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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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2.22•【文号】中青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活动由共青团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各行业一线青年,主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开展,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建设先进集体、培育青年人才,是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共青团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集体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理念,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具有过硬政治素质、高尚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突出岗位业绩的集体。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一般分为全国、省、地市三个等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等级,中管企业、中管金融机构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按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

县区、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创建评选等工作。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团委办…2012‟17号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团各区、县委,各系统团工委,各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各中央直属在沪单位团委,各省级驻沪团工委: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团市委近期对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工作进行了调整,同时启动2011-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评选周期自2011年起,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新颁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正式变更为双年度届期评选制度,即两年为一个创建评选周期,荣誉称号当届有效。

1二、创建基本标准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

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集体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1、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5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2、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号长年龄35周岁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3、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整体工作流程(一)创建单数年度为创建年。

各市属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基层青年集体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出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公布创建承诺、张贴创建标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实践,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申报双数年度为申报和评选年。

各市属团组织在开展局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基础上,根据要求进行申报。

在申报工作中,一是坚持差额评选,总申报名额应为总评选名额的1.5-2倍;二是坚持比例控制,申报候选集体中“新”“老”集体须符合一定的比例要求。

(三)评选2上海市青年文明号评选采用创评组内互访互评的方式开展。

团扬委字[2009]26号关于举办2009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团扬委字[2009]26号关于举办2009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共青团扬州市委文件团扬委字[2009]26号关于举办2009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局(公司)团委、市级机关团工委、市各直属单位团组织:为培训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工作骨干,提高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水平,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团市委决定举办2009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报到地点1、时间:2009年7月2日—7月3日;2、地点:扬州市富达宾馆。

二、参加人员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含与团市委联合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1、青年文明号争创基本知识;2、青年文明号十五周年座谈及典型交流;3、素质拓展训练。

四、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培训、食宿、公示、铜牌制作等费用)。

有关要求1、根据《扬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必须参加年度培训并经认真考核后才能命名,否则将取消当年参创、表彰资格。

2、请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2日上午09:00前到市富达宾馆报到。

3、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培训作为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培训人员,并于6月23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或传真)统一报至团市委青年部,联系人:薛余保;电话:87953390;传真:87086206;E-mail:yztswqnb@。

附1: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附2: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共青团扬州市委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附1:2009年度扬州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填报单位:年月日注:本表由各县(市、区)、局(公司)、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统一填写。

3附2:扬州市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日程安排表4。

6号,关于复评2010年度、评选2011年度、争创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6号,关于复评2010年度、评选2011年度、争创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杭西团…2012‟6号关于复评2010年度、评选2011年度、争创2012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区(局)各单位团组织、西湖街道团工委、机关团支部:根据《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杭州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区(局)团工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2月至5月,开展2010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复评、2011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和2012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的争创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2010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范围是所有已获得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

2、2011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范围是已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集体。

3、2012年度市级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的争创范围是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工作委员会文件共青团二、评选条件1、创建集体人数在10-2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协办和参与第三届青工技能比武,引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技术,集体中有一定数量的区级、市级、省级“青年岗位能手”。

4、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的职业素养,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有责投诉。

5、复评集体要求在2011年度积极参与杭州市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创文明”主题行动和名胜区“助力遗产保护优质文明服务”主题行动。

要按照“5+1”的创建模式(“5”为规定动作:即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要积极动员各号手主动参与五大青字号品牌项目——青工技能比武、园文青年讲坛、青春交友行动、青年志愿服务和青年社团建设,“1”为自选动作: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要商定一项具有本单位特点和所在集体特色的可以在全团推广的操作性较强的青字号品牌项目),紧紧围绕“青年与文明同行,旅游与文化同在”一大创建主题,“打造杭城流动的风景线、让您多维度体验西湖文化”两大创建承诺,强学习、强技能、强服务抓实“充电、发电、放电”三大创建载体,发挥全号手作用不断打磨好“微笑〃文明、诚信〃创新、满意〃惊喜、感恩〃敢为”四大创建品牌,实现好“一流环境、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和一流文化”五大创建目标。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集团公司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作示范,促进集团公司“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集团公司发展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本标准。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分子公司、总承包项目部、机关各部门、各在建项目均可作为创建单位。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进行。

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重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第五条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基本稳定(时间跨度一年以上,人数变动较小)的工作集体。

规模较小的单位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基本条件是:(一)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

