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环境法律法规汇总

环境法律法规汇总

环境法律法规名录大全国际公约1人类环境宣言1972-6—52内罗毕宣言1982—5-18321世纪议程1992—4—34国际清洁生产宣言1998—9—295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1992-6—10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12—107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0-7—238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9-9-119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0生物多样性公约1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82—3—1212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5—113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5-9-2214防治荒漠化的公约15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1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11—2317关于《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议定书》2000年修正案和《1 992年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公约议定书》2000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2003—11—1118京都议定书环保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1999—3—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1999-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7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1990—11-58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1997-9关于加强乡镇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10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9-7-811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1990-7-1012铁路环境保护规定1997-13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1991—5—1 14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990—12-2115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6-12—216电子工业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86—6-1817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0—6—118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1986-2—19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994-1—120轻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暂行条例1981-6—421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22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10-123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24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1997—4—1425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12-2626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11—127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2001-10—31水体环境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3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4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8-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6-106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8-87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8-3-208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994-5-209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7—1310关于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2001-9—12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7—1012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8—5-913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2002—4—514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2002—10—115海水水质标准1997—12—5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6—117农业灌溉水质标准1982—10-118渔业水质标准1990—3-11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1993-8-52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6-10—1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8-1-122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1-123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1992-7-124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25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985—3—126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10—127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1985—8—128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0—3—129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7-130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31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32医院污水排放标准1983—6-1大气环境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2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8-153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999—5-284关于公布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的通知2001—3—195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1987—7—216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2-1-307关于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开展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扩大试点的通知1998—4—68贯彻《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行动方案1998-4—249关于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1996-10—310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9—15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996-10—1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7—1—1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994-1-15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1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7—1-116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4—5—117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1994-5—118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2001—7—119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7—1—12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3-721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7-1—12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0-6—12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002—1—124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1992—6-1噪声振动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2军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1995—1-13城市区域噪声标准1993—1—1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1994—5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1989-7—1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991—1—17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991—3—18关于乡村生活区工业噪声污染源适用标准问题的通知1998—8—6 9汽车定置噪声限值10机动车辆允许噪声1979-7—1固体废物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3—23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6—165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2002—10—16危险废物转移单管理办法1999—1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7-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12-179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4—110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管理办法(试行)1996—11—111严格控制从欧共体进口废物的暂行规定2005—5-191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9—11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5-291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2002—4—1515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1991—3-116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1998-9—2217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1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1996-8—1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02—7—1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2-7-121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1991—7—12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998-1—12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2-6—124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1992-3—125放射性废物的分类标准1996—8—126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1987—3-1化学品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11-154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2000-10—15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实施细则2000—10-16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国家档案2000-8—87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第一批)1998-12—258关于修订《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1 999—4-59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二批)2000—1-1910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1999-12—2911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994—5-112关于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登记到期延续的通知1999—11-113关于在气雾剂行业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的通告1997-6—514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3-10—1515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7—1-116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2001—5—117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002-8—81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999—12—11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2000—6—12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996-2—12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1993—7—122剧毒物品品名表1993-10—12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1993-10—124危险货物品名表1990-5-272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991—7—12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000—12-127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1987-7-1放射辐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10-12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10—244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7—165放射环境管理办法1990—6-226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8—267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8关于加强伴有辐射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1999-1—8 9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3-2510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988-6—111辐射防护规定1988-6—112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1989—1—1防震减灾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8-3—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5-1 