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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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瓦斯监测监控技术水平,确保矿井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瓦斯检测报告、瓦斯抽放报告、瓦斯抽放方案、瓦斯抽放效果评价报告、瓦斯抽放设备的检验评定报告等。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严禁篡改、损毁或未经批准私自提取。

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和报废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矿井企业应当进行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存。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矿井企业应当明确责任人员,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第十条矿井企业应当制定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体系,便于资料的管理和查找。

第十二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保管制度,明确资料的保管责任和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仓库,确保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使用制度,明确谁可以使用哪些资料,并建立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索引和目录,方便使用者查找和获取需要的资料。

第十七条矿井企业应当进行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预防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包括瓦斯检测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瓦斯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的目标是提高矿井瓦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工作面和相关区域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章节二:瓦斯检测设备管理第五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选择,并经过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第七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确保及时恢复正常工作。

章节三:瓦斯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第九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应按时采集,并进行准确记录。

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记录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份。

第十二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则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章节四:瓦斯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瓦斯浓度预警机制,一旦检测到瓦斯浓度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进行瓦斯浓度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瓦斯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第十六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进行定期的演练与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与水平。

章节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进行定期的评估与考核,确保工作的规范与有效。

第十九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

第三条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

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条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装备的设置标准;1、回采工作面瓦斯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采,回风流和专用排瓦斯巷中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探头。

(2)机尾探头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探头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探头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工作区域内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矿工作区域内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

瓦斯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2、严格管理。

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科学配置。

合理配置瓦斯监控系统,保证监测区域的全面覆盖和监控。

四、管理责任1、煤矿领导班子负总责,煤矿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2、煤矿生产部门负责具体运行及维护管理,建立专门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团队。

3、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设备配置1、根据煤矿工作区域的实际情况,科学配置瓦斯监控系统。

2、设备的采购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购质量合格的设备。

3、设备的安装应当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安装。

六、系统运行1、设备的开启需要由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2、系统运行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系统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数据监控1、系统需要保留监控数据,在需要时提供相关数据。

2、对监控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3、监控数据的保密性需要做好,防止泄露。

八、维护管理1、设备的维护需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寿命。

3、定期进行设备的更新,确保设备的性能。

九、安全培训1、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十、附则1、对于破坏瓦斯监控系统的行为,需追究相关责任。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是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煤矿工作者认真遵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矿山生产单位,涉及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责任1.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矿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瓦斯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

四、内容1. 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瓦斯危险的地点安装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2)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校准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和布置(1)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分布情况,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确定瓦斯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并在地图上进行标注和记录。

(2)瓦斯监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能够覆盖矿井的各个工作面和巷道,确保瓦斯浓度的及时掌握。

3. 瓦斯监测的频率和方法(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频率。

(2)瓦斯监测可以采用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设备联网监测的方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监测方法。

4.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上报(1)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到的瓦斯浓度数据准确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和保管。

(2)瓦斯监测数据的上报应及时进行,包括日报、周报和月报等,确保上级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矿井瓦斯情况。

5. 瓦斯报警的处理(1)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报警功能,并设置合理的报警阈值。

一旦监测到瓦斯浓度超过报警阈值,应立即触发报警器并采取相应措施。

(2)瓦斯报警发生时,瓦斯监测人员应立即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处罚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视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二篇)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二篇)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涉及瓦斯传感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遵循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法履行瓦斯监测和监控的职责。

第四条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由专门部门负责,并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数据应及时、准确地采集、传输和处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六条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要加强与矿井通风、瓦斯抽采等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第七条煤矿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第八条瓦斯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测合格并及时维修保养。

第九条瓦斯传感器的安装应按照煤矿的具体情况合理布设,保证监测覆盖范围和精度。

第十条瓦斯传感器的标定和校正应定期进行,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瓦斯传感器故障及时报修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检测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工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数据传输方式要满足要求,并有备份措施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确保工作的高效与顺利。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要开展巡查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隐患。

第十七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建立健全瓦斯报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八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要与矿井生产、通风工作等工作相结合,优化瓦斯治理方案。

第十九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要有相应的制度文件,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流程。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监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矿井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保护矿井监控系统的责任和义务。

二、矿井监控系统是矿井主要的安全设备之一,除监控系统管理员、瓦斯检查员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得乱动本系统设备。

三、矿井建立监测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同时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两门专业的知识。

四、安全监测员实行设备包机制,对其管辖的监测装置认真管理。

五、矿井设立监控中心室(微机房)和监测装置维修室。

六、监测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表、装置使用月报和季报表、监测重点日报表、监测系统图。

七、监测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都要符合《规程》规定。

八、各种装置(包括分站、电缆、传感器、声光报警器、远程断电控制器等)实行分片管理,并随采掘生产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各单位必须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进行看管,发现报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室。

九、各单位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的电源更改线路、断电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通知安通科,由安通科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中断监测装置的使用,否则安通科将对其做相应处罚。

各单位的电工应对监测装置的供电线路熟知,在非常时刻,能给仪器停送电。

十、安设在采掘工作面的各种传感器,施工单位放炮时必须移到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在移回到原来位置,否则损坏传感器时安通科将给以相应处罚。

