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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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首先,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较为模糊。

根据现行法律,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违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排除非法侵害,且正当防卫的手段必须适度。

然而,在具体案例中,对于违法侵害的判断以及正当防卫的手段是否适度往往存在争议,容易导致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或过度。

其次,正当防卫制度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产生了不少争议。

例如,对于防卫过当的界定,以及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否过重等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对于正当防卫边界的过度扩大或收缩,导致一些本应被允许防卫的行为被判定为犯罪,使得个体承受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再次,现行法律对于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还不够完善。

例如,在家庭暴力问题中,对于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往往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使得被害人继续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在合法职业的行使中,例如民警、消防员等,他们在履职过程中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也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正确理解。

在教育体系中加强法律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得公众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制度。

其次,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上,应提供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指导。

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什么样的手段可以视为适度,避免给法官带来过多的自由裁判空间,降低判决结果的主观性。

此外,应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力度。

对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应予以充分的法律保护,确保被害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履行职责中的合法职业人员,应设立相应的判定标准,确保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当前的现状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宣传普及、明确准确的认定标准以及加大特定群体的保护力度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制度,保护公民个人和社会的安全。

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或者紧急危害时,主动采取适当防卫行为,以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对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浅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被侵害的,或者即将被侵害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本人、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采取紧急措施,是正当的。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在侵害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以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合法权益是正当的。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制止不法侵害,不得不实施的急于使自己或者他人免遭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这一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防卫行为免除刑事责任。

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不仅适用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包括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的作用也是十分积极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们经常面临被侵害的情况,而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

在抢劫、盗窃、伤害等案件中,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会采取一些临时措施来进行防卫。

如果这些防卫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那么受害者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就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种自我保护的合法途径。

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使得侵害行为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也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一定的裁量空间。

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正当防卫进行具体的裁量,从而制约侵害行为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安定。

该制度在刑法中的规定较为详细,并得到不断完善和进一步加强。

本文主要从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应用方面进行探讨。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三部分:正当防卫的概念、适用原则和具体规定。

1.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危急情况下,为了防卫自己、他人或者国家的人民、公共财产等重大利益,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而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我国对正当防卫的规定。

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指在危急情况下,为了保护重大利益而采取防卫行为,并因此造成损害的一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防卫行为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即必须是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

2.适用原则在判定正当防卫是否适用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情节认定原则。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正当防卫所在的危急情况的存在,以及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2)利益优先原则。

应当优先考虑被保护的利益,即被正当防卫所保护的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3)严格限度原则。

正当防卫行为必须超过必要限度才能成立,否则就构成过当防卫。

3.具体规定我国对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条:(1)正当防卫必须在危急情况下发生,且防卫行为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

(2)正当防卫的承担者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公民和非公民等。

(3)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由被防卫者造成的。

(4)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存在合理性。

二、正当防卫的运用正当防卫的运用主要涉及到防卫的对象、防卫的时机、防卫的方式及其限度等方面。

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可以是自己、他人或国家的人民、公共财产等重大利益。

被保护的利益必须是重大利益,如生命、财产等,不能是不正当利益。

2.防卫的时机正当防卫应在危急时刻下产生,即当被侵害人遭遇危险和攻击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而不能在事后采取行动。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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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前言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

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的即时威胁下。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

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也有一些限制: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

即被害人无法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

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情节,例如必须在夜间、侵害人必须使用凶器等。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手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自我保护的权利:正当防卫保障了个人和财产的安全,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及时警察支援的人们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手段。

2.维护社会秩序:正当防卫的存在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者在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时多一份顾虑,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必要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应当明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当前,对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标准不一致。

应当进一步明确“不法侵害”的范围和程度,不仅包括暴力犯罪,还应涵盖一些非暴力但具有紧迫性和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于“防卫时间”的界定,应当更加精准,既要防止防卫过早,也要避免因过度限制而导致公民在遭受侵害时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防卫措施。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制度。

通过发布权威的司法解释,对正当防卫制度中的一些关键概念和疑难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指引。

同时,整理和发布具有代表性的正当防卫指导案例,让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例可循,统一裁判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再者,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很多公民对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缺乏清晰的了解,导致在面临危险时不敢防卫或者防卫不当。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普法宣传、法律讲座、媒体报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让公民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以及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防卫。

