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社区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社区专项资金是指政府为各个社区提供的用于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发展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坚持为民办实事,服务社区居民的宗旨,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

第六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条社区专项资金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第八条社区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加强财务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九条社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当由社区居民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共同组成,依法设立。

第十二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资金使用申请、监督资金使用过程、评估资金使用效果等。

第十三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第十五条社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做好资金使用的工作规划和协调推进。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六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预算合理、资金到位、使用规范、效果评价的原则。

第十七条社区专项资金使用应当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从改善社区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出发。

第十八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九条社区专项资金使用前应当制定详细的申请程序和审核流程,严格审核资金使用申请。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区办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机构社区经费管理机构为社区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办公经费进行统一管理。

三、经费来源社区办公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区收入、捐赠款等。

四、经费审批社区委员会应按照相关程序制定预算,经社区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办公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治理、服务和建设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经费管理清单1. 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2. 社区设施维护和修缮费用3. 社区活动及公益事业支出4. 社区管理工作经费5. 其他经费支出七、经费使用程序1. 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或个人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说明具体用途和金额。

2. 审批申请:社区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3. 完成审批:领导批准后,将经费拨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4. 审核报销:经费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流程进行支出,并及时报销。

八、经费管理监督1. 社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 社区居民有权了解和监督社区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可提出建议和意见。

九、经费使用责任1. 社区领导对经费使用负有最终责任,应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2. 经费使用单位或个人需保证经费使用合理、透明,不得挪用、私分经费。

十、经费管理改进1. 定期对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和更新。

2. 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经费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以上为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共同维护社区经费使用的合法合理。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指导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指导

“三明确”规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
为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每个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确保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明确“六用六不用”使用范围。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规定专项经费“六用六不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六用”,即主要用于社区党建品牌创建、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活动阵地党建文化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六不用”,即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偿还借(贷)款、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社区办公设施及场所建设,真正使专项经费用到为民办实事上。

明确“两访两定”使用程序。

专项经费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实行“两访两定”原则。

通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两访”方式,广泛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

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与所在街道沟通后,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

闵行区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闵行区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组织部闵行区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精神,依据市委《关于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委组[2015]发字52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区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经费是指专属用于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资金,不包括居民区日常运转费用和居民区党组织需要的其他费用。

专项经费标准一般为每个居民区党组织每年10万元,具体数额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根据每个居民区所辖面积、人口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镇、莘庄工业区专项经费由镇财政负担,街道专项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第三条专项经费资金安排遵循统筹平衡、公开透明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滞留、挤占、挪用。

第四条居民区党组织应将专项经费使用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经费以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为使用标准,主要用于解决居民普遍反映的诉求和共性问题。

主要使用范围包括:(一)便民利民类。

添置便民为民的工具、用品,印制服务民生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兴趣爱好等居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培训讲座;为特殊群体代办代理有关事务。

(二)群众活动类。

开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才艺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置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

(三)公益风尚类。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小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扶持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加强楼组建设。

(四)关爱帮扶类。

对老弱病残、下岗失业、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和因遭受意外、大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在现有救助政策保障下仍有较大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

关于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镇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规范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标准为:每个村、社区2万元(县财政拨付)。

第三条专项经费使用,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村(社区)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村(社区)服务团队打造、便民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开展、群众急需解决的各类事项。

第五条专项经费不能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偿还借(贷)款、上级已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办公条件改善等。

第六条专项经费使用要重点保障村(社区)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提出的符合使用范围的服务项目。

镇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分季度提出专项经费使用指导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探索相对集中使用的具体办法。

第三章使用程序第七条专项经费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先实施服务项目,再拨付使用经费。

(一)拟定项目。

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根据群众需求和本村(社区)实际,研究提出服务项目初步方案,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

村(社区)党组织可每季度提出一次为民办事项目,急需为民办事项目也可随时提出。

(二)审核备案。

村(社区)党组织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萧县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审批备案表》报镇党委审核;镇委对为民办事项目审核把关后,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

村(社区)党组织要把确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季度工作目标,按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及配套组织要明确责任分工,配合抓好项目落实。

党建工作经费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经费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经费和为民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党组织为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承担的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社区)为民服务资金。

组织统战部、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审核、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标准和来源:
1.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由区财政承担,按建制村、社区10万元/年/个,整建制拆迁且已划转平昌的村以及二级社区5万元/年/个核拨。

2. 村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

由区财政承担,按建制村20万元/年/个的标准,项目化实施,经考核发放。

3. 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

A类城市社区按照每年每个社区20万元设立为民服务资金,剔除市财政20%的承担部分,
- 1 -。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配方案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配方案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配方案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制定了一份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配方案。

