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副本
农业种植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农业种植活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种植基地和参与种植活动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农业行业标准,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种植基地管理第四条种植基地应选择适宜的地理位置,确保土地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
第五条种植基地应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种植区域,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和用途。
第六条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种子与农业投入品管理第七条种子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种子质量。
第八条种子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九条农业投入品(如肥料、农药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详细记录使用品种、数量、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种植过程管理第十一条种植前,应进行土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种植方案。
第十二条种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确保种植质量。
第十三条定期对种植基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种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农作物健康成长。
第五章库房与物资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安全、有序存放。
第十六条库房物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第十八条库房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应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效率。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二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一条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合作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制制度1.doc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1和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目录组织管理架构(1)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2)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2-4出纳工作细则.......................................................................4-5会计工作细则.........................................................................6-7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8)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9)岗位编制管理(9)员工聘用管理........................................................................9-12 员工薪酬管理(13)劳动合同管理(14)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15-18行政管理制度. (19)办公用品领用管理(20)保密管理…………………………………………………………………20-26 员工考勤管理…………………………………………………………….26-27 车辆管理………………………………………………………………….28-30第三节组织管理架构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行为,确保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合法农村合作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结合、平等合作,按照经济与民主原则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的管理遵循自愿、民主、公平、法治的原则,坚持协议自治、合作平等、有序竞争、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合作社的全部管理活动,包括组织建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和完善组织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决策、监督和约束机制,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建立第七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八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领导机构,如理事会、监事会等,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应当设立经理或经营管理人员,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业务部门或小组,负责具体的业务开展。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成员管理制度,确定入社和退出社的条件和程序,维护合作社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按照合作协议和章程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策略。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注重技术培训和人才引进,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记录、预算编制和报表报送等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合作社的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发展为宗旨,通过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
第七条理事会下设经营管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合作社大会,参与合作社重大决策;(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四)获得合作社盈余分配;(五)对合作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三)按时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四)保护合作社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社形象;(五)积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经费来源包括:(一)成员股金;(二)政府补贴;(三)合作社经营收入;(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费使用范围:(一)合作社日常运营支出;(二)生产资料采购;(三)基础设施建设;(四)人才培养;(五)风险储备金;(六)其他必要支出。
第五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三)市场导向,满足需求;(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一)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二)农产品生产资料采购;(三)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四)农业技术推广;(五)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六章盈余分配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盈余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提取风险储备金;(四)其他合法分配。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一群农民合作组成的,以生产经营农业种植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组织,为了实现科学化、规模化、市场化经营,保护农民权益,提高种植业生产效益,合理制定并严格实施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常见的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体系1.农民代表大会:农民代表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等。
2.理事会:理事会由农户选举产生,负责执行农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策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3.监事会: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保障农民利益。
4.经理人员: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经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会计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农户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及时掌握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为农民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2.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合作社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三、生产经营制度1.生产计划制度:合作社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作物生长周期,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明确农户任务和责任。
2.农业技术指导制度:合作社可以聘请农业专家或技术人员,为农户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3.农资供应制度:合作社应组织集中采购农资,确保合作社成员按时足量获得农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产品销售制度:合作社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制定销售计划,建立健全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的畅销,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有竞争力的收入。
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1.农户入社管理制度:明确农户加入合作社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入社管理档案,加强对入社农户的培训和指导。
2.合作社内部文化建设制度:建立和谐、团结的合作社内部文化,加强合作社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提高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农户权益保护制度:确保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防止农户利益受到侵害。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合作社是基于农民自愿结合、互利互助、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的目标是服务农民、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要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农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有权在合作社的经营中参与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合作社的章程,履行合作社的义务。
第六条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要求缴纳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股本,并参与经营管理。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第七条农业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成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农业合作社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农业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条农业合作社设立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详细记录和审计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及时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估。
第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合作成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和利润分配,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合作社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十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当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十六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及时解决成员之间的纠纷和争议,维护合作社的稳定运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农业合作社的章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对违反农业合作社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处罚。
第十九条农业合作社应当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合作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者;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缴纳股金;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五条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缴纳股金,取得成员资格。
