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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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台的运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广播电视台设总台、分台、分支机构等组织形式,总台设总编辑室、节目制作部、技术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2. 总台负责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分台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工作。

3. 广播电视台设编辑、记者、播音、导播、制片、技术、宣传、财务、人事等专业部门。

第三章节目制作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捏造事实。

2. 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出现有害淫秽内容,不得歪曲历史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3. 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宣扬封建迷信、超stitious beliefs、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4. 广播电视节目应注重文化教育,推广先进文化,提高民众文化素质。

第四章节目播出1. 广播电视节目应按时播出,不得中途换台,不得随意插播广告。

2. 广播电视节目应遵守播出时段,不得在黄金时段播放低俗节目。

3. 广播电视节目应保证信号质量,不得出现信号干扰、画面模糊、声音杂音等问题。

4. 广播电视节目应遵守广告播放规定,不得超时播放广告,不得违规插播广告。

第五章人员管理1.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偷懒。

2.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遵守道德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出言不逊、打架斗殴。

3.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积极进取,不得怠慢工作,不得懈怠敷衍。

4.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热爱公益事业,不得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

第六章纪律处分1.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违反规章制度,应按照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记过、降级、开除等处理。

2.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广播电视台的利益,应追究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有异议,可向上级部门申诉,但在申诉期间应继续执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宣传媒体,其宗旨是服务师生,传播正能量,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原则有民主、公正、公开、高效,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

第三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职责属于学校相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机构负责人由学校相关单位选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任期一般为两年。

第七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建立学生代表会议,以便于学生对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广播电视台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运行流程第八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按照学期制进行编排,利用校园广播设备和电视机进行播放。

第九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每天设定固定的时间,进行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播放,以提供给师生媒体信息的传递。

第十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每天的播放节目的时长和内容的质量,避免播放不健康的内容。

第十一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必须定期进行校园新闻的采访和报道,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四章资金问题第十二条:校园广播电视台运行的经费由学校相关单位提供,用于购买设备、节目制作和员工的薪酬等。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必须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并做到科学合理使用,确保经费的透明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修理设备的故障,确保正常的播放和播音质量。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必须严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播放、制作和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必须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的培养,自觉遵守操守和规章制度,不利用台务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播音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严谨的报道和失实的信息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校园广播电视台违反相关规定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取消职务、停止播放等。

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电视台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电视台领导班子对本台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和监督。

3. 电视台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电视台安全运行。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播出安全(1)播出前,对节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健康、合规。

(2)严格执行播出调度制度,确保节目播出顺序、时长符合规定。

(3)播出过程中,值班人员应密切监控播出设备,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自办节目播出前,需提供《电视台自办节目播出通知单》,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播出。

2. 设备安全(1)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禁止擅自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如需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后的数值,并向下一班移交,报告主管领导。

(3)对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设备等,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安全。

3. 人员安全(1)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饮酒、会客、大声喧哗等。

(2)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集中精力监听、监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发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

4. 消防安全(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电视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电视台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篇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篇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4篇【第1篇】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局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光,及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工作时光必需坚守岗位,仔细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与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与考勤记下,采取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记下,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缘由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记下、统计、汇总,通报考勤状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光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光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

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光为活动开头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光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采取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光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记下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准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需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准时办理考勤记下的,应第一时光向考勤记下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支配的应事前报备,暂时性支配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光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1.校园广播电视台是学校宣传文化的重要平台,目的是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学校的发展成果,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校园广播电视台要坚持正确导向,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提供真实、客观、全面的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组织架构1.校园广播电视台由台长、副台长、主持人、编辑、摄影师、播音员等人员组成,具体职责由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2.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是校园广播电视台的最高管理机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

三、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工作流程1.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内容包括新闻播报、校园文化活动报道、校园公告、广告等。

2.校园广播电视台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员,确保工作的完成。

3.校园广播电视台要在节目制作和播出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真实、客观、全面。

四、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1.校园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设备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校园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3.校园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招聘、管理和培训人员,保障人员合法权益。