其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员工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的班子成员(负责人);(二)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三)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切实践行良好的职业道德,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良好的信誉、规范的服务和较强的质量、安全和创新意识,成绩突出;成员中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岗位能手;(四)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青年员工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比武等活动;(五)认真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创新创效活动成果显著;(六)创建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创建活动扎实,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完善,活动规范,记录、档案完备,计划合理,措施有力;创建集体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注重发挥青年员工的生力军作用;(七)工作成效显著,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单位青年人才进步成长。

讲话:青年文明号培训

讲话:青年文明号培训

在2011年省直青年文明号创建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省委省直工委副书记孙春永(2011年7月27日)同志们,青年朋友们:今天,省直团工委在这里举办首期省直青年文明号创建负责人培训班,也就是“号长”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联席会议精神,明确新形势下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发展思路,培养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骨干力量,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省直工委向培训班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大家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支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省直各厅局和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要衷心地感谢省广电局机关党委以及104台的领导给予的大力支持和优质的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省直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与团中央和团省委同步启动,至今已走过了17年的发展历程。

17年来,省直各级团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创建,逐级申报、规范程序,稳步推进、严格管理,各行各业坚持围绕“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的目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改善管理服务结合起来,把促进主业发展与提升青年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把树立单位形象和助推青年成长成才结合起来,在各类青年集体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弘扬行业文明新风,塑造行业文明形象。

目前,省直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已经累计在超过50个行业系统展开,先后有219个青年集体被授予省直青年文明号荣誉,还先后从中产生一批全国有影响、全省叫得响、省直做表率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国家级:河南日报新闻出版部夜班编辑组、河南省博物院社会教育部讲解科、河南移动10086、河南中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驻马店收费站、河南省交通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圃田收费站、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秘书科、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部、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栏目组,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技术维护科、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河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调度处等;省级: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广播电台采访部、黄河河务局办公室秘书科、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省地质博物馆等)这次培训也专门安排了这方面的现场观摩学习。

青年文明号单位培训通知(以此为准)

青年文明号单位培训通知(以此为准)

团x办…2011‟号关于举办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团委、区机关团工委、区教育团工委,各有关单位团组织: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单位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青年文明号”单位工作的自转能力和创新能力,经团区委研究,决定举办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11年4月22日—24日二、参加对象:1.各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区机关团工委书记、区教育团工委书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负责人。

2.2005年以来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单位团组织负责人、2010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负责人;三、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增强“青年文明号”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学习和运用党的科学理论的能力,引领带动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加快“经济强区、科技新城、生态家园、幸福吴兴”建设;学习创建“青年文明号”相关业务知识;观摩国家级优秀“青年文明号”单位。

四、有关要求1.请各乡镇(街道)团委、区机关团工委、区教育团工委分别提出培训对象名单,并于4月10日前报团区委办公室。

2.各乡镇(街道)团委、区机关团工委、区教育团工委要高度重视,主动与有关单位充分协商,及早落实参训人员名单,认真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学习。

3.培训期间的费用xx元(不参加外出观摩人员xx元),报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xx电话: xx(传真)共青团xx市xx区委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主题词:举办“青年文明号” 培训班通知共青团xx市xx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关于召开创文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召开创文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委属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扎实推进创文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区。

经研究决定举办“XXX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XXXX年XX月XX日(星期四)下午14:30,14:00开始报到。

二、地点
XXXXX
三、参会人员
四、会议议程
1.通报两城同创三季度考核结果;
2.对两城同创工作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分别颁发红灰旗;
3.创文工作进行培训;
4.创文考核指标进行培训;
5.领导讲话;
- 1 -
6.实地参观。

五、会议要求
请各单位在XXXX年XX月XX日(周X)上午11:00前将参会回执报至委党办邮箱。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

附件:参会回执
XXXXXX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
XXXX年XX月XX日
- 2 -
附件
参会回执
- 3 -。

关于举办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市属各团委、各联合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加强全市青年职工职业文明建设,提高青年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争创工作,提高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管理水平,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按照《**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规范》的规定,经市“双争”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拟申报2009年度国家、省、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和部分已获得国家、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本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有:青年文明号创建实务;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形式与要求;学习《**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原经济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青年文明号成员的工作礼仪;交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等。

