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总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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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重点总结(考点梳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重点总结(考点梳理)

模拟试题三
总结词
检验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掌握 程度和应变能力
VS
详细描述
通过模拟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境 ,考察考生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 理解和应对能力,包括对法律法规的准确 理解和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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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结算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商品交易和资金收付过程中的结算行为 和结算关系。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
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票据管理、汇兑、托 收承付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的定义
01
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
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预算、政府采购、国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02
会计职业道德重点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 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 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 范。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 手段,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同时对加强会计人员自身修养也具有 重要意义。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 社会形象。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学习培训和职业实践等方式,引导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职 业道德观念。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陶冶等方法和手段,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品 质,达到一定的境界。
02
税收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活动中的税收关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2p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2p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公式:当收入大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1-20%)*20%*(1-30%);当收入小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800)*20%*(1-30%)
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F收入汇缴账户初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帐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G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收不付,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4进口货物,应该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一个季度纳税期限的规定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③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障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
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知识点整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知识点整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知识点整理第1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知识点整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单选)(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选),并非审计人员。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选)虽然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仅仅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事,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好会计监督职权。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单选)(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简答)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未完,继续阅读 >第2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要点你知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要点有哪些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要点,希望大家喜欢!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注意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

【注意2】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知识点。

在财经法规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会计人员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下面是对这两个知识点的总结:一、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公司法:包括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2.财务会计准则:了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3.税法: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资产评估法:了解资产估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估过程中的合规要求;5.所有制与财产纠纷法:了解国有企业和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规定;6.证券法: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投资者保护措施;7.劳动法:了解劳动合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8.知识产权法: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1.保持诚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石,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不得虚报、滞报财务数据;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3.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利益的干扰,不参与与企业利益冲突的行为;4.专业能力: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服务社会: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6.合规合法:会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7.不参与不正当行为:会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贿赂、洗钱等。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点。

了解和遵守财经法规,可以帮助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而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目录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第一节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2)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第三节会计核算 (3)第四节会计监督 (5)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5)第六节法律责任 (5)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6)第一节现金结算 (6)第二节支付与结算概述 (6)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8)第四节票据的结算方式 (11)第五节银行卡 (15)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 (15)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16)第一节税收概述 (16)第二节主要税种 (18)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19)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20)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20)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21)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1)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2)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22)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22)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22)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22)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22)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行政管理1、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行业协会依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依此对成员进行管理,以促成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

