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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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台工作制度

县广播电台工作制度

县广播电台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广播电台的管理,提高广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广播在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广播电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县广播电台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广播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节目管理第四条节目设置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节目质量和品位,丰富节目形式和内容,提高节目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五条节目内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确保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节目制作和播出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节目质量。

节目制作人员要按时完成制作任务,节目审查人员要严格审查节目内容,节目播出人员要按时播出。

三、人员管理第七条广播电台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广播电台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广播电台要建立健全人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四、设备管理第十条广播电台要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排除故障,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广播电台要制定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设备使用人员职责,规范设备使用行为,防止设备损坏。

五、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广播电台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加强财务核算,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广播电台要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清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

六、安全生产第十四条广播电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广播工作的安全进行。

广播电视人事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人事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播电视行业人事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广播电视行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包括人才招聘、聘用、考核、奖惩、培训、晋升、调配等方面。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人事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激励和保障员工健康成长。

第四条人事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规定办事,杜绝人为干预和腐败行为。

第五条人事管理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发挥人才在单位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第六条本规章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单位领导负责全面落实,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

第二章人才招聘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和程序,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招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有歧视性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排斥特定人群的参与。

第九条招聘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拓展单位人才资源,提高单位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招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朋好友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包括岗位规划、岗位发布、应聘选拔、面试考核、公示公告、聘用等环节,应当经过多方面评估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培训发展等事项,建立员工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单位制度,积极适应工作环境,争取尽快胜任岗位工作。

第十四条招聘后的人员要接受单位的定期考核和评价,对工作表现出色者给予奖励,对不胜任者及时调整或解聘。

第三章职务聘用第十五条为选拔和任用人才,单位应当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规范设置职务等级和职能范围。

第十六条职务聘用应当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专业水平、资历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定,选优录用、选派任用和选拔提拔。

电视台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视台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电视台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视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编外、临时、合同制等性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电视台聘用人员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电视台聘用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视台招聘计划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性。

第五条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电视台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第六条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公告;2. 报名与资格审查;3.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4. 体检;5. 背景调查;6. 试用;7. 录用。

三、劳动合同管理第八条电视台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具体期限根据招聘岗位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就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进行协商。

第十一条电视台应当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电视台应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电视台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调薪等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2. 业务水平和能力;3. 工作成果和贡献;4. 团队协作精神。

五、薪酬福利第十六条电视台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视台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电视台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1.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定期体检;3. 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4. 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电视台管理制度

电视台管理制度

电视台管理制度一、概述电视台作为一种重要的媒体形式,承载着社会信息传递、意识形态传播、文化传承等多重功能。

为了保证电视台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电视台内部管理流程、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探讨电视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 内部管理流程电视台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内部管理流程,确保工作高效顺畅。

首先,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包括新闻报道、节目制作、播控调度等各个环节,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关系。

其次,建立健全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决策。

此外,加强与外部合作的沟通协调,保持与广告商、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密切联系。

2. 岗位职责电视台管理制度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

新闻台制度应规定新闻采编、记者、编导、校对等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

同时,节目制作部门应分工明确,包括编导、制作人、摄像师、剪辑师等,依据节目类型和所需技能合理安排人员任务。

3. 绩效考核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非常必要。

电视台管理制度应规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并制定合理的考核方式。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新闻报道准确性、专业性,节目制作创意性、观众评价等各项内容,以客观公正的方式为员工评价和奖惩。

4. 纪律管理纪律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保证工作的规范和秩序。

电视台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服装要求以及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同时,为了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应制定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在处理敏感信息时的行为规范。

5. 培训与提升电视台作为传媒行业的重要环节,要求员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管理制度应规定培训和提升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定期培训、外部培训机会等。

同时,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证,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了有效执行管理制度,电视台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框架。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县广播电视台工作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工作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工作制度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新闻宣传,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喉舌。

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日常工作各负其责。

要团结协作,努力克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

三、坚持党组会、台长办公会、台务会和职工大会的例会制度,及时研究、总结和安排工作。

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生生活会。

四、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和考勤制度,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工作和学习,杜绝吵嘴、打架现象发生,努力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因病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守秘密,严防宣传事故发生。

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七、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八、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全台上下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奋进、无私
奉献的精神,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工作的自觉性、除尘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电视台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视台的制度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保证自办节目的制作质量,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广播电视编辑编辑、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和黄石市广播电视局人事管理、新闻采访的制度制定本规定,发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一般规定1、编辑人员定义。