此外,优化司法程序也是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允许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同时,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可以引入专家证人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心理学家等参与案件的审理,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还有,完善相关的证据规则。

在正当防卫案件中,由于事发突然,往往证据难以收集和固定。

应当建立一套适应正当防卫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和判断上,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对于被告人的合理陈述和辩解,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

正当防卫中的“紧迫性”判断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教义学思考1. 本文概述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个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的自卫权利。

正当防卫的适用并非无限制,其核心要素之一“紧迫性”的判断尤为关键。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紧迫性”在正当防卫中的判断标准及其对激活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

通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的分析,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本文将揭示“紧迫性”概念的内涵及其在教义学上的应用。

同时,文章还将讨论如何在确保个人防卫权利的同时,防止正当防卫制度被滥用,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公正性。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本文期望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2. 正当防卫制度的概述正当防卫,作为刑法体系中一项重要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根植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社会防卫的需求,旨在赋予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依法享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继续侵犯的权利。

这一制度体现了法律对个体自卫权的尊重与保障,同时在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防止不法行为肆意横行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正当防卫,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指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对侵害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它本质上是对不法侵害的一种反击,但因其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得以排除犯罪性,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即使造成侵害人的损害,行为人亦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制度在刑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进行实质评价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实现刑法目的——预防犯罪、保护法益——的重要手段。

正当防卫的适用,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即在面对紧急状态下个体为自我保护所实施的行为时,刑法应当保持克制,避免过度干预和事后苛责,从而鼓励公民积极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