五、校园广播电视台的评估和考核1.校园广播电视台要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同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考核和评价。

2.校园广播电视台要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六、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宣传推广1.校园广播电视台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自己的工作成果,包括校园广播电视台网站、校报、微信公众号等。

2.校园广播电视台应积极参与各种文化活动和比赛,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附则1.本制度由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安全性,提高广播电视播出质量,制定本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台及其所属各频道、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接收站点。

二、安全播出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审核节目内容。

对于具有较大争议性的内容应适当作出删减或调整;对于具有政治、军事、涉及涉外事务等敏感性较高的内容,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定,做好审查和审核工作。

2. 保证播出质量。

进行测试设备的检测和检验,确保广电系统的设备状态良好,包括信号的清晰度,音视频的准确性、清晰度等方面。

同时对于播出设备应加强维护,保证播出质量的稳定。

3. 严格遵循播出时刻。

对于节目播出时刻,应严格遵照节目单的要求,不得出现错误误播、错播等情况。

4. 做好播出日志记录。

及时记录每一个节目的播出时间、播出频率及信号源,保证记录内容的准确性。

三、安全播出管理的实施机制1. 定期召开广电管理例会,就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指导。

2. 设立播出检验部门,对每一次播出实施检验。

3. 成立专门的安全播出管理工作小组,对重大活动的播出和重点播出时间段的安全播出进行紧密的监督。

4.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对内新闻、演出等栏目之间加强协调,确保各栏目之间顺序的相互调整,确保播出质量。

四、安全播出管理的若干具体要求1. 对于直播节目,应严格按照时间表播出,保证广电节目时刻的精准性。

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进行相关预案制定,保证播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高清视频播出准备,建设高清播出产业链,包括采编、编辑、制作、存储、传输、播出等方面的配套。

对于高清转播,要做好信号质量传输的监测和测试工作,确保其准确性和清晰度。

3.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收听、观看广电节目收听收看率的实现。

4. 对于主持人、编导、技术人员等每个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个人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每个人都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一、总则1.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保障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安全和正常播出秩序,规范各项操作行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频道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而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播出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直播技术人员、播音员、导播、节目制作人等。

二、播出场所安全管理1.播出场所应设置安全管控区域,并配备专职保安负责维护场所的安全。

2.播出场所出入口必须设置出入口卡口,对所有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和登记。

3.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随意进入播出场所,严禁携带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播出室。

4.播出场所应配备紧急疏散通道,并对通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5.播出场所内应设置紧急报警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作人员应及时触发报警。

三、电视节目播出质量管理1.电视节目播出前,播出部门应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电视节目播出时,播音员应进行声音测试,保证节目的播音效果和音量合理。

3.播出部门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播出部门应对电视节目的画面进行监控,并及时发现并处理画面异常情况。

四、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1.广播电视台播出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节目内容规定进行播出。

2.播出部门应建立内容审查制度,对所有待播出的节目进行审查,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合规。

3.播出部门不得播出含有暴力、淫秽、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的节目。

4.播出部门应定期对已播出的节目进行回顾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直播技术管理1.直播技术人员应熟悉所有直播设备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直播技术人员应定期对直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直播技术人员应熟悉直播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六、播音员管理1.播音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播音技巧,并能够熟练运用广播电台的播音设备。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一、引言现代学校中普遍设立了校园广播电视台,它在传媒的日益发达的时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校园广播电视台能够为学生提供信息、文化和娱乐,它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好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广播电视台顺利运行的基础。

本文将结合经验和理论,探讨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

二、目标设立学校广播电视台与其他校园媒体一样,需要有明确的目标设立。

这些目标应当与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文化传承相一致。

广播电视台的目标设立应当包括传播校园正能量、提供学生参与嘉年华活动、宣传学生的学术成果等方面。

三、组织架构广播电视台的组织架构应当清晰明了。

它应当包括一个台长和若干个部门负责人。

这些负责人应当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

同时,应当建立一个顾问团队,由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他们能够为台里的学生提供建议和指导。

