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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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府发[2011]3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18
【实施日期】2011.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11〕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0〕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总结汶
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经验,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全市的综合观测系统;对我市境内1.5级以上地震,震后10分钟内实现精确定位;不断完善我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15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抗震救援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
到2020年,地震监测、速报、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够综合抗御本地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比较完备。
二、切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加强监测台网建设。
新增一批地震烈度速报子台,使我市地震烈度速报子台密度达到1个/100平方公里。
完善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二)加强预测预报工作。
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和保障开展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督促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继续推进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地震安全员、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两员一队伍”建设。
各区(市)县要保证群测群防工作经费,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工作。
三、加强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应当结合地质条件和地震活动断层分布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布局。
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要求,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防震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