本方案旨在合理、公正、高效地分配专项经费,确保服务群众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一、项目选择在确定分配方案之前,我们首先要确定服务群众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和优先级,我们选择了以下几个重点项目:1. 社区卫生服务:为改善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将一定经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施改善、医疗设备更新和医疗队伍培训等方面。

2. 教育扶贫:为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将一定经费用于贫困地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配置和教师培训等方面。

3. 就业创业支持:为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将一定经费用于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创业贷款和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方面。

4. 社会福利保障:为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福利权益,将一定经费用于残疾人福利设施的改善、困境儿童救助和老年人照料服务等方面。

二、经费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优先级和受益人数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确保每个项目都能得到适当的支持。

2. 效益原则:经费应优先用于能够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和提高社会效益的项目,确保经费的最大化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3. 透明原则:分配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主管部门和受益群体都能够及时了解和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经费分配方案1. 社区卫生服务:占总经费的30%。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际需求和改善方案,将经费分配到各个服务站,确保医疗设备的更新和医疗队伍的培训。

2. 教育扶贫:占总经费的25%。

根据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和贫困地区学校的实际需求,将经费分配到相关学校,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3. 就业创业支持:占总经费的20%。

通过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和提供创业贷款等方式,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

4. 社会福利保障:占总经费的25%。

根据特殊群体的福利需求和发展方向,将经费分配到相应的福利设施和救助机构,确保福利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XX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是指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第二章经费来源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包括:1、省、市、区财政部门定期拨付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社区居委会的专用资金;3、有关部门或单位拨付社区“费随事转"的专项工作经费;4、支持社区工作的社会赞助资金;5、社区设施经营性收入;6、其他资金来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根据确定额度,每年年初、年中分两次将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到区财政局社保专户,其他资金及时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对购买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工程项目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专户。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应设置专账,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会计科目应规范设置,总账科目应设置:拨入经费、其他收入、暂存款、暂付款、经费支出、现金、银行存款、结余、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等科目,“其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专项资金、赞助资金、经营收入、存款利息、资产处置收入等。

经费支出要按需要设置二级科目。

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独立帐页,单独记账核算。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支出,应登记经费支出流水账,便于向居民群众公布账目,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应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编制上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由社区居委会起草,各项经费支出应列明细表,并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由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区财政局按预算执行.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予拨款。

社区专项经费财务制度

社区专项经费财务制度

社区专项经费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社区专项经费用于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

第五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机构为社区委员会,具体负责人为社区主任。

第六条社区专项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社区委员会制定,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规范的原则,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八条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项目应当与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相关,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九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十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十一条政府拨款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捐赠应当由社区委员会负责接收和登记,并及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十三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收入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支出项目应当符合社区民生建设和社区公益事业的要求。

第十五条社区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六条社区专项经费支出应当经过社区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社区专项经费支出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社区居民有权监督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拥有对社区专项经费的监督权,有权对社区委员会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社区委员会应当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社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对社区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异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二条社区专项经费的相关资料应当保存备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社区委员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责令退还经费等处罚。

社区经费的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的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区经费的管理,促进社区事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费来源社区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区服务收费、社区资产经营收入等。

各类经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程序和程序提取,并专款专用。

三、经费管理机构社区经费管理机构分为财务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社区经费的申请、支出和执行,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财务管理机构的经费使用情况。

四、经费申请与审批1. 社区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费申请,明确经费用途、金额、时间等相关要求,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2. 经费申请需要经过财务管理机构审核,确保申请合规、合理。

3. 审批通过后,经费管理机构将经费拨付给相关部门,并建立经费使用档案。

五、经费使用1. 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审批的经费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挪用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当合理节约,尽量减少无效支出,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

3.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有明细账项和相关票据,以便监督和审计。

六、经费监督与审计1. 社区监督机构负责对社区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2. 社区经费需要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七、经费结余处理1. 社区经费结余应当用于下一期的经费支出,不得挪用至其他用途。

2. 若社区经费结余较多,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并根据要求处理。

八、违规处理对擅自挪用社区经费、虚报冒领经费、超支等行为,经核实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九、附则该社区经费管理制度自规定及颁布日起生效,凡违反规定者,责令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为社区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确保社区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X〕6号)和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X委发〔201X〕16号)精神,现就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经费安排从201X年起,按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原有社区工作经费保持不变)。

姑苏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使用范围(一)支持项目类型专项经费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4大类:1.党建工作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培训、社区党建项目,开展在职党员、党代表进社区活动以及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选树和推广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强化党内关爱帮扶,关心关爱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区域化党建,对辖区群团组织以及“两新”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进行项目资助等。

