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
鹤壁公积金提取制度
鹤壁公积金提取制度公积金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按一定比例从工资中提取的一笔储蓄,用于自己购房、还房贷等个人住房用途。
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公积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福利待遇,也是保障个人住房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
在中国,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公积金制度,鹤壁市也不例外。
本文将介绍鹤壁市的公积金提取制度。
一、提取条件根据鹤壁市的规定,职工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够提取公积金:1.购房提取:符合鹤壁市购房条件和程序,在鹤壁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还房贷等费用。
2.租房提取: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职工必须在鹤壁市范围内租房,并符合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
3.装修提取:符合鹤壁市装修条件和程序,并在鹤壁市范围内进行装修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
4.偿还借款提取:根据规定,职工在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可以提取相应的公积金。
5.其他提取:鹤壁市还设有其他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大病医疗、丧葬等特殊情况。
二、提取比例鹤壁市公积金提取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购房提取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租房提取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装修提取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偿还借款提取时,可以提取相应金额。
对于其他提取情况,提取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提取流程在鹤壁市,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和流程。
大致流程如下:1.了解政策:职工需要了解鹤壁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2.填写申请表:职工需要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资料审核:鹤壁市的公积金中心会对职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4.审批通过:如果申请符合条件,鹤壁市的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并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的指定账户中。
5.提取资金:职工可以凭提取申请通过的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明到指定的银行进行提取。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公积金提取时,鹤壁市的职工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提前规划: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前规划,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提取时间和提取用途。
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四川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公积金是一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在四川,职工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家庭、教育、退休等问题。
本文将就四川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及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提取条件1.住房贷款或购房资格:公积金提取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住房贷款或购房资格。
职工购买在城镇范围内的自住房或者准备购房的人均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如果是已经在还贷,还款期限没有超过12个月,或者已经还完贷款,那么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来还清贷款。
2.个人或家庭其他紧急事项:在某些情况下,如生育、大病、找工作等个人或家庭紧急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但是申请人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
3.租房、租借公用房:租房、租借公用房也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之一。
不过需要符合四川人才安居房的相关规定。
二、流程1.在网上预约:首相职工需要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预约。
按照网站的指引填写预约信息,提交资料,等待落实后的确认时间。
2.提交申请材料:在确认预约时间之后,职工需要在公积金中心的大厅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3.审核:审核部门将根据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如职工的材料不齐全,则需要重新补全材料。
4.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
总之,提取公积金的流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提取条件。
提取过程中一定要如实提供申请资料且保管好相关材料,避免资料遗失或误交,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取现是指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支取到个人账户内的一种操作。
公积金是指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贷款、创业创新和退休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公积金取现是一项涉及个人住房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政策措施,所以个人取现的条件和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也是值得关注和了解的。
1.个人在法定的取现年龄范围内,比如退休人员可以取现;无固定职业和外地居民也可以按照规定的年龄取现;2.个人在遇到特殊的情况,比如突发的重大疾病、大家庭生活困难、失业、个人经营性企业倒闭、改善生活等情况下,可以利用公积金取现来缓解燃眉之急;3.个人的取现金额不超出规定的上限,因为公积金取现是有限制的;4.个人需满足公积金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比如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等。
3.填写申请表和相关的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申请;4.公积金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和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核实;5.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机构会将公积金的相应金额划拨到个人的指定账户上。
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几种:2.个人住房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等;3.个人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的在职证明、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4.个人取现理由的证明材料,如大病治疗证明、家庭困难证明、购房合同等;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离职证明、个人经营性企业倒闭证明等。
总的来说,公积金取现是一项涉及个人住房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政策,个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以根据规定的流程和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申请公积金取现。
公积金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过核实后将取现金额划拨到个人的指定账户上。
同时,在进行公积金取现时,个人也应该注意遵守规定和政策,不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般来说,想要提取公积金,首先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工作满2年以上。
在首次提取公积金之前,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工作年限应满足2年以上,且缴存满2个季度以上。
2.缴存期满6个月以上。
要想提取公积金,应当确保自上次缴存公积金以来已经满足6个月,一般情况下,缴存期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3.缴存标准符合要求。
缴存的公积金应当符合缴存标准,一般来说,个人应根据自己工资收入等情况自行承担额外的公积金缴存,在超过最低缴存标准以上,才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
4.符合提取条件。
提取公积金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提取条件,一般对于购买住房、结婚和子女就读等特定情况有所允许。
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
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是我国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福利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功能是帮助职工储备积蓄和改善住房条件。
这其中,省直公积金是一种特殊的公积金制度,适用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省直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职工本人提取条件:1. 购买住房:省直公积金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的金额上限根据不同地区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差异,通常为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
2. 办理商业性个人按揭贷款:职工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按揭贷款,并使用公积金进行部分首付款。
在此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以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还贷款所需的利息。
3. 缴纳住房租金:对于未购房的省直公积金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一般来说,职工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和收据等相关材料,通过公积金提取来租房。
4. 进修学习:需要进修学习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通常要求提供进修学习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发票等。
5. 大病医疗:职工自己或其配偶、父母或子女身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缓解。
该项提取需要提供医疗证明、病历、住院发票等相关材料。
6. 其他特殊情况:对于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资金需求,如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居住环境危险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取公积金。
二、单位提取条件:1. 职工离职:职工离职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的金额根据职工缴存的时间和金额以及单位缴存情况等进行计算。
2. 单位盗用公积金:如果单位盗用了公积金,职工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并申请提取公积金进行补偿。