正当防卫的成立须严格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黄金法则”。

论正当防卫制度

论正当防卫制度

论正当防卫制度论正当防卫制度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超过明显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正当防卫特殊防卫防卫过当不法侵害必要限度1引言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作了非常必要的完善和修改,对于鼓励和保护广大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无疑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运用还存在诸多疑难争议问题,对于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及特殊防卫权还存在许多操作技术和价值判断方面的分歧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可滥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性不法侵害的“不法”即违反法律,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现实性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客观上并无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以过失犯罪论处;如果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 3、侵害性作为防卫对象的侵害,一般是指对法益的威胁,即只有当行为威胁法益时,才能对之进行正当防卫,在我国不法侵害应是人的不法侵害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这个条件解决的是不法侵害的真实性和适时性问题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及于与侵害行为无关的第三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2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图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新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三、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特殊防卫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1、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从而构成了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前提是正当的、合法的,但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的损害后果来看是非法的、犯罪的,也属于非法防卫行为衡量防卫强度的法定因素有两个,一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造成重大损失”前者是防卫强度的说明,后者是防卫结果的表现,对于构成防卫过当来说,二者缺一不可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要件是: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是不法侵害行为防卫过当犯罪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者实施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及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防卫过当的主体,除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外,同时又是正当防卫的主体,具有防卫人和犯罪人的双重身份一般来说,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但有些情况下,可能也有间接故意2、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我国刑法学界有些学者认为:“防卫过当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最初也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它也是在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前提下,针对不法侵害人,为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实施的因而,防卫过当在一般情况下同样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基础、时机、对象和主观诸条件,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一样,具有行为的防卫性,属于防卫行为的范畴正是因为这一特征,立法者在规定防卫过当时,才将它与其他的犯罪行为区别开来,规定对防卫过当行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但是,防卫过当行为在客观上具有危害性,主观上具有罪过性,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立法上规定对防卫过当的行为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见,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应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相区别的根本标准正当防卫与特殊防卫1、特殊防卫的概念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特殊防3卫权”,也称“无限防卫权”,或无过当之防卫等特殊防卫权行使的前提首先是防卫人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且是受到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侵害对于他人人身安全、*权利或财产权受到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应按正当防卫办理,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暴力犯罪时,也存在特殊防卫权特殊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特殊形态,并非无限防卫,无论在防卫范围、时间及条件上,法律都进行了规定,虽然这些规定并不是具体的首先,特殊防卫适用的范围是:人身安全遭受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相当于生命健康的暴力犯罪第二,特殊防卫时间条件要求必须是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且是借助暴力实施的针对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这种侵害行为已达到严重的危及人身的程度,不采取无过当防卫难以保护人身安全第三,特殊防卫的目的是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制止既严重又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行为2、特殊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特殊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与普通防卫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二者虽然成立的起因、时机、对象、主观要件相同,但二者也有很大的不同:不法侵害本身的性质和范围不同对一般正当防卫来讲,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其范围较为广泛,二特殊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只限于犯罪行为,且在犯罪行为中又有特别限制,只限于新刑法所规定的特定的暴力性犯罪不法侵害针对的权益范围不同在普通防卫中,不法侵害针对的权益范围广泛,它不仅包括人身权利,还包括财产权利和其他方面的权利而在特殊防卫中,不法侵害所针对的权益范围只限于人身方面的安全对防卫限度的要求不同就普通防卫而言,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合理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特殊防卫来讲,则不受限度限制,只要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论防卫人采取什么样的防卫方法,给对方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即特殊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四、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我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防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根据新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正确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1、不法侵害的强度在确定必要限度时,首先需要确定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2、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4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3、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根据不法侵害的权益在确定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中的作用,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护,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五、我国正当防卫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意见(一)我国现行正当防卫制度存在的问题1、对正当防卫条件的规定还是比较保守,如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2、对于鼓励公民积极行使防卫权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措施考虑的较少,对正当防卫权适用范围没有明确,如“行凶”一词含义宽泛且难以界定,因而在实践中带来许多不必要的争议,有些规定不清楚,如什么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3、刑法对特殊防卫人的举证责任没有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公安机关承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负证明责任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里证明无罪的条件和意见,就包含证明责任的含义在内,在无过当防卫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当然要全面收集证据如果发现无过当防卫的事实材料的,应当据此认为无罪但如果公安机关只发现证明被告人故意杀人的事实材料,未发现无过当防卫的事实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无过当防卫的辩护事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否则无过当防卫就不能成立对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1、从鼓励公民打击违法犯罪角度出发,对“正在进行”可作扩大解释司法实践中,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通常理解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为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开始考察国外正当防卫制度立法的情况,可见各国用不同的方式规定正当防卫针对的是现实的不法侵害,有的确定为现实危险是防卫的前提,比如日本、意大利等国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精神,均采用“现实危险说”,即不用等到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或即将发生危害结果才实施正当防卫,只要存在对人身权等合法权益造成危险性的可能,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2、规定正当防卫权的适用范围情形现行刑法没有对防卫损害的行为方式、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为鼓励公民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5进行打击,根据实践中的不同情况,可以规定用直接打击方法或使用工具、威胁等方法,还可以夺取犯罪工具,只要能制服不法侵害者,阻止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或阻止危害后果产生,就可以认定为是正当防卫3、制定刑事司法证据规则,统一证据规范增加特殊防卫人举证责任的规定特殊防卫的立法初衷是鼓励公民勇敢地同犯罪作斗争,但是也存在一定危险,这种危险就是不轨之徒可能会歪曲利用这一原则以达到其不法目的由于特殊防卫原则是证明被害人无罪的一个抗辩理由,因此,对特殊防卫必须严格审查,以防滥用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在特殊防卫的情况下,公安、检察机关当然要全面收集证据,如果发现特殊防卫的事实材料,应当据此认为防卫人无罪但如果公安司法机关只发现证明被告人故意犯罪的事实材料,未发现特殊防卫的事实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特殊防卫的辩护事由的,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6陈兴良:《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铭暄:《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金智法:《论正当防卫的立法完善》,XX年10月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韩玉胜:《新编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7。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前言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

正当防卫是现代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手段。

但是,正当防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1. 正当防卫标准不明确正当防卫标准并非绝对明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这就导致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争议案件,比如“超过必要限度”、“过度反击”等问题。

2. 正当防卫适用范围有限正当防卫只适用于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侵害人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仍然可能会因为过度反击等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

3. 正当防卫与人权保护的矛盾在实践中,正当防卫与人权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如果过于强调正当防卫,可能会导致被侵害人采取过度反击行为,从而侵犯到侵害人的人权;如果过于强调人权保护,可能会导致侵害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三、正当防卫存在的不足1. 正当防卫不能完全避免非法侵害正当防卫只是在非法侵害已经发生后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并不能完全避免非法侵害的发生。

因此,在预防非法侵害方面还需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法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2. 正当防卫容易受到滥用在实践中,有些人可能会利用正当防卫来逃避刑事责任。

比如,在打架斗殴时,有些人可能会故意挑衅对方,并在对方反击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逃避刑事责任。

3. 正当防卫难以平衡各方利益正当防卫涉及到被侵害人、侵害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利益的平衡。

