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会计学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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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信电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2 年4 月)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实施学校“加速发展、创新强校”的发展战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各班成立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

1、学院学生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成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学院团委书记、学院教务秘书、各班辅导员2、班级素质评价小组在各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评价记实工作,一般由班委组成。

具体工作有:接受同学申报,项目核实,班内公示数据等。

二、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2、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以考核与评价学生全面素质为目标,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以及能力进行测评,以德、智、体、美的评价作为学生成长的基本达标性评价,以综合能力作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突出能力的评价,形成两个层面的素质评价成绩;3、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4、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三、素质评价的内容及方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由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综合能力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中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构成基本评价指标。

(一)品德素质评价品德素质评价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评议成绩占70%、记实考核占30%。

即品德素质分=评议成绩*70%+记实成绩*30% 。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金融会计》考试卷(A)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金融会计》考试卷(A)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金融会计》考试卷(A)2020级金融学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10分)1.商业银行会计的综合核算的主要形式是()。

[单选题] *A.总账(正确答案)B.科目日结单C.日计表D.余额表2.活期储蓄存款在每季末月20日结息,利息按()计算。

[单选题] *A.按存入日挂牌公告利率B.按结息日挂牌公告利率C.按当年1月1日挂牌公告利率D.按支取时挂牌公告利率(正确答案)3.商业银行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

[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5%D.10%4.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办理其辖属行处汇划款项清算的分行。

() [单选题] *A.经办行B.总行C.清算行(正确答案)D.总行清算中心5.再贴现票据到期,中央银行向()收取票款。

[单选题] *A.票据承兑人(正确答案)B.票据付款人C.申请再贴现的商业银行D.票据贴现人6、信用卡中的单位卡账户的资金()。

[单选题] *A.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存入(正确答案)B.只能交存现金C.允许交存现金D.可以将销货收入存入7.某商业银行支行在票据交换中,提出贷方票据500000元、借方票据100000元 , 提回贷方票据300000元、借方票据200000元,轧算结果为()。

[单选题] *A.应付差额 300000(正确答案)B.应收差额300000C.应付差额 100000D.应收差额1000008.我国外汇存款中,丙种外币存款的对象是()。

[单选题] *A.中国境内机关、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与三资企业B.中国境内的居民(正确答案)C.驻华机构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9.下列会计科目中属于资产类的是()。

[单选题] *A.系统内上存款项(正确答案)B.系统内款项存放C.联行往账D.联行来账10.资金汇划清算查询查复中,查复行在收到查询书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查清。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

附件9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 2010 —— 2011 学年)二级学院:法学院班级: 10法学3班名次姓名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平均成绩加分减分体育成绩加分减分1 滕佳慧87.26870 13 87.28 93.5 282 徐将浩86.6770 13 88.03 89 0.53 俞思佳84.2470 9 86.65 85.54 许洲波83.8770 5.1 87.9 1 805 王馨悦83.2770 12.7 84.75 746 梁希望83.0570 11 84.26 827 方程81.7270 9.6 82.7 76.58 王丹81.5470 5.6 86.02 76.5 29 孔飞燕81.1670 3.8 70.22 80.510 刘婷80.8570 11.5 81.33 76 111 汪威威80.75270 9 78.92 2 84 112 何思蓓80.6270 16.3 78.96 78.513 赵思雨80.5970 9.2 80.55 8514 韦莹莹80.5670 5.3 83.2 80.515 戴玉洁80.52470 1 85.04 81.5 0.516 孔巍巍80.5170 3.3 84.62 77.517 缪王雷80.3570 7.5 80.08 1 84.518 吴世炜80.3570 8.4 79.84 0 80.8419 桂卉80.3570 9.2 83.24 66.520 傅丹萍80.0670 4.4 82.24 8121 王晨瑶79.570 7.5 81.17 75.522 赵江燕79.0970 5.3 78.79 82 223 徐伟78.8370 1.3 79.80 81.524 房溪溪78.71670 6.1 79.06 81.5 325 范云龙78.4670 5.5 79.76 79.5 126 刘潇潇78.3670 4 80.6 7827 祝莉萍78.0470 3.9 81.2 74.528 梁宏顺77.770 4 78 1 73 229 丁节来77.3870 3.6 79 7930 张博涵77.3270 11.7 75.2 1 81.5 131 刘瞿77.2470 1 79.73 8132 杨勤慧76.9770 5.1 76.9 8333 戴佳伟76.770 10.7 74.16 77.5 0.534 周婷76.1470 1 80.06 6835 王如意76.0770 1 79.12 7336 周兴娜76.0470 2.5 76.81 8237 李静75.6670 4.3 77.12 7138 江俐娴75.5470 3.3 75.58 81 139 姚洁72.570 1.8 75.26 75.2640 张振辉72.0270 1.3 70.3 1 84.541 唐晓平71.6970 1.5 71.74 7242 葛明慧71.22270 5.5 68.87 72 0.543 张丹70.6170 1.5 70.27 1 7644 任海龙69.8670 4.3 69.2 72.545 曹郑义69.32270 1.8 70.22 80.546 马鸣远54.9370 3 47.34 6 81 247 姜超49.7770 1 57.84 4 84注:1、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浙大发学〔2005〕40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二○○五年九月八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项。

