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村社会保障供求矛盾解决途径_以河北省为例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矛盾纠纷的化解
经济管理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矛盾纠纷的化解王文忠 江川县雄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突出的社会性话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展开必要研究,对于有效预防矛盾产生、化解矛盾而言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农户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1-000063-01序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整体规模逐年攀升。
在取得卓越发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看到在城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推动过程中因农村土地征收等问题引发的矛盾较为突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态势,涉农矛盾纠纷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对于区域稳定性和公众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概述农村土地的规范化流转对于经济发展是有利无害的,大量农村存量土地转入市场,有利于地方经济的深化发展,有助于土地价值的深度开发。
我国城镇化率在2014年末达到54.77 %,城镇化过程中,必然带来农村土地的流转,村民变市民的转变在各地方发生。
可以说城镇化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速度,而人口的转移也同样提升了农村土地流转效率。
但总体来看在城镇化进程当中,尤其是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违规操作的情况,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进而激发了社会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进入到一个逐渐规范和法制化的轨道当中,土地流转的方式和办法越来越丰富。
在公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前提背景下,一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政策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在伤害农民切身利益同时,也对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为有效解决农村产权转移问题,提升农村产权转移的规范性和社会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农村产权流转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种衍生制度,是在不改变农村产权的前提下,农户将自己的合法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四种解决办法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四种解决办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围绕土地流转展开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遇到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该怎么办?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四种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纠纷,就是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采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之前,首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当然,在采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还可以继续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可以大大减少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正常关系。
二、双方调解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纠纷(例如,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法》特别指出,当事人可以申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纠纷。
主要是考虑到,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具有调解解决民间纠纷的职能。
因为村民委员会熟悉情况,又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由村民委员会作为调解人,有利于及时、合理地解决纠纷。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民的基层政权组织,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础管理工作,并掌握承包合同等基本资料,熟悉土地承包情况。
由乡(镇)政府主持调解,特别是调解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更具有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具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因此,一般来说,同一村、村民小组的村民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由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不同村的村民之间、村民与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帮助和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彻底解决纠纷。
不管由谁主持调解,通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都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逐渐凸显。
这一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着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民的承包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需要深入了解其产生原因和解决途径,并在法律框架和政策指导下,积极推进解决工作的开展。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产生原因1.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信息不透明。
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地域因素和政策不到位等因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登记记录不够完善,土地流转、继承等情况不明朗,导致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频发。
2.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能明确约定土地承包权属的问题,或者存在合同内容不清晰、模糊不清等问题,使得承包权属出现争议。
3. 农村土地继承分割问题。
随着农村发展和家庭结构变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于继承和分割等问题引发争议。
特别是在农村人口外出务工、老龄化加剧等情况下,土地继承分割问题更加突出。
4. 农村土地承包权纠纷。
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承包权的转让、租赁等活动频繁,土地承包权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导致争议不断。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应该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1. 完善土地承包权属登记制度。
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登记制度,明确和确立土地承包权人、权利和责任,加强土地权属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有效预防和减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的发生。
3. 完善土地继承分割法律政策。
通过完善土地继承分割的法律政策,规范土地继承分割的程序和规则,明确土地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效解决土地继承分割问题。
4.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和管理制度。