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做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导致一些争议案件的发生。

四、结语正当防卫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正当防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法律制度,并加强社会管理和法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引言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正当防卫的认定与界定却常常引发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社会、心理等多个层面对正当防卫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以期为解决相关争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法律层面的反思1. 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的界定是法律实践中的核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紧迫性、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等。

这些因素之间往往存在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关系,使得正当防卫的认定变得复杂而困难。

2.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中,一个重要的争议点是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在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情绪、环境等,因此很难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导。

二、社会层面的反思1. 舆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舆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一些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中,舆论往往会对司法判决产生重要影响。

一方面,舆论的关注可以推动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舆论的过度炒作也可能对司法判决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判决结果偏离法律原则。

因此,在处理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时,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舆论的影响,确保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社会环境对正当防卫行为的影响社会环境对正当防卫行为的影响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在一个充满暴力和犯罪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往往更容易采取极端手段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摘要】本文主要对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分析,包括其历史背景、法律依据、存在的问题、改进方向和实际执行情况。

通过分析发现,日本正当防卫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也有一些进步之处和可喜的发展趋势。

在文章总结了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之处、进步之处和未来发展方向。

整体来看,日本正当防卫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仍有待进一步改进,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日本、正当防卫、制度、历史、法律、问题、改进、执行、不足、进步、发展。

1. 引言1.1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日本正当防卫制度是指在遭遇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制度。

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依据并不完善。

目前,日本的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规定过于笼统,导致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歧义性,容易导致司法裁决的不确定性。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隐忧。

一些报道显示,在日本社会中,一些人因为误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导致对他人的过度防卫行为,甚至涉及到过度暴力的情况。

日本的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也过于严格,使得一些被侵害者在实际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可能会因为超出法定限度而受到法律制裁,从而不利于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有必要对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完善和执行改进,以确保其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 正文2.1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历史背景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日本古代时期。

在日本古代,人们对于自我保护和争夺土地资源常常采取暴力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减少暴力冲突,日本开始建立起了类似于现代正当防卫制度的概念。

在日本的战国时代,战乱频繁,民众的个人安全常常受到威胁。

日本开始逐渐形成了一套关于自我防卫的法律制度。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

日本正当防卫制度若干问题分析论文日本的正当防卫制度是指在法律上对于个人在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的一种制度。

正当防卫制度是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条件、行使权利的限制以及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联等方面,对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日本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条件并不明确。

根据日本刑法第36条的规定,个人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但没有明确规定何为“正当”,这使得判断是否是合法的防卫行为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此外,正当防卫的行为也需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但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必要的限度”,从而导致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给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带来一定的困扰。

其次,正当防卫制度存在对于行使权利的限制。

根据刑法第36条的规定,个人在面对非法侵害时,只能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不能超出合理的防卫范围。

这一限制并未明确定义,使得个人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需要时刻注意自身行为是否符合“必要性”的标准,以避免超出防卫行为的合理范围。

这种限制可能导致个人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犹豫和担心,影响到他们采取有效防卫措施的决心和行动力。

此外,正当防卫制度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和交叉。

例如,在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利与民事法上的过当防卫责任等规定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晰。

过当防卫是指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个人行使防卫权利时对于侵害者造成的损害超过合理范围的情况。

然而,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并未明确说明过当防卫责任的范围和适用情况,这可能导致个人在正当防卫时面临对过当防卫责任的担忧,影响其有效行使防卫权利的决心。

综上所述,日本正当防卫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适用条件不明确,导致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的界定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其次,行使权利存在限制,个人需要在行动中时刻考虑所采取行为是否符合“必要性”的标准;最后,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存在冲突和交叉,尤其是与过当防卫责任等民事法上的规定关系不明确。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摘要】正当防卫制度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和概念入手,深入探讨了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具体操作方法以及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和价值。

提出了如何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并分析了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建设和完善正当防卫制度,助力构建法治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关键词】正当防卫制度,重要性,概念,作用,条件,限制,操作方法,意义,价值,完善,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实意义.1. 引言1.1 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是非常必要的。

正当防卫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是对人民群众自卫行为的合法性认定和保护,是对于人们合理自卫行为的一种制度上的规范和保障。

只有在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才能保障人们在面对危险和侵害时能够正确地进行自我防卫,避免非法侵害。

