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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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
关于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问题,首先应明确物业管理的特点。物业管理的特点就是综合、统一的管理,避免了传统房屋管理体制下住户挨门挨户交费、出了问题各家扯皮推诿的弊端,但对于小区内的共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往往不能统包到底,还需要与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分工合作,所以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划分,规定如下:关于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问题,首先应明确物业管理的特点。物业管理的特点就是综合、统一的管理,避免了传统房屋管理体制下住户挨门挨户交费、出了问题各家扯皮推诿的弊端,但对于小区内的共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往往不能统包到底,还需要与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分工合作,所以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划分,规定如下:
一、居住小区内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物业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供电的,高层楼以楼内配电箱为界,多层楼以楼外墙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配电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
使用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兀接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上述界限以外供电线路及设备由供电部门与建设单位协商落实维护管理职责。
二、居住小区内供水设施物业管理职责
高层楼以楼内供水泵总计费水表为界,多层以楼外自来水表为界。界限以外(含计费水表)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含水表井)至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三、居住小区内道路和市政排水设施的物业管理职责
以3.5米路宽为界。凡道路宽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其道路和埋设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道路宽度在3.5米以下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居住小区内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管理,由地下设施检查井的产权单位负责。有关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四、居住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管理职责采用锅炉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
采用集中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集中供热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集中供热部门可将居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用户室内散热设备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
五、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物业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六、居住小区内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职责
1.清扫保洁。通行公共汽车的道路,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其他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绿地内、楼内公共部位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2.垃圾清运。将垃圾由垃圾楼(站)运至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消纳场,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由住宅楼运至垃圾楼(站),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公共厕所的清扫和维护。公共厕所的产权属于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负责;未办理产权移交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或由其委托环卫部门负责。
七、居住小区内绿化物业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八、居住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物业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九、居住小区内消防安全物业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九点充分体现了小区内物业管理职责的划分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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