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子政府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精品

合集下载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政府办公信息化的时代已经到来,政府机构已经在包括日常办公、信息发布、公共事务管理和信息沟通各个领域开始运用信息技术;目前,己经基本形成网络化的国家行政管理模式并且初具规模;然而,国家基层政权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其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电子政务的发展道路上也是困难重重;为了提高我国政府电子政务的整体水平,基层电子政务更是不容忽视;因此,研究基层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意义重大;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就是将电子政府的理念引入基层政权领域,使信息和网络技术与基层政府的特性和需求有机结合,在互联网上构建一个电子化的基层政府机关,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拓展和提升基层政权的各项职能;一、基层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问题一经济发展滞后,电子政务建设经费不足由于电子政务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大多数基层政府还未能像传统项目一样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软件系统的开发,以及系统后期的维护管理,这一切缺少资金、缺少投入,加上财政本身的经费紧张,在将电子政务建设与城建、农业、交通等项目建设对比的时候,电子政务建设往往要排在其后,得不到领导的重视;大多数地区的基层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建设资金还是随意分配的,甚至要依赖有些部门领导的“认识”来划拨款项,这给电子政务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电子政务的发展只会是一个空架子;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这也是各地电子政务开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确保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资金的持续投入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基层政府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的必要前提;二电子政务建设的认识误区及造成的问题目前基层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主要存在两种认识上的误区,一种错误的认识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一个计划或项目,并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政府专属部门对下级单位办公内容和办公方式不了解,如工作分配错误等,有些政务办公流程中,电子政务加入反而会增加一个办公路程,延长办理时间,各部门协作办公不明显,缺少互相沟通了解,仅用计算机系统来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电脑设备成为打字工具或者摆设,下属部门的电子政务网洛沦为该部门电子档案信息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种认识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建设等同于政府上网,认为只要把政府的政策法规、条例条款等内容发布到网上就实现了电子政务,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平台有机的结合起来,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成为只是政府的网络宣传工具;三民众信息化水平不高与数字鸿沟问题在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民众是电子政务的最终受益人,可以说电子政务是为民众而建;因而民众的信息化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电子政务应用的实际效果;民众的计算机运用水平还比较低,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会使用电脑,即使是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民众,很多人也只是用于传统的娱乐项目,平时根本很少上网或者不上网,更没有通过电脑网络来与政府交流和办事的意识;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基于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和环境,进行数据整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协同办公和政务公开;“数字鸿沟”又称信息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数字鸿沟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全国各县信息化建设程度参差不齐,不同的县或者同一个县的不同地区的居民能够使用的信息渠道也存在很大差距;那么,如何拉近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距离,使得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更好为弱势群体服务,缩小数字鸿沟,成为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四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低思想观念存在阻力问题1.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低;由于电子政务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这方面的人才普遍存在着教育落后、专业信息知识普及不足的现象,并且这些情况在欠发达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出现的信息人才队伍出现弱化趋势,不能与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进行同步,很多经验丰富和具备先进信息技术知识的人才不愿留在基层基层部门;因而,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的建设过程中急需一批既有丰富的政务管理经验又有相应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2.思想观念的阻力;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陈旧,对电子政务建设认识不到位,同样制约着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传统的行政观念、人浮于事、互相推诱、以权谋私、官大于民、部门分割、这些传统的行政观念长期存在于部分机关人员头脑中;把占有信息当成是一种权力,把自己掌握的公共信息视为“私有财产”,不与他人分享,阻碍了信息共享和共建;其次,部分领导干部由于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对电子政务建设不了解,认为这是个“形象工程”而敷衍了事;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单位负责人对决策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领导对电子政务建设的不重视,直接影响到一个部门的电子政务程度;最后,是政府管理人员整体缺乏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数官员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是“公共物品”,是社会、机构和个人的宝贵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开发和充分利用,很多人对实物的功能容易认可,对信息的作用容易忽视,认为资金设备的丢失、损坏才是责任事故,信息的流失浪费无所谓;同时管理人员也没有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多数政府部门习惯于关门干好本部门的事,很少将其置于政府和社会、部门与部门相互促进的一个大环境中考虑;五规章制度以及各项法规的不完善由于电子政务方面的相关立法是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力保障,所以国家要建立健全与基层电子政务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如电子签名法、电子文件法、数据保护法、信息况,或者法律的执行难以监督,法律效力低,造成信息共享无法可依;我国关于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比较多,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的法规、规章,但是相对分散,使用起来比较麻烦,这样给普法、执法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不利于基层电子政务的建设;在信息技术促进下,基层电子政务得到了飞快的发展;政务信息的安全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信息安全方面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也导致了目前的法规难以适应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的需求,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基层政府的政务信息窃取和泄密偶有发生,政府的网络安全令人担忧,一些基层政府的门户网站经常受到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基层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一些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下级部门办理过程中存在拖延推脱时,没有相应的管理及处罚政策;因此,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成为一个函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有关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法规制度不多,在政府信息资源公开、采集、存储、发布、交换、监督等方面缺少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或者原有的法规己不适应现在的情二、加快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一电子政务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基层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离不开政府大量的财政投入,无论是硬件设备的购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还是公务人员的培训,都需要保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但作为经济不发达的基层政府单纯依靠财政投资、政府建设、政府管理和维护的投融资模式,资金的投入总量非常有限;单一的资金运作模式一方面造成了建设资金的紧张,致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另一方面造成了电子政务相关项目建设以及管理效率的低下,制约