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7 PA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设台申请表
4,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发照单位留存一份,申请设台人领取电台执照后必须于一周内寄送原审核单位及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各一份。
5,审核单位预指配的业余电台呼号及频率在未经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执照前并不生效,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公布、引用。
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刘斌
性
别
男
出生
年月日
1980.01.02
民族
汉
文化
程度
本科
身份证
号码
CRSA
会员证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操作证
编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操作证
等级
不需要自己填写
原执照核配呼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原操作证书等级
不需要填写
设台
地址
“车载”或家庭住址
电
话
邮政
编码
服务单位及职务
电
话
邮政
编码
6,自审核单位审核之日起,如申请人未在一年内到相应无线电检测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申请设台的其它手续,预指配的呼号作废。如申请人希望继续办理设台手续,需凭已经过审核的申请表向原审核单位重新申请预指
邮政
编码
审核意见
预指配
呼号
不需要填写
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预指配
频率
不需要填写
其它
说明
不需要填写拟用设备发设备型号出厂序号工作频率
发射功率
配用天线
检测结果
备
注
检测单位盖章
或
检测人签名
年月日
批准意见
电台执照
国无管表17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
书复印件(A4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2.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
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3.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
另附A4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
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电台使用过程中,
如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者系统造成有害干扰,本单位(或者本人)将及时予以消除;
3.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6.本单位(或者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设台参数等信息或者准备注销电台,将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7.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个人或集体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不同的操作频段需填写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
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4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V2.此表右上角的“PA_________”栏,系指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编号。
“PA”后由8位数字组成,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PA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用户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其他用途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3.“申请人信息”数据项中,如果个人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请按表格栏目如实填写;如果单位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则“姓名”栏填写联系人姓名,“服务单位”栏填写设台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栏填写设台单位的详细地址。
4.“台(站)类别”栏,系指无线电台(站)的分类,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各种代号的含义如下:FB 基地台 LC 车载台 LS 手持台 JT 其他。
5.“资料表号”栏,系指和本申请表同时提交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6.“台(站)地址”栏,系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在地详细地址。
若是车载台则填写车牌照号。
7.“操作证等级”栏,系指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操作证书的等级。
8.“操作证书编号”栏,系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编号。
9.“呼号”栏,系指业余电台的呼号,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 T____-____-____续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利用。
2.与本表配套利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技术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域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域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治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已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利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治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那么》(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记录主管部门给每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集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己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业余无线电台设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设申请表————————————————————————————————作者:————————————————————————————————日期: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刘斌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01.02 民族汉文化程度本科身份证号码CRSA会员证号不需要自己填写操作证编号不需要自己填写操作证等级不需要自己填写原执照核配呼号不需要自己填写原操作证书等级不需要填写设台地址“车载”或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服务单位及职务电话邮政编码通信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审核意见预指配呼号不需要填写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预指配频率不需要填写其它说明不需要填写拟用设备发信设备型号出厂序号工作频率发射功率配用天线检测结果备注检测单位盖章或检测人签名年月日电台执照编号批准意见其它说明批准设台发照单位盖章年月日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申请表填写须知1,请用钢笔或黑色圆珠笔填写本表,字迹应清楚。
2,粗线框内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基本情况”部分必须在报审核单位(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运动协会)之前填写,“拟用设备”部分可在审核之后、到国家或当地无线电检测机构和无线电管理机构检测发射设备、申请批准设台和办理电台执照之前根据报检的发射设备逐项填写。
3,如果系车载业余电台,在设台地址栏内填写“车载”,并注明车型及车号。
4,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发照单位留存一份,申请设台人领取电台执照后必须于一周内寄送原审核单位及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各一份。
5,审核单位预指配的业余电台呼号及频率在未经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执照前并不生效,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公布、引用。
6,自审核单位审核之日起,如申请人未在一年内到相应无线电检测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申请设台的其它手续,预指配的呼号作废。
如申请人希望继续办理设台手续,需凭已经过审核的申请表向原审核单位重新申请预指配呼号。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17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个人或集体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不同的操作频段需填写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
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4种:2.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3.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4.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5.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6.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V7.此表右上角的“PA_________”栏,系指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编号。
“PA”后由8位数字组成,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PA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用户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其他用途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其中前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时,由用户填写。
8.“申请人信息”数据项中,如果个人设置业余电台,请按表格栏目如实填写;如果单位设置业余电台,则“姓名”栏填写联系人姓名,“服务单位”栏填写设台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栏填写设台单位的详细地址。
9.“台站类别”栏,系指无线电台(站)的分类,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各种代号的含义如下:FB 基地台 LC 车载台 LS 手持台 JT 其他。
10.“资料表号”栏,系指和本申请表同时提交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11.“台站地址”栏,系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在地详细地址。
若是车载台则填写车牌照号。
12.“操作证等级”栏,系指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操作证书的等级。
13.“操作证书编号”栏,系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编号。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填写样表)
台站地址(车载台车牌照号) 4 操作证书编号
③ 申请人承诺
1、 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 、 无线电台(站)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 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3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 规定; 4、 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 负责; 5、 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6 、 本单位(或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电台,将书 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7、 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国无管表17 PA __ __ 可不填 PA__