5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1994-1—10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4—107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8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1994—11-119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2—1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1-8—1建设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3—1—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2004—1—86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78—4—237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6—28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试行)1989—9关于开展中小型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2001—9-10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11关于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9—212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990—9—11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2-1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3—1—116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6—117机械电子工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89-8-3118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4-9—51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11—1920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1992—3—14综合整治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办法(暂行)1989—1-12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1989—1-13“九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1996—4关于三十二个重点城市防治烟尘污染的决定1988—9—1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5—15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报告的通知1987-5—26排污管理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7—12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2003—7-1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10-14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1999-1—25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1996—5—20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验收标准1996—5-206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1990-1—17关于新颁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1991-8关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排污申报登记受理权问题的解释1996-1 1-39关于加强排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6-1110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紧急通知2 000—1—2011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1987-9-1012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10-11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1995—1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995—能源资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5节约用电管理办法2001—1-86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2001—10—1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8城市供水条例1994—10—19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9—1-110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3—3111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00-10-2512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0—11—7 13工业节水“十五”规划2001—10-12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1—11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1999—3—1016资源综合利用目录1996—11-2817节约和替代燃料油“十五”规划2001—10—121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1-10—1219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定额编制通则1991—12—120节能监测技术通则1995-10—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1-10—11自然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3—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29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28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3—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1-29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1-19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2-1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1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6-71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12—113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7—6绿化环卫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8—1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4关于维护旅客列车、车站及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的规定1997—10-1 5城市绿化条例1992—8-1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17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5—31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3—3-110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9—16土地农业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2-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1-16退耕还林条例2003—1—207土地复垦规定1989-1-18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1995-7—249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4—2810土壤环境质量标准199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3—112兽药管理条例2001—11-2913农药管理条例2001—11—2914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7—2315农药登记规定1982—10-116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982-6-517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8-118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10-119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3-3-1120农药安全使用标准1990—2-121农业灌溉水质标准1982—10—122禁用药物名录/允许使用药物名录2002—4—1923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002—5—2424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5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4—2926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选定委托管理办法2003—9-25 27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993—1-2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1988-10—1 29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1982—2—130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1985—3—131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1988-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7—133渔业水质标准1990—3—1监测监理1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1983-7-212环境监测报告制度1996—11—273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2000—12—74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暂行)1991—2-215关于加强自动环境监测仪器管理及认定工作的通知2001—5-236国家环境监测网章程(试行)1993-2-247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1991-1—118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1991—1—119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11—1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1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2—2212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1991—2—2213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若干规定(暂行)14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1994—3—1616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1991-17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1996-18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1996-19环境监理报告制度(试行)1997—12-23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6—1721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1992-10—122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环保政务1信访条例1996-1—12环境信访办法1997—4—293环境信访规则1997—4-74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1994—10-165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1995—6-156关于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1985—4—187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1998—7—258关于全国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1994—12-229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90—1-2410国家环境保护局机关重要行政事务督办暂行办法1997-1-2711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1998—12-812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13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1998-3-2614关于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在保护臭氧层工作中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199 7—2-2415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的通知1993—8—1316关于加强汛期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2000—5—2917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2001-12—2818国家环境保护局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1989-6—2019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1994-3—2920关于对排污费和污染源治理贷款基金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8-1-15 21征收超标准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1984—5-1322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5—1523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1988—9—124国家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9—1925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选编》的通知2001-5—1526关于建立全国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1997—6—1727关于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通知2001—6—15环保科技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4-12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1—53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2001—7-304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1995—8—15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2-1—16环保产品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1996—8—277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1994-7—288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1996—3—31 9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1995—12—1410关于对环保产品实行认定的决定1996—4-1211关于开展环保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1992-3—1712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1992-2—201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1992—2—2014科技发展计划管理规则补充规定1997—15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6关于发布2002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2002-1—2317关于推荐2002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2001—6—29 18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1999-5—3119关于环境科学技术和环保产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4-820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1999—9—102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4-122“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2001—11—223关于做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1999-5—2124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1990—11-525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1999—2—126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2000-1-12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2002—7-128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2000-2-23 29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2002-5—830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2001-7-331关于下达禁止建设污染生产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2002—4-5 32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五批)2002-1—133关于发布限期关停淘汰污染企业设备目录的通知1997-2—1434关于发布轻型汽车和柴油车限期停产车型名录的通知2001—8—31 35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1997—12—3136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2001—3—3037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2000-4—1338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1999-12—339中国逐步淘汰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2000—1—1440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二批)2000—1-1941关于禁止新建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设施的通知1997-11-1 142关于控制发展使用氟里昂的气溶胶制品的通知1991-4—543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2001—8-1。

