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尽调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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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调保密协议_保证金

尽调保密协议_保证金

甲方(以下简称“调查方”):乙方(以下简称“被调查方”):鉴于调查方因对被调查方的业务、财务状况、管理结构、技术、商业秘密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需要获取被调查方的一些敏感信息,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如下:一、保密信息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被调查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向调查方提供的、涉及被调查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业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一切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开信息。

2. 调查方承诺对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被调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制、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披露。

二、保密期限1.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尽职调查结束之日起三年。

2. 在保密期限届满后,调查方仍需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但保密义务的履行不再受本协议约束。

三、保证金1. 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被调查方应向调查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

2. 保证金在尽职调查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调查方无息退还给被调查方。

3. 若调查方在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导致被调查方遭受损失的,被调查方有权要求调查方赔偿损失,并保留追究调查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的两倍。

2.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调查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调查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尽调人员保密协议

尽调人员保密协议

尽调人员保密协议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尽调人员保密协议-2023-XXXX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为确保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1.1 乙方应保证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运营数据等非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2 保密信息不包括:(1)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为甲方合法持有的信息;(3)乙方在合法范围内从第三方获取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2.1 乙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确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2 乙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2.3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并扩展至本协议终止后的五年内。

第三条例外情况3.1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涉及法律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等,有权向相关方披露保密信息,但应尽量减少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

3.2 乙方在披露保密信息时,应通知甲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与甲方协商确定披露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乙方尽调人员名单2.保密信息范围说明请注意,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您的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范本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范本
2.尽职调查结束后,乙方仍需对在尽职调查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众领域或不再具有保密价值。
四、例外情况
1.乙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应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必须披露的;
b)在司法程序中,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指令必须披露的;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2.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应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将所有保密信息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销毁。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所述保密义务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尽职调查结束或双方另行达成一致之日终止。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范本
一、定义与术语
1.本协议所述“尽职调查”系指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调查活动。
2. “保密信息”指甲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报表、客户信息、技术资料等。
3.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甲方为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乙方为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c)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向其专业顾问、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披露的,但需确保第三方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三方保密协议(尽调保密协议范本)

2024年-三方保密协议(尽调保密协议范本)

三方保密协议(尽调保密协议范本)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2.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将协助甲方进行尽调工作;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保密信息”指在尽调过程中,甲、乙、丙三方所获取、使用和披露的与丙方业务、财务、法律和其他相关信息,无论该等信息以何种形式或载体存在。

1.2“披露方”指甲方和丙方。

1.3“接收方”指甲方、乙方和丙方。

1.4“尽调”指甲方对丙方的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进行的调查、审查和评估。

第二条保密义务2.1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2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与其自身同等保密程度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2.3接收方在尽调过程中,仅限于为实现尽调目的所必需的人员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2.4接收方应在尽调结束后,根据披露方的书面要求,销毁或返还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第三条保密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接收方获取保密信息之日起算,至尽调结束后的______年为止。

如尽调过程中或尽调结束后,甲方对丙方进行投资,则保密期限应延长至投资完成后的______年。

第四条例外情况4.1接收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应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有权机构的要求,需披露保密信息的,可予以披露,但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尽可能采取减少披露范围和影响的措施。

4.2接收方在尽调过程中,如发现丙方存在违法行为、违规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投资决策的情形,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有权机构报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如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导致披露方遭受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披露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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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北京XX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北京XX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双方就投资机构拟投资XX科技,需开展尽职调查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
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己方及己方所掌握的第三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
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
等有关事宜在北京市海淀区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以及己方所掌握的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
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3信息提供方的内部管理信息,包括其业务、人事、财务、行政、客户管
理制度、策略、方法、实施体系等;
2.4信息提供方的财务数据、状况等财务信息,包括其纳税情况及其员工收
入状况及纳税情况;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信息提供方所尽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2.1至2.5条信息;
2.7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上述商
1

业秘密。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提供方所有的以及信息提
供方所知悉的第三方的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
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
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
人员及业务人员。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
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
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
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
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
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
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
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
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
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
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
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未经信息提
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信息接受方不得向不参与项目的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全部
或部分披露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但是,信息接受方可向其为项目而聘请的顾
问的代表(统称“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将向代表告知其对保密信
息负有的保密义务并将促使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同意接受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
条件的约束。
第八条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向其关联、管理或控制的实体所做的披露不
2

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及其项下保密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
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
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
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
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
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
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
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
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根据有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
证券/金融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之强制性要求,或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
他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要求,信息接受方须作的披露不被视为违反保密义务。并且,
在此等情况下,除非前述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
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关限制或禁止,或者前述适用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行政
规章限制或禁止,信息接受方应给予信息提供方合理的书面通知,并共同努力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减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
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
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
协议的约束:
12.1 信息接受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就信息接受方所知晓,该第三
方同披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法律或代理义务而禁止其向信息接受方提供该
信息;
12.2 已经公开的信息,但不是由信息接受方的披露所造成;
12.3 该信息已由信息披露方书面授权批准公开;
12.4 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由信息接受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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