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解决电子政务建设的投融资问题可以为政府减轻财政负担,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的投入到电子政务建设中;因此,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加强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渠道的同时,还要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共建,积极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企业投资为辅的“政企联合”新模式,从而实现了政府与企业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互惠互利;还可以使用“服务外包”模式,外包模式具有较高的投资效率;其次,外包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政府面临的人才缺乏及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最后,外包模式可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所以,基层政府在保证政府财政一定量的投入同时,可以普遍的采取外包模式,开发建设应用服务系统,赋予开发企业特许经营权,在应用服务系统建设中倡导社会民间投资;二提高对电子政务建设的认识基层领导对电子政务的认识程度直接影响并制约其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只有当基层领导对基层电子政务有了全面的认识,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并帮助其落实;深入了解了电子政务的内涵和意义,他们才会对其更加重视;只有相关领导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工作,才能为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提供优越的条件,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激励工作人员,这样就能有效地推动电子政务的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极大地挑战着政府工作人员传统的办公习惯;提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正确地认识电子政务,真正全面深入认识电子政务;他们才会积极转变自己的观念,从行动上支持和配合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广大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要认识到,基层电子政务不只是技术活,而是以技术为支撑的政务业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的转变,认识到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对他们是有利无弊的;电子政务可以有效道的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帮助他们更好的完成工作;最后,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电子政务认识;让民众认识参到电子政务的建设中来;服务于民是电子政务的发展目标;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是以自身职能为中心,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交流互动较少,而电子政务业务流程则完全相反,政府要充分调动民众参与电子政务的积极性,以居民的要求为导向,设计符合本地区特点的信息平台,从而更好的为民众服务;三普及信息化知识努力消除数字鸿沟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目标的最终表现形式是通过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有规律有控制的信息流;要把信息资源输送给用户,必须协调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活动,促进信息在各个共享主体之间流动顺畅,提高用户信息资源的集约程度和开发程度;消除“信息孤岛”、“数字鸿沟”是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必须要解决的两大问题,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的各种差异,在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名字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基层部门可以定期开展信息化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群众开展讲座,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来宣传这方面的知识;最后要积极发展教育,使大部分人具备参与信息知识获取所必要的文化程度,为更多的人提供获取信息技术的条件,从而努力消除基层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数字鸿沟问题;四加强人才培养为电子政务地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电子政务的实施主体公务员的专业素质是电子政务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没有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电子政务地发展不过是纸上谈兵;对于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来说,人员培训是电子政务发挥效能的非常重要的一环,电子政务的人员培训对象包括政府机构中负责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决策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的IT技术人员;所有使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各级工作人员及政府服务对象的相关人员;具体说来,电子政务人才的培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培训学习讲授电子政务理论知识,包括电子政务的政策策略、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的发展动向、电子政务的建设与管理等,促使受训的公务员认识到我国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在技术层面上需要培训主要有电子政务的平台建设、电子政务的应用开发、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管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管理等;使用人员方面需要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的知识和概念、计算机的知识和使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各种电子政务应用软件的使用,应当注意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五制定发展规划并完善相关的制度标准规范化、标准化是基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前提,解决这一问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是关键;通过对信息标准化的立法,为实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基础;整体规划、统一标准不仅能够保证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在时间上的延续性,而且可以消除因技术标准不同所造成的系统难以兼容,消除因管理标准不同所造成的各自为政,消除政府电子政务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是基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根本,基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发展规划,以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此外,基层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务过程中,应加强对信息产权的立法保护,一方面保障信息所有者的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另一方面也促进其生产出更多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充足的信息资源;还要加强对信息保密的立法,防止非公开信息的泄露,以确保社会秩序的安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第九章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第九章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第一讲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概述
一、电子政务立法的必要性
电子政务立法是明确电子政府法律地位 和效力的需要, 和效力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 求 电子政务的多样性与标准化问题是电子 政务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 电子政务立法是保护信息安全的需要 电子政务立法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需要 电子政务发展环境需要电子政务立法
五、新加坡电子政务政策法律
除了制定一些推动国家信息化和电子政府 的发展的计划、项目和政策之外, 的发展的计划、项目和政策之外,新加坡 还制定和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 还制定和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其中包括 电子交易法》 信息公开法》 了《电子交易法》、《信息公开法》、 信息安全指南》 电子认证安全指南》 《信息安全指南》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 等法律法规 相比其他国家,众多的政策性规划是新加 相比其他国家, 坡电子政务法规的一个重要特色。 坡电子政务法规的一个重要特色。这些政 策对电子政府的发展目标、 策对电子政府的发展目标、建设和运营规 组织机构、协调共享、 则、组织机构、协调共享、远景规划等方 面都进行有效的规定, 面都进行有效的规定,再加上相关法律的 配套出台, 配套出台,形成了有效的新加坡电子政府 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体系。
二、欧盟电子政务立法基本情况
欧盟做为一个整体,为推动欧盟电子政务 欧盟做为一个整体, 一体化的发展, 一体化的发展,作为规范电子政务发展的 法律法规突出得反映在“政策性文件” 法律法规突出得反映在“政策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及具有指导性效力的各种 当中。这些法律法规, “令“当中。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协调欧 盟各国的法制环境,为信息化与贸易、 盟各国的法制环境,为信息化与贸易、交 流等创造了无障碍的法制环境。 流等创造了无障碍的法制环境。 欧盟各个成员国作为主权国家也在努力地 推动国家的信息化进程, 推动国家的信息化进程,各国根据各自的 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能促进本国电子政务 发展和符合欧盟统一法律法规的法律体系。 发展和符合欧盟统一法律法规的法律体系。