七氟丙烷超细干粉气溶胶各种灭火系统对比分析

七氟丙烷超细干粉气溶胶各种灭火系统对比分析

七氟丙烷、超细干粉、气溶胶各种灭火系统对比分析??发布日期:2016-05-07??来源:??浏览次数:384七氟丙烷、超细干粉、气溶胶……各种灭火系统您了解多少今天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三者之间的用途和特点。

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用途和特点七氟丙烷(FM200)是一种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第一推荐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为卤代烃类哈龙替代灭火系统。

通知明确规定: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以扑救A(表面火)、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和高精密电子仪器、设备、及贵重物品。

七氟丙烷(F M200)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

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符合环保要求,其毒副作用比卤代烷灭火剂更小,是卤代烷灭火剂较理想的替代物。

七氟丙烷(F M200)灭火剂具有灭火效能高,对设备无污损,电绝缘性好,(因灭火剂从喷嘴喷出压力在0.7~2MPa)喷射距离远,灭火迅速等优点。

七氟丙烷(FM200)灭火剂释放后不含有粒子和油状物,不破坏环境,且当灭火后,及时通风迅速排除灭火剂,即可很快恢复正常情况。

七氟丙烷(FM200)经试验和美国EPA认定安全性比1301卤代烷更为安全可靠,人体暴露于9%的浓度(七氟丙烷一般最低设计浓度为7%)中无任何危险,而七氟丙烷最大优点是非导电性能。

因而是电气设备的理想灭火剂。

当七氟丙烷灭火剂达到一定浓度时,还有抑制爆炸的作用。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用途和特点超细干粉灭火剂主要分BC干粉和ABC干粉灭火剂两种,分别呈弱碱或弱酸性,是一种很小颗粒的灰尘。

当发生火灾时,超细干粉粉体与高温燃烧物体表面接触时,阻断燃烧链式反应,即化学抑制作用。

在保护对象表面的高温作用下被熔化并形成一个玻璃状覆盖层将固体表面与周围空气隔开,使燃烧窒息。

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细水雾系统方案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细水雾系统方案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细水雾系统方案研究摘要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城,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七氟丙烧、IG541)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灭火系统,具有技术条件成熟、灭火系统好、运营经验丰富等优势。

但由于气体灭火药剂采用高压钢瓶储存,平时管网压力亦维持几兆帕到十几兆帕,对车站运营检修人员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气体灭火药剂钢瓶需3年一检,检测程序繁琐复杂、费用较高。

高压细水雾系统是一种灭火效果较好、运营管理方便。

成本低廉的自动灭火系统,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引言基于对地球大气臭氧层的保护,我国政府于1989年及1991年分别签署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关于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在此基础上也制定了《哈龙整体淘汰计划》等有关文件。

根据公安部2001年8月1日发布的公消[2001]2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该文规定在我国可以使用高压细水雾作为哈龙替代品。

目前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成都、杭州、无锡、南宁等多地轨道交通领域采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 系统保护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停车场内的重要电气设备用房需设自动灭火系统,保护的重要设备用房有:通信设备室、信号设备室、变电所(控制室、1500V直流开关柜室、0.4KV开关柜室、整流变压器室)、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弱电综合UPS室等重要的电气设备用房。

2 主要设计原则(1)全线按一条线路、一座车站、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设计。

(2)系统设计应遵循国家现行的消防法规,以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为原则,做到设计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防护区数量不应大于3个。

单个防护区的容积,对于泵组系统不宜超过3000m³。

(4)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

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浅议几种气体灭火技术

浅议几种气体灭火技术

浅议几种气体灭火技术人类社会的发展对气体灭火技术提出了除了灭火、人身安全两大衡量指标外的一个新指标,即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的保护指标。

