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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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3•【字号】哈政办规〔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哈政办规〔2018〕3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放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一)优化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一是整合审批流程。

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选址立项、规划报批、施工许可、项目验收四个阶段。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

选址立项阶段工作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规划报批阶段工作由城乡规划部门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验收阶段工作在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验收后由住建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是实行并联审批。

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确保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四是探索实行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评估。

凡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适宜建设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区域,不再进行非法定事项的评估审查。

(二)简化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宁政发〔2018〕125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21号)精神,现就全面放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级引导各类资源兴办养老设施。

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闲置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规划局、民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类发展。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实施方案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实施方案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实施方案引言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产业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放开养老市场的实施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背景当前,我国养老市场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问题,限制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主要问题包括:政策不完善、市场准入门槛高、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放开养老市场的方案被提出。

政策支持为了推动养老市场的全面放开,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具体来说,需要:1. 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市场准入程序。

取消或者简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

2. 减税和财政补贴。

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减免相关税费,同时提供财政补贴,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市场。

3.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市场供给为了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需要增加养老服务的供给。

具体措施包括:1.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提供税收和财政补贴优惠,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市场供给。

2. 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养老院、养老社区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提供更好的养老环境和设施。

3.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模式。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了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人才培养与管理。

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的质量。

2. 完善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

制定养老服务的服务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提供更多的服务资源和支持。

推动健康养老养老不仅仅是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更应注重促进老年人的健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7]55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8.01【实施日期】2017.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促进新消费,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

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市、县〔区〕政府等负责)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人专业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市、县〔区〕政府等负责)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管辖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

(省工商局、省民政厅负责)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省民政厅负责)(二)优化项目报建流程。

清理、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将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分别由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

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91号)《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X府办〔X〕3号),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X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香港、澳门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在本市举办养老机构的,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许可。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许可;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点。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境外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

2.优化项目报建流程。

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养老服务项目,经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区域布局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相关报建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

实行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评估,凡是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不再对区域内的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8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2日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全面放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一)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

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含运营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下同)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调动各类社会资本(含外资)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

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提交材料、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等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及时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卫生计生委、环保局、工商局,市消防支队等)1.降低登记条件。

对申请设立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可依法申请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国务院: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国务院: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国务院: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在9月20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国家为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给行业指出了转型升级的明路:一、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建立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潜在需求大的体育消费新业态。

二、从9方面推进健康养老家政消费1、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在有效保障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前提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

2、对社会力量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3、新形态,新监管。

针对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及时制定新型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

4、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5、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

7、完善政府补贴方式方法。

完善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方式方法,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

8、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

引导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推动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9、加大家政服务业岗位培训实施力度。

推动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实施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

加快健康美容、家庭管家等高端生活服务业发展。

10、推动服务业标准制定修订。

加快制定基础和通用标准,带动行业提升标准水平。

在重点服务业制定优质服务规范,在旅游、中医药、养老、家政、餐饮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推动建设相关行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晋政办发〔2017〕168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但仍面临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精神,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放开市场。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创造优良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调整结构,突出重点。

养老服务资源要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向农村倾斜,特别是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注重培育护理型服务资源,鼓励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简化流程,优化环境。

整合养老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条件,精简办事环节,加快业务流程再造,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

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


推进 “ 互联 网 + ”养老 服务 创新 。 建立 医 养结 合绿 色 通道 。 促 进 老年 产 品用 品升 级 。 发 展 适老 金 融服 务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步完 善 ,信用 体 系 基 本建 立 ,市场 监 管 机 制有 效

运 行 ,服 务 质 量 明 显 改 善 ,群 众 满 意 度 显 著 提 高 , 养老 服务 业 成 为促 进 经济 社 会发 展 的新 动 能 。
特 别 关 注
At t e n t i o n



深 化 改革 , 放 开 市场 。
话 ’ ,
改 善结 构 , 突 出重 点 。

推 进居 家 社区 养老 服务 全 覆盖 。
・ 提 升农 村 养老 服务 能 力和 水平 。 鼓励 创 新 ,
提质 增 效 。 强化 监 管 , 优化 环 境 。
2 0 1 7 年第1 期
・ 提 高老 年 人生 活便 捷化 水 平 。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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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 0 2 0年 ,养 老 服 务 市 场 全 面 放 开 ,养 老 服
务 和产 品有 效供 给 能 力 大 幅提 升 ,供 给 结 构 更加 合 理 ,养 老 服 务政 策 法 规 体 系 、行 业质 量 标 准体 系进
I 。 。 。 。 。 。 。 。 。 。 。 ’ 。 。 。 ’ 。 。 。 。 ——

I【 人 才 素质
・ 完 善价 格形 成 机 制 。 ・ 加 快公 办 养老 机构 改 革 。

加 强 行业 信用 建设 。
l , _ 塑 丽 ] 二 .