四、人员招募与选拔广播电视台的人员招募与选拔应当有一套标准化的程序。

学生应当凭借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参与的部门,同时需要经过面试和考核。

选拔过程应当透明公正,以保证广播电视台的成员具有一定的素质和责任心。

五、任务分配与培养广播电视台的任务分配应当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和目标进行合理安排。

部门负责人应当带领成员工作,并进行培养。

在培养过程中,应当注重提升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六、工作流程与制度广播电视台的工作流程与制度应当明确规定,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不同部门之间应当有良好的协作关系,管理者需要制定大体流程,确保整个台的工作效率。

此外,应当建立发布制度和播出时长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浪费。

七、内容策划与创新广播电视台的内容策划与创新是保持其活力的关键。

根据学校和学生的需求,应当进行详细计划和调研。

在策划过程中,需要关注时事新闻、文化活动、科技讲座等内容,同时注重创新,提出独特的节目形式和风格。

八、技术设备与维护广播电视台需要有一套良好的技术设备。

这些设备应当具备较高的性能和可靠性。

此外,技术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也非常重要,需要定期检修和更新,以保证广播电视台能够正常运行。

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广播电视台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作息时间、考勤规定、请假、休假及迟到、旷工等管理要求,以促进广播电视台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实习生、临时工等相关人员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国家规定及广播电视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休息时间:每日中午12:00至14:00为休息时间,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及广播电视台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4. 调休规定: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周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休。

调休申请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5. 值班安排:根据广播电视台工作需要,各部门应安排员工值班。

值班安排应提前通知,并确保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值班期间的作息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为确保员工出勤情况的准确性,广播电视台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50至14:10。

(3)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并经上级确认。

外出返回后,应及时补签,并注明外出时间及事由。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经上级同意后,可进行补签。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房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运行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保护设备安全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五条机房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将计划提前告知设备使用人员。

第六条机房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第八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机房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机房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入库出库,不得擅自调动、转借设备。

第十条机房和设备使用人员应加强防火和防雷工作,确保机房和设备
的安全。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
上报机房管理员。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
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追究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及时进
行调整。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广播电视台所有,机房管理员有权对本制
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台工作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台的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闻宣传和节目制作的正确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导、记者、播音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工作应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广播电视台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电视台委员会:负责电视台的重大决策,指导电视台的全面工作。

2. 总编室:负责电视台的节目策划、制作、播出等工作。

3. 新闻部: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4. 节目部: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5. 技术部: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6. 行政部: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电视台委员会:- 负责制定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 审议重大节目选题和播出安排。

- 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2. 总编室:- 负责节目编排、审核、播出等工作。

- 确保节目内容的正确性和导向性。

-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 新闻部:- 负责新闻采访、编辑、报道等工作。

- 确保新闻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 维护新闻工作的独立性。

4. 节目部:- 负责各类节目的策划、制作、编排等工作。

- 确保节目质量,满足观众需求。

- 创新节目形式,提高节目竞争力。

5. 技术部:- 负责电视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

- 确保节目播出的技术质量。

- 推进技术革新,提高工作效率。

6. 行政部:- 负责电视台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 确保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节目制作制度:1. 节目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节目制作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策划,确保节目内容具有吸引力和教育意义。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工具,为了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提高广播电视台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校园广播电视台设置主管校领导、指导教师、编辑组、播音组和技术保障组。

三、职责
1.主管校领导:负责领导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并对广播电视台的节目进行审核和指导。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广播电视台的工作,负责与各学科教学相结合的节目制作。

3.编辑组:负责节目的策划、编辑和制作。

4.播音组:负责广播电视台的节目播出。

5.技术保障组:负责广播电视台的各项技术保障工作。

四、工作流程
1.策划:编辑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重要活动安排,制定节目策划方案。

