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特种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检修、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检修、报废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拆除进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特种设备。
三、特种设备的采购3.1本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绝不购买国家命令淘汰的设备,购买特种设备时要明确厂家生产资质,应符合我公司所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并且满足生产资质方可在该厂商进行设备采购。
3.2特种设备由使用部门提供采购数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总监审查→机动处根据数据进行设备采购。
3.3设备到厂要进行质量验收,保存到厂验收资料及到货单,出现问题由采购员反馈到生产厂家进行解决。
3.4设备到厂验收完毕要填写设备验收单。
四、特种设备的安装4.1特种设备要由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4.2安装前要对本地的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进行告知,由特种设备监察部门执行安装监督检验。
4.3安装完成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特种设备管理员应编制操作、检修规程,下发至操作员进行培训,新安装特种设备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编制特种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装技术说明书、定期检验、检查记录;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并于30个自然日内到当地监察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存入档案。
五、特种设备的修理5.1特种设备检修必须遵守《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
5.2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性能,特种设备检修应由具有相关特种作业资质人员进行施工操作,检修后性能精度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结构落后耗能高,技术经济效益差的特种设备应进行更新改造。
5.3当特种设备损坏需要进行修理时,如需要进行焊接等需要特殊工艺进行修复时,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持有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修理,修理过程要记录进《检维修过程控制记录》以及《特种设备档案》中,修理完毕后要找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确定设备的安全性。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模版(4篇)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管理,确保特种设备设备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设备的停用、报废管理。
第三条停用是指特种设备设备因维修、改造、保养等原因而暂时停止使用的情况。
报废是指特种设备设备因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而不再使用的情况。
第四条特种设备设备的停用、报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特种设备设备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应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二章停用管理第六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前,应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相关人员之间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停用原因、时间和处理措施等信息。
第七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期间,责任人应将设备进行标识、封存,并确保停用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停用期间,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停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停用期间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期间,禁止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停用设备。
第十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解除前,应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查确认设备已恢复正常使用的条件。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设备停用解除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并将停用记录进行归档。
第三章报废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设备报废应经设备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批。
第十三条报废申请审批通过后,设备所属单位应制定报废处理方案,并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报废处理方案应包括设备的具体报废原因、处理方式和报废证明等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设备报废后,应按照报废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绝对禁止私自出售、转让或随意处置报废设备。
第十六条报废设备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尽量选择合法的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设备报废处理完成后,设备所属单位应及时通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并将报废记录进行归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报废制度
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报废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报废管理。
二、报废条件
1.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通过维修或改造消除的。
2. 特种设备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行决定报废的。
三、报废程序
1. 使用单位应当对拟报废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2. 评估报告应包括设备基本情况、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3. 使用单位应将评估报告及报废申请提交至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 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废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报废处理
1. 经审核同意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拆除和销毁。
2. 拆除和销毁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 特种设备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五、监督管理
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废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报废制度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模板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检验、监察等环节,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特种设备设备的停用、报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特种设备设备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停用管理第五条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封存设备,并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第六条特种设备停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七条特种设备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适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章报废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允许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破坏性处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序号制度内容从源头上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规范特种设备的采购、一、目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报废等程序。
适用于公司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报废等方面进行具体二、适用范围规定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 4 号)三、引用文件2、《特种设备目录》( 2014 年版)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负总责。
特种设备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出现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管理员人事行政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
四、工作职责采购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购买工作,审查安装单位资质。
特种设备跟踪特种设备采购、使用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使用部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按章操作,做好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一)采购使用部门提出特种设备购置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买或实行招标采购,特种设备产品必须是由具有国家相应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二)验收1、特种设备到货后,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特种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2、对设备(或零件、部件、安全附件、元件等)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五、主要内容系相关供货单位或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三)安装(移装)、改造、维修1、采购部门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维修。
2、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维修由安装单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及时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有关特种设备资料,配合安装单位办理设备安装(移装)、维修、改造告知手续。
3、特种设备在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后,应由人事行政部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具体登记要求详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包括停用、报废)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一、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的所有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二、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三、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四、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涉笔的显著位置。
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五、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备案,重新启用时,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六、特种设备报废或迁移过户,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备案,同时撤回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采购1.1 应当采购取得特种设备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停止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1.2 应当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1.3 选购特种设备前,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购买。
1.4 特种设备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档案、采购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1.5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使用说明书、竣工图、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文件。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2.1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
2.2 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2.3 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2.4 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2.5 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质,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司特制定了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使用、检验以及维修保养的管理,包括起重机械、叉车、压力、电梯等。
设备管理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和安全主任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管理部还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并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此外,设备管理部还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并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人,并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维护保养。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安装前(如需要),设备管理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进行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
安装完成后,设备管理部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必须有书面申请,并经设备管理部技术认证、安全主任和安全负责人审核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和维修人员进行。
日常委托性维保工作由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设备管理部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纳入日常管理。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的采购1.公司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特种设备采购。
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在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应审查生产厂家的资质。
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购进后,使用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采购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对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联系制造单位处理。