在土地承包权的转让和租赁等活动中,要健全土地承包权转让和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承包权的变更过程,明确权利主体和权利关系,有效防范土地承包权纠纷。
5.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解决机构建设。
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属争议解决机构,为农民和社会各界提供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及时有效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逐渐普及,相关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农民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或组织的过程。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流转补偿标准不够公平问题、农民合法权益受损问题等。
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
一方面,一些承包地流转方依靠土地流转取得利润的却没有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后收入有限,没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生产经营,导致土地资源的闲置和荒芜。
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土地资源利用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和合理利用意识,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合理施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二是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监管制度,对承包土地流转的土地资源进行监管,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的监测和考核,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二、流转补偿标准不够公平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流转补偿标准不够公平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确定流转补偿标准时存在不够公平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后获得的补偿不足,影响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采取措施,解决流转补偿标准不够公平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补偿标准审查机制。
建立健全补偿标准审查机制,对流转补偿标准进行审查,并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二是加强对流转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加强对流转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农民充分了解流转补偿政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合法权益受损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
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z h i go n g f a l v
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邱 丽 阳
( 0 7 1 0 0 0 河北大学政法学 院 河北 保定 )
摘 要 :随 着 社 会和 经 济 的发 展 ,三 农 问题 的重 要 性 日益 知 情 权 、参 与 权保 护 的不 足 ,征 地后 期 监 管 缺 失 。在农 村 土 地 凸显 ,如 何 完 善农 村 土 地 流 转 中 的农 民权 益保 障 是 关 乎 国计 民 征 收 实 际操 作 中征 而未 用 、多 征 少 用 以及 补 偿 费被 克 扣 、挪 用 生 的大 事 。本 文 主 要分 为 两 部分 ,首 先分 析 农 村 土地 流 转 中农 甚 至贪 污 的现象 严重 。 民权 益保 障 的现 状 ,土 地 流 转 中侵 害 农 民权 益 的情 形及 原 因。 二 、我 国农 村 土 地 流 转 中的 农 民权 益 保 障 进 路 探 索 然 后就 未来 我 国农村 土地 流 转 中农 民权 益保 障 的完善 提 出意 见。 ( 一 )土地 确 权 关键 词 :农 村土 地流 转 ;农 民权 益 ;损 害 ;保 障 土 地确权 ,是 从源 头上保 障农 民在 土地 流转 中的合法 权益 的 必要 措 施 ,我 提 以下建 议 :首 先 ,必须坚 持 土地确 权 的基 本原 则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损害农 民权益的情形及原因分析 不 动摇 。只有 明确 基本 原则 ,土地 确权 工作才 能顺 着正 确 的方 向 ( 一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 转 中农 民权 益 损 害 问题 分 析 做 下去 。其 次 ,依 法依 规工作 有序 。正 如文 章所说 :应 该按 照法 1 . 农 村集 体组 织 干预过 多 ,农 民 自主性欠 缺 定程 序进行 调查 、 审核 , 切 实做到 权属合 法 、 界址清 楚 、 面积 准确 , 1 最后 ,我们 国家在 据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 ,国 登 记资 料记 载 和证 书填 写无 误 ,发 证及 时 。[ 家鼓 励 并 支 持农 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的 自由流 转 ,乡村 两 级 组 织 实 际土 地确权 工作 中应 当以科学 的测算 方法 ,因地制宜 ,合 理 的 只 能 为其 提 供 信 息 , 中介 服务 ,而 不 能直 操 直 办 。但 是 ,近 年 计算 土 地面 积 。在 全 国范 围内推广 土地 确权 工作 的 同时 ,相 关数 来不 时曝 出因 村委 会 非 法 干 预导 致 农 民权 益 受 损 的 事件 ,不 由 据 库应 当被 建立 和完善 。在 科学数 据 的支撑 下 ,我们 国家 才能更 得 引人 深 省 :为什 么 这类 事件 频 频 发 生 ?是 法律 规 定 还 是 政府 好 的进行 土地改 革 ,农 民权益 才能得 到更好 的保 障。 工作上哪些环节出了问题?究其原 因主要有 :从客观上说 ,法 ( 二 )民主监督 律对 于农 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地位欠缺保护。从 通 过前 文 分析 提两 点建 议 : 第一 ,全 部财 务公 开 。将 村委 会 主 观上 说 ,农 民作 为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流转 主体 的 认识 不 够 ,缺 的每 一 笔 财务 收 入 公 之 于众 ,接 受 人 民 群众 的监 督 是减 少 腐 败 乏 自主性 。 的有 力 途 径 。第 二 ,提 高 村 委会 成 员 素 质 。村 委 会 的成 员 应 当 2 . 流 转模 式僵 化 ,新 型流转 模式 应 当被 鼓励 被要求具有时代 目光 ,经济头脑 ,创新思维 ,廉洁作风。在村 在 实 践 中 ,我 国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的流 转 主要 是 转 包 , 干部选举中,我们应加强民主监督 ,防止 “ 买官”现象的发生 。 转 让 ,出租 。其 他 的流 转方 式 的 因各 地差 异 略有 不 同 ,但 全 国 政府 应 当 加强 素 质 培 训 ,鼓 励 有知 识 大 学 生加 入 村 委 会 ,为 村 范 围 内来 看 ,还是 处 于 比较次 要 的地 位 。近 些 年来 我 们 国,但 是发 展 较 快 的 只是 个 别 的 省 市 ,在 全 ( 三 )市场建设 建立 和 完 善 农 村 土地 市 场 ,首 先 要 制定 统 一 的市 场 规则 。 国范围内并没有得 到普遍的推广,广大农 民还有很多没有享受 到新 土地 流 转经 营模 式带来 的福利 。 有文章指 出:农村土地流转组织和服务机构尚未建立 ,服务体 系不 完 善 ,还 不 能 为 土 地 流转 提 供 有效 的引 导 、指 导 和 服 务 , ( 二 )宅基地使 用权 流转 中农 民权 益损 害 问题 分析 据 《 物权法 》第 1 5 3条规定 ,对于城市居民,农村村 民的 这样 致使农 村 土地 流转 尚处 于一 种 自发 、无序 状态 。嘲建立 包括 宅基地及其住宅是不能买 的,否则 ,过不了户,办不了证 。国 咨询 、代理 、仲裁 、地价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的制度 , 家 对 于农 村 宅 基 地使 用 权 的 流 转也 是 加 以严 格 限制 的 。现 实 生 并做 好 农 地 信 托 、农 地 抵 押 、农 地证 券 、保 险等 工 作 ,降低 土 活 中农村 宅 基 地 使 用权 无 法 进 行 自由 的合 法 流转 ,但 私下 交 易 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 ,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3 最后 ,加强农 的现象却屡禁不止 ,因此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 ,侵害了农 民合 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 ,促进农村土地市场信息的及 法 权 益 的 案件 并 不 少见 。主 要 原 因有 :首先 是 因为 我 国有 关 此 时 ,准确 ,迅 捷 。 权 利 流 转 的法 律 规 制不 健 全 ,国家 只是 一 味 的 限制 在基 地 使 用 ( 四 )法律 完善 权 的流转 ,并没有通过建立高效实用的流转法规来保障农 民的 首先 ,针对征收补偿标准问题 ,我建议我们 国家尽快出台 权 益 。 