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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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委办发[2008]14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2.21
【实施日期】2008.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
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8〕14号)
秦州、麦积区委,秦州、麦积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天水实际,特制定天水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天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城市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充分利用山、河、沟、田等自然资源,加快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文化品位,优化居住环境,努力把天水建设成为“两山青翠,碧水中流,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的国家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争取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m2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m2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地率不少于25%,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在30%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少于25%,基本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体系,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三、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我市园林绿化现状,2010年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绿地率需增长8.1个百分点,覆盖率需增长9.0个百分点,公共绿地需增加100公顷以上。主要任务是:
㈠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修编《天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构建城市“依山傍
水,一圈十楔”的生态基质;“一轴两环,四篱七线”的绿色廊道;“内小外大,内密外疏”的绿地斑块;形成市区“生态基质-绿色廊道-绿地斑块”相互叠加的复合生态绿地系统。同时组织编制《天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对于保护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提供居民休闲和避险场所等各方面的功能,运用多种植物品种,通过规划手段,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布局。
㈡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主要制约因素是中心城区绿地率低,公共绿地不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偏少。今后几年必须以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加强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