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正式版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1. 简介矿井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毒有害气体,对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以及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被制定出来,旨在规范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从而降低矿井瓦斯对矿工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影响。
2. 监测要求2.1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和布置•必须在矿井的进风巷和回风巷设置瓦斯监测点,并确保监测点布置合理,能够有效覆盖矿井的关键区域。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应遵循矿井设计规范,确保监测点位置合理,能够准确地监测矿井瓦斯浓度。
2.2 瓦斯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
•瓦斯监测设备必须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监测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3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监测点采集到的瓦斯浓度数据必须及时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和存档。
•监测数据需要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监控要求3.1 瓦斯监测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矿井应配备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备、数据传输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
•监测系统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3.2 瓦斯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显示•瓦斯监测数据必须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在监控中心进行显示和记录。
•监测数据的显示必须清晰可见,能够准确反映矿井瓦斯的浓度变化。
3.3 瓦斯监测报警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监测系统必须配备瓦斯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出警报信号。
•瓦斯报警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能够准确判断瓦斯浓度是否超过安全范围。
4. 控制要求4.1 瓦斯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根据瓦斯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瓦斯控制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
•瓦斯控制措施包括通风控制、工作面瓦斯抽放、防排瓦斯等,必须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 引言矿井瓦斯是煤矿生产中的一种常见安全隐患,其积聚和泄漏都可能引发火灾和煤矿事故。
为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防备瓦斯事故的发生,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显得尤为紧要。
本文档旨在明确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和技术2.1 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矿井瓦斯监测设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设备。
必需确保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精准牢靠,以及适时传输监测数据。
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应当包括瓦斯浓度监测仪、瓦斯传感器、瓦斯传输系统等。
2.2 矿井瓦斯监测技术矿井瓦斯监测技术是需要矿井工作人员娴熟把握和快捷应用的技术。
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中,必需要求矿井工作人员把握瓦斯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并学会合理使用监测数据和判定瓦斯超限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3.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和职责3.1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部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部门是负责订立和执行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部门。
该部门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本领,负责监督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并组织矿井工作人员进行瓦斯监测的操作和培训。
3.2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人员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人员是执行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的人员。
他们需要谙习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够正确判定瓦斯监测数据的精准性,并能适时实行相应的措施。
3.3 矿井工作人员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矿井工作人员在瓦斯监测中的职责和要求。
他们应当接受瓦斯监测的培训,能够正确使用瓦斯监测设备,并适时上报监测数据和异常情况。
4.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实在要求4.1 矿井瓦斯监测频率矿井瓦斯监测频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紧要要求。
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工作面开采情况等因素,订立矿井瓦斯监测频率的实在要求。
一般情况下,需要每日对矿井各紧要部位进行瓦斯监测,每月对全矿开展全面瓦斯监测。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矿井瓦斯是煤矿中的一种危险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煤矿瓦斯安全,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矿务局应制定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以规范瓦斯监测和控制工作。
以下是一份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事故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中的瓦斯监测监控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矿务局应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体系,开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瓦斯监测监控专业知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计量检定合格。
第七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员工。
第八条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通风排气。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装置第九条瓦斯监测监控装置应包括瓦斯检测器、报警装置等设备。
第十条瓦斯检测器应安装在进风巷、回风巷、采区等必要位置,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瓦斯检测器应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其测量准确性。
第十二条报警装置应与瓦斯检测器连接,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标,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监控装置的数据应定期备份,以备查阅和分析。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人员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瓦斯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2. 掌握瓦斯监测的相关知识,能够正确判断瓦斯浓度;3. 具备瓦斯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4. 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瓦斯防治措施。
第十五条矿务局应为瓦斯监测监控人员提供培训,并组织考核。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应定期参加瓦斯安全知识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七条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通报瓦斯情况给相关人员。
第四章瓦斯监测监控考核第十八条矿务局应定期进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考核。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矿山生产单位,涉及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责任1.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矿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瓦斯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
四、内容1. 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瓦斯危险的地点安装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2)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校准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和布置(1)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分布情况,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确定瓦斯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并在地图上进行标注和记录。
(2)瓦斯监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能够覆盖矿井的各个工作面和巷道,确保瓦斯浓度的及时掌握。
3. 瓦斯监测的频率和方法(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频率。
(2)瓦斯监测可以采用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设备联网监测的方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监测方法。
