019-02-18
条款内容:(十三)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对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在我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经评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分别给予启动资金 60 万元、40 万元、30万元。
设立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印发《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个人待遇发放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依据文号:**市人才发〔2019〕3号
条款号:附件13
颁布机关:**市门市人才工作局 **市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门市科学技术局**市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日期:2019-02-18
条款内容:详见相关文件
九、权利和义务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部门:**市门市法制局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
行政复议地址:**市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7楼
行政复议网址:******/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部门:广东省**市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
行政诉讼地址:**市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行政诉讼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