2.公共服务类。

主要用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惠民公益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如公共设施维护、小区楼道美化亮化、举办社区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3.自治管理类。

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如完善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无物业小区自助服务等。

4.其它类。

主要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不得支出的范围1.应由办公经费开支的相关费用;2.工资、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社区工作人员经费;3.办公场所建设、维修及办公条件改善等;4.集体资产经营性生产投入,偿还债务;5.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如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等;6.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卫生清洁等;7.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

xx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细则

xx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细则

Xxx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细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创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吉组通字〔2014〕21号)精神和《xxx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xx组发〔201x〕xx号),结合我市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载社区党组织是指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和xx社区等xx个城市社区党委。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是指定向用于社区党组织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含住社区流动人口)的各类支出,用以提高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解决好关系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所投入的费用。

第四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以及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市委、市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和应由物业单位承担的费用等。

第五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各社区年度经费为xx万元。

第六条每年初和季度初,由社区党工委牵头,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广泛收集民意诉求,了解专项经费使用需求,并采取项目化运作、流程化管理的方式审批经费使用事项。

管理和使用原则第七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

专项经费要全部用于服务本社区居民群众。

确定具体服务项目要认真听取、广泛吸纳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体现社区群众意愿和需求。

(2)坚持科学使用的原则。

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科学确定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服务重点和支出金额,努力实现专项经费向绝大多数居民群众倾斜,向群众最急需、最盼望的服务项目倾斜。

对于受益群体较小的支出项目,专项经费使用额度最多不应超过总额的20%。

(3)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实行社区党工委主管财务、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确定、申报、审批、使用专项经费,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要全程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给社区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涉及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合规。

专项资金使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不得在本办法规定不允许的支出范围内使用;(三)勤俭节约。

在保证专项资金合理支出的情况下,要勤俭节约,注重实效;(四)公开公示。

从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筛选支出事项开始,到组织实施完成,全过程应在该社区内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组织部门审核提供的社区基础信息下达、拨付。

(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分地区社区党组织数据库,于每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社区相关情况数据。

(二)自治区财政厅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全区社区相关数据,将专项资金分盟市、分旗县(市、区)列入下一年度本级预算,并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下达专项资金。

(三)盟市、旗县(市、区)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指标文件后,会商同级组织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专项资金足额下达到街道(苏木乡镇)。

第六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滞留、抵顶、挤占和挪用,街道不得跨社区调剂使用。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内容支出:(一)社区外出考察、会议接待、表彰奖励支出;(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和各类津补贴;(三)社区日常办公经费和社区办公设备购置;(四)修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等其他支出;(五)偿还借(贷)款;(六)上级已有资金安排的项目;(七)已有政策明确由职能部门负责解决的民生问题;(八)应由物业费开支、居民负担(需帮扶对象除外)的项目或事宜;(九)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不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支出。

关于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镇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规范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标准为:每个村、社区2万元(县财政拨付)。

第三条专项经费使用,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村(社区)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村(社区)服务团队打造、便民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开展、群众急需解决的各类事项。

第五条专项经费不能用于村(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偿还借(贷)款、上级已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办公条件改善等。

第六条专项经费使用要重点保障村(社区)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提出的符合使用范围的服务项目。

镇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分季度提出专项经费使用指导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探索相对集中使用的具体办法。

第三章使用程序第七条专项经费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先实施服务项目,再拨付使用经费。

(一)拟定项目。

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根据群众需求和本村(社区)实际,研究提出服务项目初步方案,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

村(社区)党组织可每季度提出一次为民办事项目,急需为民办事项目也可随时提出。

(二)审核备案。

村(社区)党组织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萧县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审批备案表》报镇党委审核;镇委对为民办事项目审核把关后,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

村(社区)党组织要把确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季度工作目标,按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及配套组织要明确责任分工,配合抓好项目落实。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指导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指导

“三明确”规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
为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每个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确保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明确“六用六不用”使用范围。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规定专项经费“六用六不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六用”,即主要用于社区党建品牌创建、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活动阵地党建文化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六不用”,即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偿还借(贷)款、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社区办公设施及场所建设,真正使专项经费用到为民办实事上。

明确“两访两定”使用程序。

专项经费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实行“两访两定”原则。

通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两访”方式,广泛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

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与所在街道沟通后,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1. 引言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社区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 经费来源社区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社区成员的捐赠- 政府拨款- 特定项目的赞助- 其他合法的收入来源社区经费的所有来源都需要经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议定,并记录在经费管理账本中。