三、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12月15日——12月16日,共2天。

报到时间:12月15日上午10:00前报到。

报到地点:市红旗宾馆总服务台。

(长安路花坛北侧)四、其它事项:请各团委、各联合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代为通知以下事项:1.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自学有关青年文明号创建知识,报到时提交学习心得或本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含电子版)各一份,组委会将择优在**共青团网站进行交流;2.每位学员报到时缴纳培训费、食宿费及培训材料费共590元(住宿为三星级标准);3.所有学员培训期间一律住校;4.凡争创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必须参加培训,否则取消参评资格;5.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务必于12月8日前统一交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

地址:市政府999室;电话:68882286;传真:64285071。

联系人:姬鸿昌)。

附: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报名登记表共青团**市委员会2009年11月30日附: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报名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争创集体全称联系电话手机通讯地址个人简历、爱好、特长:本单位意盖章见年月日主题词:青年文明号培训班通知共青团**市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共印100份)。

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各班级、各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切实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学生骨干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骨干学习和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了解国情,认识社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大学生骨干队伍,经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团总支、国际汉学院团总支、教育学院团总支、民族教育学院团总支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11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阶段培训与长期培养相结合、集中学习研讨与老师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以“选好苗子,分类培养;把握重点,夯实基础”为目标,通过举办理论培训、实践教学、集体活动、交流讨论等形式活动,对大学生骨干进行教育培训。

二、组织机构顾问:陈答才陈学超栗洪武李永康主任:闫文浩宋传东张旻马正平副主任:姚崇阮小飞胡丹成珊娜执行主任:张媛媛委员:孙凡李瑜琴丁武耿莹王继夏萨仁娜郭彦雯杨仁财戴璐唐倩三、培训目标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教学、集体活动和交流讨论等活动,结合当前时事政治热点,使学生骨干在较短时间内充分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锻炼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政治敏锐感,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团学工作的要求,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培训主题培养综合素质、夯实人生基础,坚持知行合一、勤于社会实践五、培训时间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六、培训对象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国际汉学院、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全日制在读的大学生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理论学习骨干及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艺术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共计100人。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平教宣[2007]1号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提高青年教师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平顶山市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决定在局属学校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宗旨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教育及其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建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室)和青年工程,由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成。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青年教师讲职业道德、树岗位文明、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和下发的开展创建活动的文件,进行动员和部署,调动广大青年教师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符合创建基本条件的集体进行申报。

申报集体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平顶山市教育局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见附件2),制定出不少于2000字的创建规划,填写“平顶山市教育局2007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二份,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实施申报集体要按照制定的创建规划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基础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文明执教、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以及特色创新活动等做实做好,抓出实效。

各学校团组织要对本单位的申报集体定期进行考核,及时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三)考核评估各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先进行自查。

对申报集体,市教育局和团市委将联合组织考核组,依据《平顶山市教育局青年文明号考评细则》(附件3)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

(四)总结表彰申报集体要按要求总结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

关于做好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

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委员会文件石油港二矿服团发〔2011〕10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团支部、青年工作组:为深入推进公司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公司服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为公司全面建设“示范石油矿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活动实施办法》、《第二矿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公司团委决定在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一、创建要求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基本要求是:“规范、优质、协作”,“规范”,即在工作过程中实行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优质”,即团员、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效益,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协作”,即团员、青年团结协作,互帮互促,共创共建,共同提高。

二、创建时间2011年5月-2012年4月三、创建程序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申报条件筛选出初选单位。

2.对初选单位、个人进行必要了解或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组织符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条件的集体,认真填写《2011年度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或《2011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单位申报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2011年度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岗”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于5月30日前报公司团委。

3.公司团委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后,确定2011年度公司“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青年文明岗”个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并发文公布。

4.各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创建工作。

四、创建主要措施1.加强活动领导。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共青团工作主管领导担任,明确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细化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狠抓创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督促,为深化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表彰文件

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表彰文件

上饶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文件
饶青文发…2011‟02号
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的决定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1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广大青年集体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弘扬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青年素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先进青年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和优秀个人投身创建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经严格审核和集中公示,决定命名上饶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站等363个青年集体为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再立新功。

附件: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上饶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11年12月23 日
主题词:青年文明号表彰决定
抄送: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团省委青工部
上饶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2011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2011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大力弘扬“红岩精神”,推动青年文明工程实施进程,促进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集体(班、组、队、室、站、所等)。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是共青团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作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为目标,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岗位诚实守信,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奉献、创新、团队等精神和学习、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XX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司班、组、队、室等集体和生产、后勤、服务等行业中开展。

