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带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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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规程1. 申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型式试验机构应检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1 概述a.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b.安装地点和竣工日期;c.型号规格、工作类型、倾斜角、提升高度、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主机布臵型式、传动方式、启动方式。

2安装自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3总体布臵图、梯路设计图、使用维护说明书4电气原理图、端子连接图及符号说明;5金属结构静应力计算书或相关的证明文件;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梯级链、踏板或胶带链、牵引齿条等)要具有足够的抗断裂强度的计算书;7所有传动元件,如链条、传动带和三角带的强度计算书。

8主要电气元件(主开关、接触器、继电接触器、安全开关等)的型号规格和类别;9 若采用安全电路,则应提供详尽的安全电路分析报告、安全电路试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安全电路传感元件的试验报告复印件。

10有载自动人行道制动距离的计算及其修正的计算数据胶带及接头强度计算书11对于室外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提供企业采取的特殊措施。

12 应提供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控制屏(柜)、梯级、踏板、梯级/踏板牵引链、扶手带的型式试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13 还应提供下列随机资料与文件:a.文件目录b.产品出厂合格证c.外购零部件出厂合格证d.主要部件目录e.部件安装图f. 设备调试与维修方法与要求g. 常见故障与排除方法h. 备品、配件目录i. 设备使用说明书2、附件1为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为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1: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3:报告编号:检验报告任务名称委托单位检验类别检测单位名称(盖章)注意事项1、报告无检验单位盖章无效。

2、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3、报告改动处无编制或审核人员印章无效。

4、送样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

电梯(扶梯)检验规则

电梯(扶梯)检验规则

扶梯检验工艺标准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施工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检验。

二、检验依据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1号修改单)三、检验内容及方法: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A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相应参数;(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以及这些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编号(门锁装置除外)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 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检验方法:电梯安装施工前审查相应资料1.2安装资料A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

TSG T7007-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H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H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型式试验。

H2 引用标准(1)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Z 31822—2015《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指导文件》H3 名词术语本附件采用H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H3.1额定速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计所规定的速度。

对有多个运行段速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分别表述。

H3.2工作类型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用途与预期的使用场合进行的分类,可分为普通型和公共交通型。

H3.3 主机布置型式驱动主机布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内的位置。

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外部的,布置型式为独立机房。

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上、下端部或中部内的,分别称为上置机房内、下置机房内或者中置机房内。

对于水平式自动人行道,若驱动主机布置在端部内,也称为上置机房内。

若有多个驱动主机,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应分别表述。

H3.4梯路传动方式直接传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方式。

可分为链条传动、齿条传动等方式。

H3.5启动方式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方式。

只能通过钥匙开关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方式,称为手动启动。

对于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5通过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的启动方式,称为自动启动。

H3.6工作环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时的环境,可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

H3.7使用区段长度沿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桁架最外端两个支撑点之间的折线距离之和。

H3.8桁架支撑距离桁架支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若有2个以上的支撑点,是指最外端两个支撑点间的距离。

表述时可先写明最大支撑距离,然后加括号写明各段支撑距离。

H3.9节能运行方式由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柜配置和设置决定的,整机日常运行时具有的节能方式。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二、附件A主要内容介绍
几个附件的概况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附件B、C、D提示
附件的概况 本检规共有四个附件:
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B: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 三、部分条款的解读
• 1、第五条:本条要求在开始施工前申请监督检验,是因为目前 附件A的1.1~1.3为“停止点”项目,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后续 工作,如果相关企业不注意这项要求,今后反而会影响施工进度 和工作效率,甚至收到罚单。 定期检验时间的要求源于《条例》相应规定,但文字描述上 略有区别,无“合格”二字,这是新版检规检验工作定位所决定 的,今后相应标志名称也计划进行调整。提前1个月是为留出检 验及可能出现的整改时间,保证在法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更 换新的标志。不少使用单位担心因此而使下次检验日期不断前移, 而随着标志调整,下次检验日期拟填写到“月”,这样该顾虑也 就不存在了。
1 技术资料
(5)变更设计证 明文件:使用单位 提出,经整机制造 单位同意。
1 技术资料 (6)安装质量 证明文件:安装 合同编号、安装 许可证编号、产 品出厂编号、主 要技术参数,安 装单位公章或者 检验合格章,竣 工日期。 02版检规无此 项要求。
• 2、第六条、本条强调了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完成的质量保证工 作,概括明确了施工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土建工 程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是因为其关系后续工程质量。 ◇强调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主要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责 任意识,同时,检验人员不可能全方位具备甄别相关文件、资料 真伪的能力和精力,这样要求也是对检验人员的合理免责。 第七条: 本条对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提供 的技术资料和配合工作进行了明确,需要注意要求“提交复印件 备存”,既是今后检查检验工作质量的必备资料,也是对检验机 构合理免责提供见证材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梯检验细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梯检验细则

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规则》)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和工作指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应高于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并按照本细则的程序进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仅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 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应制订检验方案。

