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定远县总医院微生物实验室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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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学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等。

三、组织机构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

2.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具体实施,监督和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室准入(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掌握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操作规范(1)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实验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使用生物安全柜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生物安全。

(4)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对实验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3. 个人防护(1)工作人员应熟悉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2)实验过程中,避免直接接触病原微生物。

(3)操作结束后,及时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部消毒。

4. 健康监护(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2)如有感染症状,应及时向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 消毒与灭菌(1)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器材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废弃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生物安全。

6. 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2)感染性废弃物应采用双层包装,标识清晰。

7. 意外处置(1)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2)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监督检查1.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实验室主任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制度范本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工作有序、规范、安全地进行,提高微生物检测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微生物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

二、实验室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试剂管理、样品管理、质量控制、生物安全管理等。

第六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三、人员管理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实验室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四、设备管理第十条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状态,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保养。

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五、试剂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试剂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试剂质量。

第十四条实验室试剂使用前应检查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试剂。

第十五条实验室试剂应建立使用记录,记录试剂使用情况、消耗情况等。

六、样品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样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采集、保存、处理和运输。

第十七条实验室样品应建立样品档案,记录样品来源、采集时间、处理方法等信息。

第十八条实验室样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样品安全。

七、质量控制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提高实验质量。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八、生物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责任。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科学研究、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四条微生物实验室内禁止随意存放危险化学品和生物样品,严禁私自带入食品和饮料。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禁擅自修改实验计划和程序。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实验室工作,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实验服和防护眼镜,避免直接接触危险物质。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实验。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违规使用手机。

第十二条实验室开展高风险实验时,必须有专人监督和备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实验室安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验室主任负责安全档案保存和备份。

第十五条实验室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安全,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实验室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私自修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更新需经过实验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第四章实验室样品管理第二十二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正确标记,保持干燥和密封,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样品的使用需经过正式申请和审批,避免滥用或浪费。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微生物室的管理,确保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科学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安全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微生物实验室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进行实验。

2.实验室从业人员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建立严格的实验室耗材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健康许可证、无商品标签或过期的实验材料。

4.设立专门的物品储存区域,不同类型的实验材料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5.实验操作前要对实验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进行实验操作。

6.实验操作过程中应确保实验器皿、培养基、试剂、标本等的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7.实验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废弃物和实验器具,保持实验室清洁整洁。

8.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质量良好。

(二)生物安全管理1.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和实验动物的管理。

2.实验室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生物材料。

3.实验室内应设置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和防护设备,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4.实验室内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生物实验,禁止将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带出实验室。

5.生物实验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三、安全检查(一)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二)对实验室耗材、设备和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三)对实验室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健康状况。

四、附则本制度由实验室主管负责解释和执行,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微生物检测、诊断、科研等工作的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实验室基本要求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用区域,包括工作区、无菌区、试剂区、洗涤区等,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实验室应配备充足的试剂、耗材,并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

第七条实验室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持无菌观念,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实验室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操作前,应仔细阅读操作规程,了解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实验室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水平。

第五章检测与报告第十六条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检测过程、结果和结论,并妥善保存。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检查。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积极参加外部质量评估和考核,确保检测质量。

第七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学研究和实验的专门场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

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实验物质的完整性,规范实验室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管理组织1. 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者专门聘请,必须具有微生物学或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是实验室的主要从事研究和实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门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规划、培训和应急处理。

4.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实验室安全制度1. 实验室进出管理:实验室必须具备完善的门禁系统,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专门的实验室服装和防护用具,如实验服、手套、口罩等。

2. 实验室物品管理:实验室的实验物品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和归位,禁止私自带出实验物品。

3. 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的各类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4. 实验室安全用具:实验室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用具,包括紧急洗眼器、安全淋浴器、消防器材等,保证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5. 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实验室规章制度1. 实验室人员行为规范: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调动实验室物品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实验计划,不得私自提取实验物品。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二、实验室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

