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ICP网络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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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ICP网络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
ICP许可证是网络经营的许可证,西安ICP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西安市ICP证申请不涉及跨省市业务,属于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申请。在申请西安市ICP证时可参考以下几点信息,若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公司宝在线客服人员,联系电话:4006-798-999。
一、西安市ICP申请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二、西安市ICP申请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三、西安市ICP申请实施主体: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四、西安市ICP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6、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五、西安市ICP申请申请流程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变更、续办、注销、年检、备案及月(年)度运行监测数据的上报等事项,应首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填报信息。申请许可证及许可证变更、续办、注销、备案的单位,应于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至我局政务接待室。
六、西安市ICP申请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一式两份)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公司概况。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
(2)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情况:须提供不少于5名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至少有2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b)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初级职称并从业满2年;(c)获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且获得初级职称并从业满4年。”要求提供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以上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表。
(3)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场地情况:须提供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信息服务业务不少于40平方米、呼叫中心业务不少于75平方米)。
(4)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设施情况:须提供已购或预购的设施、设备清单。
4、人员社保证明。
(1)社保证明应包括公司概况中的所有人员。
(2)社保证明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3)尚在办理中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5、公司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
(1)、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上传自成立以来历次的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公司成立满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上传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本会计年度内实施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或有增资情况的,还应上传相关的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有公司的解释说明文件则需提交原件;
(4)、要求补充提交借款合同的,书面材料需提交借款合同的复印件(公司盖章)。
5、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原件),完整股详细的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增值电信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申请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申请者应建立信息安全联络员制度,设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质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申请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的至少配备2名,申请经营信息服务业务的至少配备1名)。对于信息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或者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省通信管理局书面报告。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申请者应提交完整的企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害信息发现受理处置机制、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3)信息安全技术手段要求。申请者应提交落实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技术手段、用户日志留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等材料。若申请者在申请许可时尚未进行实质性系统建设,则应做出同步建设信息安全技术手段的承诺,并提交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等材料。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11、拟开展的电信业务中含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填写经营性ICP备案表。
12、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