本规定所称编辑人员是指具有市人事局颁发的记者、编辑、其它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在一个业务部门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持有本台统一印制的《电视台编辑证》的在职人员。

经考试合格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实习期满以后,经本台批准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并办理了《电视台编辑证》的应作为编辑进行管理符合黄石广播电视局人事管理规定的原局、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并办理了《电视台编辑证》的适用本管理规定。

2、编辑人员分类。

编辑人员主要分为责任编辑、图像编辑、文字编辑、三维动画制作编辑、其他编辑。

其中,责任编辑主要负责具体节目内容是否符合自办节目的定位和风格,是否有政治性、政策性错误,是否有常识性、技术性差错,并保证节目成片按时上载播出线,责任编辑可以是固定人员,可以兼任,也可以轮流担任。

图像编辑主要负责视频画面、声音、字幕的剪接、调整、修饰、设计、润色,串编具体的节目内容成完整的播出片。

文字编辑主要负责节目稿件的修改、调整、润色。

三维动画制作编辑主要负责片头、片花、片尾、宣传片的设计、制作。

其他编辑主要负责外购节目、交流节目的审查、重播重审、上载等工作。

3、《电视台编辑证》的办理。

具有市人事局颁发的记者、编辑或其它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记者证,经本台批准在一个业务部门承担视频画面和文字稿件编辑、图像处理、三维动画制作、节目统筹、节目上载等任务的在职人员、原聘用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由台总编室核发《电视台编辑证》。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人力资源是任何一个组织的核心资源,对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而言也不例外。

如何高效地管理和激励人力资源,对于提升单位的竞争力和绩效至关重要。

本文就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进行探讨。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拥有庞大的人力资源,包括播音员、导演、编辑、技术人员等多个岗位。

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帮助单位高效运作和实现目标。

首先,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帮助单位招聘和留住优秀的员工,提高单位的竞争力。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可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单位的绩效。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与策略1. 公平公正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不论是招聘选拔、晋升晋级还是奖惩措施,都应该建立在公正和透明的基础上,避免个人主观偏见和不合理的人事安排。

2. 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这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晋级机制、培训与发展机会等。

通过激励机制,单位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整体绩效。

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单位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为员工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以便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或调整。

4. 培训与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作为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行业,需要员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单位应该注重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这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形式,帮助员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激励机制的案例研究在现实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中,一些激励机制已经被成功应用。

例如,某广播电视台为了鼓励员工创新,设立了创新奖励制度。

员工可以提交自己的创新项目,并在评选后获得奖金和奖励。

这种机制激发了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促进了单位的持续进步。

电视台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细则

电视台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细则

电视台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细则电视是当代信息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台工作人员担负着传递信息、推广文化、给观众带来视听享受等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电视台的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讨论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细则。

一、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1. 工作时间:电视台工作时间为全年无休,按照编排好的班次进行轮班工作,保证24小时的正常播出和节目制作。

2. 考勤制度:电视台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汇报并经批准。

二、职责和义务1. 严守职业道德:电视台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特点,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2. 服从安排和领导:电视台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整节目播出时间或内容,确保节目顺利播出。

3. 保持形象和自律:电视台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穿着不规范、打扮不得体。

同时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得在工作中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流程和禁止行为1. 工作流程:电视台工作人员应熟悉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流程,按照规定参与节目制作、策划与组织、后期制作等环节,确保节目的质量和效果。

2. 禁止行为:电视台工作人员禁止接受礼品和好处,不得携带手机、电脑等个人物品进入主控室等敏感区域,不得随意进出禁止通行区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

四、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1. 安全意识:电视台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协助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2. 应急处理:电视台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并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五、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表彰等。

电视台管理规章制度

电视台管理规章制度

电视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视台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视台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工作人员和实习生。

第三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注重团队合作,促进工作效率。

第四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勤勉工作,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六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尊重职业道德,维护媒体良好形象。

第七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保护公司资源,注意节约用电,杜绝浪费行为,规范管理行为。

第八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共同促进公司发展。

第九条电视台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积极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自我,增强竞争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电视台总经理负责电视台的经营管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发展。

第十二条节目部主任负责节目的策划和制作,组织节目制作人员开展工作,确保节目质量和时效性。

第十三条宣传部主任负责公司宣传工作,制定公司宣传计划,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形象。