第六条退社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结清合作社债务,退还股金。
第三章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八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业务范围:1. 为成员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2. 开展水稻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3. 组织成员参加农业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1. 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合作社应与成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合作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成员的报酬。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2. 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安全;3. 透明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3.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和成员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理事会成员为3-7人,监事会成员为1-3人,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土地、设备、技术等。
第十条成员享有合作社收益分配权、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履行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按期缴纳出资等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第十六条合作社应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合作社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制度,为成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第六章违纪处理第十九条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 副本
和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目录组织管理架构 (1)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2-4出纳工作细则.......................................................................4-5会计工作细则.........................................................................6-7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8)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9)岗位编制管理 (9)员工聘用管理........................................................................9-12员工薪酬管理 (13)劳动合同管理 (14)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15-18行政管理制度. (19)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20)保密管理…………………………………………………………………20-26员工考勤管理…………………………………………………………….26-27车辆管理………………………………………………………………….28-30种植基地管理手册第三节组织管理架构页脚内容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农民种植合作社制度模板
农民种植合作社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作社名称: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第二条本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第三条本合作社宗旨:本合作社以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为宗旨,通过农民自愿参与、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科学种植、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一)组织社员进行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社员的种植技术水平;(二)引导社员科学种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三)组织社员进行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合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服务,降低社员生产成本;(五)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社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六)组织社员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活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七)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为社员提供法律援助;(八)组织开展社员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社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章:社员第五条社员条件:(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
第六条社员权利:(一)选举和被选举权;(二)参加社员大会,享有发言、表决权;(三)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四)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五)享有合作社举办的各类培训、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六)享有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权;(七)享有合作社决定的其它权益。
第七条社员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二)按照约定向合作社出资;(三)参加合作社组织的活动,完成合作社交给的任务;(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作社利益;(五)按时缴纳会费,合作社规定的其他费用。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其运行,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按照合作原则,进行生产、加工、流通等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竞争力。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依法注册,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经济指标等应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并经过农民大会或理事会的审议通过。
第六条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依法纳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七条农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控制,防止经济、财产及其他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第八条农村合作社应及时、真实地向社员公开有关合作社经营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应加强内外部交流与合作,与农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农民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农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全体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农民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合作社经营计划和预算、审查合作社年度经营报告等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由社员选举产生,下设主席团和各专门委员会。
理事会负责制定并执行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管理合作社日常运营,决策重大事项,提请农民大会审议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合作社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经营活动,审核合作社财务报表,监督合作社内部监督机制的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并报告农民大会。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农村合作社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理确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本》2023-10-27•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社员管理目录•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01总则成立于20XX年,由当地农民自发组织,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合作社背景合作社规模合作社成就拥有社员XXX人,以种植、养殖为主要业务方向。
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已成为当地最具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一,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
030201通过集中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农民提供合作平台,加强农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抱团发展的良好局面。
促进农民合作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动农业现代化合作社以自愿加入为原则,社员地位平等,共同分享合作收益。
自愿加入、平等互利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社员共同决策,保障社员合法权益。
民主管理、共同决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服务社员、社会效益合作社原则02组织机构及职责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督合作社的运营管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决定合作社的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审批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对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和决算进行审查和监督对合作社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对合作社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合作社的安全和稳定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审批和监督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合作社的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社员大会职责03社员管理入社管理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条件,包括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的管理行为,促进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发展,维护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业合作社及其成员。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农业合作社:指由自愿加入、共同出资、共同生产、共同分配、自主管理、平等互利的农民组成的经济组织。
2. 合作社法人:指农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
3. 合作社成员:指加入农业合作社,认同合作原则和章程,按照约定参加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投入,参与集体生产和经营,共享经济成果的农民。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层制度第四条组织架构农业合作社采取以下组织架构:1. 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合作社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机构,由所有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计划、投资和分配等重大事项。
3. 监事会:是合作社管理监督机构,由所有社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第五条管理层制度1. 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合作社作为法人签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履行其他职务。
2. 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协助理事长工作,代理理事长职务。
3. 经理:由理事会选聘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4. 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经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财务制度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内容。
第七条监督机制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监督机构应当由监事会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