第六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注重将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七条“青年文明号”分为国家级、市级、区县级(或行业主管局级)、公司级四级,分别由各级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审查批准、命名表彰。

其中,市级包含市杰出、市优秀和普通市级。

第八条由公司团委牵头,联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第二章条件与考核标准第九条“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1、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35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该负责人为“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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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团务知识学习网网上自测题及答案(5套,每套100题)(均为随机答题摘录,难免出现重复)第一套(1)、青年文明号各争创集体在开展创建活动()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同时按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创建目标,则可以通过行业或者团组织提出考核申请。

A、半年B、1年C、2年D、3年正确答案:B(2)、以下()项不属于杭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六大战略”。

A、城市国际化B、工业兴市C、发展高新产业D、软实力提升E、环境立市F、民主民生正确答案:C(3)、《杭州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A、50B、100C、150D、200正确答案:D(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的颜色为(), 象征革命胜利。

A、黄色B、红色C、绿色D、橘黄色正确答案:B(5)、《杭州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A、30B、50C、100D、150正确答案:C(6)、团中央“两新”组织团建中说的“两新”组织是指()。

A、新经济组织和新自然组织B、新法律组织和新自然组织C、新社会组织和新学习组织D、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正确答案:D(7)、团歌的名字为()。

A、光荣啊!中国共青团B、五月的花海C、义勇军进行曲D、初升的太阳正确答案:A(8)、力争到2011年年底,全市乡镇通过直选方式产生团委书记的比例达到()以上,基层团支部(总支)海选比例达到()以上。

A、30% 80%B、20% 80%C、40% 70%D、30% 70%正确答案:A(9)、在团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三会两制一课”中,以下不属于“三会”的是()。

A、团员代表会议B、支部委员会C、团小组会D、团支部团员大会正确答案:A(10)、团委全体会议(简称“全会”),全会每年至少召开()。

A、1次B、2次C、3次D、4次正确答案:A(11)、杭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要求,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团青比例要在()以上,农村的团青比例在()以上。

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X X X X委员会XX团字[201X]14号★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各院团委、附属单位团委、机关团委:为践行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提升青年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根据《XXX‚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2014年‚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活动意义XXXX‚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教研室、实验室、科室、班、队等),青年岗位(岗、台、所、窗口等)和青年工程。

‚青年文明号‛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立足本岗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创建集体申报范围我校机关、各学院、附属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青年集体,包括系教研室、实验室、科研攻关小组、部门科室,后勤服务的相关工作队伍、服务窗口、岗位等;学校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和项目经理部等;学校对口援建、服务工作中的青年集体。

三、创建集体基本条件1、创建集体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范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3、该集体要在申报创建‚青年文明号‛后,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创建标准,切实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标准要以‚细化、量化、有针对性、高于一般标准‛为原则,通过创建,总体达到以下目标:(1)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任现职 时间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行政职务
创建集体 名称
获市级文 明号时间
地址
邮政编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4
附件 2
福建省第十四期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资格培训班参训人员汇总表
设区市:
姓 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是否住宿
备注
注:领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三、培训内容 1、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操作实务; 2、部署 2011 年省级青年文明号考核验收工作; 3、研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交流创建经验; 4、“团队与合作”素质拓展训练。 四、有关事项 1、参训对象由设区市团委及省直团工委分别组团,并 指定一名领队。请组委会各成员单位通知本行业创建集体将 参训人员名单报至所在的设区市团委。设区市团委统一汇总 后于 8 月 17 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 2)报省组委 会办公室。 2、培训费用为 750 元/人(含伙食费、讲课费、照相费、 材料证书费、素质拓展训练费用等)。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负责人还需填报《福建省第十四期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岗位资 格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准备 2 寸免冠照片 1 张。请于报 到时交至会务组。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参训单位自理。 3、“团队与合作”素质拓展训练主要为户外活动项目, 请参训人员自备轻便服装及运动鞋。 以上通知,请各设区市团委、省行业(系统)创建办、 省直团工委抓紧落实,确保培训工作如期举行。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正式文件)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正式文件)

中共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
海门电厂委员会文件有限公司
华能电股海党[2009]15号
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特决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团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海门电厂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电厂实际和青年分布特点,确定运行部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同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秋明(华能海门电厂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邱丹芬(华能海门电厂政工部副主任)
孙伟鹏(华能海门电厂运行部副主任)
吴少杰(华能海门电厂团委副书记)成员:黄维黄焕良高烨文丁鑫
(运行部各支部书记)
希望运行部珍惜荣誉,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到位,
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支持,确保活动有效有序、有声有色开展。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华能海门电厂行政部2009年12月23日印发。

