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与播音系统管理规定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示例1: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意义重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广电应急广播系统能够迅速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引导民众做出正确应对和行动。
因此,建立完善的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不仅是广电行业的责任,也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首先,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
在灾难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迫切需要准确的信息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广电应急广播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向广大民众传递及时准确的信息,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灾害情况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而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谣言的传播和不实信息的扩散,为公众提供可信赖的信息来源。
其次,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规范广电行业内部的协作机制和流程,确保各级广播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行动。
具体来说,制度应明确广电机构在应急情况下的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应急广播系统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广电行业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公众的安全感和信任度。
此外,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还能够促进社会的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广播不仅仅是向公众发布信息,更是向公众传递应急知识和技能,使他们在危机中具备自救能力。
广电行业可以通过制度的规定,加大对应急培训和教育的力度,让公众更加了解如何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这种培训和教育的推行,将使社会更加具备抵御灾害的能力,减小灾害的影响。
综上所述,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信息传递、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促进社会自救互救能力,广电行业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因此,有必要加强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做好相应的规范和落实工作,提升广电行业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和效能。
韩集中心小学校园广播站管理方案
韩集中心小学校园广播站管理方案校广播站是学校重要信息的发布者,是传播校园生活、师生喜闻乐见信息的一个平台。
为了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宣传工作和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全面提高同学们的素质,建立健康活泼的校园氛围。
特制定广播站管理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南建国副组长:杜念军殷瑞娥组员:张鹏程(广播站站长)卢亚婷(副站长)王世琼张娟娥二、广播站值日要求:1.当天广播人员不得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2.当天广播人员准时到班广播:(时间随学校作息时间表而变);3.每天早上和傍晚要打扫广播室,包括扫地、整理办公桌。
4.广播人员要尽心尽责做好播音工作,播音之后要把音响系统还原。
5.广播人员离开广播室前要关好播音系统、电脑及相关设备、门窗等。
三、栏目介绍:1、校园新闻:播报校园的大小新闻内容,捕捉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重大事件、同学们关心的事情、竞赛情况等。
2、新闻纵横: 国内国际时事,纵览天下。
3、校园点歌台:送出你的祝福,温暖他人心田。
4、诗文欣赏:赏析中外著名诗歌散文。
5、美的故事:感悟心灵美丽动人的哲理故事。
6、生活小常识:介绍生活中的小常识。
四、值班时间安排如下:五、广播站使用管理制度:1、广播站财产由学生会广播站人员统一管理,具体负责人是:杜念军。
2、班级和个人不予使用广播系统。
3、校内使用广播播音系统,需由广播站成员负责开关播音系统,确保播音系统使用的正确性。
4、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广播系统者,造成广播系统无法正常播音,广播上下课铃声混乱,三操无法正常播放或广播器材损坏等情况,由使用者承担相应后果。
5、广播站必须编造广播器材清单,学期结束进行清点,若正常损坏须及时报总务处维修。
2012.5。
央视个人微博使用管理制度
中央电视台个人微博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央电视台个人合理、规范使用微博,维护中央电视台国家媒体品牌形象和价值追求,形成有序舆论氛围,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微博客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电视台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暂行)》和《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试行)》,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所指个人,是指中央电视台全体台聘和企聘员工,包括播音员、主持人、新闻评论员、编辑记者,以及《中央电视台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暂行)》中所指机构中其他所有员工。
第三条中央电视台鼓励微博的合理使用,依据《中央电视台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暂行)》对个人微博使用实行备案管理、分级指导、有效监督。
第二章微博使用特性与界定第四条微博是基于用户关系的互联网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兼具社会交往功能与媒体属性,微博信息发布具有即时性、共享性、互动性的特点。
中央电视台员工在使用微博时,对以下方面应有充分意识:(一)微博是一个公共平台,不论公开发布还是个人信息收藏、私信等操作,均不保证信息的私密性,或信息传播的封闭性;(二)微博是一个即时发布平台,个人对内容的发布、修改、删除均会受到公众关注,并在微博平台留下操作记录;(三)微博平台的各类使用行为均可能体现出,或被他人解读为带有个人的倾向性;(四)不论是否使用真实身份注册、签名,通过阅读所发布的内容,浏览者均可能认知发布者的中央电视台员工的身份;(五)即使是言行的个人表达,或声明仅代表个人观点,了解发布者职业身份的浏览者仍可能将所发布内容与中央电视台相关联;(六)个人所表达的观点,在微博平台被评论、转述、引用的过程中,均存在被误解、曲解、片面理解的可能。