三、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

四、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管理制度,对样品的收集、处理、储存、运输等进行规范管理。

五、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审制度,定期对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质量进行内审,确保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质量符合要求。

六、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保养等进行规范管理。

七、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对实验室人员的能力和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专业素质。

八、实验室应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对实验室的各项活动进行记录,以便进行追溯和质量控制。

九、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实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稳定。

十、违反上述制度的,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由实验室负责人监督执行。

二、实验室应明确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保管。

三、实验室应建立微生物档案,包括名称、特性、来源、使用情况等,并由专人管理。

四、实验室应严格控制微生物的进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并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实验室应定期对微生物进行检测和观察,确保微生物的质量和安全。

六、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消毒灭菌制度,严格控制微生物的传播和污染。

七、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于突发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九、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消毒液、防护服、手套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十、实验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微生物实验室的要求微生物实验室是指进行微生物学研究和实验的实验室,通常包括实验室环境、设备、人员、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管理,确保微生物检测的科学合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1. 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

定期对超净工作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

2. 实验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

3. 实验室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

4. 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控制,并做好记录。

6. 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及鞋套。

7. 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1.医疗器械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蒸汽高压灭菌锅、低温冰箱、显微镜、超净台、生物安全柜、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箱、生化培养箱,集菌仪。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1. 引言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研究的关键场所之一。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顺利运行,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确保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研究的有效进行。

2. 实验室安全规范2.1 基本安全要求2.1.1 实验室人员应在进入实验室前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等,以减少对身体的伤害和微生物的传播。

2.1.2 实验室内应设有紧急出口标识,并保持通畅,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2.2 实验室操作规范2.2.1 实验室内的微生物样本应按照指定程序进行分类和存储,以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2.2.2 实验室内的操作台面应经常进行清洁和消毒,以保持干净和卫生。

2.2.3 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和个人行为。

3. 微生物样品存储和标识3.1 样品存储要求3.1.1 微生物样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储设备中,温度和湿度应根据样品的特性进行合理调节。

3.1.2 不同类别的微生物样品应分别存放,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3.2 样品标识要求3.2.1 每个微生物样品应有独立的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来源、存储时间等信息。

3.2.2 所有标识应清晰可辨认,以方便使用人员进行识别。

4. 废物处理制度4.1 废物分类和储存4.1.1 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应分别分类和储存,以便于安全处理和处置。

4.1.2 废物容器应有密封性能,以防止废物泄漏和扩散。

4.2 废物处理4.2.1 废物处理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严禁随意倾倒废物或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4.2.2 废物应委托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环保和符合法律要求。

5. 实验室安全培训和管理5.1 安全培训5.1.1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并对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清晰的了解和掌握。

5.1.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以提高实验室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微生物实验的顺利进行,本中心制定了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这个制度依据GB/T -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由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执行。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管理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用。

所有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都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

2.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2.1人员出入管理:在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之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在实验操作前,需要带上无菌手套和口罩。

2.2物料出入管理:在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之前,需要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需要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在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需要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管理3.1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管理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具体的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4.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管理4.1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

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然后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同时开启超净工作台。

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台面,做好卫生,开紫外灯30分钟,并记录紫外灯照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当紫外灯使用1000小时应更换。

4.2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时,应同时进行沉降菌监测。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实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包括生物技术研究单位、医学院校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管理机构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使用规定、实验操作流程、应急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六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章实验室人员管理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八条实验室应对实验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确保实验人员身体健康并避免实验操作中的意外伤害。

第九条实验室应对实验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实验室实验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应对实验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实验记录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实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保持实验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五章实验室废物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废物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储存和处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保。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实验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情况。

第六章其他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对外交流和合作,促进实验室的技术交流和研究合作。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不断完善和提高实验室管理制度,保持实验室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微生物检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微生物检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微生物检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微生物检验室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微生物检验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各类病原微生物进行检验、鉴定和分析,为临床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微生物检验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防止病原微生物泄漏和传播。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设立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整体工作。