4.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上报(1)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到的瓦斯浓度数据准确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和保管。
(2)瓦斯监测数据的上报应及时进行,包括日报、周报和月报等,确保上级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矿井瓦斯情况。
5. 瓦斯报警的处理(1)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报警功能,并设置合理的报警阈值。
一旦监测到瓦斯浓度超过报警阈值,应立即触发报警器并采取相应措施。
(2)瓦斯报警发生时,瓦斯监测人员应立即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处罚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视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矿井瓦斯是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一种常见危险因素,为了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山的正常运营,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理矿井瓦斯超标等问题,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2.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中存在瓦斯的区域,包括井下和井上各个工作面、巷道、房间等。
3.责任与权利3.1矿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保证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3.2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点的负责人负责矿井瓦斯监测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并按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给上级监测部门。
3.3上级监测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矿井瓦斯监测的工作,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相关问题。
4.监测点设置4.1矿井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应考虑矿井的特点和需求,并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测点应覆盖瓦斯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矿井瓦斯监测点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如瓦斯浓度监测器、温度传感器、通风流量计等。
5.监测频率与方法5.1矿井瓦斯监测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通常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监测,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5.2矿井瓦斯监测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如直接测量法、间接计算法和抽样分析法等。
具体选择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点的特点决定。
6.报警与预警6.1当矿井瓦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界限时,矿井瓦斯监测仪器应自动报警,并同时发送报警信息给监测部门和矿山管理机构。
6.2当矿井瓦斯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预警线时,矿井瓦斯监测仪器应自动发出预警信号,并发送预警信息给监测部门和矿山管理机构。
7.应急处理与救援7.1一旦接收到矿井瓦斯报警或预警信息,监测部门和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救援和处理工作。
7.2监测部门和矿山管理机构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矿井瓦斯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8.记录与报告8.1矿井瓦斯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内容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仪器类型、监测结果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的监测和监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瓦斯监测和监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是指对瓦斯的生成、运输、使用等过程进行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泄漏等异常情况。
第二章监测监控机构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机构由安全监测监控部门组织设立,负责瓦斯监测和监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瓦斯监测监控机构的职责包括:1. 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开展瓦斯监测和监控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 定期检查和维护瓦斯监测和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及时处理瓦斯泄漏等异常情况,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5. 提供瓦斯监测和监控数据分析报告,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要求第六条瓦斯监测和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第七条瓦斯监测和监控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 监测和监控瓦斯的浓度和流量;2. 发出警报信号,及时报警;3. 与相关部门的监测中心进行数据交互和联动控制。
第八条瓦斯监测和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要求第九条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应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瓦斯监测和监控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应建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全天候值班。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应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存储、分析和利用监测数据。
第五章瓦斯监测监控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瓦斯泄漏等异常情况时,瓦斯监测和监控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和监控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并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瓦斯监测和监控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助进行事故处置和调查。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和监控人员应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矿井生产安全,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并对矿井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级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以及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矿山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第二章瓦斯监测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测分为常规监测、定期监测和临时监测。
第五条常规监测是指对矿井内各个工作面的瓦斯进行定期的、系统的监测,包括瓦斯抽放器、瓦斯孔以及瓦斯传感器的布设和维护。
第六条定期监测是指对矿井瓦斯进行一定周期的监测,包括对矿井进风、出风系统的监测,以及瓦斯动态监测。
第七条临时监测是指对矿井瓦斯进行随机监测,包括对新开工作面的瓦斯进行监测、对异常情况下的瓦斯进行监测以及对特殊作业区域的瓦斯进行监测等。
第八条矿井瓦斯监测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瓦斯监测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九条瓦斯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矿井的瓦斯监测中心,并进行储存和分析。
第三章瓦斯监控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控主要分为实时监控和视频监控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实时监控是指对矿井整体瓦斯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对矿井瓦斯浓度、瓦斯流量、瓦斯压力、瓦斯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及时报警。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是指通过安装摄像头等设备,对矿井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等危险情况。
第十三条矿井瓦斯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监控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警。
第四章瓦斯控制第十五条瓦斯抽放是矿井瓦斯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包括对矿井瓦斯的抽放、处理和利用。
瓦斯抽放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和地点进行,可以通过瓦斯抽放井、抽放管道等方式进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动态信息,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矿井必须建立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一、安全监测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市局及以上举办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
二、凡是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动力开关的安设地段,控制电缆和电源线和敷设。
三、凡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四、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带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五、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及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去改线路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巡检人员现场处理。