以上是省直公积金提取的一般条件,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同时,为了保障公积金制度的稳定和长远发展,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真实提交提取申请所需的材料。
如何把公积金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和方法
如何把公积金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和方法公积金是指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长期储蓄方式,旨在为个人提供住房资金或应急资金。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流程和方法。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修住房:-购买住房:提取首付款-建造住房:提取建房款-翻修住房:提取翻修款2.还清住房贷款:当个人房屋贷款全部归还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特殊情况:-多年未领取住房公积金:年满60周岁,可提取尾金-个人遇到重大疾病:可提取医疗费用-个人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可提取灾害救助款-个人遇到工伤或残疾:可提取工伤或残疾款二、公积金提取流程2.准备材料:根据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办理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
5.批准并支付: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申请人支付相应金额。
三、公积金提取方法1.线下提取:-现金提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领取现金。
-银行转账: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2.线上提取:-支付宝提现:通过支付宝账号进行提现操作。
-网银转账:通过网银转账将公积金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1.提前了解申请规定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以避免因准备不充分而耽误时间。
2.请确认提取流程和付款方式是否与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规定一致。
3.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自己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提取失败或资金损失。
4.公积金提取申请一般需要一定时间审批,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7、出境定居的。
8、离休、退休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材料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1)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显示总房款的契税完税凭证。
(2)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或显示总房款的契税完税证。
2、购买二手房: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过户后的五年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总房款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
3、购买单位集资房和房改房:(1)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房改部门的建房批复、加盖单位公章的购房人员名单、五年内购房有效付款凭证。
(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有效付款凭证。
4、建造自住住房:(1)城镇自建房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五年内建房有效付款凭证。
(2)农村自建房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乡镇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五年内建房的有效付款凭证。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房屋安全鉴定和规划等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五年内大修住房有效付款凭证。
6、拆迁安置住房:(1)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政府批准的拆迁许可证(或拆迁批复文件)、拆迁安置协议、五年内购房有效付款凭证。
(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五年内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有效付款凭证。
7、提供说明购房地是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的材料。
可以是购房人在购房地的身份证、户口本、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个人所得税完税明细、社保缴存明细、医保缴存明细等任一材料。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问题。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其房价水平也在不断上涨。
为了缓解人们的住房压力,济南市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这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
但是,很多人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并不清楚。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房提取购房提取是住房公积金最常见的提取方式。
在济南市,购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购房人必须是本市户籍或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且没有在济南市拥有住房。
(2)购房人需要在济南市购买商品住房,且该住房的总价不超过济南市人均住房价格的70%。
(3)购房人必须在购房前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2.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是指在租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方式。
在济南市,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申请人需要租住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并且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3)申请人需要在租房前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3.装修提取装修提取是指在装修房屋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方式。
在济南市,装修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申请人需要在装修前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3)申请人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还房贷提取还房贷提取是指在还房贷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方式。
在济南市,还房贷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申请人需要在还房贷前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3)申请人需要提供还款证明和银行还款账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取申请申请人需要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并填写提取申请表。
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3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 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件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单位审核意见附件4:房产证复印件附件5: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附件6:失业证明复印件附件7:困难证明复印件附件详细要求和说明: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应由职工填写,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省直公积金是指由省级政府设立并管理的公积金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想要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结婚证(如有)、离婚证(如有)、子女出生证明(如有)、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等。
个人身份证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
户口簿是用来证明个人户口信息的证件,也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是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需要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是用来证明购房或者租房情况的重要文件,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
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是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条件,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是用来证明购房或者租房款项的有效凭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
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个人银行卡是用来接收提取公积金款项的重要工具,提取时需要提供个人真实有效的银行卡信息。
公积金账户信息是用来核对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的重要证明,提取时需要提供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在准备提取省直公积金的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其次,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不得有遗漏或者错误;最后,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耽误办理业务的时间。
总的来说,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个人银行卡、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准备这些材料时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乙方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工资条等。
二、提取额度2.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房支出或家庭收入扣除住房支出后的余额。
2.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提取流程3.1 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3.3 乙方审核通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约定4.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应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4.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活动。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4 甲乙双方因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合同效力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之日止。
公积金提前支取的条件与办理流程
公积金提前支取的条件与办理流程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储蓄基金,用于满足职工购房、养老等需求。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能需要提前支取公积金。
本文将介绍公积金提前支取的条件与办理流程。