另外 ,对 于村 委 会 干 部 的监 督 也 需 要 加强 ,农 村宅 基 地 或修改相关法律 ,提高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农村 使用权 申报审批程序应当更加正规化 ,透明化。 土 地 征 收 。其 次 ,针 对 宅 基地 使 用 权 ,正 如 文章 所 说 :有关 宅 ( 三 )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流转 中农 民权益损 害问题分析 基 地 使用 权 流 转 制 度方 面 的 规 定并 不 完 善且 脱 离 现 实 ,比如 , 宅基地使 国家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的流转存在着一些问题损 害到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对于流转对象的规定过于严格 ; 农 民的权益。主要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流转无序 ,管 用 权 流转 的规 则 存 在缺 陷 ,缺乏 不 动 产 物权 公 示 制度 ,登 记 手 理体 制 不 健 全 ;隐 形 市 场活 跃 ,违 法 用 地 屡 禁不 止 ,耕地 保 护 续 不完 善等 。 再 次 ,针对 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应 当确立 专 门规 范 受影 响;收益分配不均等。城市化进程 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 此 权 利 流转 的法 律 法规 。鼓励 和规 范新 型 的土 地 流转 经 营 模 式 在 自发 无 序 ,进 而 导致 了 以上 问 题 的 出现 。 而农 村 集 体建 设 用 是 土 地 改革 的工 作 重点 ,出 台专 门法 律规 范 农 村 土地 承 包 经 营 地流转大多处于 自发和无序状态 ,一是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下城 权的流转 ,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市规划 只规划国有土地 ,对于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尚未纳 总之 ,我们应 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 中农 民权益保障的 入 城 市建 设 整 体规 划 中 ;二 是 由于 利益 驱 动 ,区域 内土 地 的开 法 律 系 统 ,完 善 各 种法 律 制 度 ,更 加 细致 全 面 的保 障农 民在 土 发 整理 、农村 集 体 建 设 用地 的流 转 都 由各 行 政 区 各 自决 策 ,缺 地 流转 中的合法 权益 。 少全 国统 一 的规 划 。 参考 文献 : [ 1 】 于建 嵘 ,石 凤 友 . 《 关 于 3前 - 我 国农 村土 地确 权 的几 个 重要 ' ( 四 )征收 中农 民权益损 害问题 分析 1 . 征 收补 偿 标准 不科 学 ,损害农 民经济 权利 问题 》 东 南学术 ,2 0 1 2年 第 4 期 .第 6页 . 土 地 征 收 实 际上 是 土地 所 有 权 的 转 移 ,既 然 是所 有 权 的 转 f 2 ] 任彬 彬 . 《 浅 析农村 土 地流 转 的现状 特征 与对 策探 讨 》企 业技 术 开发 ,2 0 1 1 年 1 2月第 3 O 卷第 2 3 期 . 第1 6 5页 . 移 ,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 的价格就应该 由市场来决定 , 应 当由法定土地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但是 当下的土地征收制 f 3 ] 鄂艳 娟 ,杨 润清 . 《 基 于土 地 流转 视 角 的 农 民土地 权 益 问题 度 ,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得到 的补偿 研 究》 地 方经 济 .2 0 1 1 年 8月刊 . 第1 9 5页 . [ 4 ] 孙 淑 云 ,吴 海玲 . 《 论 我 国宅 基地 使 用权 流转 制 度 的 完善 》 往 往低 于市 场价 格 。 湖 南科 技 大学 学报 ( 社 会科 学版 ) , 2 0 1 2年 1 月第1 5 卷第 1 期. 第 2 . 征收程序不完善 ,农民知情权受损 7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由承包人将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获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流转服务能力薄弱、市场信息沟通不畅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专业的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流转双方往往难以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和评估价格,导致流转不规范、矛盾纠纷多发。
二、流转服务能力薄弱,市场信息沟通不畅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能力薄弱,市场信息沟通不畅。
一方面,缺乏专业的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无法提供准确的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和价格评估等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流转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公平、公正的交易。
三、流转不规范,矛盾纠纷多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矛盾纠纷多发。
一些地方存在私下交易、口头协议等不规范行为,导致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强行流转、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四、农民流转意愿不强,主体地位难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的主体地位难保障。
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预过多、强制流转的现象,导致农民流转意愿不强。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农民在流转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服务能力薄弱,市场信息沟通不畅的对策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能力薄弱、市场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1. 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价格评估等服务。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流转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促进信息流通和透明度。
3. 规范流转程序: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性文件,明确流转程序和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制度安排。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保护和交易事关农村稳定、农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多方面利益,因此,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处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深入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相关问题及解决途径。
一、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表现1、法律层面上的争议土地承包权的法律性质是公民的财产权,承包土地是农民的自愿行为。
但是,在土地承包权的归属问题上,法律规定比较欠缺,同时,许多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性存疑,这种法律的缺陷会直接导致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出现。
常见的问题包括土地承包合同法律效力、承包期限、承包面积、耕种方式、土地流转和退出等。
土地承包权属争议也表现在跨境流转、流转市场垄断、土地流转费用不清晰、承包费用增长过快、土地价格上涨等方面,这几个因素一般会导致农民在经济上的不公平待遇以及不均衡社会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也表现在社会层面上,包括承包地的争夺、农民工对土地承包的参与度低、农村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等。
二、土地承包权的解决途径和策略1、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制订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法,并将合同中的法律规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相衔接。
同时,建立土地承包公证制度,并加强土地承包权的执法监管,加强承包地信息公开,保护农民权益,避免土地流转费用等方面的争议。
2、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市场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并建立土地交易平台,引导农民参与到现代农业中,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增加土地流转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健全土地承包市场闭环机制,以市场化方式调解和解决纠纷和争议。