电子行业法规全解析

电子行业法规全解析

电子行业法规全解析在日益发展的现代科技社会中,电子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电子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法规和政策的约束。

本文将对电子行业相关的法规进行全面解析,从而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电子行业的运作机制和法律规定。

一、电子行业的概述电子行业是指涉及电子技术、电子产品及其相关服务的产业领域。

包括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信息服务等。

电子行业的发展涉及到众多领域,如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消费电子、互联网、信息安全等。

二、电子行业的法规体系1. 《电子商务法》: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了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注册和经营要求,规范了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行为规范和责任。

3. 《电子产品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维修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电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网络安全法》:该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护责任,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性要求,加强了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和保护。

5. 《通信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通信业务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包括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信服务质量、通信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内容。

三、电子行业法规对企业的影响电子行业的法规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电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增强了消费者的信任,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其次,法规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促使企业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保护了市场秩序。

此外,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加强了网络信息的保护,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电子行业法规的挑战和展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行业的发展迅猛。

电子行业的法规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未来,电子行业法规可能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加强对电子产品安全性的监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防止虚假交易和侵权行为;加强网络安全的保护,防止网络犯罪和个人信息泄露。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策研究电子政务作为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信息安全保障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众利益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随着科技的进步变得更加突出、严重。

认识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保证电子政务的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政务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革命,它是运用信息以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使公众摆脱传统的层层关卡以及书面审核的作业方式,并依据人们的需求、人们可以获取的方式、人们要求的时间及地点等,高效快捷地向人们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

政府机关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经由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

近几年来,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成绩有目共睹,在某些领域已经接近或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多方面的基础相对较为薄弱,电子政务发展目前还只能说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理论、实践问题需要分析研究,也有很多实际困难需要去面对和解决。

一、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观念上的误区。

有些人认为OA就是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上级的指令,电子政务是一种补充,项目资金应用于购买设备等。

