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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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22个典型判例,教你该如何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最高院22个典型判例,教你该如何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最高院22个典型判例,教你该如何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但司法实践中,法院支持可得利益主张的案例不太多。

即便支持,认定的可得利益数额与守约方主张的数额有很大差距。

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应注意最高法院的哪些裁判规则?1.可预见规则例如:在(2014)民一终字第286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火炬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土地投资开发及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法人,应对土地市场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其违约行为可能给彤泰公司造成何种损失具有充分的预见能力。

从而认定其应承担可得利益损失。

反之,若其损失不可预见,则法院不支持可得利益损失,例如:(2015)民申字第2208号案。

2.减损规则例如:在(2017)最高法民申4594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关“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之规定,赔偿数额的确定亦当适用该“减损规则”。

3.过失相抵规则在(2016)最高法民终711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因主张可得利益一方对协议不能履行负有过错,其签订合同时知晓对方当事人与案外人有在先合同的事实,对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应有预见,故其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4.损益相抵规则如果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益,则其可以诉请的赔偿额,需用损失减去获益的数额。

5.明确性规则例如:在(2016)最高法民申2513号案中,最高法院认为,因可得利益损失具有不确定性,人民法院在审查可得利益损失时要求必须是确定的、必然发生的损失,而且还应除却市场经营风险可能导致的亏损部分。

6.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第11条: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

买卖合同xx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6篇

买卖合同xx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6篇

买卖合同xx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6篇篇1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民事合同之一,指买主与卖主之间关于买卖货物的合同。

而凭样品买卖合同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卖主向买主出示货物的样品,并以样品为准确的标准进行买卖。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双方对于样品的理解不同或者在现实交易中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也屡见不鲜。

在下文中,我们将通过一个虚构的案例来探讨关于买卖合同xx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描述:在xx公司和yy公司之间,xx公司作为买主,yy公司作为卖主,签订了一份凭样品买卖合同,约定yy公司向xx公司销售1000台电视机,样品为一台50寸液晶电视。

合同中规定,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样品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否则可以拒收并退货。

然而,当货物到达xx公司时,发现其中有100台电视存在亮点不均匀、屏幕有划痕等问题,与样品不符。

xx公司要求yy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但yy公司认为产品质量可以接受,拒绝退货和赔偿。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出现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样品展示的不够清晰明确,导致双方对标准的理解不一致;二是货物实际到达时出现了质量问题,与样品不符。

就第一点而言,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于样品的理解必须一致,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充分明确样品的标准和要求,避免出现理解上的歧义。

而针对第二点,货物质量与样品不符,根据买卖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主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要求卖主履行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yy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因为货物的质量问题不仅有可能影响到xx公司的声誉,还可能导致业务损失,属于yy公司的违约行为。

建议和总结:在日常的买卖合同签订中,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理解上的不一致导致纠纷的发生。

同时,若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应该尽快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减少经济损失,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例中,建议xx公司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三)·【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12〕8号·【颁布时间】2012-5-1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6月6日第02版·【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7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8号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买卖合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第二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三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4篇篇1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在2023年,中国法院处理了不少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然而,在产品交付后,甲公司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乙公司退货并赔偿甲公司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影响了生活质量。

乙要求甲对房屋进行维修,但甲一直未予处理。

最终,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乙的正常生活,构成甲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甲公司安排乙员工超时加班,且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乙员工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加班费,但甲公司拒绝履行义务。

最终,乙员工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加班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最终判决甲公司支付加班费并赔偿乙员工精神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处理的一部分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基础,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在未来,企业和个人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22023年,中国法院在审理合同案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济社会活动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之一。

在合同案件中,法院需要准确、公正地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件背景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因买卖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发生的争议。

该类案件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商品交易、房地产交易等领域。

下面我们将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例,进行详细分析。

二、案情介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物数量为1000件,价格为1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乙公司的仓库,但乙公司却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拒不支付货款。

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案件分析1.合同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是法律上的一种约束力,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在该案中,合同约定了商品的数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因此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

2.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货物数量为1000件,价格为1万元。

而乙公司却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接收货物。

此时需要对货物的实际质量进行检验,以确定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乙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但乙公司拒绝接收货物,并且拒不支付货款,这属于违约行为。

因此需要对乙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一方提供标的物,标的物的品质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

合同约定的品质与数量标准不明确的,适用与该标的物适用的一般标准。

在该案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对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本案当事人可得利益损失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本案当事人可得利益损失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本案当事人可得利益损失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本案当事人可得利益损失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也变得更加严格和公正。

