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发显示了其

重要性。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保障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深化认识、多角度地进行审视。但是,目前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执法队伍质弱人少,执法过程受行政干预较多,消防监督工作点多面广,群众安全消防意识淡薄,素质偏低,家庭火灾隐患增多等等。这些问题导致消防监督工作中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效果不理想和“以罚代改、重罚轻管”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本文结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相关实践,提出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分析出其原因,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消防监督以罚代改执法难度

作者简介:郭国春,攀枝花市西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监督执法。

200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颁布实施。《消防法》虽然已就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篇章做了较大调整且更加全面完善,但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基层的消防执法工作现状与法律规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开展日常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针对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某些共性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粗浅的看法和相应的解决办法,与大家共勉。

一、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质弱人少,执法难度较大

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是有一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某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当前,由于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从地方大学挑选加入的,这部分执法人员由于知识结构的不同,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都是十分欠缺的,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专业水平不能满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二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达不到基本的消防监督的要求。笔者就以工作地攀枝花市为例,该市人口约101.8万,面积7434平方公里。但是当前该市仅共有32名专职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这和该市的消防监督执法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是不符合的。三是部分消防监督员的法律意识十分弱。近些年来,由于消防监督执法员的个人素质低、自我约束差、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消防执法基础差,滋生了部分消防监督员的特权思想,致使他们在工作中方法粗暴简单,态度冷谈。四是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着不稳定性和流动性。部分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刚在原来的岗位上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任职几年就被调整更换,这使得消防监督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二)群众安全消防意识差,家庭火灾隐患很多

历年来我国学校教育中对消防安全教育都是极其不重视的,这直接导致了有的居民安全消防知识的缺乏,甚至连火警电话和消防部门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也不会使用相关的灭火器材,在火灾中缺

乏逃生自求的技能。可见群众整体的安全防范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都很差。但是随着居民提高了自身的生活水平,在家庭中大功率的电器越来越多和家用电器的普及,而大部分家庭却缺乏对电线铺设的保护措施;同时大部分的家庭在装修中都采用了三合板等高分子材料和家庭中的煤气、液化气,由于消防安全意识的不足,居民会常常存在违规操作和错误使用的现象,这些都大大地增大家庭的火灾隐患。

(三)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效果不达标

消防工作应构建“由政府领导、部门执行、单位负责、群众监督、社会支持”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然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消防安全责任缺乏有力的法律责任。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要求条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日常消防工作的履行过程中,其他的工作环节经常忽视了相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如,消防安全的指标要求没有设立在经济活动中;消防责任几乎没有纳入到人事制度的考核中;消防安全的责任也并没有在民事活动中放在首位;对于政府各级各部门日常的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根本没有任何强制条款,消防安全由此也很难被纳入其他工作环节。如在人事制度中,消防责任很少纳入考评范围;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消防安全的指标要求;在民事活动中,没有把消防安全责任摆在首位;在国民教育体系内,缺少消防教育内容。这些问题导致消防监督工作中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效果不理想。可

见各级各部门消防责任意识相当薄弱,缺少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缺乏了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对消防安全责任存在着认识上的局限,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完善缺乏主动性,常常只有等消防安全部门查出了相应的问题,才会去实施或管理。

(四)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受行政干预多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方行政机关和政府均把发展放在了首位,不断推进招商引资的力度。然而在招商引资的过程只重视经济效益,不在乎安全消防的现象经常会出现,为达到片面的经济效益,常常允许外来投资者推迟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相应单位在消防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偷工减料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安全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不投入”现象常常发生。这些现象的产生均是由于某些行政领导消防责任意识薄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忽视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这些单位在安全消防监督的执法过程中若被查出问题,便会利用地方政府急于追求经济效益的理由和现实达到“地方保护”。在安全消防监督执法中以权、土政策和关系代法以及行政、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妨碍执法的现象常常出现。消防监督部门由于碍于人情、关系和地方政策,在执法的过程中无法理直气壮、大公无私地开展工作,对很多常见的安全消防违规现象只能忽略,消防监督执法难以严格公正地展开。

(五)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以罚代改、重罚轻管“的现象得不

到解决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整改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发生火灾事故,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但是日常生活中居民对火灾隐患常常不能自查自纠自解决,都需要依靠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时时主动地去到企事单位和社区展开周到、深入细致的安全消防检查,才能及时找出各种安全消防违法行为,这主要是由于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够健全和完善,居民安全消防责任意识的薄弱。然而即使执法人员找出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消防违规违法行为,这些单位和部门抱着侥幸心理,对违法犯规行为进行扯皮,认为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整改和清除的责任在于消防部门,只有消防部门催了,他们才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得防监督部门在发现、整改和清除隐患的过程需要耗消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成消防监督部门没有精力、违规违法单位没有压力、老百姓生活没有保障的现象。这些消防安全违法违规的单位的不配合,使得很多消防监督机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发出了整改责令书、实施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后就没有了下文,对该查封的查封和该停产的单位都没有强制其严格执行,降低了问题处理的标准,甚至有时会不了了之,很少采取动骨伤筋的执法方式,这致使了不能积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很难严格执行执法程序,监督执法效果不达标,“以罚代改、重罚轻管”现象常常出现。

(六)面广点多的消防监督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