第四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八条会员权益农业合作社的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权随时查询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有权参加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并分享经济成果。
第九条会员义务农业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按照章程的规定认缴资金或购买合作社的股份,参加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协助合作社完成生产和经营任务。
种植合作社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合作社的管理,提高种植效益,保障成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作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五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全面领导,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维护成员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成员管理第八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拥有合法的种植土地;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九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向理事会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农资、农产品;3.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4. 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第十一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3.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4. 按时缴纳会费。
四、财务管理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应定期公示,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2. 严格审批;3. 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五、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加强对成员的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加强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的预警和应对。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合作社遵循“公平、公正、共享”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发展为宗旨,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公平分配。
二、组织结构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基本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管理层的工作,经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三、成员管理
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成员均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过程。
成员应按时缴纳股金,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
四、财务管理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理事会和成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五、业务管理
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应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核心,注重市场导向和技术创新。
合作社应制定年度业务计划,明确业务目标和实施步骤。
六、风险管理
合作社应建立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包括市场风险、生产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通过多元化经营、技术改进和财务控制等手段降低风险。
七、利润分配
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应坚持公平原则,根据成员的贡献和股份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合作社应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
八、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成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需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照片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照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合作社管理行为,推动种植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种植合作社的成员和管理人员,在合作社内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合规运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相应的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设立、变更、解散,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种植合作社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健全他们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制定健全的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管理人员积极工作。
第七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员工薪酬体系,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用工制度,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九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和作物轮作。
第十条种植合作社应当遵循绿色种植理念,推广科学、高效、环保的种植技术,提高农作物品质和产量。
第十一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种植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加强废弃农药、化肥等农药处理等环保工作,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经济责任第十三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保障生产运营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处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依法纳税。
第十五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规避和化解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根据农产品市场行情、需求等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确保产品销售并获得合理收益。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并配合相关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第十八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建设,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合作社建设和生产经营。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成员的行为,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具有农业生产经营需求的农民、农户等组成的,依法自愿结成、民主管理、经济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和决策,共同完成合作社的任务和经营目标。
第四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经济利益,不得侵占和挪用合作社的资金和财产,不得违规借款、抵押合作社的资产。
第五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第六条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依法取得有关资质和证照,确保合作社的合法经营。
第七条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当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控制,防止经济风险的发生。
第八条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是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参与管理、公平共享经济收益、接受培训等权利。
第十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认真履行义务,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第十一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决策过程。
第十二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在合作社范围内经营农产品、农资和农业服务等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和损失。
第十四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五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纳税。
第三章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第十六条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合作社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决策权: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关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2. 被选举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被选举为合作社管理机构的成员;3. 分红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合作社规定,获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红;4. 信息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获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包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5. 退出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合作社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合作社事项;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3. 守信经营:合作社会员应诚实守信地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4. 缴纳会费: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置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活动第八条合作社从事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退出合作社的情形:1. 自愿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退出合作社;2. 违约退出:合作社会员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或经营规定,影响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决定将其排除在合作社之外;3. 转让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将其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作社会员或第三方,经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完成股权转移后退出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社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决议、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管理合作社财产等。
第七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遵守合作社章程;3. 按照规定出资,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成员加入合作社,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
第十条成员退社,需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合法、合规、透明。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包括: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2. 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3. 农业技术培训、推广;4. 农业项目投资;5. 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业务。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业务开展应遵循市场规律,确保成员利益最大化。
第十七条本合作社与成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好用的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好用的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引言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的重要形式,发挥着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潜力,确保其管理高效、规范、科学,我们制定了这一套管理制度,旨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良好的管理框架,促进农业种植业的发展。