第五条本细则所指个人微博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原创发布行为,指个人在微博上发布自己编写的文字、拍摄的图片、制作的音视频、发起的话题、发送的私信等。
(二)转发发布行为,指个人在微博上用发布或转发功能发布的他人或其他机构所拥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此类行为也包括微博中发布的网页链接。
广播系统方案
六、公共广播系统6。
1设计依据1086。
1.1需求分析1096.1.2系统概况1116.2系统组成1126.2。
1机房设备1126。
2。
2前端设备1126.2.3基本工作原理1136。
3系统功能1196。
3。
1背景音源1196。
3.2智能遥控话筒1196。
3。
3通信接口数据信号处理器1206.3。
4检测控制信号输入/输出端子箱1206。
3。
5消防广播控制系统1206.3。
6功率放大器(WU-P53H/G、WU—P52/G)1216.3。
7音频前置输入放大器(WU—M60/G)1226。
3.8扬声器1226.4广播系统的声场分析1226.5广播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1226。
5。
1与集成系统的接口1226.5。
2消防报警系统的接口1236。
5.3与内部通信系统的接口124六、公共广播系统6.1设计依据1、松下电器在公共广播和专业音像领域的领先技术和在该领域44年设计和制造经验,以及在广播系统设计的丰富经验。
2、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JB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J/232—92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4959——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15485-语言清晰度指数的计算方法●GB9001—88 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GB9401—88 传声器测量方法●GB2018—87 磁带录音机测量方法●GB4878—85 收录机相关参数和测量方法●GB9396—88 传声器的主要性能测量方法●GB4943—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GB7450—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10292—88 整流器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SS2112-82 厅堂扩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法6.1。
1需求分析广播系统是必备的公共信息发布手段之一。
利用该广播系统可以播各类公共信息,也可以播放背景音乐,营造一种幽雅的环境和轻松和谐的气氛。
广播系统把基本广播、自动广播和消防紧急广播的功能集合在一起,共用一套控制矩阵、功率放大设备和扬声器系统,是一种通用性极强的公共广播系统.基本广播是要完成最基本的广播,在播音间隙期间还可以播放背景音乐或插播公共寻呼、广播找人等服务业务。
学校广播站制度(四篇)
学校广播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信息传递和宣传工作,发挥广播的作用,促进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校广播站设站长一人,副站长若干人,编辑部、记者团组成。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三条:学校广播站的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信息的广播报道、学校活动的宣传报道、社会热点新闻的整理和播报、广播节目的制作等。
第四条:学校广播站的权力包括:采编权、策划权、播音权、编辑权、剪辑权等。
第五章:工作制度第五条:学校广播站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00,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由学校确定。
第六条:学校广播站的编码是校机构编码,由学校负责发给,并负责更新与调整。
第七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学校广播站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收集信息、编写报道、制作广播节目、录制和播放。
第八条:收集信息的方式主要包括:调查、采访、查阅资料等。
第九条:编写报道主要包括:整理素材、撰写稿件、组织信息等。
第十章:制作广播节目第十一条:制作广播节目的方式可以是录音、直播、混播等。
第十二条:制作广播节目的内容可以是歌曲、访谈、广告、留言等。
第十三章:录制和播放第十四条:录制广播节目可以选用专业录音设备,确保音频质量。
第十五条:播放广播节目可以通过广播设备、校园广播系统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学校广播站的工作绩效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并与相关绩效挂钩。
第十八条:学校广播站的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或违反相关制度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十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校广播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广播站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总结:学校广播站制度旨在提升学校内信息传递和宣传工作的水平,为学校提供一个良好的广播平台。
本制度从组织机构、职责与权力、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奖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以确保学校广播站的正常运作和效果。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为强化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一、采访1、新闻采访由中心主任统一安排,重要采访活动须报局主管领导批准。
采访人员自己联系外出采访,须事先报告采访时间、地点和采访内容,经中心主任批准方可进行。
特殊情况的应急采访活动要在事中或事后及时报告。
专题和其它文艺节目外出采访,采编人员须提前写出节目选题内容,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撰写策划方案、采访提纲,在编前会上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采访。
2、记者采访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填写采访设备领取单,由中心主任签字后领取所需设备。
要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掌握线索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撰写采访提纲,备齐其它相关采访用品。
3、要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真实性,批评性报道要坚持客观公正,不得偏听偏信,不得泄私愤,不得以权谋私。
4、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坚决反对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严禁违规有意炒作及以稿谋私等不良行为。
落实“三贴近”原则,树立吃苦耐劳、求实创新的作风,深入新闻事件第一线,实事求是,严禁虚构情节、刻意杜撰。
力求采访出新意、出精品。
5、外出采访人员要注重个人仪表风度,着装整洁,证件齐全,不穿奇装异服,力求做到言行得体,文明礼貌。
不得从事有损于记者形象的活动,要努力塑造县广播电视员工的良好形象。
6、注重新闻时效。