从根本上讲,气体灭火技术不但要灭火,还要保护人身安全,更要确保不干扰和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这就是现代灭火技术发展的最大特点。

1 几种典型替代技术简介为了确保尽可能地减少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干扰和破坏,人们舍弃了灭火性能和人身安全均为最佳的哈龙灭火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推出多种替代技术,如惰性气体IG—01,洁净气体IGl00和混合气体IG55,以及IG—541,FM—200和CO2等。

1.1 1G—01氩气灭火技术Ar(氩气)又称IG—01。

它由100%的惰性气体氩气组成,其密度是空气密度的1.38倍,特别适用于固体深位火灾,可以维持灭火浓度相当长一段时间,达到抑制火灾复燃的作用。

氩气是人类很熟悉的一种惰性气体,大量应用在钢铁冶炼等行业。

氩气是从大气中分离出来的,因为它的惰性,即使在火灾造成的高温高压下也不参与任何化学反映。

它不导电,无色无味无毒,对环境和人体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氩气的罐装技术在国内已经非常成熟,业主可在任何一家空气分离厂自行得到。

氩气灭火采取的是窒息法。

它将燃烧区中的氧气替换或驱散,将物质燃烧所需的氧气降到可燃浓度以下,以熄灭燃烧。

IG01不足之处在于:灭火浓度高,以气态形式储存,造成贮存瓶组多,装置庞大。

IG—0l全淹没系统适用于扑救A、B、C类和电气设备火灾。

1.2 1G—100氮气灭火技术N2(氮气)又称IG—100,它由100%的氮气组成,其密度接近于空气密度。

由于由纯N2组成,在灭火过程中有可能参加反应。

其灭火机理为稀释燃烧区内氧气,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

1.3 1C—55氮气氩气灭火技术IG—55由50%氮气,50%氩气组成。

其密度大于空气密度。

由于含有N2,在灭火过程中有可能参加反应。

其灭火机理为稀释燃烧区内氧气,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公消[2001]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按照《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我国将于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近年来,随着《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的实施,哈龙生产和消费量大幅度削减,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迅速发展。

1996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哈龙替代品推广应用的规定”的通知》(公消[1996]169号)等文件,在指导和规范哈龙替代品的使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

主要表现在:一是用户对已有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还只能做到部分替代的事实缺乏认识,盲目采用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忽视传统灭火技术的采用;二是有的商家对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夸大宣传,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三是对一些必要场所仍然可以使用哈龙产品进行保护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必要场所的消防保护能力。

针对目前世界上尚没有能够完全替代哈龙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实际情况,哈龙替代工作必须坚持必要场所与非必要场所区别对待,传统灭火技术和哈龙替代技术并举,将发展中的替代技术规范在安全范围内使用的综合替代原则,在确保我国哈龙淘汰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做到不因哈龙的淘汰而降低消防保护能力。

为此,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基本原则(一)气体灭火药剂。

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对受控物质的要求,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目前我国出现的主要是NAF S-Ⅲ)、含氢溴氟烃(HBFC)、含全氟烃(PFC)类物质和五氟乙烷(HFC-125,CF3CHF2)作为哈龙替代品,可以使用惰性气体以及含氢氟烃的物质(HFC-23、HFC-227ea、HFC-236fa)做为哈龙替代品(详见附件1)。

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方案

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方案

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一概述 (2)二防护区的基本参数: (3)三设计用且计算: (4)四小结: (6)五结论: (7)一概述20世纪以来相继出现了卤代烷及其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由于我国已加入了蒙特利尔环境保护公约,卤代烷已被消防部门限制使用。

所以,的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卤代烷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它们具有灭火迅速、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体的特点,但由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本身具有窒息性(即降低空间的含氧量)和冷却作用,因而有较大的副作用,其最小灭火设计浓度为34%,超过了人的致死浓度,对人体危害大,不宜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而且二氧化碳使用钢瓶数量多,储存空间要求很大,浪费了大量空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喷放时造成的冷却作用容易产生雾化,冷凝现象,使得设备特别是计算机和玻璃产品遭受损坏。