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

(二)我国电子政务缺乏整体性规划和统一标准。

在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

数字鸿沟的出现困扰着电子政务的实施;地区不平衡,一些落后地区在建立电子政务的过程中会遇到比其他地区更多、更复杂的困难;部门不平衡,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有很多基层的政府机关根本就没有建网,更谈不上搞什么电子政务了;即使是那些建立了网站的政府机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不仅功能少、质量差,而且实用性、互动性不强。

(三)资源利用不合理。

“信息孤岛”现象、网站信息陈旧资源浪费现象等普遍存在。

与西方国家以“区域性管理为主导”的网络体系不同,我国采用的是“区域管理与行业管理并存”的网络体系,且在具体实施中多以纵向的网络建设为主,逐渐形成了网络分离和条块分割的局面。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电⼦政务”是最近⼗⼏年世界各国⼴泛关注并⼤⼒推⾏的时代课题,并已经成为世界各发达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深化⾏政改⾰的重要⼿段。

我国的电⼦政务刚刚起步,⼈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和全⾯。

⽬前,我国理论界关于电⼦政务的概念、性质和特点还存在⼀些不同的认识,电⼦政务建设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深⼊研究解决。

本⽂⽴⾜于中国的实际情况,着重分析了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为我国新时期电⼦政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些咨询和参考。

本⽂⾸先从电⼦政务的定义⼊⼿,简要分析了电⼦政务与传统政务的区别以及我国发展电⼦政务的现实意义;⽽后在概述我国电⼦政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政务;信息孤岛;数字鸿沟AbstractE-government development is a new concept that has drown much attention throughout the world and has become all important part in most developed countries' political reforms. China's e-government development is just at its first stage.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ideas about the e-government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China's e-government development.This text is based on China's practical conditions, analyses mainly the problems of China's e-government construction, and then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I hope this article can provide some consultation and reference for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government in our country.This paper begins with the definition of e-government, gives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government and traditional government, and expounds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for our country. Then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actuality of China's e-government construction, and based on this, it discuss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t last, the paper presents som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e-government;Information Island;digital divide⽬录引⾔ (1)(⼀)选题的⽬的和意义 (1)(⼆)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1)(三)主要研究⽅法 (3)(四)结构和体系 (3)⼀、电⼦政务概述 (3)(⼀)电⼦政务的概念 (3)(⼆)电⼦政务与传统政务之间的区别 (4)(三)电⼦政务的意义与作⽤ (4)⼆、我国电⼦政务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我国电⼦政务建设的现状 (5)(⼆)我国电⼦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6)1.基础性建设滞后 (6)2.电⼦政务的发展缺乏统⼀规划和标准,信息孤岛问题严重 (7)3.数字鸿沟问题 (7)4.电⼦政务评估机制尚未健全 (8)5.电⼦政务⽴法滞后,制约了电⼦政务的快速发展 (8)6.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8)7.复合型⼈才短缺 (9)8.公务员个⼈的问题 (9)三、推进我国电⼦政务发展的建议 (10)(⼀)⼤⼒加强基础性建设 (10)(⼆)制定切实可⾏的规划和统⼀的标准 (11)(三)采取有效措施,缩⼩数字鸿沟 (12)(四)建⽴健全电⼦政务绩效考核和评估机制 (12)(五)加快电⼦政务相关法规的制定 (13)(六)着⼒解决好电⼦政务安全问题 (13)(七)加强电⼦政务⼈才培养 (13)(⼋)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培训,努⼒提⾼公务⼈员素质 (14)参考⽂献 (15)致谢 (16)引⾔(⼀)选题的⽬的和意义以20世纪80年代政府机关的办公⾃动化建设为开端,中国的电⼦政务建设已经持续了近⼆⼗年时间。

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可拓展的思路

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可拓展的思路

一、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在发展电子政务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或者成为一种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发展电子政务任务十分紧迫由于当前电信领域的改革尚未到位,计算机、有线电视和电信的影响了我国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我国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信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不高,无线互联网、数字电视和呼叫中心等数据通信设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

(三)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是,电子政务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

二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严重冲突,目前,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

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业务内容单调重复,造成新的重复建设。

例如,在某些省会城市,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甚至区工商局同时建立各自的网站,给工商行政管理带来混乱.(四)电子政务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使公文和通知的传送仍然以书面的为最权威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信息环境因素信息化人才匮乏,政府部门的人力状况无法满足电子政务发展的的客观要求。

论当前政府如何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论当前政府如何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论当前政府如何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摘要】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迅速发展,政府在解决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从加强监管和规范、促进平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和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探讨了政府应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挑战。