我国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包括:1、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2、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会计工作 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地方政府财政部)原则 会计工作自律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选拔人用、回避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引起资金运动的)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节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六节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时间,会议第七节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第九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第十节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二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第十三节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4)三;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业务管理②专业资格管理(5)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账,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2)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时(3)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变造即篡改事实,伪造即以假乱真(4)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实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使用者了解情况;(5)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是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 (6)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解释: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②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真实性B、完整性;③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以假充真;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以假乱真;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①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②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③需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②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说明: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2、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国库券,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3、会计年度1是什么: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4、记账本位币1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特殊: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1原始凭证①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的要求: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其中,公章有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结算专用章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G、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H、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I、经上级有关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不要注明批准文件的归档日期J、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K、原始凭证遗失应采取的措施a、能够取得证明的: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b、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②原始凭证的审核A、审核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B、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C、处理方法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③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A、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B、一般内容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注: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2记账凭证①记账凭证的填制A、填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B、如何填制a、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b、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c、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C、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三类,五类编号法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自然张数E、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的内容:1凭证的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员的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5接受单位的名称6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F、改错方法a、填制当时发生错误,应当直接重新填制;b、发现当年的错误,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c、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d、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e、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或者签字;f 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的记账凭证,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注销②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A、内容是否填写齐全B、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另行保管,不附入记账凭证的,应查阅有关备查账簿记录C、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6、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注新账簿的启用,在封面或启用表中填写:1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账簿起止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会计人员调动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2会计账簿的登记基本要求共11项①登记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②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③登记会计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④会计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地1/2⑤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A.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E.⑥各种会计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⑦凡是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按照规定结出余额⑧过次承前;每一页账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再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登记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⑨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⑩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11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3账目核对的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没有账表相符具体内容见P18-19eg.账实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账账相符:会计机构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保管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对应的记录4结账的种类:月结、季结、年结;5结账的要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补充:1)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的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2)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在借或贷栏中注明余额方向,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3)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中注明“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举例如下图7、财务会计报告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指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做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①编制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②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③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前1)清查,核算结算款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是否一致;投资是否存在;存货,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目数量是否一致;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目记录是否一致;还需要清查,核实其他内容2核对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同;结出各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检查相关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于无国家统一规定的部分,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以及相关职务处理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4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对外提供的财务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报表①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②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置有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3+1”③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A、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C、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D、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E、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F、需要说明的其他主要事项8、财产清查二个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9、会计档案1会计档案种类①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②会计档案的种类A、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B、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C、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D、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2会计档案的归档①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而不是必须立即移送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②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与原始凭证的管理相同有二个手续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①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②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③计算方法: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如1993年5月1日开具的发票,保管期15年,保管期限最后一天是2008年12月31日;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类1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2明细账15年3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4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6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类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存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类1会计移交清册15年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5银行对账单5年五.关于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的管理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1—3年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定期打印,定期复制,需要每天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4会计档案的销毁的程序和要求①由本单位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一般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②专人负责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 ,审计部门派人监销;A、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B、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5会计档案的交接①单位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财产所有者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②单位分立A、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B、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③单位合并A、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B、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④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⑤交接会计档案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6会计档案的装订1.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用“三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厚度一般厘米会计凭证装订后封面上填写: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盖章2.会计账簿的装订: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布明细账会计账簿装订后封面上填写:账目种类,编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盖章3.会计报表的装订:小企业可按季装订成册第四节会计监督1、我国实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制,即:1单位内部监督、2政府监督、3社会监督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的对象: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个①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③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④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8种错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批准采购与直接办理,销售和收款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的核心是“内部牵制”错误!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错误!会计系统控制错误!预算控制:确保决策权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错误!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错误!风险控制:一般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错误!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必须有财会人员参加;错误!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2个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监督主体:主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注意:财政部门不是唯一主体;除财政部门外,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但不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2政府监督的对象:会计行为;3政府监督的范围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体:①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②任何单位和个人;2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的业务范围:①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③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3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①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②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再监督;(4)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的检举A如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检举B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C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D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违反了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会计机构的设置1设置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位规模的大小,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言外之意,单位可以不设会计机构,但大、中型企业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如果不设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则必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四点重要①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不是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完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完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1、两部会计法律《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备查账簿),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帐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同时对账要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月31日(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3、5、10、15、25年。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地域效力:全国范围内有效。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5、会计行政法规一般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单位负责人包括独资企业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

6、在我国,县级以上的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构成。

从事代理记账的机构,应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

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三项原则: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C银行不垫款原则2、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其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并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必须依法进行。

3、基本当事人: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的付款期限为10天。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5、托收承付结算的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起点为1000元,验单承付期为3天6、填写票据时,中文大写必须用正楷和行书填写,人民币字样前不得留有空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财经法规是指与财经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规范。

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对于保护财经秩序、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点总结。

一、财经法规要点总结:1.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合并与分立、清算和破产等方面的法律地位和程序。

2. 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计制度、会计记录和报告的规定等。

同时,会计法也对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做出了规定。

3.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投资和交易的合法性、监管机构的职责、信息披露的要求等。

同时,证券法也对证券市场的操纵和内幕交易做出了明确的禁止。

4. 税收法:规定了个人和企业应缴纳的各类税费、税收计算方法、税务登记和报表的要求等。

5. 外汇管理法:规定了外汇收支的管理制度、外汇交易和结算的规定,以及对外汇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监管等。

6. 反垄断法:规定了限制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措施和规定。

7.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争议解决等。

以上是财经活动中常见的法规要点总结,这些法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总结:1. 诚实守信:会计人员应当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记录和提供财务信息。

2. 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他人的影响进行工作,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3. 保密和慎重:会计人员应当对获知的企业财务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

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应当慎重处理,避免出现错误和失误。

4. 公正和公平:会计人员应当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进行财务报告和决策,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或个人。

5. 守法合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从事违法和违规的会计行为。

6. 知识更新:会计人员应当定期更新自己的会计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经环境和要求。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总结一、引言介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概述本文档的目的和结构。

二、财经法规概述财经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财经法规的分类和主要内容。

三、会计法律基础会计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介绍。

四、会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定义和重要性。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会计核算与监督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会计监督的职责和方法。

六、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要求。

七、税收法规与会计处理税收法规的基础知识。

会计在税收申报和筹划中的作用。

八、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定义和框架。

风险管理的过程和会计职责。

九、反洗钱法规与会计职责反洗钱法规的主要内容。

会计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

十、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具体案例分析,展示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践。

