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从 财经法规第四章考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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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第四章重难点

财经法规第四章重难点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主要知识点: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1.含义:《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成。

(一)预算法1.颁布时间及部门:1994.3.22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1.1开始施行2.性质◆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制定其他预算法律的基本依据3.地位:在财政法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二)预算法实施条例1.颁布时间及部门:1995.11.22由国务院颁布2.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预算法,使之更具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国家预算(一)概念1.概念: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2.国家预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给出某一点的含义要知道是哪一点)(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职能——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2.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最根本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5级预算)A、中央预算,B、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C、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D、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E、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暂不设立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重要)国家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财经法规好笔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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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二、国家预算(一)概念国家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结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级次划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中央——省——市——县——乡三、预算管理的职权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1.预算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三)预算的执行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四)预算的调整1.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范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2.预算调整的方法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六、决算财政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七、预决算的监督1.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权力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

3.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

4.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的概念(一)主体范围——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财经法规第四章必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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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复习资料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全国人大是核心法、骨干法1.《预算法》自1994年3月2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同时也是制订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于1995年1 1月22日颁布了《预算法实施条例》。

2010年8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稿3. 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4. .国家预算的作用:分配调控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收入2.调节制约作用。

--支出3.反映监督作用。

二,国家预算概念是法定程序批准的,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 国家预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2. 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

2).我国的国家预算一共分为五级,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

国家预算按照政府层次不同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

国家预算按照收支管理预算对象范围,分为总预算和部门(或单位)预算。

三国家预算的构成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国家预算的构成各级预算应当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回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3.总预算总预算就是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财经法规PPT第四章[1]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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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Caijingfaguiyukuaijizhiyedaode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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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财政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骨干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 (三)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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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见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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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全国人大审批; 地方预算:地方人大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政府组织执行、财政具体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地方预算调整方案: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批; 乡镇预算调整方案:乡镇人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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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中央部门预算、地方上解、中央返还; 2、地方预算:本级部门预算、下级上解、上级返还; 3、总预算:财政部门汇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分预算。 部门预算改革内容: 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预算、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 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 既包括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预算外收支计划。

财经法规讲义(第四章)

财经法规讲义(第四章)
(2)地方预算——地方各级政府的A年.中度财央政预收算支计划,地方各级 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B预.地算方组预成。算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C级.总政预府算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 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D。.部门单位预算
财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国家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财经法规(最新版)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
的基本依据。
二、国家预算概念与作用
(一)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一个国家各级政府预算的总和。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单位预算 (含直属单位)
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例入题数·多额和选中题央】对下地列方返属还于或国者家给 予补助的数额。它在国家预算体系预中占算主构导成地的位有。 (ABCD )。
2.国家预算按收支管理范围分类——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总预算(财政总预算)——指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级政
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成的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六、决 算 1.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的执行结果, 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 2.决算草案的编制 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 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3.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 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和批准。

财经法规第四五章冲刺知识点梳理

财经法规第四五章冲刺知识点梳理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1.预算法律制度包括——《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2.《预算法》由谁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预算法》的法律地位——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根本法律、基本依据;核心法、4.《预算法实施条例》由谁制定的——国务院5.国家预算的作用有哪些—财力保证(收入)、调节制约(支出)、反映监督6.国家级次预算的原则是——“一级政府一级预算”7.五级预算包括哪五级——中央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级预算8.国家预算的构成包括——中央、地方、各级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9.预算收入按来源分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罚没)10.预算收入按专享程度包括——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与地方预算共享收入11.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12.预算的程序包括——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不包括决算)13.预算年度起止时间是什么——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4.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15.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年度会计报告16.预决算的四位主体——权力机关(注意乡一级)、政府、财政、审计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1.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采购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政府采购法》由谁指制定的——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部门规章》由谁制定的——国务院财政部门4.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谁制定的——各级政府5.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没有国有企业)6.政府采购的资金的来源是什么——财政性资金7.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谁确定并公布的——中央预算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地方预算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8.采购的对象范围是什么——货物;工程和服务(没有无形资产)9.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守信10.政府采购的功能——少花钱、多办事11.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目录应采用什么方式——集中采购12.政府采购的当事人有——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一般采购代理机构)13.政府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邀请招标(三家或以上)、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询价14.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什么——公开招标15.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对象——财政性资金2.单一国库账户————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国库会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部门特设账户———————申请设置了特设账户的预算单位3.财政收入的方式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汇总)4.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分为——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签发指令)和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在用款额度内签发指令)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具有什么特征——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2.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首要规范)、诚实守信(基本准则、精髓)、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核心)、奉献社会(出发点和归宿)3.职业道德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规范——爱岗敬业4.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服务群众5.职业道德的出发点也是职业道德的归宿是——奉献社会6.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教化功能7.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8.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作用上相互补充,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9.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性质(强制、自律)、作用范围(外在、内心)、表现形式(规定、意识)、实施保障机制(会计法律制度有一套实施保障机制)10.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基本要求)、诚实守信(做人的基本原则,精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前提是熟悉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并非无原则的满足服务主体的需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反映了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国家预算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财政实行宏观控制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员会制定的同党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选项A属于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预算编制:A.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B.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编制C.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D.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

