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实习学生(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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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企合作行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保障合作成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间开展的合作与交流活动,旨在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目标。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间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领域。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学校指的是本校,企业指的是与本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校企合作行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合作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第二章合作项目管理第七条合作项目应根据学校与企业的需要,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

第八条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组建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职责和工作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九条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十条项目组应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的约定,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及时沟通和协调双方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合作项目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成果报告,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果,促进长期合作关系的发展。

第三章人才培养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与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应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参与实习、实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指导、辅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条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工作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与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评估、总结并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合作的持续发展。

第四章知识产权管理第十七条学校与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应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与企业共同研发的成果,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签订知识产权转让与分享协议。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校企合作的学校、企业及相关人员。

校企合作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二、合作模式与内容(一)合作模式1、订单培养模式: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学校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

2、工学交替模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到企业进行实践实习,然后再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3、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场所。

4、产学研合作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合作内容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确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课程开发与教学:企业参与学校的课程开发,提供实际案例和实践教学资源,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3、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实践,学校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进行管理和考核。

4、师资培养: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学校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到校进行培训和讲座。

5、就业推荐:企业优先录用合作学校的毕业生,学校为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审议校企合作的重大项目和合作协议。

3、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设在学校,负责具体落实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收集企业的合作需求信息。

2、组织起草校企合作协议和相关文件。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顺利就业,学校组织推荐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参加教学实习。

为规范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推荐制度1、学生参加实习的单位,主要以校企合作单位为主,自己联系为辅。

2、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实习单位签同意接收意见,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签章后,方可办理离校实习的手续.3、推荐实习(就业)工作做到符合条件、双向选择、公正合理、规范有序.(1)所有用工信息均交就业处审核,待组织专人考察后,择优向学生如实介绍用人单位的情况.(2)推荐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推荐、部门审核、用工单位接收。

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将推荐方案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3)下列学生不推荐或延迟推荐:未经批准中途退学的学生;因违纪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且尚未撤消处分的学生;技能不合格的学生;其它违纪违规的学生。

(4)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5)对环境不好、规模不大、待遇不高、管理无序、劳动强度过大的用人单位不推荐学生实习或就业。

二、实习制度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

实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起设备损害事故,实习期间牢记学生身份。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各种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合作、实习实践合作等。

第三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和合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商定,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书,明确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通过学校和企业的正式程序审批。

第六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推进、监督和评估,并按照规定向学校和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第七条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保密机制,确保双方合作的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章合作范围第八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科研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双方共享资源和成果,并根据项目成果分享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二)人才培养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发人才培养项目,包括校企合作的学历教育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双向人才培养等。

(三)实习实践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开展实习实践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实践能力,做好学生就业衔接工作。

第九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确保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应当体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避免竞争与冲突。

第三章合作程序第十一条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程序分为初步洽谈、协商方案、签订协议、实施合作和评估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初步洽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就合作意向进行初步洽谈,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研和论证。

第十三条协商方案阶段:学校和企业双方根据初步洽谈的情况,协商具体的合作方案及合作内容、方式、期限、责任主体、经费投入等事宜。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的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类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原则是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学校的合作事宜,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三章合作项目的确定与审批第八条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

第九条合作项目的提出由学校或企业均可,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形成合作意向书。

第十条合作意向书应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经费预算等内容。

第十一条合作意向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审批通过的合作项目,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第四章合作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和企业应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合作项目的需要,安排相应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设备和技术指导人员,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并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建立合作项目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对合作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规范、保障学校的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共同育人机制,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由实习就业办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应做好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开展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与理论研究,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考核标准。

(二)完善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环节工作,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统筹校企合作资源,积极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探索校企合作模式。

(四)针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提出建设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审查、论证工作,对已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检查和跟踪。

(五)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统计总结等工作。

做好校企合作有关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和归档工作。

(六)指导和督促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做好校企合作的协调和协作工作,拓宽合作范围,丰富合作内容,及时总结和推广校企合作先进经验。

(七)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各部门和负责同志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中的职责:(一)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积极、主动拓展校企合作途径,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模式。

(二)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引入和相关商谈工作,商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运行与管理模式,起草校企合作协议,报经批准后,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三)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校企合作运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执行,确保校企合作协议的切实履行。