六、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应在8小时内修理好并投入使用,严禁撤回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指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七、通过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监控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探头、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日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总工、矿长等相关领导审核。
九、矿长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个部门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矿调度,矿调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巡检等相关人员不按规定移传感器,电缆或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止、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究处理责任者。
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网络是对煤矿进行多被监管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它用。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稳定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矿井内部瓦斯环境的监测、监控和控制管理。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内部瓦斯监测的程序、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矿井安全和生产的持续性。
2. 监测管理2.1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瓦斯监测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瓦斯分布情况,合理设置。
监测点应设置在瓦斯容易积聚、瓦斯浓度易超标的地方,如矿井的采空区、煤层底板和支扶处等。
监测点设置后,应做好标识和编号。
2.2 监测设备的选型瓦斯监测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并进行检测和鉴定。
设备应具有精度高、稳定性好、灵敏度高、可靠性强、操作简便等特点,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标准。
2.3 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监测数据应定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和传输,数据可以通过数据线或者无线传输方式进行采集和传输。
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由专人负责。
2.4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应进行及时处理和分析,对于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监测数据应备份保存,以备后期分析和处置。
3. 控制管理3.1 瓦斯涌出的控制瓦斯涌出量和流速应常规进行监测,对于瓦斯涌出量过大、流速过快的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如加装泄压阀门等。
3.2 瓦斯燃爆的防范矿井内部的瓦斯浓度应随时保持在安全范围内,若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应立即进行瓦斯抽采。
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时,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关闭进风井,开启风门、水门等进行防范。
4. 监控管理4.1 瓦斯隐患监测应从监测数据和事故数据两个方面,针对矿井的瓦斯隐患进行监测,对于瓦斯聚集和流速异常的地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2 作业人员的监控作业人员的瓦斯检定应定时、定点进行,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5. 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矿井管理部门所有。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矿井管理部门会按照矿井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的管理第三条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的选购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经过正规采购渠道购买。
第四条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的保养与维修1.对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的保养与维修, 保持其正常运转。
2.出现故障的设备和仪器应及时维修, 确保其正常使用。
3.对于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设备和仪器,应及时报废并重新购置。
第五条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的校准和检定1.对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的校准和检定, 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校准和检定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记录校准和检定结果,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制度的执行第六条瓦斯监测监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提升其专业水平。
2.对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瓦斯监测方案的制定和执行1.每个矿井应制定瓦斯监测方案, 包括监测点的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等内容。
2.瓦斯监测方案应经过专业的技术人员审核和批准。
3.瓦斯监测方案的执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矿井瓦斯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1.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定期的记录和分析, 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2.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完整, 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3.对于瓦斯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第九条瓦斯报警和应急处理1.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应配备报警系统, 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2.对于瓦斯报警情况, 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确保人员的安全。
3.进行瓦斯应急处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有效控制瓦斯危险。
第四章瓦斯监测监控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矿井负责人的责任矿井负责人对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应确保瓦斯监测监控制度的执行。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矿长是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3. 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技术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瓦斯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6.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瓦斯监测监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监测系统与设备1.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生产规模和瓦斯涌出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监测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 瓦斯监测设备应当包括传感器、分站、传输设备、控制设备和报警装置等,设备选型和布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维护保养等信息。
四、监测内容与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风速、风向、风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2. 瓦斯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并实时显示在监控屏幕上。
3.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监测数据,对矿井内的瓦斯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4. 当瓦斯浓度超过报警值时,监测系统应当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相应的控制设备,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监测管理与维护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测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依法提高矿山瓦斯防治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矿井瓦斯监测和监控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防范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并处理矿井瓦斯超标情况。
第四条合规性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改进措施实施过程中,应强调安全环保要求,确保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责任1.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单位(以下称“单位”)应建立并健全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负责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备,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知识培训1. 单位应定期对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瓦斯监测和监控控制的专业技能。
2. 全体工作人员应接受瓦斯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瓦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瓦斯监测第七条监测设备1. 单位应配备适当的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2. 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监测区域1. 单位应将矿井分区,确定瓦斯监测的区域。
2. 监测区域应包括瓦斯涌出区、瓦斯集中区、瓦斯抽采区等瓦斯易积聚区域。
第九条监测频率和方法1. 瓦斯监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定时、定点、定量监测等。