2.制作:编辑组根据节目策划方案,制作节目稿件,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经过审核后,制作成录音或录像节目。

3.播出:播音组按照节目播出计划,将录音或录像节目进行播出。

4.监督:主管校领导、指导教师和技术保障组对广播电视台的节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管理要求
1.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符合校园文化建设的方向。

3.广播电视节目必须注重节目的质量和效果。

4.广播电视节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必须遵循安全原则。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园广播电视台所有。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5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5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起试行)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____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

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1、____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

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____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____台高清摄像机设备。

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

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

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

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

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4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4篇)

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进一加强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____台上一切设备属于单位公共财产,由台上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建立全台设备管理登记簿和设备使用登记簿,对采、录、制、播设备入帐登记造册,每年定期清点。

4.对违犯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设备管理____台上设备分机房固定设备和采访设备两部分。

机房设备包括制作机房的非线性编辑线、监视器,录音室话筒,演播室话筒、字幕提示器,播出机房的硬盘播出系统等。

采访设备包括摄像机、录音笔、话筒、三角架、充电器、电池、摄像包等。

2.机房内的设备,未经主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拆装、搬迁和移动。

3.借用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并到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出。

4.禁止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外来人员如实习需要上机操作,需经过台上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

5.不得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游戏、上网等)6.坚持“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使用人必须按使用说明操作设备,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卫生。

机房内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采访设备要定期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维修。

7.采访设备的领取人即为设备使用的责任人,要妥善管理设备、不得私自借用。

由于当事人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摄像机及附件(如三角架、话筒、线、灯具、管线、托板、充电机、电池)外观变形,镜头盖等丢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新件必须达到台里规定档次。

8.采访设备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领取人管理,节假日(国庆、春节)除值班人员外统一交回,由台上设备管理人员管理。

如果有事请假应将采访设备交回到分管台长或管理人员处。

三、机房管理1.工作人员要严格尊守机房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不允许在机房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对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利用台上设备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一经发现,按照台上制度作以处罚。

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2篇)

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2篇)

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行为,保护员工和观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广播电视台的卫生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广播电视台卫生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广播电视台的所有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制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

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问题,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体检结果和就医情况,为员工提供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的指导。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国家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工作场所卫生管理第九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应采取措施,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清新,水质干净,噪声合理,温度适宜。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应定期清洁工作场所,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家具等设施的清洁,且有序摆放。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期清理废弃物,确保工作场所的整洁。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消杀用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置无烟区,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提供干净的饮用水,保证员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第三章个人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不得穿着脏衣服和污染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台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定期洗澡,保持口腔卫生。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台员工应遵守个人防护措施,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健康。

第十九条广播电视台员工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就医,保持健康状态。

第四章营养饮食管理第二十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餐厅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合理。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三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三篇)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台设备的集中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的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频设备、视频设备、电脑设备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登记第四条广播电视台设备采购应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设备采购需经过合规的招标程序。

第五条设备采购前,应编制采购计划,并经过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设备采购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登记,并归档备查。

第三章设备保养与维修第七条广播电视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设备维修应按照维修管理制度进行,维修工作需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九条对于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管理第十条使用设备时,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

禁止非授权人员私自操作设备。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设备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设备受到不必要的损坏。

第十二条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切实做好设备的关闭和保护工作。

第五章设备处置与报废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经过审核后,如出现不再使用或破损严重的情况,应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设备报废需经过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进行设备的处置处理。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的处置方式可选包括出售、捐赠、报废等。

第十六条设备报废后,应做好设备的信息清除和安全处理工作。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设备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委员会要及时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掌握设备在各个环节的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备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设备管理事项,可参照广播电视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审定后的修改,以通知发文形式发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学校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学校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学校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台在学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可以提供重要的信息和宣传学校的发展,还可以培养学生们的广播电视技巧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台的正常运转,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一、建立广播电视台组织架构学校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其组织架构。