灭火时气体喷放时间需60秒以上,相对灭火时间较长,由于这些缺点,限制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场所。

FM200(七氟丙烷)气体消防克服了前述的不足之处,已被广泛使用。

公安部于2001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技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第一推荐M200(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队扑灭A,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

FM200是碳、氟和氢的化合物,分子式为CF3CHFCF3,密度比空气大六倍,以化学和物理机理相结合进行灭火,不会氧的含量,它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的灭火剂。

国际上有配套的设计和工程规范,全世界已有上万例的成功应用。

在我国,FM200作为一种新型的替代卤代烷的洁净气体灭火剂,由于其使用时间不长,至今设计施工的国家规范还在送审稿阶段。

实际工程中FM200的设计依据为:《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及使用暂行规定》,《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生产厂家提供的FM200系统的各种技术数据及材料。

110kV室内变电站消防系统的典型设置

110kV室内变电站消防系统的典型设置
电容器是一种高危险性的电气设备,很容易就由于绝缘下降发生电气击穿而起火甚至爆炸,为了保护电容器的安全运行,110kV莲塘变电站的10kV电容器室安装了一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该系统的主要部件包括无缝管道、气瓶组(包括集流管、贮气瓶和驱动瓶)和气体灭火控制器(JB-QB-WT1000/QM1)。系统靠光电感烟探测器和感温探测器对电容器室进行监视,当电容器发生火灾时,光电感烟探测器和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到气体灭火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在延时30秒后指令驱动瓶动作驱动贮气瓶瓶头阀,贮气瓶通过无缝管道释放七氟丙烷气体至电容器室进行灭火。
[5]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1999年
[6] 刘汝义 杜世铃 发电厂与变电站消防设计实用手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9年
110kV室内变电站消防系统的典型设置
摘要:室内变电站越来越普遍,相应的消防安全也日趋严峻,配置的消防设施随着不断增加,系统的安装和投产后的运行管理越发更要,更本文着重介绍了近年来110kV室内变电站消防系统的典型配置。
关键词:室内变电站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扩大,用电负荷越来越大,电网的负荷越来越集中,这就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大型变电站进入城市中心地区提出了要求。由于城市中心地区用地紧张,所以普遍采用室内变电站的建筑方式。室内变电站占地面积小、美观、容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但同时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一旦发生火灾除危及本身外还会波及周围的建筑造成重大事故。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关键部件是高压细水雾喷头,高压气流与水一起进入喷头后,沿螺旋空间产生高速旋转运动,水流达到喷头小孔时,水被完全击碎,沿喷头出口锥面射出,形成极微小的雾滴,直径只有至毫米。细水雾喷入火场后,迅速蒸发成蒸气,体积急剧膨胀排除空气,在燃烧物周围形成一道屏障阻挡新鲜空气进入,当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降到一定水平时,火焰将被窒息。细水雾系统同时还具有高效的吸热和阻热功能,每个喷嘴的吸热力功率约为300千瓦,阻隔辐射热的能力也十分显著。实验表明,高压细水雾系统比传统的喷水系统具有更佳的窒息性、吸热及隔热性,而用水量却极小。在相同喷水时间内,高压细水雾系统的喷水量仅相当于传统喷淋系统的5%,大大减少了水渍损失,更重要的是性能实验还表明,细水雾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中国已经实施的ODS控制政策法规文件