十一、监测装置所在区域内的瓦斯员,每班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监测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安全调度室。

瓦斯员在填写瓦斯手册和瓦斯牌板时,增填传感器数值,如果发现传感器超过允许误差,立即通知安全调度室,由监测人员进行调试。

十二、矿井监控系统的所有装置必须防爆,完好标准同其它电气设备,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十三、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____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瓦斯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各类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二章资料收集2.1 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煤矿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及采集数据的准确性。

数据采集的过程中应记录设备型号、编号、安装位置、通讯状态等相关信息。

2.2 手工监测数据记录煤矿应定期进行手工瓦斯监测,记录监测点位置、监测人员、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等信息,并加盖监测人员签名和监测点印章。

2.3 其他相关资料收集煤矿还应收集与瓦斯监测相关的环境因素、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等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三章资料存储3.1 电子存储煤矿应建立统一的瓦斯监测电子数据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数据存储系统应设置权限管理和备份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存储的数据应按照采集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3.2 纸质存储煤矿应将手工监测数据等纸质资料整理归档,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资料室,并设置防火、防湿、防尘等设施,确保纸质资料的保存完好。

3.3 光盘存储煤矿应将电子数据进行光盘备份,并按照年度、季度、月份等进行分册存放,同时标明存放位置和内容摘要。

第四章资料检索和利用4.1 资料索引煤矿应对所有的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进行索引,包括电子数据、纸质资料和光盘等存储介质,确保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4.2 资料查询煤矿内部人员有权利查询与其工作相关的瓦斯监测资料。

查询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由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提供查询资料。

4.3 资料利用煤矿应合理利用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进行煤矿生产的科学分析和技术决策,为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利用资料时应注明资料来源,并对涉及煤矿生产秘密的资料进行保密处理。

第五章资料销毁5.1 指定责任人煤矿应指定专门的责任人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销毁工作。

瓦斯监控室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室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室管理制度二、瓦斯值班人员必需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爱惜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听从调度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三、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四、瓦斯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极多据、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欠妥、瓦斯曲线不正常;CO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需立刻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所发生异常情况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出指令。

五、瓦监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需立刻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

并做好认真记录。

六、瓦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刻向值班领导报告。

乐观组织厂家和系统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发生故障超过2小时后得不各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方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七、瓦监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议书”后,必需立刻报告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除去为止。

八、瓦监值班人员必需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内等管理制度,不得用瓦斯靠近计算机人事危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不得安装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不得玩游戏、播放光盘,发现以上情况予以罚款或除名处理。

九、监控值班人员平常应常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娴熟掌握系统的维护和修理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本身的实际工作本领。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

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本制度制定。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瓦斯监测、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管理。

三、管理机构1. 煤矿瓦斯监测设备管理人员。

2. 煤矿安全环保部门。

3. 煤矿生产部门。

四、职责1.煤矿瓦斯监测设备管理人员(1)设立瓦斯监测点。

监测点设于工作面、巷道、空风区等易产生瓦斯的地方,并根据煤层地质情况及矿井实际,合理设置监测点。

(2)安装、调试监测设备。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及监测要求,选用合适的监测仪器并进行安装、调试。

对于新装设备,必须进行全面并详细的试运行,满足其所需的精度、重复性、时间提前以及其他要求。

(3)操作监测设备。

对监测仪器的操作必须权威、准确、及时,并按照程序规程来操作。

(4)管理和维护监测设备。

对仪器设备要及时、全面、专业地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其准确性。

(5)月报工作。

每月对瓦斯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相应的月报表。

2.煤矿安全环保部门(1)制定瓦斯监测、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2)监督瓦斯监测、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3)组织对瓦斯监测、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组织开展瓦斯监测、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的技术培训。

3.煤矿生产部门按照瓦斯监测和报警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加强瓦斯消防设施建设和矿井通风管理。

对于一些可能发生瓦斯危险的场所,要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五、管理要求1.定期检验、校准。

每年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一次校准,以保证监测设备的准确。

定期对报警器进行反应时间的校验,确保报警的灵敏度。

2.设备管理。

对于瓦斯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遇有故障时及时处理。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矿长是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3. 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技术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瓦斯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6.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瓦斯监测监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监测系统与设备1.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生产规模和瓦斯涌出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监测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 瓦斯监测设备应当包括传感器、分站、传输设备、控制设备和报警装置等,设备选型和布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维护保养等信息。

四、监测内容与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风速、风向、风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2. 瓦斯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并实时显示在监控屏幕上。

3.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监测数据,对矿井内的瓦斯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4. 当瓦斯浓度超过报警值时,监测系统应当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相应的控制设备,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监测管理与维护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测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范围、职责和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准确监测和控制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数据的上传和分析,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等。

4. 职责4.1 矿长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

4.2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数据的上传和分析,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等。

4.3 矿领导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和难题。

4.4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5 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瓦斯监控系统,保证瓦斯浓度的准确监测和控制。

5. 措施5.1 设备管理5.1.1 确保瓦斯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局合理,能够覆盖矿井的重要区域。

