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对评标委员会组成有哪些规定
法律法规范本之评标委员会组建与程序要求
法律法规范本之评标委员会组建与程序要求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的机构。它由有关单位和个人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标,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透明。为了确保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程
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文将详细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要素
和程序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要素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素主要包括成员的资格条件、依法履职的要求、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等。
1. 成员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和评标;
(2)没有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或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中
立的态度;
(3)无违法违纪记录,良好的个人信誉和职业操守;
(4)无与评标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2. 依法履职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透明。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严守职业道德,保持工作中的保密性和独立性;
(2)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和评标,不得依个人喜好或不合理因素作出评判;
(3)评审和评标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4)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评标过程中的异议或争议,确保公平处理。
3.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通常来说,评标委员会由主任和评委组成,具体职责如下:(1)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整个评标过程,确保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评委: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标,提出评审意见和评价等。
评标委员会组建制度
评标委员会组建制度
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组建。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标期间除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和有形建筑市场见证服务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工作室。为了减少干扰,监督人员可通过监控设施监督。
5、评标期间监督人员、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对评标工作有诱导、启发、干预等行为。评标出现异议或投标文件出现差错等,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对形成的书面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资质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资质要求
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此,在招标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资质有如下要求:1.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承办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根据本方案在开标当天,在当地计委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专家临时推选;评标委员会采用单数制,但最低不少于5人,并且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职称要求在中级职称以上,从事本专业至少8年以上,对工程项目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职业道德良好,与投标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简述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简述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评标委员会是负责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通常由专业
和独立的人员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评标委
员会中一般需要包含以下成员:
一、主席
评标委员会的主席通常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主要负责主持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决定评标
委员会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并最终签字确认评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
评标委员是评标委员会中最核心的成员之一,通常由相关领域的
专家和资深人士担任。评标委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评选
标准,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评定各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
报价和服务保障能力等情况。评标委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评审
程序,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秘书
评标委员会的秘书是评审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员,负责公告、记录、报告、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秘书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够有效地协调和组织评审工作,并记录各项评审过程的细节,
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四、代表
评标委员会中的代表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派遣的人员,主
要负责监督评审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在必要时提出建议或意见。
总之,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专业的评审组织,要求其成员具备专业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同时保证优质服务和竞争优势的获得者是真正具备实力的企业。
评标环节法律规定及常见问题
评标环节法律规定及常见问题
评标环节的常见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有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法律问题、管理问题、道德问题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思维模式和专业立场,必然导致其看问题的局限性,因此,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一、评标环节法律规定回顾
1.评标主体: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评标过程
(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熟悉和了解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初步评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规定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规定
一、背景介绍
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关键步骤之一,它对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过程至关重要。因此,招投标中的评
标委员会组成规定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将探讨招投标中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规定,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规定原则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评标委员会应由具备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
人员组成,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 专业技术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知
识和技术能力,确保对招标文件进行科学、全面、准确的评审。
3. 多元化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包括多个不同专业背景和领域的人员,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4. 保密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诺保守评审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保证评审过程的机密性。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
根据上述原则,建议招投标方制定以下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
1.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招投标方指派,负责组织和指导评标委员
会的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负责。主任委员应具备丰富的招投标经验和
领导能力,能够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2. 专家评审委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一定数量的专家评审委员,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招标文件进行科学
评审和分析。
3. 法律顾问:评标委员会应聘请一位合格的法律顾问,负责审核招
标文件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4. 技术专家: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聘请一些
技术专家作为临时成员,对技术细节进行评审和验证。
5. 监督人员:评标委员会应当设立独立的监督人员,对评审过程进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要求
招投标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要求招投标是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旨在确保公平竞争,并找到最符合需求的合作伙伴。评标委员会是招投标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评估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和选择最优秀的供应商。以下是招投标中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要求:
1. 委员会的独立性
评标委员会应该独立于招标方和投标方,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委员会成员不应有利益冲突,并且不得泄漏或利用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信息。
2. 组成成员的专业性和资质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成员组成,以确保他们能够准确评估投标文件。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熟悉相关市场和行业的知识,了解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业务需求。
3. 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和组织结构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数量不应过多或过少,以确保评标过程具有高效性和效力。委员会应有一位主席来主持会议并确保评标程序的正确实施。同时,委员会应设立秘书,负责记录和归档评标过程的文件和会议记录。
4. 委员会的职责和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明确定义其职责和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和合格性进行评估,确定评标标准和权重,并制定评分体系。
5. 保密和保护信息
评标委员会应严守评标过程中的机密性,不得对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或其他敏感信息进行泄露。委员会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评标过程的
安全和保密。
6. 委员会的培训和发展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保持其专业知
识和技能的更新。这些培训可以包括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市场趋势以
及行业最佳实践。
7. 委员会的连续改进
评标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以提高其评标过程的效率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解析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解析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过程中起核心作用的一个机构,它的组成和职
责对于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活动至关重要。本文将对评标委
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招标过程的认知。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各方利益相关者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以下介绍评标委员会常见的组成成员:
1.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