实验室主任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经验。

第六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设立专业技术小组,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

专业技术小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和资源。

第七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设立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质量控制小组应当定期对实验室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和分工。

第九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生物安全意识。

第三章检验工作管理第十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验室条件,合理开展微生物检验项目。

第十一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微生物检验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建立健全检验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

第十三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有序。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监督第十五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微生物检验室应当参加国家或地方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概述微生物实验室是微生物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开展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实验研究的必备设施。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作,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旨在规范实验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全面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二、管理人员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管理员的授权和监督方可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较高的科学素质和实验技能,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对实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装备、试剂、消耗品等的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三、实验室安全1. 实验室的门窗必须保持严密关闭,实验室内不允许携带饮食。

2. 实验室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标识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火灾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3. 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和仪器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被化学试剂、微生物等物质侵害。

四、实验操作1. 实验室内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如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实验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3. 实验室内的垃圾、废弃物,必须分类存放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

4. 实验室内的试剂、培养基、微生物等物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存。

5. 实验室操作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备查询和管理。

五、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的所有设备和仪器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2. 实验室管理员应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并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医院微生物检测管理制度

医院微生物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微生物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检测质量,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微生物检测室为医院微生物检测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微生物检测工作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微生物检测工作。

2. 微生物检测室主任负责微生物检测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检测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

3. 微生物检测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检测工作,包括样本接收、检测、报告编制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检测设备与试剂管理1. 微生物检测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医院要求的检测设备,包括培养箱、显微镜、离心机、生物安全柜等。

2. 微生物检测室应使用合格的试剂和耗材,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校准。

3. 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四、样本接收与处理1. 样本接收时应核对样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类型、采集时间等。

2. 样本接收后,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登记,并妥善保存。

3. 样本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样本不受污染。

五、检测操作与质量控制1. 微生物检测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测技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检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3. 检测结果应准确、及时、可靠,对异常结果应进行复查。

六、报告编制与分发1. 检测报告应由微生物检测室主任或授权人员审核、签字后发放。

2.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本信息、检测结果、建议治疗措施等。

3. 检测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发放给患者或临床科室。

七、安全与环保1. 微生物检测室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生物性危害。

2. 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微生物检测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微生物检测室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报医院相关部门备案。

医院实验室微生物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微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实验室微生物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验室微生物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各项标准。

2. 安全第一: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患者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3. 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质量控制: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质量。

三、实验室微生物管理制度1. 实验室布局与设施(1)实验室应具备独立的通风、防尘、防污染设施,并定期进行消毒。

(2)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微生物检测设备,如显微镜、离心机、培养箱等。

(3)实验室应设立无菌操作室、消毒室、废物处理室等专用区域。

2. 实验室人员管理(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3. 实验室微生物检测(1)样品采集:严格按照采样规程采集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样品处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如稀释、增菌等。

(3)检测方法:根据样品特性和检测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4)结果报告:准确记录实验数据,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4. 实验室物品管理(1)仪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2)试剂:按照试剂性质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有效期,过期试剂及时更换。

(3)玻璃器皿: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干燥。

(4)废弃物处理:严格按照废弃物处理规程进行,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5. 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3)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2017年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体系一、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应制定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和使用制度。

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并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时, 必须穿工作服, 换无菌衣、帽、鞋进入无菌室, 戴罩。

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的物品应摆放整齐, 试剂应定期检查并贴上清晰的标签, 仪器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设备应建立消耗记录。

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

如果它们损坏或丢失, 应该填写一份报告。

未经批准, 不得借用或转让药品、设备和菌种, 更不得私自取出。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会客、喧哗。