2. 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和矿井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第十条监测记录1. 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监测记录。
2. 监测记录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区域、监测数值、监测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瓦斯监控第十一条监控系统1. 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控系统,包括报警系统、数据传输系统等。
2. 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反馈和数据存储功能,能够及时发现矿井瓦斯超标情况。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监测是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以确保矿井内部的瓦斯安全标准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瓦斯监测控制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矿井瓦斯监测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矿井瓦斯监测过程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的正常运营,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瓦斯的监测和预测,采取措施预先防范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工的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3.科学性原则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准确地进行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控制,并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二、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和操作要求1.监测设备要求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2.操作要求(1)操作人员应经过瓦斯监测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
(3)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汇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
三、矿井瓦斯监测周期和频率1.周期设置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瓦斯产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瓦斯监测周期,确保监测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2.监测频率根据矿井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合理设置监测的频次,确保及时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矿井瓦斯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分析1.监测结果的记录和保留监测人员应及时记录和保存监测结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监测结果的分析监测人员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识别出瓦斯浓度的变化规律和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监测结果的报表和汇报监测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瓦斯监测报表,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监测结果的及时传达和正确反映。
五、矿井瓦斯监测报警和应急处理1.监测报警设置根据矿井的瓦斯浓度安全标准,设置相应的瓦斯浓度报警值,并确保报警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响应。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劳动过程中瓦斯安全,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应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先进、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负责人应加强对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视,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
第七条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员工应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损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管理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九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该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对于因故障无法维修的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及时更换新的设备,保证监测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管理第十二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进行伪造、篡改或删除等行为。
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传输过程应采取安全可靠的网络通信模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存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应建立备份措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第十七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并协调相关单位的配合。
第十八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部瓦斯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是指对矿井内部瓦斯浓度、温度、湿度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以及针对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瓦斯管理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瓦斯监测管理工作由责任制管理,具体责任人为瓦斯监测负责人。
第五条矿井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瓦斯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及使用第六条矿井应配置瓦斯监测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瓦斯监测设备应配备专业人员操作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操作和维护技能。
第九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清晰,包括设备的启动时间、监测结果、操作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校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校准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
第三章瓦斯监测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台账,记录每日的瓦斯监测情况。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负责人应定期审核瓦斯监测台账和监测报告,对瓦斯浓度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瓦斯浓度预警标准,对超出预警标准的矿井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按照瓦斯监测负责人的要求配备瓦斯检测仪,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瓦斯事故报告制度,对瓦斯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瓦斯监测管理的要求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良好的瓦斯监测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瓦斯监测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事故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员工公布瓦斯监测结果和相关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瓦斯监测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导言为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安全管理,加强对矿井瓦斯的预警、监测和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规范,设备数量和分布应满足相应矿井的瓦斯监测需要。
2.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应有明确的维护责任人,维护责任人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做好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4.设备故障发生后,维护人员应迅速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
5.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软件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保证系统的功能完整和安全性。
三、数据采集与传输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仪器应按照规定进行校准和检测,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采集仪器与外部硬件设备(如传感器、控制器等)的连接应稳固可靠,定期检查连接线路和接口的连通情况。
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方式应选用安全可靠的通信方式,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泄露。
4.数据传输过程中应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数据传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排查和修复,保证数据的正常传输。
四、数据处理与监控系统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及时发现瓦斯异常情况。
2.监测系统应有报警和预警功能,设定合理的阈值,一旦瓦斯超标或存在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校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备日志记录,记录系统运行情况、报警历史以及各类异常事件等,方便系统管理和事故分析。