他们负责协助招标单位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作为评标委员会的一员,他们将以专业的角度参与评标过程,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招标单位代表:招标单位是发布招标公告的机构,他们对于招标
项目有着深入的了解。招标单位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之一,将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参与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结果的
客观准确。
3. 专业技术人员:评标委员会还需要包括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对于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有着独到的见解。这些技术人员将从专
业的角度出发,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估和判定,为评标委
员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4. 其他利益相关者: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可能还需包
括其他利益相关者,比如政府代表、业主代表等。他们将从不同的角
度出发,对招标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应尽量做到多元化,既要有各方利益相关者
的代表,也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见解,以确保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作为招标活动中的核心机构,承担着以下主要职责:
文件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文件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评标委员会是负责对文件中的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和评标的组织机构。它在招标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文件中的评标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他们的
职责是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能力、商务方
案和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中标人。本文将详细介绍文
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以便更好地理解其重要性和运作方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委员组成,其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背景: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知识,能够全面了解和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商务方案。例如,对于建筑
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可能包括建筑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结构
工程师等。
2. 经验要求: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招标程序和
评标标准,能够准确评估和判定投标人的报价和商务能力。拥有丰富
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分析能力对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来说尤为重要。
3. 诚信和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能
够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评标
秘密,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和评审结果等信息。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评标方案:在招标程序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需要制定评标
方案。这包括确定评标所需的评审标准、依据文件要求建立评分体系、确定评委评审的流程和规则等。评标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项目特点
和评标的目的,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审核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和技术商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释义】本条是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的规定。
一、所谓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二、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评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即由招标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即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符合本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对法定强制招标项目以外的自愿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法未作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工作,对招标人负责,从投标竞争者中评选出最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标人的利益。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的作用是评审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和报价,为招标人选择最优质的合作伙伴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组成的选择和配置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与招标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技术难度、风险评估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评标委员会应包括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和独立评审专家。其中,招标人代表为评标委员会提供项目的背景情况、招标条件和需求,监督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和结果,并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工作负责。技术专家负责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和技术标准。独立评审专家是根据招标文件或法律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并由招标人选聘的,负责对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评审报价,最终出具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其中,专业性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报价等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权威性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度的声誉和公信力,在行业内具备
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独立性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与投标人和招标人无利益关系,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决策,不受外界干扰和压力。
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是多元化的,体现平衡性和公正性。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应过于集中,要分散授权,以避免少数人掌握评审结果的决定权,防止评标委员会成为一种利益团体,并确保招标人选用最具专业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的机构和人员。
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讲解
3.评标专家应当符合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并应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 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 案。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辅导:评标委员会规定和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的规定,评标由招标⼈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招标的项⽬,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专家的选取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法暂⾏规定》的有关规定,技术、经济等⽅⾯的评标专家由招标⼈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般招标项⽬可以采取随机抽取⽅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直接确定。
3.评标专家应当符合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法暂⾏规定》第11条规定,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作满⼋年并具有⾼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职责。
4.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并应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或者投标⼈主要负责⼈的近亲属;
(2)项⽬主管部门或者⾏政监督部门的⼈员;
(3)与投标⼈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为⽽受过⾏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开标及评标委员
会组成
一、引言
招投标是指由采购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对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选择的过程。开标及评标委员会是招投标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和评审,从中选出最优的供应商。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的相关内容。
二、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1. 独立性原则:委员会成员应独立于采购单位和投标人之间,确保评审过程不受干扰。
2. 代表性原则:委员会应包含不同部门和专业领域的代表,确保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评审。
3. 专业性原则: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科学地评估投标报价。
4. 公开性原则:招标公告、开标场所、评审结果等应对外公开,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
三、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开标职责:开标委员会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拆封投标文件,记录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报价及相关文件。
2. 评标职责: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权重,综合考虑各个因素,进行投标报价的分析和比较,从中选出最佳供应商。
3. 讨论和决策职责: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讨论,研究和决定评标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如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服务承诺等。
4. 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将评审过程和结果以评审报告的形式进行记录。评审报告应详细说明评审过程、得分情况、评审意见和最终评选结果。
四、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1. 主任委员:由采购单位确定,通常为采购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担任。
2. 副主任委员:由采购单位指定,通常为采购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评标委员会组成规定
评标委员会组成规定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般由招标入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三公)
3.评审方法
4.有效标。开、评标过程中,有效标书少于3家,此次招标无效,需重新招标
1.开标应公开进行
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2.开标程序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前至少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补充的知识,法规书上的)
评标委员会是怎么组成的
评标委员会是怎么组成的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
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拓展资料: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是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
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必须按法定的规则进行,这是公正评标的必要保证,因此规定:招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这是要求评标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使评标过程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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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组成有哪些规定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是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