(一)思想品德评价1.评价依据主要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学生是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现。

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评价方式及结果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

“记实”为动态过程量化评价,“评议”为在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浙大发学〔2005〕40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二○○五年九月八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项。

(一)思想品德评价1.评价依据主要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学生是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现。

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评价方式及结果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

“记实”为动态过程量化评价,“评议”为在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目 录目 录前 言 (1)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2)第二部分 本科教学工作 (5)1 办学指导思想 (5)1.1学校定位 (5)1.1.1 学校定位准确,目标清晰 (5)1.1.2 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实施效果明显 (7)1.2办学思路 (10)1.2.1 教育思想观念先进,办学思路明确,质量意识强 (10)1.2.2 教学中心地位突出 (13)2 师资队伍 (16)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16)2.1.1 生师比合理,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16)2.1.2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 (16)2.1.3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达71.11% (22)2.2主讲教师 (23)2.2.1 主讲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比例大于95% (23)2.2.2 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 (23)2.2.3教学水平高,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明显 (24)3教学条件与利用 (27)3.1教学基本设施 (27)3.1.1 校舍完善,设施齐全 (27)3.1.2实验室、实习基地完善,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28)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3.1.3图书馆管理手段先进,使用效果好 (30)3.1.4校园网建设水平高,运行良好,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2)3.1.5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有专项训练场地和设施 (33)3.2教学经费 (34)3.2.1 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逐年提高,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34)3.2.2 生均四项经费持续增长 (35)4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36)4.1专业 (36)4.1.1 专业布局合理,优势专业突出,新办专业质量高 (36)4.1.2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执行情况好 (40)4.2课程 (42)4.2.1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42)4.2.2 重视教材建设,选用优秀教材,编写特色教材 (44)4.2.3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成效显著 (46)4.2.4积极实施双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48)4.3实践教学 (49)4.3.1实习和实训时间有保证、措施完善、效果好 (49)4.3.2实践教学内容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效果好 (50)4.3.3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 (52)4.3.4实验室开放时间长,开放范围及覆盖面广,效果好 (53)5 教学管理 (54)5.1管理队伍 (54)目 录5.1.1 教学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意识强 (54)5.1.2 教学管理及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显著,研究成果应用效果好 (57)5.2质量控制 (58)5.2.1 教学规章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效果显著 (58)5.2.2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完善、合理,执行严格 (60)5.2.3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61)6 学 风 (65)6.1教师风范 (65)6.1.1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 (65)6.2学习风气 (67)6.2.1 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 (67)6.2.2 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措施得力,效果好 (68)6.2.3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多数学生积极参与 (70)7 教学效果 (73)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3)7.1.1 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实际水平高 (73)7.1.2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有较多的研究实践成果和省部级(含)以上奖励 (74)7.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76)7.2.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 (76)7.2.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质量好 (77)7.3思想道德修养 (78)7.3.1思想道德素养高,文化素质好,心理健康 (78)7.4体育 (8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7.4.1 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高,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性体育开展好 (81)7.5社会声誉 (82)7.5.1 生源量足质好,均为第一志愿录取 (82)7.5.2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评价好 (83)7.6就业 (84)7.6.1就业工作措施得力,就业率高 (84)8 特色项目 (87)8.1 发挥财经优势,构筑服务浙江经济的管理骨干人才培育基地 (87)8.2 进德修业,教书育人: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 (88)第三部分 评建工作 (90)第四部分 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94)前 言前 言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3]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司函[2002]152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4]21号),自2002年起,我校正式启动“迎评促建”工程。

《综合考核表》填表说明评审表项目一致部分填写内容一致).