案例中的道德困境和解决方案。

十一、财经法规的更新与发展趋势财经法规的最新动态和变化。

会计职业道德的发展趋势。

十二、会计职业的法律责任会计职业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违法行为的后果和预防措施。

十三、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会计人员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

持续教育和专业资格的重要性。

十四、总结与展望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总结。

对未来会计职业和法规发展的展望。

十五、附录相关法规摘要、案例研究、习题和答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有关知识点梳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有关知识点梳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版)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总、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二.支付结算有以下的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该原则要求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依法承担义务和行使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特别是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进行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在于划清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安全,并促使单位和个人直接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

四.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1.1995年5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1月1 日起施行)。

2.1997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归纳总结目录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6)知识结构导图 (6)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7)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8)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8)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8)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9)第三节会计核算 (9)一、依法建账的基本要求 (9)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9)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9)四、会计年度的基本规定 (10)五、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要求 (10)六、会计记录文字的基本要求 (10)七、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 (10)八、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11)九、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 (13)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3)十一、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13)第四节会计监督 (15)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5)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6)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6)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7)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7)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7)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7)四、代理记账 (17)五、会计从业资格 (18)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9)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9)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20)九、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20)第六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1)一、法律责任概述 (21)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21)三、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2)四、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2)五、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3)六、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23)七、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法律责任 (23)八、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传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 (23)九、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处罚 (2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4)知识结构导图 (24)第一节概述 (25)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25)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25)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25)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25)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25)第二节现金结算 (26)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26)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27)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27)四、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27)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28)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28)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28)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8)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28)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存款账户、异地存款账户 (29)六、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30)七、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31)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32)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32)二、支票 (33)三、银行汇票 (35)四、商业汇票 (35)六、汇兑 (38)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39)知识结构导图 (39)第一节税收概述 (40)一、税收的概念及分类 (40)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41)第二节主要税种 (43)一、增值税 (43)三、营业税 (47)四、企业所得税 (49)五、个人所得税 (52)第三节税收征管 (54)一、税务登记 (54)二、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55)三、纳税申报 (57)五、税务代理 (58)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59)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61)知识结构导图 (61)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62)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62)二、国家预算 (62)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63)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划分 (64)五、预算组织程序 (65)六、决算 (65)七、预决算的监督 (66)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66)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66)二、政府性采购的概念 (66)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67)四、政府采购功能 (67)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67)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68)七、政府采购方式 (68)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69)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69)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69)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70)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70)四、财政支付方式和程序 (70)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71)知识结构导图 (71)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72)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72)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72)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72)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73)一、爱岗敬业 (73)二、诚实守信 (73)三、廉洁自律 (74)五、坚持准则 (74)六、提高技能 (75)七、参与管理 (75)八、强化服务 (75)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75)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75)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76)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76)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77)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77)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77)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结构导图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会计核算依据;对会计资料的基本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的分类;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登记会计账簿的规定;账目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责任主体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范围、种类、归档保管、销毁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对象是会计行为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检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设置包括单位会计机构的设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收费员、收银员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反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刑事责任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种情况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一)会计法律制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1985年颁布会计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属于会计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阶梯式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在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除去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三)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职能。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规定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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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不同
1)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税收程序法
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销售税额
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
若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一、教材上直接要点汇总1、会计法律制度构成,(1)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范文件《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我国会计行政管理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1、准则制度规范制定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4、会计工作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会计学会5、单位负责人包括:厂长、董事长、行政官员、合伙人、投资人,不含总经理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条件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9、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10、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出具单位重开更正,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11、账簿有错误加盖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盖章12、财务报告加盖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盖章13、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14、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整年的公立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包括月度、季度、年度1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也可以用外币。

但是财务报告要折算为人民币16、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要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17、会计记录的文字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一种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18、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监督监督、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19、单位内部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政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20、财政部门监督职责1、依法设置账簿检查2、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检查3、单位会计核算情况检查4、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检查21、单位个人艰巨违反会计法赫制度的行为属于外部监督22、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区别1、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目标不同4、审计职责总用不同5、审计准则不同2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2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报表,出审计报告2、验资,出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人力清算出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25、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26、亲属关系包括婚姻、血缘、收养关系27、回避的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因关系28、代理记账机构条件1、有3名以上会计从业资格人员2、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3有固定场所4、有健全业务鬼法制度29、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营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变化也变更登记30、下列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1、会计机构负责人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财务成果核算7、财物收发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31、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本知识技能32、提供虚假报告做假账贪污违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体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指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2、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包括《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1990年12月31日}3、法规:国务院制定包括《总会计师条例》等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包括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性文件:《。