5.1.2 定期对瓦斯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5.1.3 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5.2 数据管理5.2.1 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上传和存储。

5.2.2 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2.3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3 预警和处理5.3.1 建立预警机制,能够对瓦斯浓度异常进行及时警示。

5.3.2 配备专业人员,能够迅速响应瓦斯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措施。

5.3.3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救援措施等,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包括矿井瓦斯测量、监测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瓦斯抽放与利用等方面。

三、工作职责1. 矿方应设立瓦斯检查部门,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分配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具体工作。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熟悉瓦斯检查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安全性和精确性。

四、工作内容1.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测量,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对瓦斯浓度超标的地点进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准确度。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与利用方案,保证瓦斯安全抽放和有效利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控制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矿方应设立应急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制度评估和修订1.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进行推广。

2.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收集并汇总瓦斯检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瓦斯相关设备和设施的企业,重点针对矿井、煤矿等生产过程中的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进行管理。

二、责任部门1.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等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2. 生产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进行执行,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作。

3. 安全监测部门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跟踪整改。

三、设备设施管理1.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选购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质检部门的验收。

2. 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3. 每位操作人员对设备的使用要求熟悉,定期进行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4. 对于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5. 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四、安全管理1. 生产、操作人员应服从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监测数据,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在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疏散。

3. 对于监测到的瓦斯浓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4.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操作记录要及时完整,存档备查。

五、应急预案1. 灾变事故的发生,要求立即启动企业的应急预案,迅速应对瓦斯泄漏、爆炸等事故。

2. 生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现场人员的疏散、救援等措施。

3. 对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应对的效率。

六、总结本管理制度对企业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确保企业瓦斯安全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瓦斯安全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进行。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部瓦斯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是指对矿井内部瓦斯浓度、温度、湿度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以及针对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瓦斯管理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瓦斯监测管理工作由责任制管理,具体责任人为瓦斯监测负责人。

第五条矿井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瓦斯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及使用第六条矿井应配置瓦斯监测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瓦斯监测设备应配备专业人员操作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操作和维护技能。

第九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清晰,包括设备的启动时间、监测结果、操作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设备的校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校准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

第三章瓦斯监测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台账,记录每日的瓦斯监测情况。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负责人应定期审核瓦斯监测台账和监测报告,对瓦斯浓度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瓦斯浓度预警标准,对超出预警标准的矿井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按照瓦斯监测负责人的要求配备瓦斯检测仪,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瓦斯事故报告制度,对瓦斯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瓦斯监测管理的要求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良好的瓦斯监测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瓦斯监测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事故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员工公布瓦斯监测结果和相关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瓦斯监测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瓦斯监测和监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旨在确保矿井、工厂或其他工作场所中瓦斯浓度的监测和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以减少瓦斯事故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该制度要求以下方面:1. 瓦斯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制度规定了应选择和安装适应工作场所需求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系统和报警装置等,并明确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2. 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制度规定了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标准和位置,以确保监测点位的覆盖范围和监测效果,同时要求进行合理的布设和标识。

3. 瓦斯浓度监测频率与方法:制度规定了瓦斯浓度的监测频率和方法,如通过定时或实时监测,以及使用手持式或在线监测仪器等。

4. 瓦斯预警与报警机制:制度要求建立瓦斯浓度预警和报警机制,设定相应的浓度阈值,并规定监测仪器的报警信号和监测结果的处理措施。

5.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要求,包括监测结果的记录方式、记录人员和记录周期,以及对瓦斯浓度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方法和频率等。

6. 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要求,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和检修等,并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记录。

7. 瓦斯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措施,包括培训课程、考核标准和证书颁发等,以确保监测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8. 瓦斯监测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设备的更新和升级要求,包括设备的期限和使用寿命,以保证监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瓦斯监测和监控的工作场所,它能够确保及时掌握瓦斯浓度信息,预防和及时处理瓦斯事故,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矿井内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预防和应对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设备安装和维护:规定矿井内瓦斯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方法和频率:明确矿井内瓦斯监测的方法和频率,包括分层检测、循环检测和突发检测等,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和及时性。

3.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规定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数据的记录、存储、整理和分析,以及异常情况的报警和处理措施。

4. 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明确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布局,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及数据的传输和共享。

5. 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管理:明确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瓦斯抽放、通风调节、瓦斯抑制剂使用等,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矿井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矿工的应急意识。

7. 监测监控人员培训和考核:规定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保证监测监控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二)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____%。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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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6、甲烷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距
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7、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由于瓦斯超限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的装备
1、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2、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设专人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修。

4、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6、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记录;
(1)、设备、仪表台帐;
(2)、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牌板;
(3)、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记录;
(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记录;
(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修记录。

三、监测监控设备的标校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

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器一次。

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安装。

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4、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部检修。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总工程师
批准后,方可进行。

5、瓦检员必须检查所管范围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监侧值班员或通风调度。

四、监测监控中心站的管理
1、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2、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按时打印报表。

3、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

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4、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5、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

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可能上岗。

6、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7、监测监控中心站应编写以下台帐记录;
(1)、有设备仪表台帐;
(2)、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月、季)报表。

五、监测的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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