5.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知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和异常情况。
五、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确保各级别用户只能访问其所需的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3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建立瓦斯监测系统的矿井要配够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调动必须经通风矿长同意。
2、各矿井应根据国家《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安装各种监测仪器。
3、需要安装监测仪的地点,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种类、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控制范围等。
安设后由监测队和现场瓦检员共同管理。
4、新购置或新检修的监测仪器都必须在地面经____天通电试验,调试合格方准入井使用。
井下所有安设的探头每____天必须用标准气样按规定校验一次。
5、井下监测仪发生故障监测队应立即派人修理。
6、监测队应制定有关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按规定作好各种记录台帐。
7、瓦斯监测仪显示数据与人工检查误差超过±____%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校对。
误差不超过±____%时以测值大为准。
8、监测仪器必须是专电源、不能因风机停电、换扇、采区断电而造成监测仪器停电。
9、瓦斯监测仪断电后,各作业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0、对井下使用的监测仪器因仪器超差不准、无故停电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监测管理人员责任。
11、各井(区)监控系统必须保证远程监控联网系统准确、可靠、好使,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查询数据。
12、监测中心所获取各种资料需保存____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13、凡发生擅自移动、停用或破坏监测装置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2)是一套用于管理瓦斯监测和监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旨在确保矿井、工厂或其他工作场所中瓦斯浓度的监测和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以减少瓦斯事故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该制度要求以下方面:1. 瓦斯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制度规定了应选择和安装适应工作场所需求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系统和报警装置等,并明确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2. 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制度规定了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标准和位置,以确保监测点位的覆盖范围和监测效果,同时要求进行合理的布设和标识。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度2023-11-06contents •制度概述•组织与职责•技术与设备管理•数据采集与处理•安全保障措施•监督检查与考核•附则与解释权目录01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瓦斯超限、积聚等问题,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建立规范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瓦斯监测数据分析和预警,提高矿井瓦斯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包括地面和井下监测监控系统。
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术语和定义指煤矿坑道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包括甲烷、二氧化碳等。
瓦斯指用于监测矿井内瓦斯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以及控制井下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等设备的综合系统。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指矿井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甚至事故。
瓦斯超限指矿井内某些区域瓦斯浓度较高,可能形成安全隐患。
瓦斯积聚02组织与职责领导机构及职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规定。
组织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组织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组织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建立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体系,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业务部门及职责负责制定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监测监控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进行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矿井内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预防和应对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设备安装和维护:规定矿井内瓦斯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方法和频率:明确矿井内瓦斯监测的方法和频率,包括分层检测、循环检测和突发检测等,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和及时性。
3.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规定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数据的记录、存储、整理和分析,以及异常情况的报警和处理措施。
4. 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明确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布局,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及数据的传输和共享。
5. 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管理:明确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瓦斯抽放、通风调节、瓦斯抑制剂使用等,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矿井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矿工的应急意识。
7. 监测监控人员培训和考核:规定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保证监测监控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二)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____%。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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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
制度正式版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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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
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6、甲烷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7、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由于瓦斯超限规定浓度而切断
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的装备
1、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2、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设专人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修。
4、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6、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记录;
(1)、设备、仪表台帐;
(2)、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牌板;
(3)、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记录;
(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记录;
(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修记录。
三、监测监控设备的标校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
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器一次。
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
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安装。
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4、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部检修。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瓦检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
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侧值班员或通风调度。
四、监测监控中心站的管理
1、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2、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按时打印报表。
3、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
在处理故障
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4、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5、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
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可能上岗。
6、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7、监测监控中心站应编写以下台帐记录;
(1)、有设备仪表台帐;
(2)、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月、季)报表。
五、监测的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