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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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7.17.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7.17.2适用范围: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以“安徽伯瑞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管理,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说建筑工程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7.1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7.17.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视具体情况可采用以下五种方法:a)询问与交流;b)查阅有关记录;c)现场观察;d)系统安全分析;e)直观经验法;2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1)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①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②有中毒窒息危险;③有高空坠落危险;④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⑤有飞溅物打击危险;⑥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⑦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⑧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⑨有触电伤害危险;⑩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7.17.5重点告知内容: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告知从业人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施工主体结构超过8米,在建筑物的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烟道井、通风井、水电井等高处坠落;或者基坑开挖超过2米,造成人员从边坡坠落至基坑中;或者坠落至地下室、孔桩洞口、窨井、沟渠等洞口中,或者安装、拆卸、加节顶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从高处坠落;或者搭设外脚手架时从高处坠落,造成人员生命伤害的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 简介所谓重大危险源是指其可能引起重大事故并导致较大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布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 risks。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公示条例的通知》。

3. 主要内容3.1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公示企业应当通过安全评价等方式识别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分类划分和评估,对可能引发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安全。

企业应当通过公告、标识、介绍、宣传等方式,向本单位的劳动者、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公示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2 重大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企业应当为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企业应当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取得控制和处置。

3.3 主管部门的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4.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得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等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划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其次,重大危险源公示可以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和危险来源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重要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的同时,也能够方便监管机关加强对重要危险源管理的监管,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5. 结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识别合规与非合规的危险源,并及时公布其相关信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透明和公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重点不安全源的公示义务和管理流程,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各类重点不安全源的公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不安全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等。

3. 定义•重点不安全源:指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重点危害的物质、能量、设备或工艺。

•公示:指将重点不安全源的信息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呈现。

4.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不安全源名称和性质—不安全源所在位置—不安全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防备和应对措施—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必需的安全提示和警示事项5.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责任主体•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并对公示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不安全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向生产管理部门供应相关料子和信息。

•各部门负责在自身领域内,及时向生产管理部门供应不安全源的更改和更新信息。

•全部员工应依据实际工作情况,乐观参加不安全源的公示和管理工作。

6.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的流程6.1 不安全源识别和评估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不安全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具体步骤如下:1. 分类收集不安全源信息,包含全部工艺过程及相关设备、物料和工作环境等。

2. 对每个不安全源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3. 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防备和应对措施,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6.2 不安全源公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源的公示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依据不安全源评估结果,订立公示内容,并将其以适当的方式向员工公示,包含但不限于公告栏、内部通知等。

2. 将公示内容提交给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和修订。

6.3 公示效果的监督和评价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不安全源公示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组织随机抽查员工对公示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重大危险源告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告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

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

针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量大面广的危险源现状,根据建筑业的施工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重预防、抓源头、控过程、求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把预防的关口前移至施工现场,这对改进当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许多管理缺陷、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跟踪整改、提高施工现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条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第三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紧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

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8。

有倾覆、危险;9。

有触电伤害危险;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1. 前言为了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

2.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管理2.1 基本概念•重点不安全源:指具有较大破坏力和危害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设备、物质或工艺。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指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全面登记和分类管理的过程。

2.2 登记责任部门•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工作。

•相关部门和岗位应乐观搭配,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2.3 登记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设备、物质、工艺参数:包含设计参数、使用参数、运行参数等。

•安全管理措施: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相关资质证照:包含安全许可证、验收合格证等。

2.4 登记流程1.梳理企业内部重点不安全源,并依据不安全性等级进行分类。

2.建立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台账,将登记信息录入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3.相关部门和岗位依据职责,搭配供应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设备、物质、工艺进行登记,确保登记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5.通过内部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不安全源信息,并在发生重点变动时及时调整。

3.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3.1 公示范围•企业内部:通过公示栏、电子公告等形式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以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源的位置、不安全性等级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对外公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社会,以提示公众关注不安全源。

3.2 公示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安全注意事项: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重点不安全源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3 公示流程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整理并制作公示料子。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一、背景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和监管制度是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重大危险源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监管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当局和社会大众提供参考。

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1.公示的对象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首要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附近的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辐射范围等信息,以便公众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制度的对象应当包括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包括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储罐区等。

2.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性质、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等。

公示应当以直观、易懂的方式进行,如制作公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3.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报刊媒体发布公告、设置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识等。

