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的十个特征包括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我国,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
劳动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权利;劳动义务包括劳动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形式具有要式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具备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无效。
此外,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条款,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具有平等性和自愿性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的,双方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强迫对方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有权自愿选择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劳动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其他人不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订,也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六、劳动合同具有可附条件性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等条款。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期间、保密期间等特殊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具有协商性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法定性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一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事实。
劳动合同的重要特征包括
劳动合同的重要特征包括:主体特定性、内容统一性和对应性、客体单一性、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以及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下面将对这些特征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主体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特定性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劳动者主体特定性:劳动者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条件的自然人。
在我国,劳动者一般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2.用人单位主体特定性: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
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生产资料和经营条件,能够承担社会责任。
二、劳动合同内容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内容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是指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相互对应、相互制约。
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统一性: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同时,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义务,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等。
二者相互统一,不可分割。
2.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对应性: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相对应。
如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休息休假条件等。
三、劳动合同客体单一性劳动合同的客体单一性是指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只能是劳动行为。
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实现劳动价值;用人单位通过支付劳动报酬,获得劳动成果。
劳动行为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特征1.诺成合同:劳动合同的成立不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为条件,只需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成立。
2.有偿合同: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二者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3.双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约束关系,双方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劳动合同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如劳动者家庭成员、社会保险机构等。
简述我国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我国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之一,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
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几个特征:
1. 双方自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和签订。
2. 相互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权利,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保护措施等义务。
3. 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在一定时间内存在,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时间限制,只有当特定条件满足时,劳动关系才会终止。
4. 具有法律保护性: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补偿或解除合同。
5. 可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也可以在特
定情况下解除,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经济困难等。
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市场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开 人力资源管理 (闭卷) 请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请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是特定的。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是相互关联、相互对应的。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劳动者根据合同约定,付出自己的劳动力,完成工作任务。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劳动合同即成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5.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的从属性指劳动合同与劳动法之间存在关联,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约束。
6.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性: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
7.劳动合同具有制约性:劳动合同的制约性指的是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违反合同约定,必须遵守合同内容。
8.劳动合同具有保密性:部分劳动合同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保密义务。
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效力
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效力上海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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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约定须鉴证或公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由于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公证采取自愿原则,所以鉴证和公证不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下列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4)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不仅没有法律效力,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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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特征和性质包括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和性质: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使用劳动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条件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职业培训权等。
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权益等。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三、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行为。
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行为,实现劳动力价值;用人单位通过支付劳动报酬,获得劳动者的劳动力。
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规范双方的行为。
四、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劳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实物交付,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具有双务合同的特性。
五、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中往往包含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条款,这些条款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待遇。
例如,劳动者在职期间因工负伤,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职期间死亡,用人单位需向其家属支付一定的慰问金等。
六、劳动合同具有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均需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形式。
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通知对方。
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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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这些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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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四个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的四个法律特征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使用劳动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
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将自己的劳动力提供给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则支付劳动报酬,二者相互依存,形成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是指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同时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如按时提供劳动力、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用人单位享有使用劳动力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义务。
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保证了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防止了一方滥用权利、另一方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在此基础上,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劳动合同客体的单一性劳动合同客体的单一性是指劳动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劳动行为。
劳动行为是劳动者为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所进行的具体劳动活动。
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因此,劳动合同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而不能是其他非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客体的单一性使得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具有本质区别。
劳动合同的核心是劳动行为,而其他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货币、服务等多种形式。
劳动合同的特征图文问答
劳动合同的特征图文问答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谁?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特点?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三、劳动合同的客体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四、劳动合同具有哪些合同特征?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是否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是的,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七、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吗?是的,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
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八、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吗?是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九、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是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
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作合同的特点劳作合同法律特征其一,合法性。
劳作合同必必需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