采访结束要立即编写稿件、制作节目,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稿,不得无故拖延发稿时间。
7、采访人员接到采访任务后,要严格遵守采访时间,提前到达采访现场,不得迟到,不得漏采漏报重要内容,不得无故脱离采访现场。
采访中不得收取和接受当事人馈赠的财物和宴请,不得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洗浴、娱乐等活动。
8、对尚未出台、正在内部讨论的政策问题,对县内重大改革措施和大案要案的报道,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
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宣传报道要慎之又慎,必须征求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0.11.13•【文号】广电发〔2020〕79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0〕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0年11月13日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媒体时代媒体深度融合,事关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事关壮大主流舆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积极落实,媒体融合取得重要进展。
为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坚持深度融合、整体转型,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移动优先、一体发展,坚持多屏互动、矩阵传播,坚持平台与网络并用、内容与服务并重,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学校广播站管理方案》
《学校广播站管理方案》校广播站是学校重要信息的发布者,是传播校园生活、师生喜闻乐见信息的一个平台。
为了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宣传工作,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全面提高同学们的素质,营造健康活泼的校园氛围。
特制定广播站管理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栏目介绍:1、新闻资讯:(1)、国际国内时事动态。
(2)、校园大小新闻内容,捕捉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重大事件、同学们关心的事情、竞赛情况等。
2、文学星空:(1)、感悟心灵美丽动人的哲理故事。
(2)、中外经典美文欣赏(3)、原创美文3、少年之声:(1)、身边的好人好事(2)、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和难题4、校园点歌台:送出你的祝福,温暖他人心田。
二、广播站值日要求:1、当天值班人员不得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2、当天值班人员准时到班(时间随学校作息时间表而变)3、值班人员每天傍晚要打扫广播室,包括扫地、整理办公桌、倒垃圾4、当天值班人员离开广播室要尽心尽责做好播音工作,播音之后要关好播音系统、电脑及相关设备、门窗等。
三、值班时间安排如下:四、收稿、播稿细则:1、各班团支部书记每周一课间操时间将自己班级的三篇稿件(依照三个栏目)交给校广播站负责人。
逾期稿件将不计入班级交稿量。
2、收稿时,负责人和各班交稿人对每周各班所交稿件数量当面登记进行签字核对。
(各班每交一篇稿件加班级积分2分。
)3、稿件播出要求:稿件符合栏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字迹工整且每篇稿件在150字以上。
4、稿件的播出一周四天。
周一播出六年级稿件,周二播出七年级稿件,周三播出八年级稿件,周四播出九年级稿件。
同年级同栏目的稿件择优播出。
即:原则上,每班每周应有一篇稿件播出。
3、对于不能播出的不合格稿件,广播站当天值日人员要登记好不合格原因备查。
附件:广播台开播语: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声,这里是马山中学校园之声广播站,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伴随着这熟悉的乐曲,聆听着动人的旋律,校园之声广播站又如期和你见面了。
公司内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公司内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利益相关者,在公司内网发布任何信息时必须遵守。
二、信息分类与审核1. 公司内网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两大类。
2. 公开信息指面向全体员工发布的通告、新闻等;非公开信息包括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等。
3. 所有内网信息在发布前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重要或敏感信息还需得到高层管理者的最终审批。
三、信息发布流程1. 信息发布者需登录内网系统,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明确信息类别、内容概要及发布时间等。
2.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信息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审核。
3. 信息技术部门确认信息无误并符合安全标准后,安排在内网相应板块发布。
4. 发布信息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四、信息更新与维护1. 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更新过时信息。
2. 对于不再适用或需要撤销的信息,应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
3. 内网管理员负责监督信息更新和维护的执行情况,确保信息质量。
五、信息安全与保密1. 严禁在公司内网发布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
2. 员工在使用内网时必须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或传播病毒。
3. 如发现安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信息技术部门处理。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严重违反规定导致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不定期进行。
机关 新媒体管理制度
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一、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的第一项内容是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的确定。
在各级政府机关中,应当设立专门的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和管理机关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
同时,需要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新媒体运营和管理工作。