中国已经实施的ODS控制政策法规文件
国家环保局
9
1997.1.13
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环控[1997]020号)
国家环保局
10
1997.2.25
关于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在保护臭氧层工作中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环控[1997]115号)
国家环保局
11
1997.6.5
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通知(国经贸资[1997]367号)
国家环保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75
2001.4.9
公告(2001年第3号)2001年《2001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和作为清洗剂TCA(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进日配额总量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外贸部、国家环保总局
替代品
76
2000.1.2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
国家石化局
哈龙
30
1990.9.17
关于暂停新增消防车、灭火器等产品生产厂点的通知(公通字[1990]92号)
公安部、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1994.11.11
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附件:非必要配置哈龙灭火器的场所
公安部、国家环保局
32
关于实施哈龙灭火剂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7]764号)
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
39
1997.12
哈龙灭火剂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环保局
40
1997.12.29
关于限期拆除哈龙灭火剂生产线的通知(环控发[1997]66号)
国家环保局
41
1997.12.29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消防设计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消防设计

灭火系统,依据各系统的特点简要分析了合用的建造类型及场所.希望可以通过各系统优缺的点比较为民用建造气体 (干粉) 消防方案的选择和制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七氟丙烷超细干粉气体灭火系统 CO21、气体灭火系统的特点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者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并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

系统主要包括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组成。

以下以 CO2 和七氟丙烷作为气体灭火的代表进行分析。

气体灭火系统1.1、CO2CO 自动灭火系统根据其设计应用形式可分为全湮没灭火系统方2式、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全湮没灭火系统方式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内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方式。

对事先无法估计火灾产生部位的封闭防护区应采用全湮没灭火系统方式进行火灾防护。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直接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的时间的灭火方式。

对事先可以估计火灾产生部位的无封闭围护的局部场所可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进行火灾防护。

CO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是通过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来达到灭火的2目的,在浓度很低时,对人体生理不会有如何反应,当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 2%(体积分数)时,就会使人产生不愉快感。

随着二氧化碳浓度的增加,人体血液中二氧化碳的分压上升,刺激呼吸中枢. 当浓度超过 4%时,会刺激眼、咽喉、使人头痛、耳鸣.当浓度达到8%--9%时会造成呼吸艰难、呕吐、感觉麻木、神志错乱,在这个浓度下,人只能停留几分钟.当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0%时,会使人的视力变坏,头晕、发抖、 1min 内会失去知觉,长期接触会死亡. 当浓度达到 20%时,会很快使人的中枢神经麻痹,短期内就会死亡,但是为了保证灭火和规范要求二氧化碳灭火浓度基本上都不小于34% 此浓度远远高于前面所述的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任意浓度。

FM200灭火系统说明书

FM200灭火系统说明书

一、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简介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是目前国内、外使用量最大,较成熟的一种现代化消防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技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第一推荐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为卤代烃类哈龙替代灭火系统。

通知明确规定: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以扑救A(表面火)、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是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

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符合环保要求,其毒副作用比卤代烷灭火剂更小,是卤代烷灭火剂较理想的替代物。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具有灭火效能高,对设备无污损,电绝缘性好,灭火迅速等优点。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释放后不含有粒子和油状物,不破坏环境,且当灭火后,应及时通风,迅速排除灭火剂,即可很快恢复正常情况。

七氟丙烷(HFC-227ea)经试验和美国EPA认定,安全性比1301卤代烷更为安全可靠,人体暴露于9%的浓度(七氟丙烷一般最低设计浓度为7%)中无任何危险,而七氟丙烷最大优点是非导电性能,洁净;因而是电气设备的理想灭火剂。

七氟丙烷灭火剂常温下以液态储存于钢瓶中。

仅靠其自身的压力(饱和蒸汽压)无法快速的将灭火剂输送到防护区,需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内增压,增压分为一级2.5MPa、二级4.2 MPa和三级5.6 MPa三个压力等级,一般增压介质为氮气,纯度为99.0%以上。

储存钢瓶中的压力受环境温度和充装密度的影响。

七氟丙烷灭火剂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破坏分子中的燃烧链为主,降温为辅。

七氟丙烷灭火剂以液态的形式喷射到防护区内,迅速转变成气态,吸收大量的热量,降低防护区和燃烧物质周围的环境温度,同时切断分子中的燃烧链,从而迅速灭火。

本公司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是根据GA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行业标准和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规范设计、生产和检验,系统具有:设计参数完整、准确、功能完善、工作准确可靠、密封性能较好。