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只有合法的劳作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作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其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作合同的订立必必需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作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作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状况。
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作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价有偿。
劳作合同明确双方在劳作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作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作者承当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作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作者的保险金额。
劳作合同法的特点如下: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劳作者就业权益的保护。
二是分类规范不同劳作用工形式。
针对我国劳作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作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
为确保劳作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遵遵守法律律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新的突破。
在对劳作者执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五是进一步健全劳作关系协调机制。
此外,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建立劳作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作者订立书面劳作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确保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作关系的劳作者享有的各项权利。
劳动合同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具有下列哪些特点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载体,它规范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雇主的合法权利。
劳动合同的特点体现了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劳动合同的特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劳动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通过合同将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明确,从而实现平等自愿的协商,而不是依赖行政命令或强制措施。
这种基于自愿的关系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加合同的可操作性。
二、平等自愿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双方的自愿和平等。
在劳动合同中,雇主和劳动者是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的,并且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这就要求雇主不能通过强制或不合理的方式迫使劳动者签订合同,也不能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形式的约束劳动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形式,要求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动者的条件和权益。
这种形式的约束可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并且便于双方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保护作为一种具有市场交换性质的合同,劳动合同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和劳动者在缔结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或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者还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对雇主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合同中,雇主需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同时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
这种保障给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权益上的保护,提高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六、可变性劳动合同还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在一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或解除。
比如,当劳动者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动或雇主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是指劳动合同与其他门类合同的不同之处。
企业要想正确的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必须认清并掌握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并履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的法律事实。
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
所谓主体特定,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单一且确定。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象民事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那样,主体多样,即可以是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
它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依法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一方是具有用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
(2)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
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意思一致的产物。
劳动合同订立,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体现,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违背自己的意愿。
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依法提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3)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职责上具有从属关系。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虽然是平等的,但这并不等于也不象民事、经济合同那样,主体间相互独立。
由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一方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劳动者的劳动力在合同存续期间让渡给用人单位使用,用人单位又是生产劳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社会化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分工赋予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各自不同的职责。
用人单位依法组织生产劳动,必然依法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本人具体承担不同的劳动任务,必然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形成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职责上的从属关系。
(4)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资报酬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的
基础上达成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合同签
订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以强迫、欺骗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2. 关系法律性,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相对持久性,劳动合同是一种相对持久的法律关系,一般情
况下,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效。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不
得 unilaterall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out proper reasons or compensation.
4.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视,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5. 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受法律的约束,合同内容应当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
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为客户提供
高质量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也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个性化的合同范本,并提供相关
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客户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和满意。
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店铺⼩编在下⽂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和劳动⾏为能⼒的中国⼈、外国⼈和⽆国籍⼈;另⼀⽅是⽤⼈单位,即具有使⽤劳动能⼒的权利能⼒和⾏为能⼒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
双⽅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配与被⽀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不履⾏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劳动义务⽽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的劳动权利是另⼀⽅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性,即劳动⾏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
⽤⼈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偿使⽤劳动⼒。
劳动者与⽤⼈单位均享有⼀定的权利并履⾏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当事⼈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物质利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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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
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范本《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
劳动合同的独有特征
劳动合同的独有特征劳动合同是现代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雇佣双方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其他合同形式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这些特征直接关系到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平衡和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首先,劳动合同具有契约性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自愿订立的一种约定,它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具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工作和支付报酬。
这种契约性质保证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并为争议解决提供了依据。
其次,劳动合同具有长期性。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针对中长期劳动关系的约定,持续时间较长。
与其他合同形式相比,劳动合同的长期性给予劳动者和雇主更多的安全感和稳定感。
雇主可以通过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来保障其公司的稳定运营,而劳动者也可以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和待遇。
此外,劳动合同具有对等性。
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和雇主之间进行订立的,它要求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过程中,雇主不能以不公正的方式限制劳动者的权益,而劳动者也不能利用合同对雇主进行不当限制或敲诈。
通过平等双方的协商和约定,劳动合同确保了劳动关系的公平和稳定。
此外,劳动合同具有照顾弱势方的特点。
劳动合同属于保护性的合同,其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制度和劳动法规的保护下,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较多的权利,例如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独特特征在于制约雇主对劳动者权益的限制,并提供了救济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监督的特点。
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监管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约束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以及雇主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这种法律监督确保了劳动合同的实施和合法性,同时为各方提供了争议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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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特征上海教师考试网(/)。
上海中公教育(/)联合制作
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的广大考生提供了《2014年上海社区工作者考试:劳动合同的特征》,希望对广大社区工作者考生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其内容是明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统一性、对应性。
3.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即劳动合同内容等主要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且均有强制性规定,法律虽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协商的内容不得违反或排斥强制性规范,否则无效。
上海事业单位交流群:342186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