一、公积金提前支取的条件在提前支取公积金之前,个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常见的公积金提前支取条件:1. 购房提取:个人可以在购房时提前支取公积金。
通常,购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到达法定购房年龄: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具体的法定购房年龄可能有所不同。
- 在公积金账户中有足够的存款:根据购房提取的政策,可以提取的金额取决于个人在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金额。
2. 租房提取:个人也可以在租房时提前支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公积金账户中连续缴存一定时间:具体的时间标准由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 在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存款金额:具体的金额标准由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3. 个人住房贷款:如果个人正在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提前支取公积金进行还款。
4. 出国留学或移民:如果个人计划出国留学或移民,可以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前支取公积金。
5. 重大疾病医疗:如果个人患有重大疾病,可能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提前支取公积金用于医疗费用。
二、公积金提前支取的办理流程下面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提前支取的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个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格、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如果适用)、医疗证明(如果提前支取用于医疗费用)等。
2. 填写申请表格:个人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
3. 提交申请材料:个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必要的支持文件提交给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审核与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决定是否批准提前支取公积金。
5. 资金划付:如果提前支取申请被批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相应的资金划付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览(完整版)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览(完整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本月起下调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直公积金中心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85笔、7.42亿元,这些贷款均已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预计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500多万元。
根据规定,存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并实施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系统贷款利息调整计算规则。
等额本息还款法方式下,2023年1月份的还款额保持不变,其中利息部分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多还部分直接冲减剩余贷款本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并减少月还款额。
等额本金还款法方式下,1月份还款金额中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月还款额减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还款额减少。
详情可参考以下案例: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案例张三,公积金贷款50万元,年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供为2176.03元,还款日为每月8日。
2023年12月8日第45期还款2176.03元,其中还本金925.73元,还利息1250.30元,剩余本金460724.43元。
2023年1月份还款利息分段计算,其中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3.25%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贷款利率按3.10%计算,460724.43__3.25%/360天__23天+460724.43__3.10%/360天__7天=1234.35。
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是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一般来说,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的区别有很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文中具体了解一下,顺便来说说省直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法律常识: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还款时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有一定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法律依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单位应当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建立单独账户,登记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变更、转移等情况。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集中在每年七八两个月。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如果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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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区别法律常识: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区别存在如下区别:1、购买单位不同:(1)省级公积金一般由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购买;市级公积金一般由企业购买;(2)省级公积金直接缴纳单位为某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管理单位为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可用地点不同。
省级公积金可用于全省,市级公积金只能用于全市内;3、还贷方式不同。
如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可先偿还部分商业贷款,再偿还部分公积金;市公积金,则需按规定比例同时偿还,可能年限较长;4、贷款金额和条件不同:(1)贷款金额方面,省级公积金与市级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而言,使用省级公积金贷款首付占两成即可,市级公积金首付则需三成,如四川地区。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公积金取现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公积金取现条件一、公积金取现条件是什么法律常识:公积金取现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时可以取现;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以取现;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取现;退休时可以取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取现;享受较低生活保障时可以取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取现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公积金的取现二、公积金取现类型有哪些1、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公积金提取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较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3、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煺休:离煺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煺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024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讲解
2024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讲解2024年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的范围和方式、提取的手续和材料等等。
本文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2.还贷款。
3.租住住房。
4.大病医疗。
5.离休、退休。
6.提前还贷款。
7.停工留薪。
8.丧失劳动能力。
9.其他需要提取的情况。
二、提取的范围和方式根据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主要包括:1.个人购房提取。
2.个人按揭贷款提取。
3.个人租房提取。
4.个人大病医疗提取。
5.个人退休等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分为两种:一次性提取和分期提取。
一次性提取适用于个人购房提取、个人按揭贷款提取、个人大病医疗提取、个人退休等提取。
分期提取适用于个人租房提取情况。
三、提取的手续和材料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提取的手续和材料有详细规定。
2.个人购房提取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3.个人按揭贷款提取需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
4.个人租房提取需要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房东的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5.个人大病医疗提取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医疗费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6.个人退休等提取需要提供退休或离休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规定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还具体规定了以下内容:1.提取的资金支付方式。
2.提取的时间和流程。
3.提取申请的受理和审批程序。
4.提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理办法。
5.提取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改等。
总结: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的范围和方式、提取的手续和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有提取需求的人们,通过了解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可以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匡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了本《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二、公积金缴存对象1. 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3. 个人独资企业主;4. 无业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等。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1. 基本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2. 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
