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352-2019)-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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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 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 场地设计

5.1 建筑布局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 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2 建筑幕墙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 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 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民⽤建筑设计统⼀标准》GB50352民⽤建筑设计统⼀标准》GB50352-2019的⼗⼆个重⼤变化 (2019-06-24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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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建筑设计标

分类:建筑规范学习

⼗⼆个重⼤变化

新标准的⼗⼆个重⼤变化

1 简化了啰嗦的住宅分类

原规范:3.1.2 民⽤建筑按地上层数或⾼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层⾄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九层为中⾼层住宅,⼗层及⼗层以上为⾼层住宅;

新规范:3.1.1 民⽤建筑按使⽤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1.2 民⽤建筑按地上建筑⾼度或层数进⾏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度不⼤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度不⼤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度⼤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建筑;

【解读】:注意建筑⾼度是按《建筑设计防⽕规范》A.0.1的⾼度执⾏!

2 建筑模数

新增部分:

3.5.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 建筑平⾯的柱⽹、开间、进深、层⾼、门窗洞⼝等主要定位线尺⼨,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的开间进深、柱⽹或跨度、门窗洞⼝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宜采⽤⽔平扩⼤模数数列2nM、3nM(n为⾃然数);

-2 层⾼和门窗洞⼝⾼度等主要标注尺⼨,宜采⽤竖向扩⼤模数数列nM(n为⾃然数)。

【解读】:《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说明:1M指100mm(10cm)。

门窗洞⼝的宽度有时会不满⾜2nM、3nM(如1.1m或1.3m门洞⼝)。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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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

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1总则

1.0.1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1.0.4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0.2居住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建筑。

2.0.3公共建筑public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0.4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facilities

保障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与民用建筑工程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2.0.5建筑基地construction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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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

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超高层住宅单体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及易错问题总结

超高层住宅单体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及易错问题总结

超高层住宅单体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及

易错问题总结

摘要:在当今社会,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用地变得越来越紧张,超高层建筑便逐渐增多。由于超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全过程设计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复杂和更特殊的要求:比如从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和施工配合阶段等等都需要我们更专业更系

统地去解决好相关问题,其中施工图整体把控设计是相当重要的一环,从而施工图建筑的疏

散和防火尤显重要。下面讲述的大部分是我所做超高层住宅经验总结。

关键词:超高层住宅;避难层;重难点;易错

中图分类号:TU972.4文献标识码:A

1 超高层的规范定义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3.1.2.3: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

建筑。

2超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的区别

(1)需设置避难层兼做设备层.

(2)对结构材料,抗震要求更高,结构往上渐薄,同一户的实际使用面积会有变化。

(3)规范要求每个房间必须安装消防喷淋系统,这会影响到户内净高。

(4)超高层住宅平面进深可以做到更深。

(5)建筑核心筒布置更集约,有可能电梯会设置分区停站。

(6)对建材质量和施工标准要求更高。

3 建筑单体各项设计要点

3.1总平面设计重点:

(1)消防车道位置:超高层建筑有条件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条件困难时需沿着建

筑两长边设置。而当建筑沿街长超150m或总长超220m时,应在建筑适中处设置穿越建筑的

消防车道。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至少在超高层建筑的一个长边长度或四分之一周长的

底边连续设置,此区域内的裙房进深不应超过4m。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最小尺寸:是根据建筑物高度是否超过50m来划分的,50m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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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

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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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是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的一项重要国家标准,旨在规范民用建筑的设计要求、原则、方法和技术措施。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规定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原则和目标。

2. 术语和定义:对民用建筑、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阐述。

3. 设计依据:明确了民用建筑设计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4. 设计要求:包括建筑布局、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5. 建筑分类与等级:对民用建筑进行了分类,并根据

建筑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6. 建筑保护与防火:阐述了建筑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措施。

7. 建筑节能与环保:规定了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措施。

8. 建筑结构与建筑材料:明确了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9. 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风空调、智能化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10. 建筑施工与验收:介绍了建筑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11. 建筑维护与管理:明确了建筑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民用建

筑设计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同时废止。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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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

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327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5月9日

前言

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

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通则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通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庐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设反馈给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GB 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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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规范201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201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是建筑设计最基础的规范,是建筑设计的基本准则。《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新标准

十二个重大变化

1

简化了啰嗦的住宅分类

原规范: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新规范: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解读】

注意建筑高度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0.1的高度执行!

2

建筑模数

新增部分:3.5.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 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的开间进深、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寸,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标注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n为自然数)。

【解读】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说明:1M指100mm(10cm)。

门窗洞口的宽度有时会不满足2nM、3nM(如1.1m或1.3m门洞口)。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19 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本标准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原《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原《通则》自实施以来,在标准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节能、绿色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因此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着“增、留、删、改”四原则对原《通则》进行修订。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和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无论

是城市还是村镇,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都不能放松。本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应适用于城乡。乡镇建筑规模小、标准低,但本标准的日照、通风、采光、隔声等规定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标准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1.0.3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加以补充和发展。如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等,这些要求无量的指标,但作为设计的重要理念和原则,不可忽视。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根据《城乡规划法》,将第5款改为“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强调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乡村。为了打破当前城市风貌“千城一面”、建筑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增加了“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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