4.公示的周期公示并非一劳永逸,而应当是一个动态过程。

规定了公示的周期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变化情况来制定。

三、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1.告知的主体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对周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

制度的主体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2.告知的内容重大危险源告知的内容应当充分、客观、真实,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应对措施、逃生路线等。

3.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方式应当注重便捷和全面,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告知书、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张贴告知公告等。

4.告知的频次告知的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做到定期告知、临时告知和重大变化告知等。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1.监管的主体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自身和相关从业人员。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模板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模板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模板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及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特订立本《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模板》。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重点不安全源的范围、特征和风险,并通过公示的方式提示企业员工及相关方对重点不安全源的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重点不安全源管理的透亮度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岗位及相关方。

四、定义1.重点不安全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资产损失的设备、场合或工艺过程。

2.公示范围:指将重点不安全源的相关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特定区域,如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五、管理标准1.风险评估与管理–每年由企业职能部门组织对各部门、岗位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风险评估,并订立风险掌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于评估结果为高风险或无法掌控的重点不安全源,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寻求解决或调整手段。

2.信息公示–对于列入重点不安全源范围的设备、场合或工艺过程,应明确其名称、位置、特征、风险等信息,并制作公示标识。

–公示内容应以清楚简明的文字表述,确保员工及相关方易于理解和接受。

3.公示区域及设施–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公示区域,供应公告栏、电子屏幕或其他适用的设施。

–公示区域应位于员工集中活动区域,保证信息的容易获得和阅读。

4.定期更新和维护–企业应定期对重点不安全源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公示的真实、准确。

–涉及重点不安全源的管理更改、修缮或报废等情况,应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六、考核标准1.相关部门应依据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内部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企业职能部门。

2.企业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岗位的重点不安全源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评估、培训和奖惩的依据。

七、责任与义务1.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和维护本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重点不安全源的及时公示和更新。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趋于严格。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制度之一。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财产等产生的危险事故信息,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和告知的制度。

简而言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事先确认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向社会公众公告告知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品相关公司。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公示危险源存在的信息,公众可以了解企业周边存在的危险源,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因为危险源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实施起来,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问题,合法经营并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

增强政府的监管作用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公众和政府面前曝光。

政府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监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公众的监督也使得政府的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的内容危险源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办法》,危险源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地址•危险源类型•危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及预防措施•公示期限和公示方式等信息公示方式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重大危险源识别、公式、监控、防护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公式、监控、防护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公式、监控、防护制度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因随着施工进度不断更新,项目部因建立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公示、监控、防护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定期公示重大危险源跟着监控情况。

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重大危险源的警戒线和标记。

在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过程、人工挖孔桩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等。

项目部依照标准规范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一)本项目部重大危险源1、临时用电工程;2、基础坑槽土方开挖、爆破工程;3、临边高空作业;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5、钢管脚手架及卸料平台的搭设及使用;6、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7、高处坠落;8、物体打击。

针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为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事故)形成主要以下类型:坍塌、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特采取以下安全预防和监控措施。

(二) 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项目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班组进行详细交底,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 危险源公示及动态控制项目部根据危险源的大小,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制作危险源公示牌在工地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项目部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序及时更新公示牌的内容,实行动态控制。

项目部在进行班前活动时,结合危险源公示牌的内容,就有关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四) 严格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各责任单位按“三定”(定人、定时问、定措施)方案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撒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

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

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试行)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城市房屋拆除与爆破;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7、起重吊装工程;8、30m及以上高空作业;;9、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10、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2、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项目部为落实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督促整改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工作。

将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源进行评价,并要求结合承建的工程做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告知。

一、项目部依据辨识的重大危险源,作业前必须进行告知和公示。

二、公示和告知的相关要求:
1、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告知形式应以醒目的标牌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没置。

3、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应进行考核。

三、需重点告知和公示的重大危险源:
1、深基坑开挖;
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电焊机、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打夯机
3、各类脚手架:落地架;
4、施工用电;
5、洞口临边;
6、各类火源:电焊、氧焊、电炉、煤火;
四、每项重大危险源告知和公示必须在危险源出现时进行张挂告知牌,并列张挂告知牌的时间、内容、地点、责任人等在项目部进行存档备案,以备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和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领域和行业,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化工、矿山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信息,提高事故隐患的整改效率,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的实施主体为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具体责任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划分确定。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全面。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防止不良影响。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责任方;(二)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和期限;(三)事故隐患整改的进展和结果;(四)其他与公众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媒体公告;(二)互联网发布;(三)宣传栏、公告牌等形式展示;(四)其他适用的形式。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公示的程序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事故隐患的发现和初步评估;(二)形成公示信息和整改要求;(三)及时公开公示;(四)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管和评估;(五)公示周期和终结。