实验室不允许携带任何个人物品。

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水电。

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和腐蚀性的物品和废物, 应遵循相关要求。

负责人应严格执行这一制度, 立即报告问题, 并酌情追究病原体扩散等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根据情况配备以下仪器: 培养箱、高压灭菌器、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天平、冻干设备、均质机、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酸度计、高速离心机等。

实验室使用的仪器和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 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所有测量仪器必须经过计量部门认证后才能使用。

实验室仪器要合理放置, 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建立仪器档案, 做好操作方法、保养、维修、操作说明和使用登记, 便于定期保养、维护和检查。

精密仪器不应随意移动。

如有损坏需要修复的, 不得私2.自拆除, 并书面报告告知管理人员。

经理同意填写维护申请, 并将其发送给仪器维护部门。

3.各种仪表(冰箱、温控器除外)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离开前应将旋钮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4.所有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使用后应按登记簿内容进行登记。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微生物实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安全管理不严格,则极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了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管理机构1.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督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上级领导,对实验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员、技术员、研究生、本科生等。

三、实验室安全规定1. 实验室建设安全要求(1)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成后应经过防火、防盗、防爆、通风、排气等安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2)实验室内应设置注重安全的实验室试验设施和应急设施;(3)实验室内应配备独立用户电源,以保障实验仪器的正常使用。

2. 实验室员工安全要求(1)每位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服,并着用关闭式工鞋、工作手套、防护面罩、眼镜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当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特殊药品或毒性较大的物质时,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培训并获得实验室主任的批准,方可进行相关实验工作;(3)实验室内不允许携带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4)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喝水、化妆;(5)定期对实验室内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3. 实验室设备安全要求(1)实验室内的设备在正式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2)在保证测试要求下,实验室内的试器应有加装防护措施,如警报器、浸水报警器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3)实验室内应有妥善的储存设备,设备应固定在位,避免发生倾覆或移位的危险;(4)对于检测到故障的实验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 实验室针对应急措施(1)实验室内应设立应急供电电源、应急灯具和应急照明设施。

员工需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知应急措施和设备的操作方法;(2)在实验室出现危险情况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关闭设备、弃用试剂等;(3)发生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时,员工应第一时间迅速执行实验室应急预案,并通过电话通知实验室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

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微生物室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微生物室感染管理科:负责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监测、培训等。

3. 微生物室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微生物室感染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环境消毒、个人防护、感染病例报告等。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1. 环境管理:- 定期对微生物室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 对微生物室内的设备、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消毒。

- 确保微生物室通风良好,空气过滤系统正常运行。

2. 个人防护:- 所有进入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交叉感染。

3. 感染监测:- 定期对微生物室的环境、物品、工作人员进行微生物学检测。

- 对感染病例进行监测、报告和分析,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4. 消毒灭菌:- 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 对微生物室内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和处置。

5. 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微生物室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培训。

- 加强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

四、感染病例报告与处理1. 报告:-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微生物室感染管理科。

- 感染管理科应及时调查、分析感染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处理:- 对感染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 分析感染原因,改进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微生物室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微生物室医院感染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微生物室医院感染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微生物实验过程安全进行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实验室准入管理:对进入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并对未经培训或不具备必要资格的人员限制准入。

2. 实验室区域管理:实验室内应建立不同危险级别实验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高危区域,并通过控制进出口、安装安全标识等方式进行区域管理。

3. 实验材料管理:实验室内的微生物菌种、培养基、试剂等应有专门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包装和保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实验操作规范:实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实验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改实验方案或操作步骤,同时要求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戴手套、口罩等。

5. 废弃物管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包装,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验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具备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并通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7. 定期检查与维护: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确保实验室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是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

同时,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遵守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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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总院微生物实验室组织机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3.1生物安全委员会。

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3;2单位法人。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人事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药械管理部门。

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检定和档案管理;负责实验器材、试剂的供应和管理;负责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评估。

3.8后勤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实验设施设备运行的管理和维护等。

3.9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10实验人员。

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11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2管理要求4.1培训要求。