可以由指导教师担任台长,下设记者组、编辑组、摄像组等。

不同组别之间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广播电视台的宗旨和目标广播电视台的宗旨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重要信息和宣传校园文化,要明确其目标是宣传教育为主、娱乐为辅。

同时,宣传内容要符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观,注重传递正能量。

三、制定广播电视节目计划学校广播电视台应有一个定期更新的节目计划。

可以根据学校及社会热点话题,以及学生意见征集的结果,确定每周的节目安排。

广播电视节目的种类要多样化,涵盖新闻、文化、体育等多个方面,满足不同层面的观众需求。

四、确保优质的节目质量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要求才艺出众、充满创造力的学生成为主要参与者,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

在每期节目中,要对编导、主持、记者等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培训。

同时,要鼓励同学们提供创意内容,并提供反馈机制,及时纠正问题,提升节目质量。

五、规范广播电视台的运营流程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应规定各项运营流程,包括节目录制、后期制作、播出等。

要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作。

同时,要建立定期检查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加强广播电视台的技术设备建设为了保证广播电视台的正常运营,学校管理制度应关注技术设备的建设。

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升级。

此外,还可以鼓励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促进技术设备的创新和应用。

七、加强广播电视台的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制度要注重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和观众关注。

可以通过校报、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内容和特色。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分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条所有人员在广播电视台内应当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堵塞或妨碍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保存必要的消防安全记录,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八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报警器等。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管理,避免损坏、故障和滥用。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八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台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传媒机构,其管理制度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和流程。

这不仅可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规范性,还可以保障广播电视台的合法权益。

为此,广播电视台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个基本的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规定:1.广播电视台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

2.广播电视台应该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有关技术设备、证照等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

3.广播电视台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提高和理论知识积累,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要求。

4.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要强化职业操守,要公正、客观、真实的呈现新闻与厘清事实,表达正确意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人情主义和享乐主义。

二、基本职责1.广播电视台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保障节目质量和负责任的播出奉献。

2.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宣传和推广有助于公众健康、文明、和谐和进步的新闻信息和良好文化,倡导公正、客观、和谐与平衡的报导态度,娱乐和纪实性质的节目要强调优良传统和道德规范。

3.广播电视台要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多元化的传媒运作,不断拓展节目制作、采编、发布等业务板块,以提高广播电视媒体的市场竞争力。

4.广播电视台要建设一支素质高、水平差异较小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职业素养,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鼓励创新、勇于尝试和个性语言风格的鼓舞能力。

三、重点工作1.制定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发布的规章制度。

要按照年度计划,结合市场需求,确定节目制作、采编和发布的内容类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目质量。

2.针对直播节目,要注重实时性、即时性、专业性和临场执行力,加强出发点和结束点的统领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开展广播电视媒体文化活动,根据风俗,发表广播电视媒体的文化作品和探究一些有深度的文化话题,促进普及教育和全民文化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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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讨论稿)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十)上班时,台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

(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二)工作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或影响工作。

(十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政令畅通。

各部室人员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应事先告知部室主任,并要求部室内有人坚守岗位,不能人去关门,影响工作。

(十四)各部室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推委扯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隐瞒、不浮夸、不弄虚作假。

(十六)台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二、学习制度(十七)台工作人员,要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加强广播电视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学水平。

(十八)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制。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学习广播电视理论、法律法规、科技和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各阶段的学习内容、计划等,由办公室会同党支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

(十九)学习方法。

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统一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每周二或周五学习。

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业的方式加强学习,走出去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学习,送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走访各地行业部门学习交流;请进来包括邀请各类专业老师到本地授课。

(二十)学习要求。

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集中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过后要主动补课。

积极倡导发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交流思想,端正学风,提高效率。

三、会议制度(二十一)县广播电视台会议分为台务会议、支部会议(大会、支委会议)、台办公室会议和全体会议。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办公务会议研究,提交台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贯彻执行。

一些政策性的重大原则问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二)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坚持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两个月一次支委会议,党课可结合支部大会进行。