第十四条广告部主任负责公司广告业务,开拓广告市场,推动广告收入增长。

第十五条新闻部主任负责公司新闻报导工作,组织新闻报道,保证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十六条运营部主任负责公司运营管理,统筹公司资源,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主任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做好员工招聘、培训和激励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部主任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公司财务预算,保证公司财务健康运转。

第十九条技术部主任负责公司技术支持工作,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提升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每个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上级安排,保证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电视台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台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传媒机构,其管理制度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和流程。

这不仅可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规范性,还可以保障广播电视台的合法权益。

为此,广播电视台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个基本的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规定:1.广播电视台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

2.广播电视台应该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有关技术设备、证照等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

3.广播电视台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提高和理论知识积累,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要求。

4.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要强化职业操守,要公正、客观、真实的呈现新闻与厘清事实,表达正确意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人情主义和享乐主义。

二、基本职责1.广播电视台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保障节目质量和负责任的播出奉献。

2.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宣传和推广有助于公众健康、文明、和谐和进步的新闻信息和良好文化,倡导公正、客观、和谐与平衡的报导态度,娱乐和纪实性质的节目要强调优良传统和道德规范。

3.广播电视台要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多元化的传媒运作,不断拓展节目制作、采编、发布等业务板块,以提高广播电视媒体的市场竞争力。

4.广播电视台要建设一支素质高、水平差异较小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职业素养,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鼓励创新、勇于尝试和个性语言风格的鼓舞能力。

三、重点工作1.制定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发布的规章制度。

要按照年度计划,结合市场需求,确定节目制作、采编和发布的内容类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目质量。

2.针对直播节目,要注重实时性、即时性、专业性和临场执行力,加强出发点和结束点的统领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开展广播电视媒体文化活动,根据风俗,发表广播电视媒体的文化作品和探究一些有深度的文化话题,促进普及教育和全民文化素质提升。

电视台的管理制度

电视台的管理制度

电视台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电视台的管理水平,保障电视台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电视台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领导电视台的工作。

2. 电视台设立副总经理一人,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

3. 电视台设立多个部门,包括编辑部、编导部、节目部、新闻部、市场部、技术部等,各部门设置部门经理。

三、人员管理1. 电视台工作人员需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符合相关条件者方可聘用。

2. 电视台工作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3. 电视台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表现和成绩进行考核,做出相应奖惩。

4. 电视台建立人员晋升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进行职务晋升。

四、财务管理1. 电视台建立财务预算制度,合理制定财务预算,确保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电视台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支出进行监管和审计,确保财务的合规和正确。

3. 电视台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出现私自挪用公款等行为,严禁贪污和腐败。

五、节目制作1. 电视台节目制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制作违法违规的节目。

2. 电视台建立节目评审制度,对节目内容进行评审,确保符合观众健康向上的需求。

3. 电视台鼓励节目创新,鼓励制作优秀的节目作品,提高电视台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六、技术管理1. 电视台建立技术维护制度,保证播出设备和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转。

2. 电视台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和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 电视台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保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七、市场营销1. 电视台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观众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和改进。

2. 电视台开展市场宣传和推广,提高电视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电视台建立客户服务制度,对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积极反馈和改进,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八、宣传推广1. 电视台建立宣传推广部门,制定相关宣传策略和方案。

2. 电视台进行各种宣传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媒体合作等,提高电视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0.07.27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

2010.07.27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

2010.07.27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篇:2010.07.27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理顺人事关系,根据县委《关于加强缙云县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1998)82号、县委办《关于县属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审核的若干规定(试行)》[2006]185号文件精神和权力制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主管本局人事工作确定一名班子副职分管,协助局长做好本局人事管理工作,局办公室做好日常人事有关工作,局党组其他成员监督执行。

二、人员录用和调配1、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因缺岗需要补充人员时,应及时向分管人事领导和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提出参考意见,由分管人事领导向局党组提出增人计划,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本局或下属事业单位一般不聘用临时工,确需聘用要报请局党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科室因某项工作需抽调本局其他科室人员协助,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被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听从抽调科室的安排。

工作拖拉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纪检、人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减少抽调次数或不予抽调。

4、科室一般不准借用局下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的,应说明借用理由和借用期限,由办公室报告分管人事副局长和分管下属单位的领导同意后借用。

借用超过3个月的,还须经局长同意。

临时借用人员到期必须返回原单位。

三、干部交流1、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2、从单位实际出发,局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人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轮岗交流。

局机关干部在同一科室工作满8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轮岗。

3、干部回避交流。

对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的必须交流。

电视台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电视台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电视台行政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视台行政人事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电视台行政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任用、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电视台行政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依法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的权利,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电视台招聘员工应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性。