一、组织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董事会:由成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决策和管理监督。
2.经理团队: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
3.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成员权益与义务1.成员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参与、利益分享和自主决策的权益。
2.成员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积极履行经营责任,按照合作社规定的决策参与农业生产活动。
三、项目管理1.项目可行性评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新项目时,应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市场需求、资源保障、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因素。
2.项目计划制定:确定项目的目标、任务、资源需求和时间计划,并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协作安排。
3.项目实施与监控: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持续性监控,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资源配置。
4.项目评估与总结: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评估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四、财务管理1.预算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2.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向成员和监事会提供财务信息。
4.经济效益分配:按照成员参与度和贡献程度,合理分配经济效益。
五、市场营销1.市场调研: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需求、价格走势和竞争情况。
2.产品定位: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确定产品的定位和竞争优势。
3.销售渠道拓展:积极寻找销售渠道,拓宽产品销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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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目录组织管理架构 (1)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2-4出纳工作细则.......................................................................4-5 会计工作细则.........................................................................6-7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8)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9)岗位编制管理 (9)员工聘用管理........................................................................9-12 员工薪酬管理 (13)劳动合同管理 (14)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15-18 行政管理制度. (19)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20)管理…………………………………………………………………20-26 员工考勤管理…………………………………………………………….26-27 车辆管理………………………………………………………………….28-30第三节组织管理架构页脚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6、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公司主办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9、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10、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1、财务工作应当建立部稽核制度,并做好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3、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14、公司的收益与费用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类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反映,如工资、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15、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16、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投入资本。
17、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8、公司对外的所有投资或购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行。
19、公司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部门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20、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⑴房屋及其他建筑物;⑵机器设备;⑶电子设备(如电脑、复印机、电传机等);⑷运输工具;⑸其他设备。
21、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⑴房屋及建筑物(含室装修)30年;⑵大型机器设备10年;⑶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⑷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2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23、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报批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⑴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⑵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⑶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⑷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24、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25、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⑴资产负债表(年、季、月);⑵损益表(年、季、月);⑶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⑷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⑸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⑹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⑺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⑻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二)出纳工作细则1、本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与支出等财务事项。
2、公司出纳根据会计编制或审定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证,办理现金或银行票据支付、登记、转移手续。
出纳对公司所有支付凭证手续是否完备负有最后审核责任。
3、出纳员对公司各项货款或费用的支付,均应将款项交付于出具票据的受款当事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代领,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须总经理核准。
4、公司的一切支付款项,均应以主办会计处理妥善的支付凭证为依据,否则,出纳应予以拒绝支付。
5、所有支付凭证上均应加盖领款人印鉴(或签字)付款后加盖经手人(出纳或备用金管理员)印鉴。
6、为方便公司日常支付业务,公司财务可设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其额度规定为:公司出纳处10000元(库存现金),其他部门或指定备用金管理员2000元。
有特殊需要的部门的备用金经总经理批准确定,但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
7、备用金主管员为公司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人员。
负责办理备用金的借用、核销、登记。
8、备用金的核销拨补由备用金管理员将已支付的付款凭证报公司会计审核确认无误,经财务部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核销拨补并登记。
9、所有涉及现金收入的财务事项均应由会计编制填列收款凭证,由出纳依此办理现金收款。
10、出纳对银行存款进出项应及时办理登记,随时保持与银行的沟通,所有与银行往来传票办理完毕并登记后及时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11、出纳工作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会计的时时监督。
出纳账目须做到日清月结,时时向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公司可使用资金余额并按财务部经理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细则1、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财务行为,是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的基础。
2、公司财务部需根据效率、牵制、监督的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即总账会计不得同时兼任分户账或明细账,保管空白支票的只允许固定保管公司一枚财务印章。
3、会计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权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财产管理、财务收支等经济行为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规业务并按《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司违规事项。
4、公司会计对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设置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5、会计月年度终了,须对公司所有实物与账面进行核对。
银行日记账、明细账要与总账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往来账要及时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按会计核算制度要求的总账、明细账与会计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平衡。
会计业务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在账务核对全部相符后,应在相关账簿上签章。
6、审核出来的错账,冲正时应由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
7、财务印章由指定的专人分别保管和使用,不得由一人全部保管,不得轮流交叉保管。
对财务印章须设立保管使用登记簿,严格领用交接手续。
严禁超围使用会计印章,严禁在空白支票、空白凭证、账表上预先留盖财务印章。
8、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入账,不得另设账外账。
公司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各种发票和收据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9、会计档案必须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
会计资料的调阅须经批准,公司会计信息严禁擅自外泄。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1、会计核算业务处理围: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会计事项的办理;部审核;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其他应办理的会计事项。
2、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⑴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经济手续是否完备;⑵根据合法有有效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⑶依据经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⑷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⑸根据会计报告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及解释与建议;⑹根据公司经营成果核算应向国家解缴的各种税费并及时办理解缴。
3、部分特殊会计事项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无法处理的,按一般会计原理方法或习惯或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请示处理。
4、出纳处取得的各种有收付关系的原始凭证,未经主办会计签章的,出纳不得执行。
5、主办会计对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流动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盘点。
房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岗位编制管理第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管理。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及岗位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生产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至少一周向行政综合部作出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按核准的指标及用工性质协助行政综合部对外招聘人员。
严禁无计划雇用临时工人。
第五条行政综合部负责编制年度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及方案,其他部门无条件配合,以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第二节员工聘用管理第六条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