《综合考核表》填表说明评审表项目一致部分填写内容一致).

《综合考核表》填表说明:(评审表项目一致部分填写内容一致) 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所在单位:浙江财经学院(盖章)二、工作业绩:1.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无教学业绩考核情况的须注明原因,研究系列填写本职工作情7. 在高校服务地方工作(项目研发与攻关、技术指导与服务、成果推广与转化、政策与技术咨三、所在单位考核及评审推荐意见:一、学历学位有关注意事项材料要求:1.经学校审核,提供申报者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过教育部认定,附上认定证明(见附图)。

附图1:教育部学位认定中心网页;附图2:教育部学位认定证明二、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注意事项一、填写要求:三个填写选项:合格、免试、不作必备条件其中免试又可具体到以下几类:年龄免试、博士免试、海归免试、专业免试、翻译三级免试、译著(译文)免试、WSK(其它外语考试)免试、BFT免试、国外一年免试、转评免试、兼评免试、援川(援外、援藏、援疆、支边)免试、机关分流免试二、政策依据:1.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 2.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人发〔2008〕100号)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人职〔2000〕55号)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2号)三、几点说明:1.年龄免试:年满50周岁。

另:省人事厅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解答最后一条:因外语条件放宽的地方已较多,对于年龄偏大、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再进行外语审定。

2.浙人专〔2007〕80号第四条――申报申报艺术系列和文学创作、第六条第十一款――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这里指的是专业的文艺工作者和中医中药从业者,高校的艺术类教师和中医类教师属于高校教师系列,不在免试范围。

浙江财经学院课程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浙江财经学院课程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浙江财经学院课程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浙江财经学院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浙江财经学院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成绩登记表 2005
阅卷教师(签章): 填表日期:
课程名称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数据库应用基础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
二级学院章:
姓名 郑立 竺冰莲 陈希文 周晖 徐一 杨文波 朱灵通 陈海京 翁春鑫 陈栩 于兰 吴夏珍 吴莹 柳丹丹 何静烨 张倩倩 方陈静 沈锋 张斌 麻振蕾 潘帅平 金晶 盛月停 吴双双 陈文颖 朱晓勇 林鑫涛 徐建国 张波 倪琛泉 蔡云芳 范怡红 斯琴波 马美洪 黄勇 王震 汤青 刘虹 戴陈琪 李寒光 倪金圣 余煌 钱晶晶 方晨 卢晓迪 朱乐源 类别 学分 考试成绩 综评成绩 缓考 缓考 缓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补考 2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15.11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15.11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2015年5月修订)一、必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一)素养提升类1、新生始业教育(0.5分):参加学院和分院组织的学籍教育、专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新生规章制度学习等新生始业教育,且《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考试和《学生手册》考试均合格。

新生始业教育的学分不能以其他形式的学分代替。

2、讲座:讲座内容为人文素养类别,明德讲坛、仰山大讲堂等由学院主管部门组织的讲座,相关办法参照文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3、各部门、各分院自主申报,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的其他活动,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生工作部核定。

(二)就业创业类1、讲座:讲座内容必须为就业创业类别,相关办法参照文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2、就业创业类竞赛:挑战杯竞赛、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竞赛、ERP创业经营模拟大赛、简历制作比赛、营销策划大赛、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就业创业类竞赛,荣获分院三等奖(含)以上,可获得该类别学分0.1-0.3学分;荣获学院三等奖(含)以上的,可获得该类别学分0.3-0.5学分;荣获省级立项或优胜奖及以上的,可直接获得该类别学分1学分。