3、加强社会治理和管理建立起基层税务局和基层司法部门,助力农村土地税收管理和合法判决,同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监管和管理,并促进承包地资源合理分配。
4、重视农民法制教育开展承包土地知识普及和农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认知,加强法制信仰,提高公民素质,有效改变农民经济权益意识不强、维权意识不足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及解决途径随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出现,一方面与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签订、农村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等因素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等产权关系不清晰、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等问题密切相关。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顺利进行,成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原因和表现入手,分析现状,提出解决途径,以期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原因和表现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的产生,主要根源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尚未完全落地,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产权关系不够清晰。
在一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或行政管理不善等因素,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归属并不明确,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频发。
随着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以及土地流转市场的兴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意识逐渐增强,一些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争议。
一些地方存在乱占乱用农村土地、违法侵占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现象,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愈演愈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的过程中权益保障不足,导致一些承包权出现争议。
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争议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维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产权关系。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进行明确规定和登记,建立健全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产权关系,为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和有序承包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签订。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的规范和指导,对于承包方和农民双方的权益进行平等保护,推动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监管。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一项涉及广泛的复杂问题,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土地资源利用、农村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
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和范围已经不断扩大,但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一些承包地被大面积荒废或者用作非农经营,导致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益保护不到位。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断深化,一些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承包地流转合同未能有效保障承包农户的承包经营权,甚至出现了强制流转、不平等交换、低价流转等现象。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划管理不足。
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机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混乱,甚至出现乱占乱用、乱流转等问题。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
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民的经营主体选择权受到限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活力不够,流转价格也无法形成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了土地的有效配置。
1. 加强农村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和管理。
各级政府应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加强对承包地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应加强对承包农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备案和交易平台,加大对违法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查处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认知和理解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疑虑和抵触情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及解决途径作者:武志强来源:《吉林蔬菜》 2015年第5期武志强(绥中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我国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如何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顺畅、有效地流转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已成为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主题。
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国欠发达省份的农村由于所处地域自然条件的制约、周边经济的欠发达性,欲通过促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尚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资源的优化配置意味着如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静态权利,依据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进行动态的配置,让种地能手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梦想,让农村中脱颖而出的工商业人才摆脱土地的桎梏,放心搏击于市场经济,让更多的农民完成由“农民”到“市民”身份的转换,已成为当前“三农”问题症结的破解之道。
但一些农民要实现上述愿望,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重偏低长期以来,为了能让农民富裕起来,社会各界似乎有这样一个共识: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率地流转起来,是非常必要的立法选择。
应当看到,立法也并非没有顺应这种共识,因为现行相关法律已规定了转包、互换、出租、出让、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状况并未由此而得以改观。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流转的调查,显示出农民的普遍认识与法律规定基本是一致的。
但认识是一回事,是否积极参与流转则是另一回事。
与农民普遍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的现象形成对照的是,农村中实际进入流转的土地数量很有限,不同县区的具体情况也有较大差异,有的地区参与流转的土地多些,有的地区要少一些,但不管哪种情况,各界人士理想中的规模性土地流转景象在欠发达地区并不多见。