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严禁办理入库不合格的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1.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确定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
2.施工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特种设备。
3.安装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部门应做好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
4.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单位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5.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相关部门负责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及单位档案室应做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三、特种设备的改造1.特种设备改造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改造设计。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1.特种设备采购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招投标程序。
2.采购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采购制度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确保透明、公正、公平。
3.采购合同应明确特种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内容,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
4.采购设备进场前,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确保设备质量合格。
三、安装管理1.特种设备安装前需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审查。
2.安装前应确保安装现场符合安全要求,设立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3.安装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4.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行,并对设备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5.安装完成后,要及时编制安装验收报告,并建立设备安装档案。
四、改造管理1.特种设备改造前需编制详细的改造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审查。
2.改造前应对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确定安全隐患和改进点。
3.改造过程中,应按照改造方案进行,做到过程记录清晰、质量可控。
4.改造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行,并对设备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改造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5.改造完成后,要及时编制改造验收报告,并建立设备改造档案。
五、修理管理1.特种设备修理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并编制修理方案。
2.修理前需清楚修理内容、修理方法和修理时限,并做好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3.修理过程中,应按照修理方案进行,记录修理过程,确保修理质量和安全。
4.修理完成后,需进行试运行和测试,确保修理效果符合规范要求。
5.修理完成后,要及时编制修理报告,并建立设备修理档案。
六、报废管理1.特种设备报废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审核,并编制报废方案。
2.报废前需清楚报废的原因、方法和时限,并做好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 xx厂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和报废等程序,从源头上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 年主席令第 4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 年 1 月24 日修订) 、《特种设备目录》 (2014 年质检总局 114 号公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通用规范》 (DB65/T3432-2012)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过程中各环节的过程执行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是指在公司生产、运用、试验等领域中长期使用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五条:设备改造:一般是指为了改善现有设备的性能和提高生产效率,对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或结构改进。
本制度改造特指通过拆卸或者更换特种设备本体、主要受压元件、主要受力部件、结构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第六条:设备修理:是指为保持、恢复以及提升设备技术状态进行的技术活动。
第七条:报废:机器、零件等因不能继续使用或不合格,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陈旧主要部件磨损破坏,精度低劣,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配利用而作废。
第八条:未阐明术语参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08-2017) 。
第九条:车间负责制(修)订《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管理制度》,并做相关验证程序,负责监督下属分厂制度执行情况。
煤电有限公司供应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招议标及采购工作。
第十条:分厂要做好特种设备修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管理制度规范,并负责特种设备具体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过程执行管理。
煤矿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煤矿特种设备报废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煤矿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报废管理。
二、报废条件1. 设备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无法通过维修、改造恢复到安全运行状态的。
2. 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无法修复的。
3. 设备技术性能严重落后,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4. 设备因事故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报废的情形。
三、报废程序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符合报废条件的,应及时提出报废申请。
2. 报废申请应提交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附相关技术鉴定报告或事故调查报告。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4. 审核通过后,应向煤矿企业管理层报告,并得到批准。
5. 批准后,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四、报废处理1. 设备报废前,应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残留危险物品。
2. 对报废设备进行必要的拆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部件进行妥善处理。
3. 报废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和资源回收的规定进行处置。
4. 报废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报废时间、地点、方式等,并归档保存。
五、报废后管理1. 设备报废后,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注销设备档案。
2. 对于报废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3. 定期对报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特种设备电梯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电梯报废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电梯的报废管理。
2. 电梯报废应遵循安全、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
二、报废条件1. 电梯使用年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
2. 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专业评估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电梯价值。
3. 电梯技术性能严重退化,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4. 电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三、报废流程1. 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发现电梯符合报废条件时,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由专业机构进行电梯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 使用单位根据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报废电梯,并通知相关方。
5. 报废电梯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除,并确保拆除过程安全。
四、报废电梯的处理1. 报废电梯的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执行。
2. 拆除后的电梯部件应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部件应进行回收。
3. 不可回收的部件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记录与档案管理1. 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梯报废档案,记录电梯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报废原因及处理过程。
2. 电梯报废档案应保存至电梯拆除后五年。
六、监督管理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报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对违反电梯报废制度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注意,本制度仅为模板,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文件
版本号:A/0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QB-SB-A-2014
编写: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4年3月20日实施日期:2014年3月20日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发布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QB/SB-15-2009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使用报废的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工作程序与要求
3.1 职责
3.1.1 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报废、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负责。
设备管理部参与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
3.1.2 特种设备的报废是指:a、特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不能达到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
b、特种设备通过维修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c、特种设备实际使用寿命到期,不能继续在生产中使用的。
3.2 程序
3.2.1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每月,设备部组织设备所在车间、仪表车间相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2.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
3.2.3 特种设备的报废,设备管理部根据特种设备存在的实际情况决定。
报废前,设备管理部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管理部部长签字后交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废,在公司报废审批通过后,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将相关
档案文件上报至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报废登记
3.2.4 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办理报废时,应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报废申请一式两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
锅炉压力容器还必须携带使用登记证原件
附:特种设备报废申请流程图
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
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
特种设备变更报废流程图
可以当场更正的
允许当场更正
齐
全
附件1
符合 不符合
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
单
受理号:
附件2
2、留存件作为许可凭证存档,审核件审核完毕后返还给申请人。
附件3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
一、办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批复意见。
二、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三、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四、办理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
(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五、申报程序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程序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维修、改造时,使用单位向市质监局委托的县质监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原件各一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目录)
5、《特种设备变更、注销登记表》一份;
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原件一份
7、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原件一份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9、《报停申请书》或《启用申请书》
10、《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原件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12、出厂技术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证明原件
1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1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
1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1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17、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等安全附件的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的原件
18、修理改造图纸原件
19、重大修理改造的《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20、原《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
21、《锅炉压力容器过户、转让合同》原件
22、《定期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23、历次定期检验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特种设备变更、报废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
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县质监局特监科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者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市质监局特监科予以注销。
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