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有可能会提出利益损失请求,以期通过法院的审理来得到赔偿。

那么本案当事人的利益损失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提出利益损失请求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利益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二是损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当事人的利益损失请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需要分析本案具体情况。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在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这显然是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涉及的货物应当符合交易双方的要求,如果被告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那么被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的欺诈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本案当事人提出利益损失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的。

原告遭受经济损失的事实是被告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因此原告提出利益损失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并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

同时,当事人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和发展。

与本案有关的法律原则本案中的原告提出了利益损失请求,需要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原则来判断认定责任人和确定损失赔偿额。

以下是与本案有关的几个重要法律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本案中,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交易的货物和价格。

法律咨询问题案例分析(3篇)

法律咨询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乙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应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首付30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如约支付了首付30万元,但甲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过户。

随后,双方就房屋过户事宜发生纠纷,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二、争议焦点1. 甲是否构成违约?2. 乙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案例分析(一)甲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二)乙的损失如何计算1. 首付款损失:乙已支付首付30万元,因甲违约,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首付损失为30万元。

2. 利息损失:乙在支付首付后,可能已经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消费,因甲违约导致乙无法获得该部分资金带来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可按以下方式计算:(1)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乙将首付30万元存入银行,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可得利息损失为:30万元×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剩余付款期限÷ 12个月)(2)按照市场平均收益率计算:乙将首付30万元用于投资或消费,按照市场平均收益率计算,可得收益损失为:30万元× 市场平均收益率× (剩余付款期限÷ 12个月)3. 房屋价格上涨损失:因甲违约,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乙失去购买该房屋的机会。

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即为乙的损失,可按以下方式计算:(1)按照房屋上涨幅度计算:以合同签订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准,计算房屋上涨幅度,乙的损失为:房屋上涨幅度× 房屋总价款(2)按照房屋上涨价值计算:以房屋过户时的市场价格为基准,计算房屋上涨价值,乙的损失为:房屋上涨价值 - 房屋总价款四、法律建议1. 乙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首付损失、利息损失、房屋价格上涨损失等。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5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5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5篇篇1买卖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涉及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会发生矛盾和争议。

今天我们来讲一个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

小明是一家婴儿用品店的老板,他在网上购买了100件婴儿连体衣,准备在店里进行促销。

他找到了一家供货商,通过电话和短信订购了这批货物,并支付了货款。

然而,当货物送到店里后,小明发现其中有10件婴儿连体衣存在质量问题,部分衣服有破损或者褶皱,无法正常出售。

他立刻联系供货商,希望可以退货或者更换新的货物。

但是供货商拒绝了他的要求,称这是小明自己的问题,应该自行解决。

小明很生气,他认为这批婴儿连体衣是供货商承诺的产品,应该保证质量和完好无损。

他拿出合同,指出供货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供货商坚持不认可,甚至威胁小明说如果他想退货,就得承担违约金。

小明感到很无奈,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他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详细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提供了相应的合同和证据。

律师分析了合同内容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认为供货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先是通过书面形式向供货商发函,提出了解决方案并要求赔偿。

但是供货商仍然拒不配合,坚持自己的立场。

于是,律师为小明提起了诉讼,将供货商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律师充分陈述了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提出了具体的索赔要求。

供货商也派出了律师进行辩护,双方各自展示了证据并进行了辩论。

经过审理和调解,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供货商应该向小明赔偿货物损失费用,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要保持理智和冷静,不能轻易让步。

当发生矛盾和争议时,应该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善于沟通和妥协,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更大的损失和伤害。

希望大家可以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完。

篇2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买卖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它是指卖方承诺向买方交付货物,买方承诺向卖方支付货款的一种合同关系。

利益合同2篇

利益合同2篇

利益合同2篇本文目录利益合同一起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20万的房子按9万报税本报记者杨昌平XX年, 北京市房屋价格从年初到年尾, 可谓一天一个样。