关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副本[五篇范例]

关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副本[五篇范例]

关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副本[五篇范例]第一篇:关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 副本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属团组织: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团市委新修订颁行的《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条例》以及沪团委办…2012‟17号文件精神:一、申报范围以下范围内的青年集体,符合申报条件的,经相关团组织推荐,可以参与本次创建申报:1、2009-2010年度复审通过的市级青年文明号(老号)。

名单见附件1。

2、其他各级团组织推荐的优秀青年集体(新号)。

各基层团组织要重视推荐优秀的非公企业青年集体参与创建。

二、申报条件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

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集体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1、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5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2、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号长年龄35周岁以下,且为该集体负责人之一;3、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养、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能按照《上海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条例》的规定及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要求开展互评互访等各类创建活动。

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方式(一)市级青年文明号1、基层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为27家,分为老号、新号两个类别。

其中市级老号推荐名额为19家,各区属基层团组织可从老号名单中择优申报(附件1)。

市级新号的推荐名额为8家,从各区属团组织申报的候选集体中择优产生。

2、审核筛选申报集体经过团区委的资格审查后,将根据申报情况,通过答辩等形式,择优推荐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

3、互评互访市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将由团市委编组,开展互评互访活动,通过差额评选的方式评选出市级青年文明号。

11年度青年文明号评选通知

11年度青年文明号评选通知

金青文〔2012〕1号关于评选201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单位)团组织:今年以来,我市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诚实劳动,创业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以“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宗旨,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青年文明号”活动影响力不断增强。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创业创新、科学发展,团市委决定评选2011年度“青年文明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1、该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该集体中的共青团组织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号”活动;3、创建活动正常,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4、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5、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6、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岗位能手;7、创建活动的成效得到了党政领导肯定,受到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二、评选名额〔县(市区)名额要严格在未全行业内推报,不含公安、邮政、建设(城管)、海关、卫生、电信、国土、国税、交通、电力、地税、广电、检验检疫、质检、中石化、移动、旅游、联通、铁路、法院、工商、农村信用社和教育系统,对于不符合推报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婺城区(2个)、金东区(2个)、东阳市(3个)、义乌市(3个)、永康市(3个)、兰溪市(3个)、武义县(2个)、浦江县(2个)、磐安县(2个)、市直及其他名额另行分配。

三、评选方式评选采取自上而下,市直与县区交叉互评、差额逐级考核申报的方式。

每县区将推荐数多于评选数的方式上报争创集体,原则上按评选数多一到二个集体上报,团市委将组织考核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争创集体进行考核评分,以末位淘汰方式确定入选单位,最后经团市委审核后统一命名表彰。

评选评选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学习借鉴,公平公正考核“青年文明号”,确保“青年文明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高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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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
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团(工)委、各青年文明号集体:
为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在帮助青年岗位成才的积极作用,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水平和参与面,巩固“两新”团建成果,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我文明,我行动”——2011年青年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团市委决定举办2011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0年3月16日(星期三)全天
二、培训地点:市国税局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两新团组织创建青年文明号方法、参观交流等。

四、参加人员:各基层团(工)委青工工作负责人、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约150人。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参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必须参加过青年文明号培训班,并获得培训证书;
2、本期培训班费用由团市委承担(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培训用餐费等),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组织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
3、各基层团(工)委要积极发动两新团组织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班;
4、每个基层团(工)委参加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5、请学员自备笔及笔记本;
6、下午参观学习需统一乘坐培训班提供的车辆;
7、请各基层团(工)委于3月14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视作弃权。

附件:2011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日程安排
共青团市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2011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
报填单位:
附件:
2011年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负责人培训班日程安排08:30-09:00 培训班学员报到
09:00-09:05 开班仪式
09:05-09:15 团市委领导讲话
09:15-09:30 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情况介绍
09:30-10:00 青年文明号集体介绍创建工作经验(医院骨科、
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00-12:00 专题学习: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工作的深化与发展11:30-12:00 学员交流及提问解答
12:00-14:00 午餐及午休
14:30-16:30 分组参观青年文明号集体
16:30-17:00 乘车返回市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17:00-17:30 颁发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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