2、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中还应当包括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在信息发布之前,需要建立审核程序和标准,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重要领域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机制应当包括多级审核和联动审核,确保每一条发布的信息都经过层层审核,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实谣言的传播。
3、内容创作和发布规范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还应当规范内容的创作和发布。
内容创作应当围绕政府工作重点,突出政策宣传和服务导向,注重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同时,在内容发布的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4、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理机制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理机制。
在面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时,需要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危机处理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舆论,保护政府形象和公共利益。
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评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5、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的最后一个内容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在信息收集、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需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信息不被泄露和篡改。
同时,需要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得擅自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合法合规开展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
二、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规范制度体系要有效实施机关新媒体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规范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应当包括管理体制、审核机制、内容规范、应急处理和数据安全等内容,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依据和执行流程,为各项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制度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导向作用,调动广大通讯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我公司宣传报道力度,做到“内促管理、外塑形象”,弘扬具有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的信息公开工作由政治工作部和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管理。
各单位(部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支部(总支)负责,党和政府共同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宣传网络的建立第四条文化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设置专职编辑、记者。
第五条党的各支部(总支部)、各单位应当至少设立一名专职或者兼职通讯员,各小组应当指定一名兼职通讯员。
第六条机关党支部应指导各部室指定一名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员。
第七条有关职能部室以及各党支部(总支)、单位应结合企业中心工作及自身工作任务,适时开展专题信息宣传活动,政治工作部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与帮助。
第八条每年对全公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和评价,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总支)、个人和优秀宣传工作给予表彰。
第九条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范畴,未按本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单位(部室),由政治工作部向公司提出取消该单位(部室)年度文明单位参评资格的意见。
第十条文化公司应当保存一定数量的重大活动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珍贵资料和企业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政治工作部对全公司涉及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单位(部室),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具有考核权。
第二章内部宣传管理细则第十二条各党支部(总支)、单位应根据形势需要,适当配置必要的宣传器材,如照相机、摄像机等。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信息宣传载体包括:“网页”、“通讯”、“多元经济信息”、“工会信息”、“广播”和“厂务宣传栏”、“宣传栏”、“墙报”等。
第十四条公司网络宣传第十五条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对公司企业网络全面负责,ICT中心负责网络维护。
第十六条“网页”应结合企业中心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形势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在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统一部署下,信通中心应根据公司中心工作需要,对公司网页栏目设置做出适当调整。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龙泉三小宣传阵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校园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校园内舆论园地的管理,特分类制定管理规定。
二、校园张贴物管理1、校园张贴物主要包括海报、启事、通知、标语等,必须内容健康有益、符合有关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张贴内容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查。
2、校园内不得张贴外来各类广告,如工作需要,应由校内经办者报党政办审查同意。
3、张贴物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张贴、摆放。
张贴物必须落款,写明张贴单位(个人)及日期。
有效期一过,必须立即清除。
4、凡未经审批的外来广告及未按指定场所随意张贴的,应及时清除;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由有关职能人员予以查处。
三、内部刊物管理1、内部刊物主要包括校报及各级学生组织报刊,班级原则上不办刊物。