(二十三)台务会议由台长、副台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召集人审定。

会议主要任务:1、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广电站请示的重要事项;3、研究决定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台务会议(或台办公室会议),根据需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

(二十四)全体会议由台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台长决定临时召开。

全体会议可结合学习同时进行。

会议主要内容是:1、讨论通过台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2、听取各部门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汇报;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4、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5、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6、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十五)台务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台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每次会议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制作会议记要。

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狠抓落实。

(二十六)其他会议。

其他会议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社区领导小组会议,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会议等。

上述各种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依据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可由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情况需要,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二十七)按照会议少、规模小、时间短、求实效,即“少、小、短、实”的原则,切实精减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会后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把会议决定的事项落到实处。

四、公文处理制度(二十八)各级各部门报(发)送的公文,一律交收发人员(秘书)签收后,由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统一办理,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除特殊情况外,台领导不受理和审批未经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处理的公文。

除私人信件外,无关人员不得私拆单位公函信件,不得擅自留存公文,否则,办公室一律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二十九)收发人员签收公文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好文件处理笺,报送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随即报送台长或分管副台长,再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急件必须及时送达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承办,承办结果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台长。

(三十)领导和有关部室人员收到文件后,应及时传阅,急件急办,不得延误。

文件阅完后,必须签署姓名、日期,需要批示处理结果的,应在文件处理笺上明确批注。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移交档案室存档。

(三十一)严格文件传阅制度,所有公文均不得横向传阅,不得擅自将文件从文件夹中取出,确需的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

密级、机要文件和标明不准翻印的文件均不得翻印,确需翻印的,须经办公室、制文单位或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告知收文人员备案。

(三十二)文稿一般由办公室草拟审定,并送台长或分管副台长签发,最后由办公室编号印制。

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文稿,经办公室和台领导审核后,报送上级机关审定行文。

(三十三)草拟文稿时,应使用统一印制的公文稿纸或填制文稿处理笺,写明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时间、附件、主题词、密级、紧急程度、报(发)送单位、主办单位和拟稿人姓名、日期、文件份数等。

(三十四)公文制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公文质量。

公文制度要求: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2、完整准确地体现台领导意图;3、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4、符合文种格式,安排好内容布局;5、讲究时效,合乎语法与逻辑;6、符合保密要求。

(三十五)公文的草拟、修改、审核、签发和阅处、拟办、批示,一律使用钢笔、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用复写纸复写。

(三十六)公文签发前,必须认真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1、公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2、提出的措施是否实际、可行;3、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范。

(三十七)已经签发的文稿要正确编号、认真打印、仔细核对,文件版面安排清晰整洁,打印准确、清晰,原稿、正文和附件由办公室存档。

(三十八)台内部门机构撤消、合并或分设,原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公文等档案材料移交办公室归档。

(三十九)每年的文件应于次年二季度内清理归档,不必存档的文件,认真登记清销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销,送指定地点销毁,销毁完全后,监销和销毁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五、请销假制度(四十)因病、事假不能上班需要请假的,必须写假条审批,经领导批准同意后生效。

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写请假条审批的,事后要说明原因,补写请假条审批,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十一)各类集体活动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要请假的,事先报告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以便调整工作计划,保证全台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二)为便于联系,台领导和其他人员需临时外出开会和办事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

(四十三)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室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报台长批准。

部室领导请假由台长批准。

副台长请假由台长批准,因公到县外出差或按规定休假的,安排布置好请假期间的工作。

(四十四)经审批准假的,请假条一律交办公室保存,请假期满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病、事假可以抵扣公休假,病假2天抵扣公休假1天,事假1天抵扣公休假1天,以此类推。

(四十五)病事假与绩效工资的处理:1、事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10元。

每月正常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20天的当月不享受绩效工资。

2、旷工1天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旷工2天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旷工3天扣发半年绩效工资,旷工4天以上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十六)探亲假、公伤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勤制度(四十七)每月的月底各部室负责人将考勤表统计好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每季度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年终累计公布,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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