了解正当防卫制度,可以帮助人们在危急情况下正确判断和采取有效的防卫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了解正当防卫制度还可以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人们更加了解和尊重法律,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1.2 正当防卫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正当防卫制度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自卫行为,它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制度的出现,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对侵害者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制约侵害行为的发生,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

浅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摘要】我国正当防卫制度在法律上有明确的依据,包括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被广泛运用,起到保护人身权益的作用。

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性体现了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

未来,正当防卫制度应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正当防卫制度、我国、规定、运用、法律依据、条件、限制、司法实践、人身权益、完善性、社会秩序、发展方向1. 引言1.1 背景介绍正当防卫作为我国刑法中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犯罪率的增加,人们对于自身安全感的需求也在增加,因此正当防卫的概念逐渐受到关注。

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及运用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深入研究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依据、条件、限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对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我国刑法体系的精神内涵和立法宗旨,为保护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2. 正文2.1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依据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在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保护自己、他人的人身权益的合法权利。

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处于非法侵害或者即将被非法侵害的状态;二是为制止或者抗拒非法侵害,所采取的行为符合必要的限度;三是即当事人应当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正当防卫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得故意伤害对方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量,判断被告人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正当防卫的合理运用。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排除
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即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 罪构成, 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把正当防 卫规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因为, 一方面, 正当防卫行为根本不具备犯罪构成条件。 即实 施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没有恶性, 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另一方面, 我 国刑法理论对正当防卫还主张权利侵害说, 认 为正当防卫不仅不是犯罪行为, 而且是一种权 利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 防卫权自然 具有其他法律权利的共性特征。 这些表述实际 将正当 防卫当 成一种权利, 认为法律不容许对 权利侵犯,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 应当对受到侵 害的权利予以保护。 保护权利通常情况下应由 国家进行, 但在事态紧急时, 则容许个人以自 己的力量保护权利。 正当防卫既然是保护权利 的手段, 当然不应受到刑罚的处罚。 正如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所说 “ 法乃 善与正义之科学”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价值, , 是 一切法律原则都应该追求的价值目的。 侵害权 利行为是非正义的, 而保护权利行为不管是国 家实施还是个人实施, 都有正义性。保障功能 和保护功能为刑法的两大基本功能。 正当防卫 是正义与秩序、 保障与保护对立统一、 综合作 用的产物。 从正义 秩序的 统一出 才 只有 与 对立 发, 能解释为什么正当 防卫应当 被法律允许, 才能解释
通常含义要窄的解释, 把暴力侵害的“ 暴来自度”防卫限度无限防
正当防卫是当代各国刑事立法中所确定
的一项重要制度, 历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我国将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第 20 条 : “ 为了使 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的, 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 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 行行凶、 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 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 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1. 引言1.1 正当防卫制度的概念正当防卫制度是指在必要情况下,为了防卫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使用适当的手段进行抗击的一种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合理、必要的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制度的出现,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正当防卫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的;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抵御非法侵害,而非为了挑衅、报复或复仇;防卫的手段必须是适当的,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手段;防卫必须是直接、紧急和不能有其他处理手段的情况下进行的。

正当防卫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为公民提供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犯罪依法惩处,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而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还规定,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如果危害较大或者超过了被侵害的权益所应当具有的限度,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这说明我国刑法对于正当防卫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相应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秩序。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不仅在刑法中体现,还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为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提供了法律支持。

2. 正文2.1 正当防卫的条件和要求正当防卫需要具备必要的紧迫性。

即当遭受他人侵害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不能存在过多的犹豫和迟疑。

正当防卫需要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

防卫的手段必须是合理的、必要的,并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或者武力,造成过度的伤害。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及其完善(doc 14页)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及其完善(doc 14页)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及其完善(doc 14页)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及其完善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而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的相关问题。

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的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要限度一、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特别是现行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规定作了重大的修改补充,主要立法精神是适当地放宽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除原则性地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以外,还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了特别规定,这就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

因此,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立法作了重大修改,为公民积极行使正当防卫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新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读后感

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读后感

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读后感读了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相关的文章后,我就像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满脑子都是“哦,原来如此”和“啊,这也太复杂了吧”的念头在打架。

以前我就觉得正当防卫嘛,简单得很,有人欺负我,我还手,只要不过分那就是正当防卫呗。

读完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

这正当防卫在司法认定里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每个零件都得严丝合缝。

就说防卫的时机吧,得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这就像一场拳击比赛,你不能在对手还没出拳,或者已经打完收工的时候突然给他一拳,说自己是正当防卫。