通过加强监管和规范,政府可以有效防范市场乱象;促进平台发展可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企业投身电商领域;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将提高消费者信任度;完善法律法规可为电商市场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保障。

文章总结了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合作机制建设,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通过政府的积极作用,电子商务行业将迎来更加繁荣的未来。

【关键词】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政府解决问题、监管、规范、平台发展、营商环境、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发展路径、政府角色、合作机制。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已经成为现代商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给传统商业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之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迅猛,各种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诸如虚假宣传、侵权盗版、交易纠纷等问题频发,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市场秩序亟待重建。

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平台垄断程度过高,市场竞争不公平。

网络安全问题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因素,信息泄露和网络诈骗等事件时有发生。

面对这些问题,政府需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健康发展,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政府还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探讨当前政府如何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1.2 问题意义电子商务在中国近年来发展迅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机会,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开题报告)

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开题报告)

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1 研究背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加速社会信息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主要战略方向之一。

同时电子政务的实现可产生强劲的示范辐射作用, 将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全盘信息化,这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专项规划》,确定电子政务为先行建设的重点。

十七大又提出了“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大战略决策。

电子政务的建设、实施、维护及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项目, 整个项目反映了传统政务向电子化手段的政务活动发展的一个动态过程。

这个过程具有长期性、可变性、操作难度大、协调性要求十分高的特点。

目前国内各地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发展不一对各类电子政务项目的功能划分业务处理数据格式技术手段等千差万别对各类相关政府职能、业务流程、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不一致,许多信息化建设项目匆匆上马,从局部看暂时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速度减轻了仅由手工操作的各项弊端。

但电子政务工作推进若干年来,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级政府部门往往是围绕一项项工作业务开发或引进个个应用系统.这些分散开发或引进的应用系统一般是不会统考虑数据标准或信息共享问题的追求实用快上的目标导致地方政府系统内部“信息孤岛"的长期存在.由于多数政府部门都急需了解和利用其它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数据资源、同时需要与其它政府部门进行联合审批事项.因此我们认为信息整合、资源共享、协同办公是目前地方电子政务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制约地方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全球电子政务的发展有个显著特征,就是强调政府服务功能的发挥和完善.我国偏远地区的政府网站一般只有风貌介绍、区内新闻、司法规章、招商引资等内容,属于信息披露类网站。

中部一些省级和东部大部分省级的政府网站增加了办事指南、公众监督栏目,并且和所属各厅局的网站做了链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政府网站相对比较先进,在个别区域开设一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税务的网上申报,网上税务登记、质量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变更、年审以及一些表格下载功能,仍然不能提供完整而畅通的政府服务功能.而国外许多政府各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和格式,例如英国政府网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各部委、地方部门及承办机构均按统一标准和格式制作自己部门的网页与英国网站相连,由于政府部门标准统一,数据共享,英国的电子政务发展良好,形成了政府企业和居民联网互动态势。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以计算机、信息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计算 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 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 赌博法案》、《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等;
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律:《1996 年电信法》等;
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千禧年数字版 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等。
• 1998年修订了1993年出台的《滥用计算机法》,制订了配 套的《信息安全指南》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以及 《电子交易法》、《电子交易法执法指南》等。
• 为了依法管理电子政务,新加坡除制定法律法规并成立电 子证书认证中心外,还相应地采取了一些配套措施,如建 立了电子司法实验室(E—Justice Lab),并推出了网上调 解中心,等等。
为监督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的情况,新法采取了两项措 施:①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在线跟踪系统,记录每一 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情况,如发生未按规定时间办 理的情况,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报告;②成立政府信息服务 办公室,作为政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稽查员”。
PPT文档演模板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以隐私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个人隐私保护 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 例法案》等;
• 第一章“一般条款”包括适用范围、定义、解释、经由协议的改动。 • 第二章“数据电文适用的法律要求”,包括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
书面形式、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 留存。 • 第三章“数据电文的传递”,包括合同的签订和有效性,当时各方对 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数据电 文的时间、地点等。
PPT文档演模板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二)联合国的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示范法》