(四)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五)负责本单位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管理、总结、推广等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六)负责本单位校企合作中的各项经费管理,各项收入及支出均应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合作、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活动。

二、合作原则1、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2、教育优先原则合作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首要目标,确保学生在合作中获得充分的实践锻炼和职业素养培养。

3、合法性原则合作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深度,推动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内容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学校按照企业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实训,企业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实践操作。

3、产学研合作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共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师资培训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学校邀请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专家到学校开展讲座和培训。

5、就业推荐企业优先录用学校毕业生,学校为企业推荐优秀人才。

四、合作程序1、合作意向提出学校或企业均可提出合作意向,向对方提交合作意向书,包括合作内容、方式、预期目标等。

2、合作洽谈双方对合作意向进行深入洽谈,明确合作细节,达成初步合作共识。

3、合作协议签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作项目实施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合作项目。

5、合作评估与反馈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合作方案,不断提高合作效果。

五、组织管理1、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校企合作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校企合作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实习管理制度指导思想为加强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保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组织与管理第一条实习的主要形式: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实习原则:择优推荐、双向选择。

第四条实习方式:学校安排与自主实习相结合。

第五条学生身份:学生实习期间兼职两种身份,“中职学生”“企业准员工”,服从学校与企业的双重管理。

第六条组织实习时间:工学交替按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上学期,时间为二至四个月(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下学期,时间为四至六个月(特殊专业、特殊情况除外,学校安排与自主实习相结合)。

顶岗实习基本条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才能予以实习与就业推荐。

第八条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烟疤、无纹身。

第九条在校学习时间按不同专业教学要求满四至五个学期,(工学交替按在校学习时间计算),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程并经考核合格。

第十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撤销,并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

第十二条交清相关费用,办清实习的离校手续。

学生自主实习的也必须符合以上条。

实习基本程序第十三条公布实习信息,顶岗实习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学业成绩推荐人选;工学交替由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校企合作办协同政教处、教务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就业前的安全、纪律、心理健康、实习任务、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培训,不参加培训的学生不能安排实习。

第十五条校企合作办择优推荐企业或组织校园招聘会,企业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实习人员,做好备案工作。

第十六条被实习单位选定或录用的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填写实习就业通知单(家长、学生签字),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七条自主且符合实习条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家长、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凡未规范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校者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类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实训、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

二、合作原则(一)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合作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资源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二)育人为本原则合作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三)依法依规原则合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则。

(四)平等自愿原则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地位平等,自愿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三、合作内容(一)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排经验丰富的员工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产学研合作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克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人才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四)技术服务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合作程序(一)意向洽谈学校或企业提出合作意向,双方进行初步沟通和洽谈,了解彼此的需求和优势。

(二)实地考察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等。

(三)签订协议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内容、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项目实施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双方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定期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项目评估合作项目结束后,学校和企业共同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合作提供参考。

五、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对合作企业的资质、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查。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3篇)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3篇)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专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中专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二、合作意向与洽谈1.中专学校应积极寻找与企业进行合作的机会,了解企业的需求情况。

2.中专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应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和目标。

3.双方应通过洽谈会、项目对接、校企联合培养等形式进行合作意向的沟通和确认。

三、合作形式与内容1.实习实训合作:中专学生可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到企业进行实习实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2.学校企业合作项目:中专学校可与企业共同开展科技研发、产品设计等项目,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校企合作实践基地:中专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建立实践基地,提供实践场所和设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环境。

4.师资培训合作:中专学校可以与企业合作进行师资培训,在企业进行教师培训和深入学习,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行业感知力。

四、合作管理与评估1.合作协议:中专学校与企业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定合作期限和方式。

2.合作经费:合作项目所需的经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

3.合作管理人员:中专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合作管理人员,随时与企业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4.合作成效评估:中专学校与企业应定期进行合作成效的评估,分析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合作守则与信用1.中专学校与企业应遵守合同和协议,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中专学校与企业应积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中专学校与企业应保护合作期间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避免泄露和不当使用。

4.中专学校与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尊重彼此的权益和利益,共同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六、奖惩措施1.对于合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中专学校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合作协议和规定、损害中专学校利益的企业和个人,中专学校可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暂停合作、解除合作关系等。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是指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深入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研发、实习实训、人才培养等方式进行合作,以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企合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可行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明确责任分工:校企合作涉及到高校和企业的双方合作关系,通过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纷争和矛盾。