每年有许多农民外出打工,但将承包地全部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的情况都少有出现,入股的情况则更是少有。
因此,在农户分散经营土地的现实背景下,不难推知农村参与流转的土地数量依然很低。
农村土地流转中矛盾纠纷的化解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矛盾纠纷的化解【摘要】近年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本文试图通过这些矛盾纠纷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尝试提出一些解决此类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流转及相关概念的内涵土地流转的实质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行使一定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三项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实践中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五种基本形式。
转包是指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个人或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民事行为。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转包一般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流转行为。
出租是指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大多是针对不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间的土地流转,通常要经过土地发包方同意,并报当地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同意。
转让是指原土地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出让给他人或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终止,承担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也同时终止。
转让要经过土地承包方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后要通过土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互换是指土地承包方之间为了一定需要或其它原因,对于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地进行交换,同时相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相应变更。
互换的承包地同时需要经发包方同意,并可以申请办理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证。
入股是指土地承包方将自己的承包地作为股权,自愿进行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或是入股成立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等,农户土地作价为股权,并按时获得一定收益。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问题分析——以河北省为例
承包地“三权分置”34农村经营管理 总第 197 期 2019.7为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有关情况,进一步做好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工作,近期,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开展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
总体上看: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得到较好保护,但侵犯妇女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保护。
一、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基本情况近年来,全省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推动仲裁方式解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据衡水、承德等6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上报的情况统计,二轮土地承包以来,为125.9万人解决家庭承包地,其中女性人口62.3万人,占解决家庭承包地人口数的49.5%;共发生调整收回女性承包地纠纷2757起,妥善解决纠纷1355起,解决率49%,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得到较好保护。
二、主要做法(一)认真落实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政策。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等有关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规定,指导各地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原始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未迁出且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或者其直系后代,在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享有土地承包权。
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享有土地承包资格。
二是因结婚、离婚以及合法收养关系,由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在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享有土地承包权。
三是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是妇女结婚后,新居住地应当优先解决其承包地,方便结婚妇女生产生活,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
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
五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路径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路径一、问题现状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日益突显。
传统的家庭承包体制难以适应农村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求,土地流转受到了许多制度和实际问题的制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寻求一条科学合理的道路。
二、推进法律法规的修订首先,应该通过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制定一系列关于土地流转的法规可以明确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确定性和流程,避免农民在流转过程中遭受法律风险。
三、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教育其次,为了让农民真正意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好处,政府需要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片、举办讲座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政策及利益。
这样可以增强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是解决土地流转问题的关键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土地交易市场、健全相关的交易机制来引导和推动土地流转。
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监管,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土地流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支持力度。
可以设立专门的土地流转基金,为农民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进行土地流转。
这将有助于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
六、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