这让我想起那些电影里的情节,反派刚把刀举起来,还没落下呢,主角就一脚把反派踹飞,这时候观众都觉得主角超酷,在司法认定里呢,这一脚踹得合不合理就得好好琢磨了。

要是踹早了,那可能就不符合正当防卫了。

再说说防卫的限度。

这限度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东西。

我感觉就像是走钢丝,不能太左也不能太右。

要是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掏出一把刀把人家捅了个对穿,这肯定不行,那就是防卫过当了。

但要是对方拿着刀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你肯定不能还温柔地说“你不要过来哦”,这个时候你反击得重一点,只要是必要的,那就是正当防卫。

可这必要不必要,谁来判断呢?这就像一场没有标准答案的考试,全看具体情况。

还有防卫的意识这个点。

得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才行。

要是两个人打架,纯粹就是为了争个面子,互相看不顺眼,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这就好比两个人在马路上因为谁先踩了谁的脚吵起来,然后大打出手,这时候谁也不能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毕竟出发点就不是为了保护什么合法权益,而是意气用事。

这司法认定就像是一个超级严格的裁判,在正当防卫这个赛场上,要把各种情况都看清楚。

不过我也理解,要是不这么严格,那这规则就乱套了。

可能有些人就会借着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做坏事,那可就违背了这个制度设立的初衷。

总的来说,读完这些我对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有了全新的认识,不再是以前那种模糊的、想当然的理解。

这也让我意识到,法律真的是一门很严谨的学问,每一个条文背后都有着深刻的考量和复杂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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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内容提要:关于正当防卫,从保护对象、时间性、起因、防卫行为、防卫客体和无限防卫权的不同观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阐述。

关键字:新刑法正当防卫犯罪预备防卫过当
1979年刑法(简称旧刑法)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一部值得称赞的刑法①,但对正当防卫的要求过于苛刻,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打击犯罪不力,公民的自我保护缺乏保障,而新刑法在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要求下对正当防卫的重新界定,扩大了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放宽了防卫限度,对于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在1997年3月14日由全国人大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过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和理论中也存在颇多争议之处,下面针对不同观点着重阐述自己对正当防卫的几点初步理解和认识:
一、正当防卫的保护对象。

也就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

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互相斗殴等,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而是犯罪行为。

这几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也是有条件的。

防卫挑拨不成立正当防卫行为一般仅限于当时条件,如果甲今日挑拨乙,乙几天后再攻击甲,或找好帮手才攻击甲,甲可以对乙进行正当防卫。

对互相斗殴而言,双方斗殴结束后,一方觉得吃亏,又纠集起来侵害另一方,对被侵害一方来说,并没有继续斗殴的故意,因而可以对侵害一方实行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性。

即对不法侵害在什么时候,什么阶段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无论新旧刑法,都来采用了“正在进行”这一表述方式,但对它存在不同理解,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执行偏差,目前大多所接受的观点是犯罪已经开始或者说正在进行继续当中,但如果不对各类犯罪的形态、特点加以区分,势必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
犯罪行为有预备、实施、既未遂等阶段,而我们所忽略的就是犯罪行为的犯罪预备阶段,在刑法中,犯罪预备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所以对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不法分子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通常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预备犯进行刑事处罚是十分罕见的,即使处罚,也是那重罪的预备行为②,因此如果将犯罪预备也纳入正当防卫的范围,那会在加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有不可估量积极作用。

如果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张某得知李某正在策划一起抢劫行动,并准备召集其他同伙,张某认为如果先报警可能会耽误时间,便趁李某不备将其制服,为了有利于警方抓捕,便迫使李某改变了时间、地点,然后报警将其一网打尽。

我们该如何定性张某的行为呢?是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呢?我们不能将正当防卫理解为只有在不法侵害就要给我们造成危害后果时才可行使,或者说只有将不法侵害人打倒或击毙才是正当防卫,我的理解是要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或消除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某种威胁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

所以我认为适当加大正当防卫的行使时间能更有效的打击不法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防卫起因。

即是否有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既是正当防卫的前提和条件又是正当防卫能否取得正当的客观基础和根据。

不法侵害,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的不法行为,也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不法行为。