第六条招聘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招聘方案,包括招聘岗位、条件、程序、流程等,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招聘应充分考虑应聘者的个人素质、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人才。

第八条招聘过程中应当保护应聘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应聘者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招聘过程中不得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条电视台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三章岗位晋升与考核第十一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岗位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表现确定晋升资格。

第十二条岗位晋升应公开、公平、竞争,不得有任何歧视性。

第十三条岗位晋升应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资历等因素确定,不得以任何非正当因素干预。

第十四条电视台应定期开展员工的绩效考核,全面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岗位晋升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有主观偏见和私人恩怨影响。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员工应根据考核结果自觉改进工作表现,并为晋升做好准备。

第四章激励与奖惩第十七条电视台应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激励、荣誉激励等,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优秀员工应得到及时的奖励和肯定,激励其在工作中更加努力。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罚。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障第二十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电视台科室人员管理制度

电视台科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视台科室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视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所有科室的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人员招聘与录用1. 电视台科室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2. 招聘过程中,应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和身体条件。

3. 录用人员需经过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合格者予以录用。

四、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1. 电视台科室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 各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详细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3. 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视台相关规定,维护电视台形象。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1. 电视台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的依据。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3. 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科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科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六、培训与晋升1. 电视台应定期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科室人员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3. 电视台实行岗位晋升制度,根据科室人员的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给予晋升机会。

七、请假与休假1. 科室人员应遵守请假制度,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 科室人员应合理安排休假,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八、保密与信息安全1. 科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电视台秘密。

2. 科室人员应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传播涉及电视台的敏感信息。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县广播电视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分配管理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广播电视台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制。

二级机构负责人由个人自荐或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党组研究、人事部门核准、县委宣传部审批、台长聘任,任期2年。

一般干部、职工根据岗位实行双向选择。

个人填报志愿选择岗位,部门根据需要选择职工,受聘人员与台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一年一聘。

二、人事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视单位编制情况,确需录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县人事部门批准后,公开向社会招聘。

政策性分配的人员,在履行接收手续后先试聘,后竞争上岗,试聘期为半年。

干部、职工调出,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做好公物移交后,办理调出手续。

三、工资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后,必须由台聘用在相应的岗位
上,再根据有关政策报人事部门批准、办理调资手续。

落聘人员从落聘的下月起,6个月内发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7个月至一年内仍未受聘者,发上述工资的70%;一年以上仍未受聘者,按有关规定发给最低生活费。

长期生病不能上班者,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休人员管理
干部职工退休,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报组织人事和劳动部门统一办理离退休手续。

除尘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返聘,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党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单位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社会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内退人员按原《内退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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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理顺人事关系,根据县委《关于加强缙云县党政机关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1998)82号、县委办《关于县属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审核的若干规定(试行)》[2006]185号文件精神和权力制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主管
本局人事工作确定一名班子副职分管,协助局长做好本局人事管理工作,局办公室做好日常人事有关工作,局党组其他成员监督执行。

二、人员录用和调配
1、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因缺岗需要补充人员时,应及时向分管人事领导和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提出参考意见,由分管人事领导向局党组提出增人计划,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本局或下属事业单位一般不聘用临时工,确需聘用要报请局党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科室因某项工作需抽调本局其他科室人员协助,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被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听从抽调科室的安排。

工作拖拉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纪检、人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他情况视情节轻重,减少抽调次数或不予抽调。

4、科室一般不准借用局下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的,应说明借用理由和借用期限,由办公室报告分管人事副局长和分管下属单位的领导同意后借用。

借用超过3个月的,还须经局长同意。

临时借用人员到期必须返回原单位。

三、干部交流
1、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2、从单位实际出发,局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人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轮岗交流。

局机关干部在同一科室工作满8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轮岗。

3、干部回避交流。

对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工作的必须交流。

回避交流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凡经组织决定交流的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接工作,按时报到。

对不服从组织决定,坚持无理要求而拒绝交流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经组织教育不改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中层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原则上年龄满男
55周岁和女52周岁,由办公室请示局长、分管人事副局长后,拟文免去中层职务,并在原则上调换工作岗位。

2、局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任免,一般应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进行。

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竞争上岗的,应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酝酿等程序后,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应当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二)公布职位;(三)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四)笔试和面试;(五)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六)决定任命。

4、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任命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介绍,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局党组成员在讨论中层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及亲属时,本人必须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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