3、就业创业能力培训:由主管部门组织或审批的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类实践性拓展性活动,需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方可纳入该类别学分计算,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学生工作部核定。

如“服务外包专题系列活动”、“八方物流实验班”等项目,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可获得1学分;参加创业实训课程获得“优秀总经理”、“优秀个人”可获得0.5学分,“优秀团队”成员可获得0.3学分,其中,此三项不累计得分。

4、各部门、各分院自主申报,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的其他活动,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生工作部核定。

2-1浙江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手册(会计学院--会计学)

2-1浙江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手册(会计学院--会计学)

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二级学院会计学院专业名称会计学班级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说明一、毕业实习手册主要用来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内容和实习完成情况,要求学生按实习进度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毕业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实习手册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三、实习期间,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实习内容,向学校指导教师进行不少于4次的交流汇报,并在实习手册中作记录。

四、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五、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把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批阅。

页脚内容0六、实习期间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毕业实习完毕后,留存所在二级学院。

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校园网“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教务处会计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教学是专业教学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

一、毕业实习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毕业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1.通过毕业实习,进一步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和会计整套操作技能,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毕业实习,调查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增加素材。

3.通过毕业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4.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实习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调查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网上选课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以选课制为核心的新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浙江财经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选课办法,保障学生选课和学习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原则1.学生修读课程实行网上选课,采用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规则。

2.学生应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在所在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及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学业进程,但必须满足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课程学分的基本要求。

3.选课资格:学生应在教务系统中注册并完成当学期的学评教的任务,方能参加选课。

4.学生一般每学期至少应选课程为22学分左右,最少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班除外),最多选课学分不超过32学分,毕业当学期不超过9学分(不含实践教学)。

5.学生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的学习,并遵循先行后续课程的先后修读关系,再选修其它课程。

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再选后续课程。

6.冲突课程的选课原则:上课时间完全冲突或考试时间冲突的两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其中一门。

选择部分冲突课程的学生,必须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并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教务处交申请表后选课,并按《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

凡是未选课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如果私自参加考试,其成绩不予登记;如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退选或未办理“放弃考试”手续而不参加课程考核者,该课程按旷考处理,但需交纳相应学分学费。

二、选课准备1.选课前学生应主动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情况,并认真阅读本选课办法及本专业推荐课表。

各学院应有针对性地派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2.每学期全校开设的课程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应主动查询,及时了解课程变动情况及选课相关信息。

2-1浙江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手册(会计学院--会计学)

2-1浙江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手册(会计学院--会计学)

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二级学院会计学院专业名称会计学班级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说明一、毕业实习手册主要用来反映学生毕业实习内容和实习完成情况,要求学生按实习进度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毕业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实习手册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三、实习期间,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实习内容,向学校指导教师进行不少于4次的交流汇报,并在实习手册中作记录。

四、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五、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把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交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批阅。

页脚内容0六、实习期间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毕业实习完毕后,留存所在二级学院。

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校园网“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毕业实习”。

教务处会计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教学是专业教学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

一、毕业实习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毕业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1.通过毕业实习,进一步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和会计整套操作技能,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毕业实习,调查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增加素材。

3.通过毕业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4.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实习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调查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制度(doc 6页)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制度(doc 6页)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制度(doc 6页)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会计学院补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会计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指标体系第四条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

其中德育分占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第五条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各类德育比赛加分奖项﹨级别国家以上级省级下沙高教园区校级院级一等奖、第一名10 7 5.5 4 2二等奖、第二、三名7 5 4 3 1.5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4 3 2 1 0.5团体一等奖、第一名7 5 4 3 1.5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4 3 2 1 0.5参赛奖(鼓励奖等)1 1 0.75 0.5 0.25注:(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

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讲座、班级活动(百本书活动除外)的学生,活动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同学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制定(限5分)。

属于学生干部考核范围的组织者不加分。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5分。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为了适应学校新学分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原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的执行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规定1.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各类教学实践指导等工作量。

2.本方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的各教学环节〔含校际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和本方法所规定的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工作量计算。

教师教学工作量以课时为计算单位。

3. 教学工作量分两类,第一类用作计算课时费和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第二类只用作计算课时费。

4.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每学期由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实际课表审核为准。