2.提高合作效率: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可以明确所需的资源、人力、时间等,使得合作双方能够更有目标地合作,提高合作效率。

3.保护双方权益:校企合作中,高校和企业有各自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制度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和合理利益的分配。

4.提高质量和创新能力:校企合作是一种产学研结合的方式,通过制度明确合作的目标和要求,可以促进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制度的内容:1.合作项目的选择和管理:(1)明确合作项目的选择标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合作双方的需求、资源投入等。

(2)制定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3)制定合作项目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的计划、进展、评估等。

2.资源共享和分配:(1)明确合作双方的资源共享方式和条件,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2)制定资源分配的程序和规则,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3.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1)明确实习实训的机会和方式,包括实习岗位的选择、实习时间的安排等。

(2)制定实习实训的管理办法,包括实习学生的管理、实习任务的安排等。

4.知识产权和保密:(1)明确校企合作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保密管理办法,包括信息的保护、商业机密的保密等。

5.合作成果的评估和使用:(1)制定合作成果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包括项目的效益、学生的成长等。

(2)明确合作成果的使用方式和权限,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

三、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合作双方了解和遵守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校企合作是高等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旨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教学质量和实践能力。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合作的行为和方式,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作内容和范围1.职业培训合作:学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以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2.实习实训合作:学校提供实习和实训岗位给企业的学生,以增加实践经验和就业能力。

同时,企业提供实训场地和指导,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项目研发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就业合作: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

三、合作流程和要求1.合作计划制定: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合作计划,明确合作内容、目标、时间和责任分工。

2.合作协议签订: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3.资金管理:合作双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资金使用方式和管理程序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

4.项目执行和监督:学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进行项目跟踪和评估。

5.成果分享和评价:学校和企业共同分析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成果分享和交流,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价和总结。

6.合作保密:双方保护合作项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学术研究成果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合作效果评估和奖惩措施1.合作效果评估: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指标和要求,进行合作效果评估,确保合作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2.奖励措施:对于合作项目取得的显著成果和贡献,学校可以给予企业奖励、表彰等激励措施。

3.失信处罚:对于未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作章程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警告、限制合作或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五、合作管理机构和责任1.合作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或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践等方面进行的合作。

校企合作工作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率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三条校企合作工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守信、合作发展的原则。

学校和企业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校企合作内容第四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共同开发课程,确保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需求相符合。

(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共同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三)教师与企业人才交流: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开展交流,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丰富企业人才资源。

(四)科研项目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校园招聘与人才输送:企业参与学校招聘活动,选拔合适的人才,学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信息,协助企业招聘。

三、校企合作机制第五条建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

第六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企合作日常工作,包括联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合作活动等。

第七条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等。

第八条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校企合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确保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符合。

第十条学校应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能够学到实际技能。

校企合作安全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教师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校企合作项目的学生、教师和企业在校期间的实习、实训、产学研等活动。

第三条校企合作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校企合作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包括:(一)制定校企合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检查校企合作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三)对校企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组织开展校企合作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企业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二)提供符合国家安全、职业健康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三)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确保实习、实训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服从企业管理和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爱护企业设施,不擅自操作设备。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开展校企合作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学生、教师和企业的安全知识水平。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职业健康标准;(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事故预防、处理和应急措施;(四)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九条学校和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校企合作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校企合作在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也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为了有效管理校企合作,学校应建立一套管理制度。

二、合作课题的确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需要明确合作的方向和目标。

首先,学校与企业需共同明确合作课题,确保与校内教学密切相关。

其次,合作课题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合作协议的签署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必须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作协议应涵盖双方的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以及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约定,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四、教师与企业的合作安排教师在校企合作中担任重要角色,他们不仅需具备教学能力,还要能与企业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因此,学校应制定相应安排,鼓励教师参与合作项目,提供培训和支持,以增强他们与企业合作的能力。

五、学生的参与与录用学校应推动学生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提供适当的机会让学生实践和应用所学知识。

同时,学校还应与企业合作,共同组织实习、就业招聘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实践平台。

六、资源共享与技术支持校企合作要求学校和企业之间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

学校可向企业提供其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企业则可向学校提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七、成果的评估与反馈学校开展校企合作需要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与反馈。