2、刊物内容必须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体现正确的办刊宗旨,有利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每年12月31日前,各刊物应将年度总结和第二年的工作计划及全年刊物合订本送党政管理人员。
四、音像场所管理1、本规定所指的音像场所主要包括校园内面向师生的音像制品播放场所。
2、凡校园内录放的音像资料,必须做到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3、各音像放映场所在中央台新闻联播时间不能播放录像,应转播中央新闻,对重大国内新闻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转播,便于学生收看。
4、凡学生活动场所的音像播放,由校主管并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要具体落实负责人员,填写《音像播放单》备案。
5、音像制品的来源要保证渠道正规,严禁播放盗版、走私片及格调低下片。
6、音像录放场所的收费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收支分明,帐目公开。
7、切实做好音像录放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根据保卫处规定落实各种措施。
五、人文感恩励志讲座管理1、人文讲座要体现浓厚校园感恩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的宗旨。
2、讲座内容健康,严禁利用讲座散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确保我校讲坛的纯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业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内容
业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信息发布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和质量,保护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业务信息发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新闻发布等。
第三条业务信息发布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性、可信赖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业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管理,并加强与信息部门的沟通合作。
第五条业务信息发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发布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
第七条业务信息发布应当重视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用户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业务信息发布流程第八条业务信息发布的流程包括信息准备、审批和发布三个环节。
第九条在信息准备阶段,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应当搜集、整理和录入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校对。
第十条在信息审批阶段,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员的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规,并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在信息发布环节,经过审批的信息将会由专人进行发布,包括网站发布、内部通知或公告等,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在整个流程中,应当留存相关的备份资料和审批记录,以备查阅和确权。
第三章业务信息发布责任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员应当对其所属部门的信息发布负有管理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合规。
第十四条业务信息发布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发布信息或者随意修改已发布信息。
第十五条信息发布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信息部门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的畅通和规范。
第十六条如果因为信息发布不当,导致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信息发布管理监督第十七条公司信息部门应当对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可设立信息发布管理团队,对信息发布流程进行加强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学校播音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播音系统的管理,确保播音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播音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播音系统,包括校园广播、网络广播、电视广播等。
第三条播音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师生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播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播音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播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播音办公室,负责播音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播音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播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播音内容的审核和编排;3. 负责播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负责播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5. 负责播音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播音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播音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2. 符合学校教育目标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求;3. 具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4. 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暴力、迷信等不良信息。
第八条播音内容主要包括:1. 通知公告:包括学校重要通知、活动安排、考试信息等;2. 新闻报道:报道学校新闻、师生风采、校园动态等;3. 教育教学:宣传教育教学成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4. 文化艺术:介绍校园文化活动、展示师生艺术才华等;5. 生活服务:提供校园生活指南、天气预报、交通出行信息等。