3. 经费使用社区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满足社区成员的基本需求,如公共设施维护、修缮等;- 支持社区活动和项目,如文化活动、庆典活动等;- 支持社区发展和改善,如社区环境、安全设施等;- 尽量避免个人或特定团体的经费占用,确保公平和公正。

社区经费的使用必须经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记录在经费管理账本中。

任何关于经费使用的决策都应当公开透明,社区成员对经费使用有监督和参与的权利。

4. 经费管理社区经费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监督;- 经费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经验;- 经费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向社区成员报告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经费管理账本应当详细记录经费的来源、用途和余额,并定期公开给社区成员查阅。

社区经费管理委员会应当独立运作,不受个人或特定团体的影响。

任何与经费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利益冲突的行为都应坚决杜绝。

5. 经费审计社区经费应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审计可以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也可以由社区内具备相关经验的成员组成审计小组进行。

审计结果应当向社区成员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任何不当的经费使用行为。

6. 处罚措施对于经费使用不当、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合适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移交司法机关等。

同时,社区成员有权举报经费使用不当行为,社区管理委员会应必须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对社区经费的使用、申请、审批、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对社区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平、透明,并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监督,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保障社区发展和居民利益。

下面是一份具体的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一、经费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1原则(1)公平原则: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应公平、公正,确保各类活动公平竞争。

(2)规范原则: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

(3)效益原则:经费使用应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目标,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2目标(1)提高社区服务质量:通过合理的经费分配和使用,提高社区的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

(2)增加社区收入:通过科学的经费管理,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捐款等,增加社区收入。

(3)保障合理支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用于正当的渠道和项目,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

二、经费管理的主体和程序2.1主体(1)社区居委会:负责制定经费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计划等,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2)财务部门:负责社区经费管理的具体操作、收支管理等工作。

2.2程序(1)经费申请:各社区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给财务部门。

(3)经费批准: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经费申请报社区居委会审批,由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4)经费执行:经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经费划拨至申请单位的专用账户,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

(5)经费监督: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监督投诉渠道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财务部门也应主动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3.1预算编制社区部门应按照年度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明确各项目的具体经费需求和用途。

3.2经费申报各部门根据具体需求提出经费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支出计划和预算解释等文件。

3.3经费审核财务部门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金额和用途是否合理,并与申请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观前街道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事务所经费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同时尊重社区的财务管理自主权;社区的经费实行“核定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社区经费来源为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加快社区建设步伐,社区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服务收入、政府职能延伸工作经费、集体奖励经费、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

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1、社区党委经费使用原则上按每季2000元的额度、社区居委会按每季4000元的额度、社区工作站按每季5000元的额度,居民事务服务所暂无下拨。

凡大额使用的费用(暂定500元)要集体研究,并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2、居民小组长奖励按社区管理的居民户数(以上年年末各社区警户室提供的户数为准)每年每户0。

7元标准核发。

3、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分别以50%作为奖励基金;25%作为发展基金;25%作为补充基金(如:弥补办公活动经费的不足、大额资产的添置、应急临时需要等).4、购物发票应注明用途,办公用品附发货清单,注明种类明细及数量,经费支出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审批.5、各种经费支出都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凭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办理报销手续,严禁白条抵库。

6、社区收到政府职能延伸的工作经费和接受的社会捐赠等收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7、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购建日期、原价等内容,社区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保管;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报废应由社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四、经费管理要求1、社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任组长,选配二名人员负责记账和出纳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事务所所长不宜担任。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

社区经费管理制度1. 介绍社区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社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维护社区经济的稳定和良好运行而制定的。

2. 经费来源社区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 政府拨款- 社区居民的捐赠- 社区内的经济活动收入3. 经费使用原则社区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合法合规社区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公正公平社区经费的使用应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个人或特定群体,要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

3.3 透明公开社区经费的使用应进行公开透明,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4. 经费管理责任社区经费的管理责任主要包括:4.1 社区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负责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组织经费的申请和审核,确保经费的正当使用。

4.2 财务人员社区应设立财务人员,负责社区经费的账务管理、收支记录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4.3 居民代表社区应选举居民代表,参与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决策,对社区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经费使用程序社区经费的使用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5.1 经费申请经费使用者应向社区委员会提交经费申请,包括项目名称、经费金额、使用理由等。

5.2 经费审核社区委员会应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并合理有效。

5.3 经费批准经费申请通过审核后,社区委员会应根据经费情况进行批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4 经费执行经费批准后,经费使用者应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进行经费的执行和管理。