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二是 国有资产收益可部分纳入农村社会养
( 设立农民互助保险组织。日本的 老保险基金。 三) 国有资产是全民的资产, 有着
农协是 以农 民的互相扶助 为指导思想 , 属于农 民的那部分资产收益,但 目前农 民 共 同承担基金筹集的责任 。 从理论上讲 , 由集 并未享受到这一公共产品的权利 ,社会公 因此, 可以通过对现有的经 体经济来承担农村社会保险的事务,管理 平被严重扭 曲。 兼并重组 、 成本低 。 由于我 国农业各地发展不平衡 , 营性 国有资产的存量通过上市、 国
个网站, 基本上都以介绍部门职能、 政策法
规、联络方式以及政府新 闻发布等宣传功能 为主, 静态信息较 多, 而表格下载 、 网上 申请
来看 ,国家与地方政府给 予了诸 多的资金 2 1- 7 1/ o tn 一0 8 6 0h m 0 0 0 / 3c n e t 24 8 8. t , 支持 。我 国 20 国 内生 产 总值 达到 09年
现隐患。据统计,05 20 年监测到的我国政府 网 政领导的观念转变 到行政 改革与创新上来 , 主 务, 还要依 其专业性质 和业务 需要 , 具备 较高 站被篡改数量共 计达 207 , ,2 个 占被篡改 网站 动接受电子化政府这 一管理手段 , 使他们从先 的信息网络应用 能力。因此, 面对政府 信息化 总数 的 2%,06年政府 网站 被篡改数 量共 进生产力代 表的高度来认识 电子政务建设 , 2 20 切 的挑战, 应组织和 培训一支从国家到地方的高 计达到 381 20 年达到 424个,这几 实能在新一轮经济增 长周期到来的关键时刻, 素质公务人员队伍 , ,3 个,07 ,3 尤其要加强基层公务人员
很多有益的探索, 但与全社会的一致认可还

电子政务网使用规章制度

电子政务网使用规章制度

电子政务网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政务网的管理,保障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子政务网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政务信息化平台。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电子政务网的行为。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电子政务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高效利用。

第五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网的使用管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电子政务网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用户使用电子政务网应当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电子政务网的相关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账户。

第七条用户在使用电子政务网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进行非法侵入、攻击、干扰、破坏电子政务网的行为。

第八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电子政务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九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高效利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电子政务网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子政务网管理部门。

第四组-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2

第四组-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2

三、大连的“中国大连”
•网站地址 •●综合定位 个性鲜明的领先型政府网站 • •●特色栏目 中国大连社会版 • 视频频道 • 电子地图 • “中国大连”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信息发 布的总平台,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子网站联络外界的总 窗口,是大连市政府机关在因特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由 中心网站和子网站组成,于2002年5月28日正式开通。
谢谢大家!
组长:于思川 组员:李灿菊 方聪林 张云洪 姜莉 曾键汝 沙金花 李冉冉
二、上海的“中国上海 ”
•网站地址

•●综合定位 极具领先意识的政网领导者 • •●特色栏目 个性化定制·我的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互联 网上信息发布和提供在线服务的总平台,是上海市人民政府 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子网站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总窗口。从 2002年1月1日网站正式开通至今,“中国上海”在短短的两 年中迅速成长为一个以提供政府服务为导向的成熟的综合性 电子政府网站,成为国内城市政府网站建设的典范。
金税工程1995年就已经起步,到2001年7月1日,金税工程已在全国的22个省市开 通。
1993年,国务院提出实施金关工程,1996年3月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实施。
2.金关工程
3.网上工商 计算机通信骨干网 、网络化信息服务系统、“红盾信息网”等的建立。 4.“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
返回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电子政务认识不深刻,存在一定盲目性
1.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 2.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 3.部分政府公务员担心发展电子政务会对自身的既得利益构成威 胁,对电子政务有抵触、消极情绪; 4.由于长期以来不少政府机关已经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思 想与作风,对公文旅行、文山会海等现象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 怪。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电子政务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推广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是当代政府管理创新的主要方面。

近年来,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加快,我国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入,其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

因此,加强对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系统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推动我国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我国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从世界范围看,各主要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

如英国2001年5月通过的《电子通信法》,确立了数字签名的法律地位;新加坡制定了《信息安全指南》、《电子认证安全指南》,为其电子政务发展在法律上提供了依据;美国目前已形成以《电子政府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起步较晚,其相应的立法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先后出台了一些与规范电子政务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与电子政务发展和建设的关系可归纳为4类[1]:(1)计算机法,主要是有关计算机系统安全和保密的法律规范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如《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2)互联网法,主要是针对国际互联网的接入、安全、设施、经营以及主管部门等事项做出规定,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规定》等。

(3)信息法,主要是有关政府信息化的法律和规章,如《北京市政务和公开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