国务院于每年ll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l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核。

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

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l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

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财政部。

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考点讲义第四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考点讲义第四章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不管是新闻还是人们的闲聊中,总是会时不时听到“财政赤字、预算超支收入使用情况”这样的词儿,或者是“财政支出向农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的环节倾斜,向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倾斜”这样的话语。

足见,在管理和调控整个国家经济运转方面,“国家预算”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节重点学习国家预算法律制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预算法律制度构成和国家预算概述,是一个总括的方面;第二部分是预算法律的细化讲解,分别有预算管理的职权,预案算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的组织程序;第三部分是预算的执行结果——决算;第四部分是监督检查,即预决算的监督。

A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下面由图4-1来直观展示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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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预算法律构成示意图A国家预算概述(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国家预算的作用有: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和反映监督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机器存在和运转的物质条件,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经济政策的物质保障。

2调节制约作用该作用是就国民经济结构和发展而言的。

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以调控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预算支出的结构可以调节国民经济结构,因此,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可以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直接的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反映作用是说国家预算收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规模,国际预算支出可以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

中华会计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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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第1页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考试中所占的分值比重为5~30分之间,内容相对抽象。

其特点为考点相对分散,三节重点知识在皆有涉及,但同时结构完整,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切勿孤立地记忆。

明确学习本章的目的:为了通过考试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与国家预算管理有关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一)《预算法》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通过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单选、多选) 地位: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于1995年11月2日制定并通过了《预算法实施条例》,并于1995年11月22日起施行。

总结:【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B. 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C.《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D.《预算法实施条例》于1995年11月22日起施行【答案】ABD【解析】选项C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但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二、国家预算(一)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国家预算原则:1.公开性2.可靠性3.完整性4.统一性5.年度性(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例题·单选题】国家预算既是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体现的是国家预算的( )。

A.制约作用。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预算法规制度构成。

其中(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二、国家预算1、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

2、国家预算的作用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3、国家预算级次结构预算根据(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包括(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地市级预算)(县市级预算)(乡镇级预算)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1、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预算收入形式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税收收入)是国家预算收入的主体部分2、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形式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体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其中(经济建设支出)是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六、决算1、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程序。

包括(决算报表)(文字说明)2、中央决算草案由(国务院财政部)编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批3、县以上决算草案由(地方政府财政)编制,由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审批4、乡镇决算草案由(乡镇政府)编制,提请(本级人大)审批七、预决算监督:1、全国人大常委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2、县以上人大常委对(本级和下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3、乡镇人大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4、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决算实行(审计监督)5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3年1月1日)实施二、政府采购1、政府采购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其中,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2、政府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3、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公布,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4、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四、政府采购的功能有(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有(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其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使用(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在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使用(分散采购)。

XXXX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精讲笔记第四章

XXXX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精讲笔记第四章

XXXX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精讲笔记第四章一、道德1、概念我国是将道德视为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以荣与辱、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平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观念作为评判标准,以法律为保证并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准则的总和。

2、道德产生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

3、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受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关系的制约,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而进展变化。

4、社会主义道德的差不多原则是: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

二、职业道德的概念和要紧内容(一)职业道德的概念1、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2、狭义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点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例题·单选题】职业道德是同人们( )紧密相连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