5.5 经费监督财务人员和居民代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和依法管理。

6. 经费使用范围社区经费的使用范围应包括以下方面:- 社区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举办- 社区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7. 经费使用报告社区委员会应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经费使用报告,包括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和资金余额等。

8. 经费管理监督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居民代表、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社区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管理使用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创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推进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吉组通字〔2014〕21号)精神和《xxx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xx组发〔201x〕xx号),结合我市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载社区党组织是指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和xx社区等xx个城市社区党委。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是指定向用于社区党组织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含住社区流动人口)的各类支出,用以提高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解决好关系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所投入的费用。

第四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以及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市委、市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和应由物业单位承担的费用等。

第五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各社区年度经费为xx万元。

第六条每年初和季度初,由社区党工委牵头,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广泛收集民意诉求,了解专项经费使用需求,并采取项目化运作、流程化管理的方式审批经费使用事项。

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七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

专项经费要全部用于服务本社区居民群众。

确定具体服务项目要认真听取、广泛吸纳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体现社区群众意愿和需求。

(2)坚持科学使用的原则。

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科学确定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服务重点和支出金额,努力实现专项经费向绝大多数居民群众倾斜,向群众最急需、最盼望的服务项目倾斜。

对于受益群体较小的支出项目,专项经费使用额度最多不应超过总额的20%。

(3)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实行社区党工委主管财务、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确定、申报、审批、使用专项经费,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要全程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坚持阳光运作,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公布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社区民主监督,实现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使用范围
第八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特困群体服务。

对鳏寡孤独、老小弱病残、下岗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的服务,向低收入家庭和因遭受意外、大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家庭提供的生活、就医、上学等救助。

(2)便民利民服务。

开展社区居民代理代办业务,印制服务民生资料,添置便民工具和用品,举办群众性培训讲座,以及为特困群体日常购物、医疗保健、家政服务、餐饮配送等方面提供的服务。

(3)就业创业服务。

创办社区学校或合作培训基地,对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开展社区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证照代办等服务工作,对困难群体创业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等。

(4)物业管理服务。

老旧小区和物业弃管小区环境整治、绿化亮化、卫生保洁、治安防控,以及相关公共设施的管护维修等。

(5)文体活动服务。

开展社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传统节庆等群众性文体活动,购置健身器材、娱乐设备、绘画用品,租用活动场地,以及建立社区文体协会和群众团体等。

(6)其他方面服务。

对群众文化、居民互助、孝老爱亲、
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授牌表彰、宣传报道,以及社区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使用审批程序
第九条项目提议。

由社区党委负责,通过入户上门准确搜集、便民服务大厅集中搜集、搭建各类“桥梁平台”广泛搜集等多种途径,了解群众所需,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结合居民需求形成服务群众项目及经费使用方案。

第十条项目申报。

社区党委就项目及经费使用方案征得社区党工委初步同意后,填写《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申请审批表》,并组织召开社区“两委”和居民代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将结果在社区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使用方案,连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申请审批表》报社区党工委审批;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应暂时搁置,待统一意见后再行商议。

第十一条审核批复。

社区党工委在接到申请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召开社区党工委班子会议进行研究,经社区党工委、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社区党委方可启动服务项目。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社区党工委同意,并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检查验收。

社区党委要严格按照社区党工委审批的经费使用用途,组织实施服务项目。

社区党工委要指导社区党
委参照党政机关使用办公经费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购买服务用品。

项目开始后,社区党工委要组织专人,定期跟进项目开展情况,在项目完成时,对项目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三条拨付款项。

综合验收后,社区党委通知承办单位开具发票,分别由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社区党工委书记依次在发票上签字确认后,由社区党工委财务管理人员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与承办方直接进行结算。

对于个人承办的服务事项,或服务事项属于帮扶资助性质,确实无法开具发票的,应严格遵循事前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事中签字证明、事后及时公示的流程,将收款人签字作为结算凭证。

专项经费年度若有结余,转下年继续使用。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由社区党工委统一管理,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申报、经费使用、验收、核销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社区党委要在每个服务项目建成后,将服务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在社区公示栏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区居民群众监督。

每年12月20日前,社区党委要将全年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服务效果等情况整理汇总在社区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全面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十六条对社区党组织使用经费情况实行年度报告评议制度,每年12月1日前将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工委进行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评议。

第十七条社区党工委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票据管理,在每个社区资金账簿上新增“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科目,独立核算,所有申请审批表、发票、签字确认凭证、综合验收等材料按财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社区党工委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服务事项进行跟踪监督,按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步骤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第十九条社区党工委要严肃经费管理使用纪律,定期检查各社区党委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情况,对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违反财经纪律,挪用、私分和侵占专项经费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