规范》、《。

制度》5、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6、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8、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

9、会计核算:“一个中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两个基本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10、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别:填制人员不同。

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的;填制依据不同。

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填制方式不同。

原始凭证只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则是一副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作用不同。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则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11、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1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应加上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年度报{办年度终了后60天};年报{年度终了后4个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小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繁多是考察中比重占得最多的一部分知识内容,本章知识与《基础会计》中相关内容有所联系,学习的时候注意知识的连贯性。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2)会计监督。

第三节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对会计人员的最低要求)(4)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第四节(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节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六节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5月1日起实施;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修订,自2000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实施。

(时间,会议)第七节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第八节(2)会计行政法规第九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第十节②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节(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二节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第十三节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第十四节(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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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发2、提示付款3、付款
使用要求
1、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可以记载法定事项以外的事项,但所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3、不得更改的项: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
4、签章:公章+私章
5、银行汇票和解讫一并交付、一并使用
6、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
7、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
8、禁止性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9、罚则: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年
月报、季报
三、比较型的知识点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区别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行为性质
外部:管辖关系
内部:行政隶属关系
制裁对象
任何违法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公务员法律规范
救济途径
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起诉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能起诉
2、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主要区别
2、付款人:银行
3、付款日期:见票即付
用途及种类
可用于办理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按承兑人不同分类: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1、现金支票:只能提现,不能转账
2、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
3、普通支票:既能提现,又能转账
4、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提现
使用范围
同城、异地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款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仍然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5、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款人不获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于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无力支付票款,银行代为支付。银行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罚息
1、可授权补记的项目:金额、收款人名称
2、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
3、签章:单位:公章+私章
个人:私章
4、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5、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6、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7、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预留银行签章和约定使用的支付密码
区别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追究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追究责任的机关
司法机关
特定行政机关
依据的法律法规
《刑法》
行政法规
承担的法律后果
主刑和附加刑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职业道德的区别
区别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职业道德
性质
他律性
自律性
作用范围
外在行为和结果
外在行为+内在精神世界
表现形式
成文规定
成文规定+不成文规定
实施的保障机制
国家强制力
国家强制力+自觉遵守
四、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单位
主管
国家工作人员
会计人员
执行机

3000-50000
2000-20000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证
县以上财政部门
刑事责任

5000-100000
3000-50000
同上
同上
同上
刑事责任

5000-100000
同城、异地
同城
提示付款期
自出票日超一个月
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自出票日起10天
必须记载事项
1、名称2、无条件支付字样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7、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办理程序
1、申请2、出票3、流通4、提示付款5、付款6、退票及权利丧失
1、出票2、承兑3、流通4、提示付款5、付款
2013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内容
制定机关
常见法律形式
法律效力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会计法》
一高三依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
次于《宪法》和《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规章
财政部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次于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其他
备案制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制(注册验资、增资验资的除外)
可以
可以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备案制
可以
可以
八、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支票
内容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支票
概念
1、签发人:出票银行
2、付款人:出票银行
3、付款日期:见票即付
1、签发人:收款人、付款人
2、付款人:承兑人
3、付款日期:指定日期支付
1、签发人:出票人(单位和个人)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10个 P3
次于会计规章
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党委会
《江苏省会计条例》
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效力
二、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
种类
永久
年报、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15年
绝大多数
10年

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后
3000-50000
同上
同上
同上
刑事责任

5000-50000
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
3
五、违反现金管理的法律责任
罚款
行为
10-30%
金留坐借白范
10-50%
违反两个“不得”
30-50%
套公相
50-100%
专项控制商品
六、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分类
用途
开户证明文件
存款人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1、办理日常转账结算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资金收付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3、批文、安装合同
个人银行结算账件
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方式
账户名称
开立方式
能否存入现金
能否支现金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制
可以
可以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制
可以
不可以
专用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
核准制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2、现金收付
1、营业执照正本
2、批文、登记证书、证明
3、税务登记证
一般存款账户
1、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
2、存入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1、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3、借款合同
专用存款账户
专项资金收付(能否存取现金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1、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3、批文、证明
8、票面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关系
票面金额≥实际结算金额银行予以受理
票面金额<实际结算金额银行不予受理
9、银行汇退款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前,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2、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同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竞;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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