A.道德活动B.职业活动C.经济活动D.政治活动[答案]B(二)职业道德的产生与进展1、职业道德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产生和进展而形成的。

2、职业道德的差不多要求是忠于职守。

3、人们职业实践活动的深化促进了职业道德的进展(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关系进展)。

4、职业道德的本质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状。

5、职业道德也是调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例题·判定题】职业道德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产生和进展而形成的,职业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意识形状所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

( ) [答案]错(三)职业道德的要紧内容职业道德是道德在职业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职业道德的要紧(差不多)内容为:1.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

2.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差不多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3.办事公道。

4.服务群众。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知识点总结(2)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 )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财政性资金B.非财政性资金C.经营收入D.捐赠收入【答案】A【例题·判断题】国有企业的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 )【答案】√【例题·单选题】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 )确定并公布。

A.财政部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B【例题·单选题】下列采购活动中,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是( )。

A.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用品B.某国有企业采购原材料C.某国有独资公司采购办公用品D.某合伙企业采购办公用品【答案】A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财经法规》总结第四章

《财经法规》总结第四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1.预算法律制度由构成,预算法自起施行,是我国。

2.预算的作用。

3.国家预算实行共五级4.国家预算的构成分为部门预算是一项5.人大的职权:常委会的职权: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的职权:6.国家预算由组成,预算收入包括预算支出包括。

7.预算年度自8.《宪法》规定了的预算审判权,国务院财政部门每年应当在全国人大会议举行,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初审。

9.中央预算经为当年中央预算,财政部自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内,批复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内,批复各单位预算。

10.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审批。

11.决算是。

12.预、决算监督主体有。

13.政府采购主体不包括资金为政府采购实行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公布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确定。

14.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应当采购但下列情况除外。

15.政府采购的原则:16.政府采购实行模式,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集中采购必须委托。

17.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的权利包括18.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其中主要方式19.邀请招标是一种,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邀请招标情形:(1)—(2)。

20.竞争性谈判情形:(1)—(4)。

21.单一来源情形:(1)—(3)。

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不得2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1)财政部门在(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24.财政收入收缴方式有直接缴库由集中汇缴由25.财政支出方式实行直接支付由包括财政支付由包括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也可以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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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本章包括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节,所涉及内容与行政事业性单位关系较大,知识点多,理论性强,较难理解。

考生需要把握基础,在学习过程中应多采用比较法帮助记忆。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考点1:国家预算概念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考点2:国家预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考点3: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我国国家预算级次结构是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而确定的。

2、我国国家预算级次是按照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的。

3、我国的国家预算一共分为五级,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

考点4:国家预算的构成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1、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各级总预算是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画树状图说明)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考点5: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3、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职权1、各级政府:报告权、汇总备案权、执行权、监督权、改变撤销权等特殊:乡、民族乡、镇政府没有“汇总备案权”、“改变撤销权”2、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编制权、组织和监督执行权;报告权2、各单位:编制权、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考点6:预算收入1、预算收入按来源划分: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2、预算收入按分享程度划分(1)中央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2)地方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考点7:预算支出1、预算支出按内容划分: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2、预算支出按支出级次划分(1)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2)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考点8:预算的编制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预算草案的编制方法、原则和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考点9:预算的审批1、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2、政府财政部门及各部门的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中央、地方两条线(1)财政部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2)中央各部门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4)地方各部门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考点10:预算的执行1、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2、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3、预算收入执行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4、预算支出执行三原则:(1)按照预算拨付;(2)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3)按照进度拨款。

5、国库概念: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国库的设置: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考点11:预算的调整中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考点12:决算概念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考点13:预决算的监督1、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各级政府的监督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审计部门的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考点1: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均不能成为政府采购的采购方主体。

2、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4、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考点2:政府采购的原则(三公一信)(1)公开透明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信用原则考点3: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1、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按集中程度不同,集中采购又可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类。

2、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是指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并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时,实施分散采购。

考点4: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

其中一般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集中采购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

考点5: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叫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法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法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询价采购人向有关供货商发出询价单,在对供货商的报价进行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确定供货商。

该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询价程序:(1)成立询价小组: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

(3)询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

考点6: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考点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概念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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