4.2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现场检验出发前,检验人员应检查准备检验仪器、工具、证件、相关记录表格(如原始记录、检验意见通知书、三确认表等)及劳保防护用品。

4.4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4.4.1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应满足满足规则附件A所述检验要求和方法。

4.4.2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XXX操作规程。

5检验程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工作指引5.1检验程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审查受检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准备相关事项之后才实施现场检验。

5.1.1.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以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5.1.1.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5.1.1.3确认维保人员的资质情况,对不满足检验要求的应终止检验。

5.1.2确认被检设备是否符合下述检验条件,不符合条件应中止检验。

5.12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C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TSG T700X-2012
序号
项目
7 产品说明书
8 特别说明资料
续表
文件资料内容要求
(续前页)⑵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运输、装配和安装、 交付、使用(设置、示范或演示、操作、清洁、故障诊断和 维护),如果有必要,还应包括停用、拆除和废弃处理等内容; ⑶ 若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 说明对于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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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T700X-201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M2.2.1.1.6 静电防护 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例如:静电刷)。 M2.2.1.2 检查和试验方法 M2.2.1.2.1 直接接触的防护 目测,必要时检查设计图纸和现场测试。 M2.2.1.2.2 绝缘电阻检测 (1)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控制电路、照明电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 地的绝缘电阻。测量前应断开主开关,当电路中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先将相线和 零线连接起来,并拆下主电源处零线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连接。 (2) 使用 DC500V 兆欧表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M。 M2.2.1.2.3 控制电路和安全回路的电压限制 检查电气原理图,万用表测试。 M2.2.1.2.4 中性导体和接地导体 检查电气原理图和实物,应满足 GB 5226.1-2008 第 8 章关于保护联接和功能联接 的要求。 M2.2.1.2.5 连接端子 检查电气原理图和实物 M2.2.1.2.6 静电防护 检查静电保护的措施。 M2.2.2 接触器、接触器式继电器、安全电路元件 M2.2.2.1 检查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M2.2.2.1.1 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 (1)为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主接触器应属于 GB 14048.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 ① AC-3,用于交流电动机; ② DC-3,用于直流机组。 (2)接触器式继电器应属于 GB 14048.5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 ① AC-15,用于交流控制电路; ② DC-13,用于直流控制电路。 (3)对于主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在为满足 GB16899 5.12.1.1.2 要求所采取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8-200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Rule for Type Test of Escalators andMoving Walks(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月日目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2)附件 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方法 (3)附件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自动扶梯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22)附件 4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29)附件 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产品配置表 (3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型式试验,统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第三条从事本细则规定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见附件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第六条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方法》(见附件2)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监督管理,规范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则,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其中,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相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在施工前,应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并做好记录。

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电梯施工。

在进行电梯整机检验时,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如果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检验现场的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如果电梯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用于电梯检验。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During the process of inspecting materials and conducting on-site ns。

inspectors must record the n results truthfully on the original records (including the names and numbers of the inspected materials) and must not miss any ns or records。

Simple standardized markings。

such as "qualified"。

"unqualified"。

通力扶梯检测

通力扶梯检测
注意,完成模拟测试后,安装恢复原状;S85.1是用于双驱动时。
模拟测试人员需要的技能
-能够读懂电路图,并具有扶梯控制系统电路故障排查经验,且有独立更新软件经验的人。
③提升高度超过6m。
(2)附加制动器应功能有效。
目测,由施工单位或维修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厂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在扶梯启动正常向上运行后,移除在接插件A13位置的接线,模拟动作驱动链断裂开关S145被触发断开安全回路,附加制动器立即动作制停扶梯。S85和S85.1附加制动器抬起监控安全开关断开,主板EMB501显示14和28故障。接着使用钥匙开关开梯,扶梯应该不能再启动。
2,AM-01.03.002 Take 5 - Electrical safety
并且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两个端部安放好安全警示栅栏。
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KONE模拟测试方案
6.3
超速保护B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应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时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胶带实际速度大于15且持续时间大于15s时该装置应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注意事项:
在现场准备做模拟测试时,请务必执行以下KONE文件要求。
1,AS-01.03.101 On-site Maintenance Safety Manual
在扶梯启动正常运行后,将主板EMB501上的X1/6或X1/9的信号,任意一个移除,扶梯应该在大约15秒后停止运行。并显示故障代码60或61。再用钥匙开关开梯,扶梯应该不能再启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2.12
释放制动器C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操作试验
2.13手动盘车装置C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目测,操作试验
2.1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A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单位应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
驱动与转向站
2.1
维修空间
C
(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具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足够大的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m2,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
(2)当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自动扶梯梯级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梯级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名称:
地址:
委托单位
名称:
地址:
检验地点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规程》
技术参数
梯级结构型式:
梯级宽度(mm):
梯级倾斜角度:
梯级深度(mm):
梯级材料:
滚轮基距(mm):
主轮轨距(mm):
辅轮轨距(mm):