惊人的涨幅带来的一个现象, 就是法院受理的悔约官司增多, 房主刚签了卖房合同没两天, 就不愿按原价出售了, 有的房主宁愿赔上10万元违约金, 也要悔约。

北京市赵天庆律师事务所的赵天庆律师, 就代理了多起此类案件, 并成功地为一名买主拿到了房子。

二手房以20万成交朝阳区的张先生在青年路拥有一套面积为1102平方米的房屋。

去年初, 张先生看着连连上涨的房价, 盘算着如果卖了这套房子, 比买房时能赚不少钱, 于是他找到中介, 把房子挂牌出售。

去年4月4日, 中介带来了买主李女士。

此时, 张先生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 而且还有人租住在里边。

但购房心切的李女士在看了房屋结构后, 感到非常满意, 当场表示同意买房。

张先生作为出卖人, 和作为买受人的李女士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及补充协议。

合同约定, 张先生把其青年路的住宅卖给李女士, 成交价20万元, 签约当日李女士应给付定金10万元。

房屋首付款120万元, 除定金10万元外, 在XX年4月30日前给付0万元, 6月20日前给付60万元, 剩余房款8万元由李女士办理贷款, 并让银行把贷款直接转入张先生的账户。

合同还约定, 张先生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 双方应在房产证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和过户的相关手续, 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不配合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 均视为违约, 应赔偿10倍定金。

此外, 张先生应在XX年1月和租房的住户解除租房协议, 交付房屋。

个月里房价疯涨100万合同签订后, 李女士给付了10万元定金和120万元购房款, 尾款只剩下7万元。

XX年9月8日, 张先生拿到了产权证, 并把产权证复印件交给中介公司, 由中介公司通知李女士办理贷款。

此时, 距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已经过了个多月, 这个月里, 北京市的房屋价格又疯涨了不少。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案例背景:A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负责承建一些建筑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质量,A公司需要购买一定量的混凝土。

他们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将按照A公司的要求,供应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混凝土。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A公司发现在B公司供应的混凝土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并增加了额外的修复费用。

A公司要求B公司进行赔偿,但B公司以混凝土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赔偿。

纠纷成因:A公司认为B公司供应的混凝土对项目的进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并导致了额外成本的支出。

然而,B公司坚持认为供应的混凝土符合合同要求,他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纠纷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对合同的不履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该案例中,B公司应该承担混凝土质量不达标的责任。

首先,从合同条款来看,买卖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A公司可以通过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证明B公司供应的混凝土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其次,A公司可以提供项目实际使用混凝土的情况,包括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进展记录等,证明B公司供应的混凝土存在问题。

这些证据可以证明该问题对项目造成了实际的影响,并导致了额外的修复费用。

最后,A公司可以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证明B公司供应的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从而进一步加强自己的主张。

这将是有力的证据,有助于解决纠纷。

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纠纷,并寻求合理的赔偿:1.首先,与B公司进行协商。

A公司可以向B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解决办法,如退款、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混凝土等。

2.如果协商不成功,A公司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可以请律师起草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A公司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3.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这些证据可以是合同文本、项目实际情况、质量检测报告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

丽江律师郜云的代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经典实例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二审法院判决合同部有效部分无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我的当事人非常满意!(双方所签《协议》的效力问题。

本院认为双方所签《协议》有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云高民再终字第32号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周兵(曾用名周斌)。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傅言城。

委托代理人:郜云,云南滇西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原审第三人:杨永庆(系周兵之妻)。

原审第三人:周杨(系周兵之子)。

原审第三人:杨满丽(系周兵之女)。

申请再审人周兵与被申请人傅言城及原审第三人周杨、杨满丽、杨永庆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大中民终字第2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13年3月7日作出(2012)云高民申字第865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申请再审人周兵及其委托代理人赵*、孙**,被申请人傅言城及其委托代理人郜云,原审第三人杨永庆、周杨、杨满丽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再审查明如下法律事实:周兵(曾用名周斌)与妻子杨永庆、儿子周杨、女儿杨满丽共同拥有位于鹤庆县云鹤镇朝阳小区房产一院(原鹤韵酒楼),并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7月26日,傅言城、周兵在周兵之妻杨永庆经营的“鹤韵食府”经协商签订了《售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为周斌,乙方为傅言城,甲方将原老鹤韵酒楼及后面的整块地以360万元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预付定金40万元,余款由乙方贷款到位后一次付清,此外,双方约定了房屋交付、过户、上税等内容;《协议》第四条约定,本协议签字生效,如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100万元。

在协议上除甲乙双方签名外还加盖了鹤庆县鹤韵食府的印章。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分析报告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分析报告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分析报告买卖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分析报告一、案例事实本案为一件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为XXX有限公司,乙方为XXX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货款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X天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但是,甲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能履行支付义务,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要求甲方立即付款。

但是,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出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货款、滞纳金和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XXX万元的损失赔偿。

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XXX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编号:联系方式:乙方:XXX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编号:联系方式:三、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甲方作为购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X天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甲方的主要义务为支付货款。