学校可通过学生的综合能力评价、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企业的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合作效果。

八、知识产权保护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学校和企业应共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明确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责任,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九、问题解决与改进校企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反馈并解决与合作相关的问题。

校企合作学生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学生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院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创新技术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学院发展,保证学院的切身利益,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各系与企业在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会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管理,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

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院内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二)提出学院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合作项目建设的建议,提供院长决策。

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

(三)组织和督促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做好校企合作的协调和协作工作。

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种校企合作先进经验。

(四)重点抓好学院与大企业及企业群的合作工作,推动我院的良性发展。

(五)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协助各系做好院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院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协助各系做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

(六)做好校企合作有关的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七)管理校企合作中的各项经费,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

(八)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各系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中的职责是:(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做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产教结合的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促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

根据不同合作内容,可以根据本规章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应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合法合规开展合作活动,增强合作双方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和产业发展。

第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加强协商讨论,合理合法地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和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二章合作机制第五条学校和企业应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

双方应当建立定期沟通的机制,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合作事务会,及时沟通合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合作方向和目标。

第六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各自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机构或部门,明确相关负责人,建立健全合作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合作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合作信息,保证双方对合作项目、合作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学校和企业应遵循规范的决策程序,在合作事务中,应当形成合作决策的程序和机制,确保合作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合作内容第九条人才培养合作应当遵循人才培养目标,依托企业提供实习实践岗位,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十条科研合作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原则,依托企业提供研究基地和资金支持,共同参与科研项目,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学校和企业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作项目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合作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经济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023年校企合作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2023年校企合作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校企,管理制度,实习,合作相关资讯是工作生活常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内容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校企合作同学实习管理制度,欢迎阅读,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篇1:校企合作同学实习管理制度校企结合同学实习管理制度为组织好同学实习工作,使同学在实习期间更好地学习技能,提高实际操作力量,提高同学综合素养,保障同学外出实习期间的人身平安,达到预期的实习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1,实习同学必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

遵守《中同学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同学身份。

同时仔细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仔细填写实习日志。

2,同学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实习指导老师将不定时抽查。

3,必需按时参与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与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4,实习期间原则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如遇特别状况,必需办理请假手续,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由实习指导老师签署看法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课论处。

5,必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厂方及实习指导师傅的支配,悉心听取指导。

进出实习单位必需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6,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同学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需按平安规程规定穿戴好服装和平安帽,不进入设备警戒线内,确保人身平安。

8,必需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爱惜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觉故障或特别现象,马上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平安。

9,爱惜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与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实习学校管理制度

实习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学校管理,规范实习工作,保障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和校内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实习学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二)注重实践,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三)校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四)规范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习学校应设立实习管理部门,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实习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和要求;(二)组织实习学生参加实习单位的选拔、培训等工作;(三)协调实习单位和校内相关部门,确保实习顺利进行;(四)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指导、考核和评价;(五)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实习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必要的实习条件;(二)指导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帮助其提高职业素养;(三)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并提出评价意见;(四)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其身心健康。

第三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实习考核应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成果等方面。

第八条实习考核分为实习中期考核和实习结束考核。

第九条实习中期考核由实习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和实习成果。

第十条实习结束考核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习成果和实习单位的评价。

第十一条实习考核结果应作为实习学生成绩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实习纪律与安全第十二条实习学生应遵守以下纪律:(一)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二)按时参加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三)爱护实习单位财产,不得损坏设备设施;(四)保守实习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实习单位信息。

第十三条实习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参与危险活动;(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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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是校企合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成功地走向就业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结合以往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和实习单位反馈的信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并指定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二、学生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学生期满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三、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同时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不得无故离开实习单位,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拒绝实习,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为零。

五、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应尊重企业教师,要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发生直接冲突。

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学生应根据专业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督促下,撰写好实习报告。

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考核、严格评分,并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实事求是地给每一位实习学生评判出真实的实习成绩。

校企合作实习单位管理制度
实习单位为进一步履行校企合作内容,共同做好学生实习管理,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单位必须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按时接待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实习情况。

二、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人员资格的、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三、实习单位的企业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做好实习学生的指导工作。

对实习学生“工作”期间的学习,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

四、实习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实习学生加班,如确有加班要求,在争得学生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安排加班。

五、实习单位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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