(4)政务公开法,主要是对政府有关业务流程和政策制定、执行及结果的公开,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

总体上说,我国电子政务立法还处于“无纲领性立法、无确定立法规则、无有效的立法评价及监督机制”的三无状态[2],现有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低,规章占大多数,至今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电子政务的纲领性立法以及明确的立法规则,更不用说评价及监督机制。

电子政务项目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项目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项目法律法规一、引言电子政务项目是指政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工作进行全面优化和改造的项目。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政务项目在政府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电子政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操作,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二、电子政务项目的法律法规2.1《电子政务法》《电子政务法》是我国电子政务项目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电子政务项目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内容,对电子政务项目的发展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电子政务法》的规定,确保电子政务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

在电子政务项目中,网络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电子政务项目涉及到大量的政府数据和国民个人信息,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电子政务项目提供了法律保障。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法律。

在电子政务项目中,公务员的参与和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确保电子政务项目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电子政务项目提供了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电子签名的基本法律。

在电子政务项目中,电子签名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手段。

电子政务项目需要对大量的数据进行签名和验证,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电子签名的使用条件和法律效力等方面的规定,为电子政务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电子政务项目的法律风险与纠纷解决3.1 法律风险在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例如数据泄露、不当处理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政府的形象受损,给政府和民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引入法律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一、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概述电子政务法律法规是指规范和管理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电子政务已成为现代化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

为了保证电子政务的安全、有效运行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政务的发展。

二、国际电子政务法律法规1. 欧盟电子政务法律法规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政务的发展。

其中包括《欧洲电信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指令》、《电子认证与可信服务指令》等。

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网络安全、个人数据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为欧洲各成员国的电子政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美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美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制定。

联邦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共记录法》、《信息安全法》等。

各州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在确保电子政务公平、透明的同时,还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3. 中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中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

中央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政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在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三、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内容与要求1. 个人数据保护电子政务涉及大量的个人数据,因此个人数据的保护成为电子政务法律法规重要的内容之一。

法律法规要求电子政务机构对个人数据进行合法收集、使用和存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2. 网络安全管理为了确保电子政务的安全运行,法律法规要求电子政务机构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

这包括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和措施、建立安全事件监测与响应机制、加强对网络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监督等。

3. 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法规对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进行了规定。

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电子政务中的使用可以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提高办事效率,但同时也要求机构和个人对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进行认证。

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范本

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范本

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相关行为,保护用户权益,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是确立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基本原则,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促进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的创新和应用。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土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是指基于信息技术手段,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公众提供电子化的政务办理、信息交流和公共服务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安全的原则,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主体第五条从事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商:指提供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政府机构、科研机构、互联网企业等;(二)电子政务平台运营商:指为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支持、数据存储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三)电子政务平台用户:指使用电子政务平台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

第三章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内容第七条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政务办理服务:提供政府机构在线办理证照、公文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业务;(二)数据交换与共享:促进政府机构之间数据的交换和共享,提高信息的互通互联;(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保护政府机构和用户的信息安全;(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供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和公众参与的平台,推动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和民众的参与度。

第四章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义务和责任第八条从事电子政务平台技术服务的主体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二)保护用户权益: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三)服务维护义务:提供稳定、可靠、及时的服务,避免停机、崩溃等造成用户的损失;(四)安全防护责任: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恶意代码等安全威胁;(五)信息公开和保密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对涉密信息进行保密。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电子商务凭借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企业的经营模式。

然而,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带来了挑战。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法律文件,但其与传统合同存在诸多差异。

首先,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通常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这就涉及到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如何保障,是法律需要明确的重要方面。

其次,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合同主体的身份确认存在困难,可能导致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

此外,电子合同的格式条款也容易引发争议。

一些电商平台在合同中设置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条款的有效性需要法律进行规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一方面,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往往难以全面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容易受到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侵害。

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威胁,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使用和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

再者,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难度较大。

由于电商交易的跨地域特点,消费者在寻求救济时可能面临管辖权不明确、举证困难等问题。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的传播和利用提供了新的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侵权的风险。

例如,网络上存在大量未经授权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也面临挑战,未经授权的作品传播、盗版软件的销售等问题较为突出。

对于这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打击,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税收法律问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税收制度提出了挑战。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和跨地域特点,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交易信息,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最新-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精品

最新-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精品

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今年的7月1日,很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在颜色和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重要的事,它增加了很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防止婚姻欺诈及包二奶等等。