四、公积金提取条件1. 购买首套自住房: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2. 偿还住房贷款: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3. 大病医疗:职工在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大病医疗费用;4. 退休或者失业:职工退休或者失业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生活保障。
五、公积金账户管理1. 职工公积金账户由单位开立并管理,单位需定期向职工提供公积金缴存明细;2. 职工可通过手机APP或者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明细;3. 职工可在异地就业时,将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
六、公积金使用监管1. 公积金使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疗费用发票等;2. 公积金使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保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3. 对于违规使用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公积金账户维护1. 职工需定期缴存公积金,确保账户余额充足;2. 职工更换单位后,需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3. 职工退休或者失业后,可选择继续缴存或者提取公积金。
八、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将处以罚款,并责令补缴;2. 对于虚报职工工资、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销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1. 职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和投诉;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海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海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一、提取条件1.提取对象(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退休职工(3)已离职职工2.提取原因(1)购买、建造、翻修住房①购房合同②房屋产权证(2)偿还住房贷款①贷款合同②还款记录(3)租房①租赁合同②付款凭证(4)重大疾病①医疗证明②费用清单3.其他条件(1)正常缴存(2)不存在违规行为二、提取流程1.准备材料(1)身份证明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表①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支持文件①购房合同或租赁协议②医疗费用发票(如适用)2.提交申请(1)选择申请方式①线上申请官方网站移动APP②线下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填写申请表(1)填写个人信息①姓名②身份证号(2)填写提取原因①选择提取类型②说明提取金额三、审核阶段1.材料审核(1)审核完整性(2)合法性检查2.现场核实(如需)(1)信息核实(2)提取原因确认3.反馈结果(1)审核通过通知(2)需要补充材料通知①补充材料类型②补充时间限制四、领取公积金1.确认提取金额(1)根据政策计算(2)核对到账信息2.领取方式(1)银行转账①提供银行账户信息②确认到账时间(2)现金领取①领取地点②领取时间五、后续管理1.定期检查公积金账户状态(1)确认余额情况(2)处理异常情况2.更新个人信息(1)变更信息申请①地址变更②银行账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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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省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呢?以及省直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流程呢?下面就随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省直公积金提取的必备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租赁住房自住的;(四)离休、退休(退职)的;(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出国、出境定居的;(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直、中央驻肥等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省直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负责省直、中央驻肥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提取和使用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四)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八)离休、退休的;(九)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户口迁出本市;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二)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或房产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前,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同时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第九条职工因商业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仅限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前,不允许变更。
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可一次性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应在网上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其它类型住房,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全额集资建房,自有效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统一办理。
第三章提取程序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省直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第十二条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十三条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核实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在省直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经省直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职工要求,由受托银行将核定的支取额转入单位财务账户,职工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或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第四章提取材料第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凭证: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结算清单、缴款凭证。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改部门签发的单位全额集资建房批复、经房改部门审核过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核定单或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明细表、职工与单位签订集资建房合同或协议、交款收据及尚有多少集资房款未交清的证明。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部门审核过的价格核定单、预付款收据或尚有多少房款未交清证明。
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须提供交易合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销售不动产发票等凭据。
(二)建造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市、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
(四)支付房租的,须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房单位和居住地街道出具的租房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租赁纳税发票,租房合同。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须提供失业证及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
(七)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的,须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户口本或相关亲属证明,医疗费发票。
(八)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也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婚姻状况等相关证明;偿还自住房商业性贷款和其他市、区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须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本息清单及现实贷款余额。
(九)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职工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批准文件或离、退休证。
(十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九)项规定提取条件的,除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外,另须提供下列材料:户口迁出本市,提供已落户的外地户口本;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提供原籍户口证明以及单位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证明;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等相关证明。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第五章提取额度第十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提取本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凡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首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前期支付的房款总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第十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实际已还款本息,提取金额至百元。
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贷款还清后一年内,凭最后一次还清贷款凭证,可再提取一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第二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和第六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在封存状态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一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5月30日。
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1、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出境出国定居的: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调离本市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二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异地就业的:①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外地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购买二手房的:①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购买拍卖房的:①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