第四章播音设备与人员第九条学校应配备符合播音工作要求的设备,包括播音系统、音频设备、网络设备等。
第十条播音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播音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播音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播音技能和表达能力;3. 熟悉播音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遵守播音工作纪律和规定。
第五章播音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播音内容编排:1. 播音办公室根据播音内容要求,提前制定编排计划;2. 对编排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规;3. 编排完成后,提交播音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校园广播台工作制度(四篇)
学校校园广播台工作制度学校校园广播台是一种重要的宣传手段,也是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基地。
为了保证广播台正常的运行和工作效率,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下面就是一份校园广播台的工作制度,详细介绍了广播台的职责、组织结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
一、广播台的职责1.宣传校园新闻和活动:及时宣传校内的重要新闻动态,介绍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事务的关注度。
2.播放音乐和广播节目:定时播放音乐、广播节目,为学校师生提供一种良好的广播环境。
3.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发布校内外的重要公共服务信息,如天气预报、交通信息等,方便师生的生活和学习。
4.承担校内重大活动的现场直播:配合学校机关部门进行各类活动的现场直播,提供良好的宣传平台和传播效果。
5.其他相关职责:校园广播台还可以承办校内比赛、策划推广校园文化活动等其他相关职责。
二、广播台的组织结构校园广播台由台长、副台长、编辑部主任、播音员和技术人员等组成。
1.台长:负责整个广播台的运行和管理,对广播台的工作结果负总责。
2.副台长:协助台长完成工作,并在台长不在时代行其职能。
3.编辑部主任:负责广播台节目的策划和制作,统筹安排节目的播放顺序,并协调编辑部的工作。
4.播音员:负责广播台的日常播音工作,包括新闻播报、节目主持等,具有一定的播音技术和表达能力。
5.技术人员:负责广播设备的维护和播放效果的调试,确保广播信号质量的稳定和清晰。
三、广播台的工作内容1.制定每周的节目表:根据学校的日程安排,制定每周的节目表,确保广播台正常有序的工作。
2.参与学校活动的策划和推广: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活动的策划和推广,为广播台提供更多的宣传机会。
3.准备节目素材:广播台的编辑部主任和播音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准备好节目的素材,确保广播台节目的质量和吸引力。
4.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技术人员要定期检查广播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修理和维护设备,确保广播台的正常运行。
5.参与节目演播:播音员要准时到岗,按时参与各类节目的演播工作,确保广播台节目的准时和高效。
附中校园广播台工作制度(4篇)
附中校园广播台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 广播台工作时间为学校正常开放时间,即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具体安排由主管老师决定。
2. 岗位设置:- 广播台设有主持人、编辑、音效师、技术支持等岗位,每个岗位具体职责由主管老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
3. 工作流程:- 主持人负责策划、组织和主持广播节目,编辑负责节目内容的撰写和编辑,音效师负责录制和制作节目音效,技术支持负责设备的维护和运行。
- 工作流程中各岗位相互合作,确保节目的质量和效果,具体的工作流程和配合方式由主管老师进行指导和安排。
4. 值班制度:- 广播台每天需要至少有一名成员值班,确保广播台的正常运作。
值班成员需提前向主管老师报备并确定具体值班时间,不能迟到或早退。
5. 禁止行为:- 在广播台工作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打游戏、聊天、看影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 禁止擅自借用、移动或损坏广播台设备,必要时需向主管老师报备。
- 禁止在节目中发布虚假、不实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6. 奖惩制度:- 广播台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上的出色表现或有创新、突破的贡献,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 对于违反工作制度或出现严重失职的成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初步草稿,具体工作制度和流程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附中校园广播台工作制度(2)一、校园广播台是学校宣传机构之一,其宗旨是:准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报道时事热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为保证广播台日常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广播台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广泛的知识面,满腔的工作热情,热爱广播事业。
三、广播台工作人员包括台长、导播、编辑、播音员、通讯员等,节目设有新闻类、文艺类、英语类三块,周一至周五中午休息时间段播出,周末停播。
四、广播台台长由学生会提名,经团委考核批准、任命。
关于某单位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关于某单位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信息发布活动,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益,保护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一切信息发布活动。
第三条信息发布是指单位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外传递消息、通知、公告、宣传等内容的行为。
第四条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公开、准确、及时、真实的原则,依法履行信息发布义务。
第五条信息发布的目的是及时传递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促进单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第二章信息发布管制机构第六条单位应当在机构设置上明确信息发布的管理职责,设立信息发布管理机构。
第八条信息发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和改进信息发布工作的策划、设计和撰写。