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

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

要在 五项 制度建 设 上取 得 新突破 一是 建 立科 学合 理 的分级 诊
疗 制度 。到 2 0 2 O年 , 分 级诊 疗模 式逐 步 形成 。 基 本建 立符 合 国 情 的分 级诊 疗制度 。 二是 建 立科 学有效 的现代 医院管理 制度 。 三 是 建立 高效运 行 的全 民 医疗保 障 制度 。 四是建 立规 范有序 的 药
入, 进 一步 放 开 市场 , 鼓 励 境 外投 资 者 设 立非 营 利 性养老 机构 ;
稳有关规 定 . 积极 参 与养
老金 管理 相 关业务 。 做 好相 关 受托 管理 、 投 资 管理 和账 户管 理等 服 务 工作 ; 拓 宽投 融资 渠道 , 鼓励 社 会 资 本采 取 建 立基 金 、 发 行
有偿使 用制 度 。其 中。 将 推 动所 有权 和使 用权 分 离 , 并适度 扩 大 使 用 权 的 出让 、 转让 、 出租 、 担保 、 入 股等 权能 。( 《 改革 内参》 )
深 化“ 十 三五 ” 医药卫 生体制 改革 国务 院 印发 《 “ 十 三 五” 深 化 医 药卫 生体 制 改 革规 划》 提 出,
2 0 2 0年 。 养老服 务 市场全 面放 开
国务 院 办公厅 发布 《 关于全 面 放开 养老 服务 市场提 升养老
服 务 质量 的 若 干意 见》 , 要求 到 2 0 2 0年 。 养 老 服 务 市场 全 面 放
开。 意见提 出, 降低 准入 门槛 , 设 立 营利 性养老 机构 ; 放 宽外 资准
企 业债 券等 方 式筹集 资金 , 用 于建 设养 老 设施 、 购 置设 备和 收购
改造社会 闲置资源 等 。( 《 南风 窗》 )
自然 资源 资产 将全面 有偿 使 用

如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如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如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作者:暂无来源:《中国名牌》 2017年第2期本刊记者/ 安蓓林晖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 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

届时养老服务业将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放开了啥?哪些短板将补齐?市场放开后,政府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放开了啥?目前我国养老市场处于半开放状态,百花齐放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业态的市场并未形成。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要放开什么?意见明确,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这一任务将于2016 年12 月底完成。

“放宽外资准入,不仅将巩固已有的外资养老服务资源,而且会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对于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具有突破性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说。

根据意见,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

这将改变过去必须“先证后照”的困难局面。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做连锁复制,过去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可行。

此次意见明确,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这些措施都非常具体而且可落实,为很多现实困惑给出了答案,必定会得到市场认可。

”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丹星说。

将补齐哪些短板?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依然严重不足,城乡公共设施不适老问题突出,老年产品生产和供应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

意见明确提出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

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这是市场刚需所决定的,是目前最紧缺的。

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也是经过验证得到市场认可的落地模式。

”乌丹星说。

针对当前存在的养老服务短板,意见提出一些具体目标和要求——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提出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1•【字号】达市府办〔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精神,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整合资源补齐短板为重点,以鼓励创新提质增效为动力,以强化监管优化环境为支撑,着力保障基本需求,大力繁荣养老市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全市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全市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9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三)降低准入门槛。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
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14
【摘要】宁政办发[2017]10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精神,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不断扩大产业规模,逐步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总页数】7页(P25-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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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_养老机构实施方案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_养老机构实施方案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_养老机构实施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服务市场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提升养老服务的品质和水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政府应该制定并实施一揽子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贷款政策、土地政策等,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二、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统一的准入标准和审查机制,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对养老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养老服务机构遵守相关规定,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应该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五、推动养老服务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

政府应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投入,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六、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市场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加强对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养老服务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宣传和推广。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和企业共同努力,为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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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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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天地》2019年第03期
近期,关于养老行业的重磅文件密集出台。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方面提出27项具体任务。

《方案》提出,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2月18日,填补中国空白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标”发布。

自此,中国养老机构有了自己的标准。

2月2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服务内容、与当地居民收入和退休金水平挂钩的价格等,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最终,是让普通群众、工薪阶层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买得放心。

南昌、郑州、武汉、成都、秦皇岛、许昌、宜兴等7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再向前几日,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宣布,将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该服务的重点对象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

此外,民政部2019年1号文件重点强调了“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国家和各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决心,在过去几年已被反复重申。

而此番降低申办养老机构门槛的动作,则被业界视作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实质性举措。

同时,据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介绍,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近3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46.4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392.8万张,社区养老床位数353.6万张。

同时,2018年,在专项行动中,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增加了12.7万人,而且主要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反映了老年人对养老院养老的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也说明养老院针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

此外,全国还有22个省份成立了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部署开展了51个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建立高龄津贴制度,30个省份建立服务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护理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各类津补贴共惠及3000多万老年人。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将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市场的投入,未来或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加快推出包括用房及贷款倾斜在内的一揽子支持政策。

在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提及“养老”。

比如“加快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努力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在加快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等。

目前,“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成为七大类消费之一在中央文件中得到系统论述。

业内人士指出,政府在创造各类条件鼓励行业发展,也出台了很多职业补贴、培训补貼政策,但只有消费驱动才能最终改变行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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