这样可以增强农民的集体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七、加强监督和管理土地流转需要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流转登记制度,并对流转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同时,还要加强对流转项目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八、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地结构性矛盾与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地结构性矛盾与对策一、引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由农户之间或向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非农户流转。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农地结构性矛盾的问题,给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一定困扰。
本文将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地结构性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农村改革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1980年代末开始,我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农民通过承包土地获得经营权。
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发展需求。
为了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必然的选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许多优势,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等。
不仅有助于农民增加土地规模,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还能为农民提供增加收入的机会。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认为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农地结构性矛盾的表现然而,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结构性矛盾。
以下是农地结构性矛盾的几个主要表现:1. 土地被过分分割由于家庭传承、继承等因素,农村土地在流转过程中被过分分割,导致土地碎片化严重。
土地碎片化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效率,还增加了农民的管理成本。
2. 土地规模差异大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一些富裕农户倾向于流转大块土地,而小农户则只能流转少量土地,导致农地规模差异大。
这种差异会进一步加剧农村收入的不平等问题。
3. 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农地结构性矛盾还表现在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
一些承包土地的流转并没有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仍然存在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
4. 农民收入增长有限尽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由于土地结构性矛盾,一些农民的收入增长有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及解决途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利用的变革,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日益突出。
同时,这些问题也与农民的权益息息相关。
因此,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发展农村经济,需要探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的途径。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是农村土地利用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着土地流转问题、承包地违法转让问题、承包面积超限问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制定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流转的条件与程序,明确承包地的归属和流转方式。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与土地利用的效益密切相关。
当前,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承包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建立科学公正的土地承包利益分配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可以根据农村土地的质量、地理位置和产出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分配办法,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同时,拓宽农民的土地利用渠道,鼓励农民进行农田水利投资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改善农村土地制度。
当前,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不健全,导致承包地的流转困难,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权益的意识。
同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另外,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解决也需要科技的支持。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土地承包信息平台,记录土地的承包情况和流转情况,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利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土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总的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需要从法律法规、利益分配、土地制度、科技支持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
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改善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土地制度,并得到科技的支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提高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文档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客观要求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之一,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不仅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今解决“三农”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按承包期分块赋予给农户,较好地实现了农村劳动者与农业主要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从而促进看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优化农业资料配置的经济规律客观上要求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效流转,促进农业劳动者、劳动资劳动对象、科学技术和社会需求等各个方面重新优化配置资料,实现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社会化生产、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以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1)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要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耕地经营十分零散,既不利于耕种,分散到户的田地也不利于规模成片的管理,农户之间需要流转经营权条换地块,以便集中生产经营。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必须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路子,农业生产者需要通过入股联合或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以扩大生产规模。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而且有利于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农业产业化经营权要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展现代化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路子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而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有大规模的原材料供应基地为支撑。