第十条事故隐患的发现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开展初步评估,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形成公示信息应当统计和分析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和整改要求,制定公示方案。

第十二条公示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责任方等内容公开,并公示一定时期。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责任方进行,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管和评估应当由监管部门组织进行,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进一步处理。

第十五条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周期应当根据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和整改进展确定。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

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的公示、告知工作。

第三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制定,并提请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危险源公示第五条危险源公示是指将我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信息进行公示,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告知。

第六条危险源公示应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址、类别、所属单位、危险程度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危险源公示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者多种方式相结合:1. 在单位内部张贴危险源公示牌;2. 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危险源公示信息;3. 在主要通道、重要区域设置危险源公示板。

第三章危险源告知第八条危险源告知是指向员工和公众传达危险源存在及相关风险信息的过程。

第九条危险源告知应包括危险源存在的基本信息、可能造成的风险、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危险源告知的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告知;2. 定期开展危险源告知专题培训;3. 在风险区域设置告知牌;4. 通过内网或邮件发送告知文件。

第四章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对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危险源公示、告知工作应充分利用公众的监督力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履行危险源公示、告知义务的,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按职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故意隐瞒或者歪曲危险源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应对能力。
加强信息沟通和 报告:建立信息 报告制度,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重大危险源 事故和风险情况, 确保信息的及时 传递和有效处置。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的意义和作用
章节副标题
提高社会对重大危险源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促进公众对重大 危险源的认识和 了解
增强社会对重大 危险源的监督和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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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公 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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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识别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重要性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内容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实施要求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意义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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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监管:公示告知制度是政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可以 通过公示告知制度了解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监管和治理。
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的内容
章节副标题
公示内容
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联系 方式等信息
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 性质、潜在危险性等信息
危险源的风险评估结果、安 全防范措施等信息
公示时间
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时间不得少 于1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有权向有关部 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满后,相关部门应当对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 总和分析
如果公众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 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实 施告知和报告制度
社会公众:有权了解重大危险源 的公示和告知情况,并监督生产 经营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履行 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往往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旦发生事 故,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示 制度有助于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减 少事故损失。
02
制度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范围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适用于所有涉 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包括 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矿山、烟花 爆竹、电力等高危行业。
05
公示制度实施案例分析
实施案例一:企业重大危险源公示实践
华润电力
在重大危险源的公示方面,华润电力采取了双重预防机制,即通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方 式,将重大危险源及其潜在风险进行公示,以实现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的双重保障。
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在重大危险源公示方面,采用了HSE管理体系,通过识别、评估和管控重大危险源,将风险 管理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更新。
目的与意义
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通过公示重大危险源信息,使公众了解身边存在 的危险源,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因无知而引发的 安全事故。
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政府通过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情况,可以更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提高监管效率。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
企业作为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主体,需要对其所辖 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公示制度 可以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 降低事故风险。
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社会监督
03
鼓励社会公众对重大危险源公示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网
络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
考核标准与方法
01
公示内容完整性
考核公示内容是否涵盖了重大危险源 的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应急措施等 关键内容。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制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公示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在建工程都必须在工地现场将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在建工地要在明显的位置悬挂重大危险公示牌。

公示牌上标明重大危险源名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专人进行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要随工程进度及时更换。

在施工过程中,有限的场地集中了大量的人、机、物,危险源较多、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正确地认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特别是建筑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重大危险源辨识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关安全监控措施,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网线极其复杂的基础、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

5、城市房屋拆除与爆破。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7、起重吊装工程。

8、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9、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施工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重大危险源辨识1、安全网的具体悬挂部位: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房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的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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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正式

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为及时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施工的建筑工程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

二、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二)建设部建质[2005]217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三)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2001)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三、各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提交对拟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控和应急预案。

四、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
意见、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

五、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公司总工审批,报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六、各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危险源的警戒线和警示标记。

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
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七、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八、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

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的不安全行为。

九、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
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十、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做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十一、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单
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二、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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