甲方未能履行支付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乙方作为销售方,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并等待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的主要权利为要求甲方支付货款,主要义务为向甲方提供货物。

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向甲方交付货物。

3.履行方式甲方应将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4.期限甲方应在XX天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货款后将货物交付给甲方。

5.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案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甲方的主要义务为支付货款,乙方的主要义务为向甲方提供货物。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5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5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背景介绍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达成的约定。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之间可能出现质量纠纷,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执行。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例,分析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的产生原因、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解决方式。

案例分析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交易条件包括电脑正常运行、无故障。

小明在收到电脑后发现,电脑的屏幕出现了明显的破损,无法正常显示。

小明要求卖家退款或者修理电脑,但卖家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了质量纠纷。

原因分析1. 信息不对称:卖家对电脑的真实情况进行了隐瞒或者虚假描述,导致小明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

2. 交易条件不明确:在买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电脑进行检测或者保修的具体条款,导致双方在质量纠纷发生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 交易平台监管不力:在网络购物中,买卖双方往往只能通过线上渠道进行交流,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和调解,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1.《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该合同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应当对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性能、用途等事项进行检验。

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质量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卖家承担修理或者退款责任。

2.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无果,买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维权途径:买家可以通过消协、电商平台投诉渠道等途径进行维权,让有关部门介入调解,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结论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在买卖交易中常见的问题,双方应当增加交易的透明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同的明晰性。

在遇到质量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法律诉讼、维权途径等方式进行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也是保障买卖合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律师提示】商家明知产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多次修理未能排除障碍,消费者提出退货请求的,应予支持。

【法院审理及判决】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2号。

法定代表人马荣汉,该中心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诩,北京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穆亚明,男,1963年2月21日生,汉族,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服务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双泉堡汽修一厂宿舍5号楼4门30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英丽,女,1960年2月9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苑4楼902号。

委托代理人王文忠,男,1960年7月4日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刘贵凤,女,1950年7月4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干部,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上诉人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博瑞祥云中心)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朝民初字第74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年2月,贾英丽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XX年7月19日在博瑞祥云中心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型为4b31t6。

购买后,认真仔细的阅读了随车文件,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后又按《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了日常保养。

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该车的质量问题凸现,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问题。

我认为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博瑞祥云中心明知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仍将此车予以销售,故要求判令博瑞祥云中心退、换奥迪a6轿车一辆,并由博瑞祥云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

博瑞祥云中心辩称:我中心作为销售商,在车辆销售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对车辆进行12个月的质量保修。

在保修期内,我中心已为贾英丽车辆的故障进行了维修,履行了保修责任。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买卖某商品(下称“标的物”)存在纠纷,为妥善解决纠纷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概述1.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某商品(标的物)。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__________(具体事项)产生纠纷。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导致甲方遭受损失。

双方经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二、纠纷解决目标及原则1. 双方本着友好、公正、平等原则,协商解决纠纷。

2. 乙方承认违约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3.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避免未来纠纷的发生。

三、双方协议内容1. 乙方确认违约事实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意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 乙方承诺立即交付标的物,并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对于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赔偿金____元(人民币)作为损失补偿。

4. 若甲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尚未收到标的物,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如甲方尚未支付剩余款项,则暂停支付,待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后再行支付。

5. 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解决现有纠纷,未来不再就此事项产生新的争议。

如未来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新问题,双方应再次协商解决。

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买卖事宜产生纠纷,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背景概述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方按照约定条件向甲方出售商品。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商品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问题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现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解决纠纷。

二、纠纷事项及解决方案1. 纠纷事项一:商品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双方确认,乙方出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如甲方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纠纷事项二:商品数量问题解决方案:双方确认,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足额商品。

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数量不足,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七日内补足商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 纠纷事项三:交付时间问题解决方案:双方确认,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品。

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商品,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三、协议内容1. 双方同意以上述解决方案解决现有纠纷,并承诺遵守各自责任与义务。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完成商品更换或补足,并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即告解决,双方不再就此事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违约责任1.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6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6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某商品买卖存在质量纠纷,为妥善解决纠纷,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纠纷背景概述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特定商品。

甲方支付货款后,收到商品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遂与乙方进行交涉。

经过双方初步沟通,就质量问题存在分歧,故提起本次纠纷处理协议。

二、商品质量问题的具体描述(在此详细列出商品的质量问题,如外观损坏、性能不足、配件缺失等。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

