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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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全部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
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
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
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
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
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
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
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
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
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
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
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
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按照忠于职守、通晓
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
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
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
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十)上班时,台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
(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
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二)工作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或影响工作。
(十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各部室人
员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应事先告知部室主任,并要求部室内有人坚
守岗位,不能人去关门,影响工作。
(十四)各部室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推委扯皮,保证各项工
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隐瞒、
不浮夸、不弄虚作假。
(十六)台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二、学习制度
(十七)台工作人员,要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加强广播电视政策法律法
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
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学水平。
(十八)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
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和广播电视等
方面的知识,重点学习广
播电视理论、法律法规、科技和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阶段的学习内容、计划等,由办公室会同
党支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
(十九)学习方法。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统一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
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每周二或周五学习。业务学习采取走
出去、请进业的方式加强学习,走出去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
训学习,送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走访各地行业部门学习交流;请进
来包括邀请各类专业老师到本地授课。
(二十)学习要求。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集中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过后要主动补课。积极倡导发表个人学
习心得体会文章,交流思想,端正学风,提高效率。
三、会议制度
(二十一)县广播电视台会议分为台务会议、支部会议(大会、支
委会议)、台办公室会议和全体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
办公务会议研究,提交台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贯彻执行。一些政策性
的重大原则问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二)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坚持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支
部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两个月一次支委会议,党课可结合支部大会
进行。
(二十三)台务会议由台长、副台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各
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召集人审定。
会议主要任务:1、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讨论决定各
部门、各乡镇广电站请示的重要事项;3、研究决定县文化体育和广
播电视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台务会议(或台办公室会议),根据需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
(二十四)全体会议由台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
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
可由台长决定临时召开。全体会议可结合学习同时进行。
会议主要内容是:1、讨论通过台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2、听取
各部门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汇报;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4、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5、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6、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十五)台务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台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
办公室负责。每次会议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制作会议记要。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