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抽样方式:
抽样地点:
抽样数/抽样基数:
抽样单位:
检验结论
检测单位名称(盖章)
不应有齿槽
7
梯级与踢板的交接处
应消除锐角
8
静载试验
在梯级踏面中央部位,通过一块钢制垫板,垂直施加3000N的力(包括垫板重量)。该垫板的面积为0.2m×0.3m,厚度至少为25mm,并使其0.2m的一边与梯级前沿平行,要求挠度≤4mm,且无永久变形
9
动载试验
以5~20Hz之间任一的频率,获得一500~3000N的无干扰谐振载荷,载荷施加方法与静载试验相同,进行至少500万次循环,梯级不出现断裂,且无大于4mm的永久变形。
动载试验应在专门的动载试验机上进行。
以5~20Hz之间的任一频率获得一500~3000N的无干扰谐振载荷,载荷施加方法与静载试验相同,进行至少500万次循环,梯级不出现断裂,且无大于4mm的永久变形。
试验过程中,如果滚轮损坏可允许更换。
自动扶梯梯级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
共3页
第1页


型号规格
制造单位
目测
7
梯级与踢板的交接处应消除锐角
目测
8
3000N静载试验后挠度≤4mm,且无永久变形

《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

《型式检验报告》为了认证目的进行的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

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确定和现场抽样封样;取样地点从制造单位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检验地点应在经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

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对产品综合定型鉴定和评定企业所有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判定。

型式检验简介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依据产品标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抽样全面检验。

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型式检验检验前提往往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4、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为了批准产品的设计并查明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型式检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只有型式检验通过以后,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

对于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为检查其质量稳定性,往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抽样检验(在某些行业该抽样检验又叫做确认检验)。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为了认证目的所进行的型式检验必须依据产品国家标准。

型式检验流程1.约请型式检验机构。

申请产品制造许可的单位,在获得受理通知后,应按相关管理办法向有型式检验资格的机构提出申请制造许可的产品型式检验意向委托书,同时提交制造许可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型式检验机构根据受理通知书中申请制造许可的产品类别、品种进行型式检验。

2.型式检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后,按双方应约定的时间,派出2~4名检验检测人员组成型式检验组,由一名具有评审资格的评审员担任组长,到制造单位进行产品抽样、并完成相关检查等工作。

扶手带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扶手带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扶手带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一、概述
1.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说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
a.型号规格;
b.几何尺寸;
c.企业设计的抗拉强度;
d.产品合格证;
e.上一年度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新产品除外)。

2.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2个试样,1个作试验用,另1个作为留样。

若申请单位对试验结果有异议,可再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

3. 每个试样均应包括扶手带接头,长度不应小于500mm,两端的形式应和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设备相适应。

二、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录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 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b.总体布置图;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

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的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2. 驱动和转向2.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站2.3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4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2.5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自动人行道踏板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人行道踏板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抽样地点:
抽样数/抽样基数:
抽样单位:




检测单位名称(盖章)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自动人行道踏板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
共3页
第2页
检验项目及结果汇总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1
踏板宽度
应≥0.58m且≤1.10m
2
齿槽的宽度
应≥5mm且≤7mm
3
齿槽的深度
应≥10mm
4
齿的宽度
目测
7
静载试验后挠度≤4mm,且无永久变形。
在1m2踏面中央部位,通过一块钢制垫板,垂直施加7500N的力(包括垫板重量)。该垫板的面积为0.30m×0.45m,厚度至少为25mm,并使其0.45m的一边与踏板侧边平行。若踏板面积较大或较小,则负载力和垫板面积按比例变更,但垂直施加力不应小于3000N(包括垫板重量),垫板面积不小于0.20m×0.30m,厚度至少为25mm。
二、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踏板宽度应≥0.58m且≤1.10m
卷尺测量
2
齿槽的宽度应≥5mm且≤7mm
游标卡尺测量
3
齿槽的深度应≥10mm
游标卡尺测量
4
齿的宽度应≥2.5mm且≤5mm
游标卡尺测量
5
踏板与踢板两侧边缘不应有齿槽
目测
6
踏板与踢板的交接处应消除锐角
应≥2.5mm且≤5mm
5
踏板与踢板两侧边缘
不应有齿槽
6
踏板与踢板的交接处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 2011, 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 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 年7 月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 年10 月29 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 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完整版)(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

(完整版)(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

附件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对2012年3月第1版的修改)一、正文修改1。

第五条修改为:“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3。

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4.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安装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第(二)项修改为:“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对于按照定期检验规定进行的项目,除了上次定期检验后使用单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的C类项目之外(使用单位继续对这些项目采取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其他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第(三)项修改为:“定期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B类检验项目全部合格,C类检验项目应整改项目不超过3项(含3项),相关单位已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使用单位已经对上述应整改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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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带型式试验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一、概述
1.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说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
a.型号规格;
b.几何尺寸;
c.企业设计的抗拉强度;
d.产品合格证;
e.上一年度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新产品除外)。

2.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2个试样,1个作试验用,另1个作为留样。

若申请单位对试验结果有异议,可再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

3. 每个试样均应包括扶手带接头,长度不应小于500mm,两端的形式应和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设备相适应。

二、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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