(2)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3)根据本协议约定处理质量纠纷。

2. 乙方责任:(1)乙方应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

(2)接到甲方关于商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处理。

(3)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商品质量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四、解决方案与具体措施1. 乙方确认商品质量问题属实,同意退换货或进行修理。

2. 退换货流程:(1)乙方负责安排物流退回问题商品。

(2)乙方收到退回商品后,确认无误后进行换货或退款处理。

(3)乙方承担退换货产生的物流费用。

3. 修理方案: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修理商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修理期间,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其他同类商品。

若修理后仍存在质量问题,按照本协议执行退换货流程。

4. 若乙方拒绝承认质量问题或拒不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鉴定结果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后,按照本协议执行退换货流程。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次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纠纷案例

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2006年上海XX房地产开发商与X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07年4月交房后,小业主发现房屋客厅某堵墙出现质量问题,墙体渗水严重,导致大面积霉变、起泡。

期间,曾向物业公司报修四次,但一直未能彻底修复。

遂小业主针对上述质量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尽快给予彻底修复,并提出四项赔偿。

分别是:1.从交房至今,因未实际入住,主张退还已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2.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小业主迟迟无法将房屋对外出租,主张按与该楼盘相近单元的房屋租赁价,赔偿其租金损失。

3.由于房屋已多次维修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有理由认为该房屋已不可能恢复原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因此,要求给予补偿。

4.该房屋作为婚房,现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导致婚期一再拖延,给其本人及双方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评析】对于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有所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规定了房屋出现质量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对于普通的房屋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出卖人仅承担修复责任,这被称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

对于房屋质量瑕疵,又可以分成两类:第一,对比较明显的质量瑕疵(经验收即可发现的)——买受人应在接收房屋时,对其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这是买受人必须行使的注意义务。

买受人应在房屋接收时提出,否则,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可以不负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对于隐蔽质量瑕疵(经专门鉴定或房屋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买受人一经发现应及时提出,出卖人应承担维修责任或适当减少房价款。

以上是笔者对于商品房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所做的简要说明。

现回到本案,针对小业主提出的四点索赔,和大家逐一进行探讨:首先,本案可以明确的是,系争房屋仅是客厅内某墙体出现渗漏,若小业主以此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其必须先行委托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对该房屋室内渗水及墙体裂缝原因申请鉴定。

买卖合同可得利益损失鉴定申请书

买卖合同可得利益损失鉴定申请书

买卖合同可得利益损失鉴定申请书买卖合同可得利益损失鉴定申请书一、申请人信息及基本情况申请人尊称:(需填写真实尊称)性别:(填写男或女)芳龄:(填写具体芳龄)职业:(填写具体职业)通信方式:(填写可联系到达通信方式号码)家庭住宅区域:(填写具体家庭位置区域)二、合同签订情况1. 合同主体信息买方尊称/单位:(填写买方的具体尊称或单位名称)卖方尊称/单位:(填写卖方的具体尊称或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填写签订合同的具体日期)2. 合同金额及具体内容合同金额:(填写合同涉及的具体金额)合同内容:(简要描述合同的主要内容)3. 合同履行情况未履行原因:(如未履行,填写具体原因)影响程度:(填写未履行对申请人的影响程度)三、损失情况1. 损失金额及具体内容申请人认为损失金额:(填写申请人认为自己所遭受的损失金额)损失内容:(具体描述因合同履行问题所导致的损失情况)2. 损失鉴定理由申请人认为应该进行损失鉴定的理由和依据四、附件1. 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2. 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票、收据、证词等)申请人声明:本人申请的各项内容,均属事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尊敬的鉴定机构负责人:我是申请人XXX,因为最近与某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我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我特此向贵机构申请进行买卖合同利益损失的鉴定,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

我是一名XXX职业,今年XX岁,家庭住宅区域位于XXX。

我是一名小微企业的老板,在经营过程中愿意遵守合同规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也会对买卖双方的权益有所保障。

合同签订于XXXX年XX月XX日,买方为XXX,卖方为XXX。

合同金额为XXXX元,合同内容主要涉及XXX。

然而,买方对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我方遭受了经济损失。

具体表现为XXX未履行合同义务,迟延交付货物,导致我方经营困难,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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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
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⒑贤?痹ぜ?交蛘哂φ痹ぜ?降囊蛭シ春贤?赡茉斐傻乃鹗а!备锰豕娑?魅妨恕翱傻美?妗笨梢耘獬ィ??保?步缍?恕翱傻美?妗钡姆段вσ浴拔シ春贤?环蕉┝⒑贤?痹ぜ?交蛘哂φ痹ぜ?降囊蛭シ春贤?赡茉斐傻乃鹗а蔽?蕖?br 笔者代理的一起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就涉及是否正确适用《合同法》上述规定的问题。