5.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标准教学班人数,各学院应按照此规定安排教学任务。

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少于标准班人数,按标准班人数计算;如实际授课教学班学生数多于标准班人数,按超过标准班人数予以折算。

6.教学工作量计算分学期统计,一般计算到开课单位,非开课单位人员兼课的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和课程的难易情况,制定具体方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次核算。

二、第一类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师教学总工作量〔折算成课时〕为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之和。

各类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课时〕计算方法〔二〕实践教学工作量〔课时〕计算方法三、第二类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只用于计算补贴、奖惩课时费,原则上不纳入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计算。

四、其它1.本方法中未包括的事项及临时性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计算工作量。

级前双专业参照第一类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计算,由双专业所在学院计算到开课学院。

3.本方法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以前所发相关文件有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一、指标体系及说明
说明:1.本指标体系共设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

2.在本指标体系中,当年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为统计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折合数的统计时间从2001年开始截止到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
3.在本指标体系中,所有统计数据如未做特殊说明,均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成人教育的数据;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立项或获奖成功的,统计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各类统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每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公布全省各本科高校前一年度的教学质量监测数据。


二、评价标准与内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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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会计学院补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会计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
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指标体系
第四条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

其中德育分占
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
第五条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
分值,各项成绩的总分均不超过100分: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X 30%+智育X 60%+体育X 10%
第三章计分细则
第六条德育测评分=德育基础分+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确定的大学生行为基本规范作为标准,
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八条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 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1、荣誉奖励加分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
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

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

注:(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

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
请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讲座、班级活动(百本书活动除外)的学生,活动组织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同学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
额,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制定(限5分)。

属于学生干部考核范围的组织者不加分。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5分。

评为二级学院级荣誉寝室可由二级学院参照校级加分减半确定加分值。

学年内限加最高分一次。

5、对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在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行为,由各二级学院确认具体
加分值。

义务献血一次加0.5分,学年内限一次。

6、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每次加2分,院级减半,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
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限4分)。

7、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根据职务分为五级(每级包含职务另见备注),由学工部、宣传
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等主管部门根据以下考核结果下达加分通知书:
注:(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 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
1分,其他干部再 加0.5
分。

(3) 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第九条 德育方面,达不到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 分:
2、 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 合格分值相
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
0.5分。

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对应各级组织处理决
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 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工办、团工
委视具体情况确定减分值,减分值为
每事件0.5— 1分。

旷课每次0.5分。

第十条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智育加减分。

第十一条 学习平均成绩={
刀(每门课程成绩X 学分)
}十总学分
其中课程指该学年所学课程 (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 )。

补考及格按照60 分计算,补考仍不及格课程取两次考试高分计算
,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算。

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如下:
课程成绩以当学年学业成绩表记载为准。

第十二条 智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智育比赛的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比照第八条第
2款的德育比赛加分标准和注意
事项执行。

(以证书、成绩单或网上公布成绩为证,以考试时间纳入学年进行加分,同一考试限加一次)
注:未列入的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级讨论决定,单本证书加分不超过3分。

3、各类科研成果加分,省级以上以校科研处认可为依据,校级、院级以学院认可为依据,同一作品只加最高分一次,具体加分如下:
(1)各类论文加分:
(2)各类课题加分:
(3)各类著作、专利、美术或摄影作品集每册加6分,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发表美术
或摄影作品每页按同级别的论文的30%加分。

注:两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
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
总分的20%计分
第十三条智育方面,有下列行为者进行相应减分:
1、一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减2分。

2、受学业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2分。

3、受退学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4分。

第十四条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附加分
第十五条体育课程成绩:一、二年级为体育课程成绩,三、四年级根据体质测试成绩,
体能免测的学生按65分计。

第十六条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加分
注:(1)同一学年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一次,团体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各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
友谊赛)。

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综合测评每学年一次,于每年的九月开始,实行校、院、班级三级管理体制。

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处负责制定综合测评办法和每年综合测评的审核监督。

各二级学
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

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二人(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
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

第十八条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尤其要保管好加减分
依据等原始材料,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
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
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班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各二级学院在此办法基础上,可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综合测评细则,但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9-2010学年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补充部分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二O—O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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