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培训要有计划性和可持续性,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应对被培训者和培训者进行考核和评估。

经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岗资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中途发生换岗的,上岗前应再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部门应做好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资料统一交培训管理部门备案。

必要时应对培训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

3.2准人要求。

4.2.1 人员控制。

只有在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人实验室条件要求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

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

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具有免疫缺陷、过敏史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是否有上述情况,应事先进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容许其进入实验室工作,并负有最终责任。

4.2.2项目准入。

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开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不得在低于防护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开展实验活动前实验室应组织相关实验活动项目的风险评估,并经生物安全负责人批准。

3.2安全计划。

实验室必须制订年度安全计划,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査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修订。

3.2生物安全自查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进行自行检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后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整理归档。

3.2个体防护要求。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个人防护的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识不淸、破损的防护用品,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类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进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

个人应根据从事实验活动的性质、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相应防护,不得随意降低防护等级。

实验人员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进入实验区域从事实验活动。

严禁穿着实验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到办公区域和其他公共区域。

从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时应当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参加(但建议不要超过3人),禁止单独一人从事高危险度的实验室检测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

4.6实验准备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进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实验准备工作,填写实验材料清单,禁止实验过程中随意频繁出、入实验室,而导致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外场所的污染及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4.7实验清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工作前应准备实验清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内容、实验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及要求。

4.8记录要求。

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同时做好相关的实验记录,包括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安全监督情况,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记录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记录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记号笔、铅笔等不能长久保存的笔记录。

4.9消毒要求。

实验人员完成实验后,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并对实验室台面及空间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进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 版,确保消毒规范有效。

4.10废弃物处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理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未经消毒灭菌处理的实验废弃物和实验器材、设备严禁带出实验室。

4.11设施设备要求。

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对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实验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生物安全柜安装后或每次检修后,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专业人员对每一台生物安全柜的运行性能和高效过滤器完整性进行验证,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对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验证。

4.12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材料应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部门应定期及时地将新近分离、采集的有保存价值的菌(毒)种、阳性生物样本每季度办理一次交存手续,按期交菌(毒)种库、生物样本库统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记录。

接收部门应制备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清单,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科(所)应加强对工作毒种的安全管理,应对工作毒种的去向进行监管,形成过程性记录,定期归档备查。

不得以任何形式的个人名义接受、保存和馈赠、交换菌(毒)种和生物样本。

4.13责任落实。

单位每年应定期和各实验室负责人签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签定生物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需要参观、考察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事先经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持准人证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入实验室。

实习、进修人员应接受实习进修单位的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安全承诺书,在指导老师陪同或指导下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不得独自从事髙风险检测、研究工作,原则上不给予门禁授权,确实需要授权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以保证其生物安全为前提。

物业保洁人员禁止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PCR实验室、净化实验室、生物模拟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内部从事保洁活动。

确因需要进入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所在部门业务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所在部门对物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外来设备维修人员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应事先办理准人手续,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由所在部门派人陪同下进行。

严禁营销人员进人实验区。

3.3门禁管理。

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应从更衣通道进入,走廊门禁只授权给所在部门负责人,严格遵照物流、人流分开,实验废弃物从污物电梯通道拿出实验室。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时应随手关门,使实验室门禁处于正常关闭状态,对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的门应随时关闭,以免使实验操作区域受到外界影响而导致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实验室操作区域气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区域。

4.16实验人员能力评估。

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实验活动的检测、辅助人员的专业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材料及时报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6责任追究。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每发现一项,扣除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各XX元,同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若相同问题重复发生,则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每项各扣除XX〜XX元。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所在责任部门负责人、生物安全监督员的相应责任。

4.18应对实验动物及感染动物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关部门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严禁从事超范围的动物感染实验活动。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督,未尽事宜由院长(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依据5.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 2《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45号令)。

'5.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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