大规模的基地虽然可以包容千家万户,但龙头企业联接农户最紧密、最有效、最常见的形式还是土地股份制和土地租赁制,以利于企业统一运作,获取最佳效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及解决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及解决途径作者:韩晓丽来源:《农家科技》2019年第04期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农村土地经营和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类型,并对经营权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进行了介绍,旨在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效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途径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断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化。
而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问题。
因此,如何运用最佳的方式来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并运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农民的应有权益,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类型1.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土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定理合同的同时,若是出现了没有按照法律明文规定的操作,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共同讨论土地承包方案的情况、由于村委会暗中操作,直接越过土地的原有承包人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导致的其中出现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情况、将同一土地发包个不同人导致的承包人重复产生的纠纷,或是由于承包手续不正规而导致的无效承包等情况,即为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无视民主议定原则或是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便擅自进行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土地,进而造成经营权上的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要通过我国专门的机构批准才能进行转让和互换。
然而由于交易双方不懂法或是教育程度不足的原因,在土地承包时仅仅通过口头协议和简单的书面协议便完成了土地转包和承包工作,有些土地的转让过程甚至没有任何相关记录,这无疑给土地承包权登记和管理造成了不便。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报备、登记和备案,并且未经发包方同意并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没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登记而产生的土地纠纷;由于土地承包人放弃耕种权利,交由其他农户代耕后引发的纠纷。
土地流转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互动关系研究——以河北省耕地流转为例
土地流转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互动关系研究——以河北省耕
地流转为例
何玲;刘濛;谢敬;赵金龙
【期刊名称】《农村经济》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河北省土地流转率低,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情况也不乐观.本文通过Logistic 模型,选取农户参与社会保障行为作为因变量,将土地流转后家庭收入水平、农户年龄、土地流转后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农户文化程度、农户就业状态作为自变量,运用河北省土地流转农户调查数据,对土地流转与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土地流转后家庭收入状况、户主文化程度、就业状况是影响农户参与社会保障行为的最主要因素.
【总页数】4页(P72-75)
【作者】何玲;刘濛;谢敬;赵金龙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河北金融学院经济贸易系,河北,保定,071000;河北金融学院经济贸易系,河北,保定,071000;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3
【相关文献】
1.土地流转后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行为分析——以河北省耕地转出户为例 [J], 刘濛;谢敬;贾启建
2.农民工市民化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互动关系研究 [J], 徐美银
3.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互动——以河北省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例 [J], 杨清珍;蔡军花;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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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于协整理论的城镇居民收入与地区经济互动关系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J], 邱玙璠;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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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村社会保障供求矛盾解决途径———以河北省为例何玲1,贾启建2,董谦1,董海荣1 (1.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河北保定071001;2.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河北保定071001)摘要 首先,以河北省土地流转为例,介绍了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其次,采用抽样调查法,对河北省350户参与土地转出的农户的社会保障供求状况进行调研,分析了河北省土地流转前后农村社会保障供求状况。
其中,从土地转出前农户的社会保障供给状况、土地转出后农户的社会保障供给状况(农户养老保障状况、农户医疗保障状况、农户就业保障和教育培训状况)2个方面探讨了河北省土地流转前后农村社会保障供给状况;从土地转出后农户的社会保障需求状况、土地转出前农户的社会保障需求状况2个方面分析了河北省土地流转前后农户的社会保障需求变化状况。
最后,提出了通过加大针对合作医疗资助力度、出台针对土地流转的相应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执行、监督机构,以及树立农民现代社会保障意识的措施来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障供求矛盾,并建议政府应以优化和完善转出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的,建立一个统一的覆盖全省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土地转出;社会保障中图分类号 F30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0)06-03162-03Solv i n g W ays of Supply and D emand Contradicti on of Rura l Soc i a l Secur ity dur i ng Transference of Rura l Land Con tract and O pera 2ti on R i ghtsHE L i ng et a l (School of Business,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Baoding,Hebei 071001)Abstract Taking land circulation of Hebei Pr ovince as an examp le,circulation status of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 of Hebei Province is intr oduced .Then,samp ling survey method is used t o investigate the supp ly and demand situati on of social security of 350peasant households in Hebei Pr ovince who have sold their land .And supp ly and demand situation of s ocial security