①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常住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中国无线电运动 协会 参加社团或 俱乐部名称 主管单位 名称 你的姓名 汉 性别 文化程度 不多说 您的学历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19XX 年 X月X日 您的18位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XXXXX XXXXX
您的工作单位 您的住址 这里必须填详细(以后好收杂志)
这里也需要填详细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单位电话 其他说明事 项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② 设台情况
■新设□变更 □集体■个人 操作证等级 台站类别 □BS■VS□HS□OT 根据您的设备情况和使用方 法选择资料表类型 固定台填家庭住址、车台填车牌号、手台填家庭住址或车牌号 均可 资料表号 呼号
申请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1 日 / 1
备注 2006年版
表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资料申报表 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001-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用户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其他用途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附录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申请类别(必填)申请项目:□ 新设□ 变更个人信息□ 变更电台级别□ 变更电台其他参数台站种类:□ 一般□ 特殊(请注明) □ 个人申请□ 单位申请申请主体信息(新设台需全部填写.变更申请带*号栏目必填,其余栏目仅需填入待变更地新信息)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地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类所持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及编号服务单位邮政编码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传真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单位和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信息单位名称*登记机关*单位地址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传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台站名称(如有)③设台情况(新设台需全部填写,变更申请仅在需变更栏目中填入新信息)拟通信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范围内□ 涉及两个以上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设台地址设台车牌号特殊台站说明拟设电台类别:类原指配呼号原操作技术能力:类④其他说明事项⑤申请主体保证遵守本表背面地承诺条件并签章(必填)申请人签字或者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备注(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写):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地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地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地管理资料时使用.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附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地承诺条件.本申请表中填写地所有内容真实、准确;.无线电台地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电台使用过程中,如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者系统造成有害干扰,本单位(或者本人)将及时予以消除;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无线电台地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地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地行为负责;.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地有害信息;.本单位(或者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设台参数等信息或者准备注销电台,将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地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 17①申请类别(必填)申请项目:□新设□变更个人信息□变更电台级别□变更电台其他参数台站种类:□一般□特殊(请注明) □个人申请□单位申请②申请主体信息(新设台需全部填写。
变更申请带*号栏目必填,其余栏目仅需填入待变更的新信息)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信息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类所持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及编号服务单位邮政编码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传真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单位和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信息单位名称* 登记机关* 单位地址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传真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台站名称(如有)③设台情况(新设台需全部填写,变更申请仅在需变更栏目中填入新信息)拟通信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范围内□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设台地址设台车牌号特殊台站说明拟设电台类别:类原指配呼号原操作技术能力:类④其他说明事项⑤申请主体保证遵守本表背面的承诺条件并签章(必填)申请人签字或者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备注(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写):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A4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2.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3.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附A4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己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
A
淡枣红
国无管表 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R
米黄
国无管表 11
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K
灰蓝
3.“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当设台用户更改已设台站
数据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电台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5.“缴费单位名称”栏系指缴纳设置无线电台(站)管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10.“业务名称”栏系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名称。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
SH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HD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WG 卫星固定业务 GB 广播业务
ST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 WS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 SY 水上移动业务 HY 航空移动业务
HR 航空移动业务(R)
KY 空间研究业务
6.“设计单位名称”栏系指设计无线电通信网的单位全称。
7.“组网范围”栏系指申请组建无线电通信网的使用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填写“√”号。广播电台
需根据电台的级别(即中央台、省级台等)在此栏的相应空格内填写“√”号。
8.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申请单位不填“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栏。
9.“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填写数字代码。
设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部分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系统代表
业务名称
业务性质
批准频率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会签意见初审意见来自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审批意见
年 月日 经办人签字
技术资料申报表号
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
国无频表1
以下内容由申请
设台单位
系统字冠
新设
修改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号码
缴费单位
传真电话
设计单位
设计文件
申请频段
K/M/G
业务名称
HZ
业务性质
申请频率使用期限
/ /至/ /
是否组网
高台理由:
设台单位(盖章)年月日
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以下由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填写
初审意见
(需报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时填写)
年月日
该申请
处理情况
记录
经办人签字
技术资料表
编号
广东省渔业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翻印
S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报表
国无频表8功受禄
①船舶数据
申请表编号
船舶种类
呼号/识别
新设
修改船名Βιβλιοθήκη 吨位/船长设备数量
船籍港名
启用日期
年月日
②发信机数据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发射标识
工作频率
K/M
HZ
发射功率
设备出厂号
主用发信机
主用发信机
备用发信机
备用发信机
VFH收发信机
船舶地球站
船舶应急
发信机
营救器发信机
③收信机数据
设备型号
工作频率
K/M
HZ
设备型号
工作频率
K/M
HZ
③其它无线电设备数据
设备型号
工作频率
K/M
HZ
设备型号
工作频率
K/M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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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个人
台站地址(车载台车牌照号)
操作证等级
操作证书编号
呼号
③申请人承诺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无线电台(站)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3、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国无管表17PA_________
①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服务单位
邮政编码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参加社团或
俱乐部名称
主管单位
名称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说明
事项
②设台情况
□新设□更改
台站类别
□FB□LC□LS□JT
4、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6、本单位(或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电台,将书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7、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申请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表号
/
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