(二)听取和处理信息发布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信息发布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信息发布前应当经过审稿人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信息发布应当尊重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散布谣言、造谣或者故意歪曲事实。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的时间应当及时且符合发布内容的要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以便最大限度地覆盖受众。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可以通过单位官方网站、报纸、杂志、电视台、广播等媒体渠道进行。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的媒体渠道应当经过信息发布管理机构审批,并由专人负责发布。
第四章信息发布的分级管理第十五条信息发布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形式和受众划分为不同级别或不同类型。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的级别包括重要信息、一般信息和临时信息。
第十七条重要信息是指与单位工作、发展、安全等密切相关,对单位或者受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
第十八条一般信息是指不属于重要信息的,与单位工作和发展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临时信息是指突发事件、重要会议等特殊情况下发布的信息。
第二十条不同级别或类型的信息应当有相应的审核和发布程序。
第五章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是指对信息发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篡改、损毁等问题进行预防和处理。
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视台的制度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保证自办节目的制作质量,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广播电视编辑编辑、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和黄石市广播电视局人事管理、新闻采访的制度制定本规定,发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一般规定1、编辑人员定义。
本规定所称编辑人员是指具有市人事局颁发的记者、编辑、其它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在一个业务部门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持有本台统一印制的《电视台编辑证》的在职人员。
经考试合格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实习期满以后,经本台批准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并办理了《电视台编辑证》的应作为编辑进行管理符合黄石广播电视局人事管理规定的原局、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并办理了《电视台编辑证》的适用本管理规定。
2、编辑人员分类。
编辑人员主要分为责任编辑、图像编辑、文字编辑、三维动画制作编辑、其他编辑。
其中,责任编辑主要负责具体节目内容是否符合自办节目的定位和风格,是否有政治性、政策性错误,是否有常识性、技术性差错,并保证节目成片按时上载播出线,责任编辑可以是固定人员,可以兼任,也可以轮流担任。
图像编辑主要负责视频画面、声音、字幕的剪接、调整、修饰、设计、润色,串编具体的节目内容成完整的播出片。
文字编辑主要负责节目稿件的修改、调整、润色。
三维动画制作编辑主要负责片头、片花、片尾、宣传片的设计、制作。
其他编辑主要负责外购节目、交流节目的审查、重播重审、上载等工作。
3、《电视台编辑证》的办理。
具有市人事局颁发的记者、编辑或其它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在一个业务部门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的在职人员、原聘用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由台总编室核发《电视台编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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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系统和播音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院办公大楼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发布系统)和播音系统的管理,规范系统的使用与维护工作,确保重要通知、重要新闻及日常宣传资料按章发布,确保大楼播音系统按章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信息发布系统和播音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条责任规定
(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的加工、制作和发布工作,负责组织日常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负责播音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二)院办公室负责对发布的信息和广播的语音内容进行审核。
(三)经营计划处负责日常工程项目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条时间规定
(一)信息发布系统和播音系统应在每个法定工作日开启使用。
(二)信息发布系统开机时间应在上午法定上班时间前30分钟,下午关机时间应在下午法定下班时间后30分钟。
中途非特殊原因不得关机,非正常关机应事前征得信息中心负责人的同意。
(三)播音系统应在法定工作日上午上班前15分钟和上、下午下班前5分钟开启播放音乐,每次开启时间为20分钟。
因特殊原因需播放语音广播时需征得信息中心负责人的同意。
第五条信息发布要求
(一)各部门需发布宣传类信息时,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院办公室审批后,由信息中心完成信息的加工、制作及发布工作。
(二)各部门需发布通知、迎宾等信息时,可将素材直接提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完成加工、制作及发布工作。
(三)信息中心应按院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完成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四)信息资料在发布后3月内不得删除,以备查阅。
第六条日常宣传资料的制作与播放要求
(一)在无指定信息发布期间,信息中心应负责组织播放能反映我院综合实力的宣传资料。
(二)信息中心每年年初应根据经营计划处提供的去年的工程图片与资料制作宣传资料,用于日常的宣传发布。
制作好的宣传资料应经经营计划处审核后方能使用。
(三)宣传资料应根据创作主题制做多个题材的宣传
文件,按天逐个播放,一周内不得重复。
第七条音乐的选择与播放要求
(一)大楼播放音乐应以节奏轻快、感觉舒畅的轻音乐为主,禁止播放激烈、吵闹等刺激性强烈的音乐。
(二)播放的音乐应经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方能使用。
第八条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维护要求详见《监控室应用相关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