案情简介:
位于x区的w公司向位于y区的k公司订购一批价值4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各一份。

设备经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其中两台设备运转一直不正常,经k公司多次维修仍未解决,w公司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k公司要求w公司支付设备余款14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k公司依据《设备买卖合同》将w公司诉至y法院。

w公司认为案件应由x法院管辖,向y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y法院驳回。

w公司即以设备质量问题
为由,提出反诉,并在征求一审代理人的意见后,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共计1073.13万元。

k公司不承认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w公司除维修期间外,一直生产至今,提出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

一审期间查明:w公司除维修外,生产并未停止。

经y法院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下称测试中心)对设备质量做出鉴定结论即“设备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

y 法院据此做出判决:w公司支付k公司设备余款145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w公司的诉讼请求。

w公司一审败诉后,要求我为其二审代理人,以实现其诉讼主张。

一审败诉原因:
接受委托前,我对w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并找出以下败诉原因:
(1)w公司向k公司提出赔偿的前提是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质量问题是k公司直接造成的。

但是,w公司对此缺乏证据。

而且,“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的鉴定结论对w公司明显不利。

一审中,w公司虽然认识到鉴定结论对其不利,但是未提出****鉴定结论的有力的证据及法律支撑。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明显不合理,显然超过k公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同时,其可得利益部分的主张也无证据证明。

w公司一审请求赔偿数额构成为两部分,一为直接损失部分即设备维修费及更换材料的费用;其余为可得利益损失部分,包括维修停产利润、w公司建厂总投资的利息、税务返税、停产期间产生的工人工资等。

除直接损失部分提供了证据,可得利益损失部分仅有计算方式并无证据提供。

另外,通过w公司同行业平均利润率的考查,以及对w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审查,置疑w公司的所谓“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与事实不符。

代理思路及相关工作:
1、建议w公司迅速自行委托技术权威对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

经技术权威全面分析,认为:设备质量是一个需综合多种因素分析并需k公司提供其生产设备的相关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资料,才能作出初步判断的问题。

同时,因设备一直在使用,有关设备的质量问题的准确结论就更难做出。

但是,技术权威通过对k公司安装记录的
运行数据审查,发现其中的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

而该项指标也可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

2、查明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不具有鉴定人资格,据此做好申请重新鉴定的准备。

3、通过对一审败诉的上述分析,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告知w公司一审的诉讼主张,二审不可能支持。

同时,要求w公司如实陈述案情,并告知隐瞒真相可能造成的危害。

希望w公司吸取一审教训,据实计算出损失,并提出证据。

引导其实事求是的调整思路,根据事实和证据,重新确立二审目标。

通过多次沟通和交流,k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吐露真相:直接损失为40余万,可得利益损失为100万左右。

但是,可得利益部分的证据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易公开。

一审之所以提出1000多万的主张,是因一审代理人告知他所谓“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可能产生的损失”,并未告知他,所谓“可能产生的损失”是有限制的。

代理策略:
通过上述工作,掌握了案件的利弊,分析了案件的走向,得出二审若以判决方式结案,k公司必败诉的结论。

由此确定二审的目标-调解结案。

为了迫使对方达成调解,采取以下策略:
1、依据《设备安装合同》,重新组织证据以安装质量不合格为由,另案向x法院起诉,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在向x法院提出可得利益赔偿数额前,告知w公司,若以判决结案,因缺乏证据,可得利益的真实损失部分100万,x法院也不会支持。

但是,为了给对方充分的压力,就可得利益部分提出200余万元的主张。

w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2、以一审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为由,要求二审法院对质量问题进行重新鉴定。

3、请求二审法院促成调解,并通过法院向对方透露:接受调解即可撤回x法院的诉讼。

案件结果:
二审达成调解协议如下:w公司支付k公司货款10万元。

同时,w公司在x法院撤诉。

案件最终结果达到了预期的代理目标。

案件结束后,w公司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感悟:
w公司的一审败诉,源于对《合同法》“可得利益损失”的曲解甚至滥用。

律师确定代理策略,必须注意与案件相结合,与法律的规定相结
合,做到依法立论、依法辩论,而不能违反法律,曲解法律,违反法治原则,置事实于不顾,为当事人出歪主意,以达到个人目的。

这既是做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又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

代理律师:冯兵
XX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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