before and after the transference of rural land in Hebei Pr ovince is also analyzed .Supp ly of rural s ocial security of Hebei Pr ovince is discussed fr om the aspects of s ocial security supp lies before and after land transfer (status of old 2age security,status of rural medical security,status of emp l oy ment security and education training );demand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of Hebei Province is discussed fr om the as pects of s ocial security demands bef ore and after land transfer .Finally,s olving ways of supp ly and demand contradicti on of rural s ocial security during transference of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opera 2tion rights are put f or ward,such as intensifying the financial aids f or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p romoting the corres ponding s ocial security policy of land circulation,establishing the management,i m p lementation,monitoring agencies for rural s ocial security,and acquiring a con 2sci ousness of modern social security .It is suggested that government should set up a unified s ocial security system covering the whole Hebei Province in order to op ti m ize and i m p r ove the s 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far mers .Key words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operation rights;Land circulation;Sale of rural land;Social security基金项目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0904016)。
作者简介 何玲(1980-),女,河北保定人,硕士,讲师,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研究。
收稿日期 200921120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调整农业结构、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流转是目前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原有的保障功能逐渐消失,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只有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才能确保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8.7%。
笔者以河北省为例,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社会保障供求矛盾,以期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依据。
1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1.1 总体流转水平低 由表1可见,截至2008年底,河北省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9.77万h m 2,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9%,涉及农户820389万,仅占农户总数的6.0%。
其中,流入耕地的农户占总户数的3.2%,流出耕地的农户占总户数的2.8%。
河北省耕地流转率最高的前4个地区为张家口、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大部分地区(衡水市、保定市、沧州市、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租入或租出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均低于河北省平均水平(6.0%),其中邯郸市比重最低,为2.5%[1]。
由此可见,土地流转总体水平低是现阶段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显著的特点。
1.2 流转方式单一 由表2可见,河北省耕地总流转面积(9.77万h m 2)中,转包(54.35%)、出租(19.75%)为主要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比较单一。
1.3 “惜转”现象较普遍 由于非农收入来源不稳定,河北省承包地“惜转”情况较为普遍,即使是非农就业收入比较充裕的承包户也存在使土地粗放耕种甚至撂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的心理。
由于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对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承担着生存保障功能,非农就业不会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因此出现了“惜转”现象。
“惜转”现象导致了耕地资源的低效利用,也阻碍了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
2 河北省土地流转前后农村社会保障供求状况分析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是农民的基本要求。
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项制度建设是短期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
笔者对河北省350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进行了调查,针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土地转出前后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
2.1 土地转出前后农户的社会保障供给变化分析2.1.1 土地转出前农户的社会保障供给状况。
2.1.1.1 农户养老保障状况。
1978年,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成为广大农民的生活保障。
虽然1992年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但由于多责任编辑 马卫鹏 责任校对 卢瑶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 .Sci .2010,38(6):3162-3164,3170种因素的影响,河北省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表1 2008年河北省各地区农村常住户参与耕地流转的户数和比重Table1 Households and proporti on parti c i pa ti n g i n rura l l and tran sference i n each c ity of Hebei Provi n ce i n2008地区Regi on租出、包出过耕地的农户Far mers leased out and contracted out far mland户数Hoseholds∥户比重Pr oporti on∥%租入、包入、转入耕地的农户Far mers rented and transferred int o far mland户数Hoseholds∥户比重Pr oporti on∥%租入或租出耕地的农户Far mers rented and leased out far mland户数Hoseholds∥户比重Pr oporti on∥%全省Whole pr ovince3862312.84402493.28203896.0石家庄市Shijiazhuang City301841.8333422.0628863.8唐山市Tangshan City500543.3801105.31292748.6秦皇岛市Q inhuangdao City296605.1319645.56106510.4邯郸市Handan City258781.6152690.9410402.5邢台市Xingtai City156111.1196381.4351582.6保定市Baoding City577552.6440122.01014044.6张家口市Zhangjiakou City462385.210003411.314517816.4承德市Chengde City290363.9490446.67698710.4沧州市Cangzhou City380252.7237111.7609914.3廊坊市Langfang City322024.2208002.7526936.8衡水市Hengshui City315883.4223252.4537135.7 注:数据来源于《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第5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