所谓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是指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属于假想防卫,假象防卫侵害他人利益的,一般应负律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的按意外事件处理。

对假想防卫的行为人,被侵害人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四、防卫行为。

就是通常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或者说方式、手段等,新旧刑法都没有明确规定或限制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所采取的防卫行为,这是因为在当时情况下该怎样去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应该由受害人自己去选择,只要是对制止不法侵害有利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措施都可以作为防卫手段使用,由于目前许多观点都认为只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使用正当防卫权,所以相应的防卫手段也仅限于以暴治暴,这是旧刑法采取的“消极防卫”的结果,会导致运用防卫手段的保守和行使防卫权的被动,还有观点认为坚持防卫行为的程度要与不法侵害行为相当或适当超过一点,这样很不现实,这也是“消极防卫”的观点在起作用,如果不具体分析,一味片面强调正当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相当性能对打击不法行为是极其不利的,基于相同考虑,新刑法做出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说以下几种情况不用负刑事责任:1、没有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2、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3、虽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也造成了重大损害。

我的理解是:1、“必要限度”指能够制止不法侵害发生或继续所必需的能力或范围。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正是对公民采取“升级防卫”行为的一种默认甚至确定,因为它赋予公民在对不法侵害行为行使防卫权时可以采取更为强有利措施的权利,这对调动公民对违法犯
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这是有条件的;2、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没有因为防卫方式的重大“升级”而治侵害人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

这就是说即使行为过分,但对侵害人没有造成损害或虽有损害但不明显重大的也不负刑事责任。

这样,防卫人的选择性就多了。

五、防卫客体。

即正当防卫行为所指向的对象,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都倾向于“不法侵害人”顾名思义,不法侵害人指突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但我认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应该采用“不法侵害行为”更贴切,虽然正当防卫的直接目标是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但我们不能忽略了同时会对其财产上造成的损失,至于“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的”这一表述只是对“制止不法侵害”的结果所作的一种强调,不能理解为“不法侵害人”就是正当防卫客体,真正的客体还是“不法侵害”这一行为。

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我理解包括共犯:1、直接共犯主要指直接对受害人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的人;2、间接共犯,指那些虽不直接实施侵害行为,但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对这类不法分子实行正当防卫会起到意想不到积极效果。

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就是对防卫过当能否正当防卫,我认为可以,正当防卫目的就是保护合法权利,打击不法侵害,我们不能说因打击的是不法行为而不做任何限制了,否则就违背了正当防卫本意。

六、无限防卫权。

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立法意图是好的,就是想强化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但令人遗憾的出现了,所谓“无限防卫权”的倾向,如果无视这种暴力程度上的区分,都可以实行无限防卫权的话,则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会使正当防卫成为私刑的借口。

⑤无限防卫权只是对防卫过当的一种特殊解释规定,它并不像一般正当防卫那样具有普遍适用性,是不是无限防卫权仅限于保护人身权利,而对其他权利的侵害无论多么严重都来不能行使呢?比如发生了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民是以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威胁为由而行使无限防卫权?还是只能以一般正当防卫保护?我认为目前情况下选前者。

综上所述,我认为“积极防卫”制度好于“消极防卫”制度,它相对于旧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而言具有范围更广,防卫方式更灵活,防卫更主动,自我保护更完善等特点,它对刑法起一种补充的作用,并且它最直接的动机就是为了鼓励广大公民同不法行为作斗争,解除他们后顾之忧,使之成为对不法分子进行主动打击的法律武器,它有别于旧刑法所确认的只有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即将造成损害时才可以被
强迫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消极防卫”制度。

令人欣慰的是,新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已放宽了对正当防卫的严格要求,可以说是向“积极防卫”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

对于正当防卫制度有以下几点建议:
1、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扩大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具有危害性的不法威胁”;
2、增设防卫过当能否进行再防卫的规定;
3、增大刑罚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不法分子嚣张气焰,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刑法的威严,为正当防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使正当防卫真正成为被广大公民普遍使用的准权武器,充分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把不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还需各部门法密切配合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不能让广大公民只能凭借正当防卫与犯罪行为斗争,让我们一起携手对不法行为说不吧!
①高铭喧《中的孕育各诞生》,法律出版社,1982,6
②陈兴良《97刑法丛书,刑法疏义》中公大出版社,1997,102
⑤陈兴良《97刑法丛书,刑法疏义》中公大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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