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取的新举措。

而在7月2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同样也是这一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实施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六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还是在这一天,商务部发布实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第五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7月1日这一天实施,是巧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我们走来,更加科学合理、更法制化、也更加人性化。

浅析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lw

浅析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lw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专业:分校:姓名:学号:指导老师: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浅析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摘要]目前,“电子化政府”已成为世界各国建立透明政府的热点和趋势,我国自1999年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以来,各地政府电子化已有所推进,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低,为社会提供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政府电子化的发展。

21世纪是资讯时代,“电子化政府”已经成为政府发展的方向,面对世界各国兴建电子政务的浪潮,中国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仍存在着诸多困境。

这些困境说明,中国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应对来自多领域、多层次的挑战。

通过对我国“电子化政府”的涵义、特征及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电子化政府”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和网络技术两个大方向上提出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子政府;电子政务;公众参与;网络技术一、电子化政府的意涵与特征对于电子化政府,时下有不同理解。

有人认为电子化政府就是办公室自动化,有人认为电子化政府就是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有人认为就是“政府上网”,也有人借用电子商务的概念,将其称为电子政务。

“电子化政府”(Electronic Government)则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概念。

事实上,电子化政府的意涵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程度而不断变化和扩展的。

在20世纪70-80年代,人们提出办公自动化,其主要是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处理办公室内部业务,偏重于文件的制作、传送和贮存。

从80年代以后,管理信息系统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管理信息系统是适应管理者决策和有效履行职能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加工和处理系统,重点是支援决策和满足政府管理职能对适时、准确、相关信息的需求。

从90年代以后,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人们又提出电子化政府或网络化的政府管理这一概念,主要指在政府内部行政电子化与自动化的基础上,利用网络等信息与通讯技术,连接政府各单位以及各资料库,进一步对各系统进行整合,并建立其电子化、数字化以及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通过政府网络体系的建立,为社会公民提供信息和其它服务。

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而构建的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

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

1.政府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认识不够,缺乏明确的发展策略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存在不少错误认识。

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对电子政务的系统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设当中的地位缺乏认识。

2.电子政务的发展存在重新建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的现象“电子政务”的关键是“政务”,而不是“电子”。

但不少领导者只是把电子政务当成一种新技术。

以为只要投资,有了硬件设备就算建成电子政务。

事实上,电子政务最需要的是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否则,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标准规范无法统一,系统无法一体化,资源(包括信息)无法共享,重复建设无法避免。

因而,把电子政务落到实处的关键还是在“政务”上,电子只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

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改进。

3.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

然而,我国在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

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如缺少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政府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从2000年起,国际上掀起了电子政府建设的热潮。

2000年3月,作为日本千年工程中的重要内容,日本政府正式提出实施电子政府工程,同时向日本国会递交了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

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于2000年6月6日提出建设电子政府并把这项建设的意义提到了第二次美国独立革命的高度,很快,参众两院迅速以高票数通过了国际与国内电子签名法。

在2000年7月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与会的十五国元首通过了针对21世纪政府管理的电子欧盟计划。

此外,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本国的电子政府建设。

电子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国际上新一轮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和衡量国家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成为推动全球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从近几年国际国内电子政务发端与发展的轨迹不难看出,政策、纲要、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往往在电子政务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

重视电子政务必需先从创造良好的电子政务政策法律环境入手,电子政务的启动,发展、普及和其对电子政务等相关一系列活动的带动等过程都需要科学、合理、有力、有益的政策环境激励和法律法规规范。

基于这样的认识,接下来,我们将从政策法律环境与电子政务发展的关系角度分别对国际电子政务发展中政策法律环境所起的作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介绍和分析。

1、美国
前不久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2019电子政府法案》。

按照该法案,美国将建立一个电子政府基金,头一年——2019年这一基金将被投入4500万美元,到2019年增长到15亿美元。

此外,还将建立一个新机构电子政府办公室,以便对电子政府基金进行管理。

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时候,美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金额之巨、规模之大令人咋舌。

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正在一步步落实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美国竞争力的理想。

美国的电子政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

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很大,国会和选民都要求政府削减预算,提高效率。

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

并于1997年制定了一个名为走近美国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在21世纪初,政府对每个美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电子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工作的效率有极大的提高。

1998年,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美国政府在5年内实现无纸工作,联邦政府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为确保这些应用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文[1][2][3][4][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