127(七氟丙烷)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

127(七氟丙烷)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

(七氟丙烷)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一概述 (2)二防护区的基本参数: (4)三设计用且计算: (5)四小结: (7)五结论: (8)一概述众所周知,在消防领域最广泛的灭火剂就是水。

随着国家建设的迅速,大批和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更随着高的发展,设备对灭火剂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扑灭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电器火灾以及机房、重要文物档案库、通信广播机房、微波机房等不可式不宜用水灭火的火灾,气体消防作为最有效最干净的灭火手段,日益受到重视。

其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45--95)已明确规定了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

可见,气体消防系统在各类灭火系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20世纪以来相继出现了卤代烷及其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由于我国已加入了蒙特利尔环境保护公约,卤代烷已被消防部门限制使用。

所以,的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卤代烷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它们具有灭火迅速、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体的特点,但由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本身具有窒息性(即降低空间的含氧量)和冷却作用,因而有较大的副作用,其最小灭火设计浓度为34%,超过了人的致死浓度,对人体危害大,不宜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而且二氧化碳使用钢瓶数量多,储存空间要求很大,浪费了大量空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喷放时造成的冷却作用容易产生雾化,冷凝现象,使得设备特别是计算机和玻璃产品遭受损坏。

灭火时气体喷放时间需60秒以上,相对灭火时间较长,由于这些缺点,限制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场所。

FM200(七氟丙烷)气体消防克服了前述的不足之处,已被广泛使用。

公安部于2001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技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第一推荐M200(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队扑灭A,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

FM200是碳、氟和氢的化合物,分子式为CF3CHFCF3,密度比空气大六倍,以化学和物理机理相结合进行灭火,不会氧的含量,它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的灭火剂。

我国卤代烃灭火剂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国卤代烃灭火剂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联合旧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 厘岛路线图”“ 线图” 20 巴 ,路 为 0 9年 前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谈 判 的 关键 议 题 确 证 了 明确 议 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 0 8年 7月
20 0 8年 1 0月
胡 锦 涛 主 席 出 席 日本 北 海 道 洞 爷 湖 经 济 大 国 能 源 安 全 和 气 候 变 化 领 导 人 会 议时 , 面 阐述 了 巾 国麻 对 气 候 变 化 问题 的 全
表 1 国 内外 保 护 大 气 臭 氧层 的有 关大 事 时 间 内 容
18 9 5年 3月
UN EP在 奥地 利 首都维 也 纳 召 开 了有 2 l国政 府 代 表参 加 的“ 护 臭 氧 层 外 交 大 会 ” 会 议通 过 r《 护 臭 氧层 维 也 纳 公 保 , 保 约 》 以 下 简 称 “ 约 ” 。它 标 志 着 保 护 臭 氧 层 国际 统 一 行 动 的开 始 , 会 后 采取 国 际 性 控 制 CF 的 措 施 做 了 必 要 的 准 ( 公 ) 为 C 备 。哈 龙 ( ln 灭 火 剂 就 属 于 此 类 受 控 物 质 Hao )
我 国 公 安 部 消 防 局 发 布 公 消 [ 0 1 2 7文 件 :关 于 进 一步 加 强 哈 龙 替 代 品 及 其 替 代 技 术 管 理 通 知 》 2 0 1 7 1 《 我 围 公 安 部 消 防 局 获 UNE 图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界 银 行 的履 行 联 合 国保 护臭 氧层 “ 汰 全 氯 氟 烃 / 龙 贡 献 奖 ” P、 世 淘 哈
等 于 38 0 0 。也 就 是 说 , 放 1k 排 g的 七 氟 丙 烷 就 相 当 于排
放 38 0k 0 g二 氧 化 碳 所 造 成 的 全 球 变 暖 效 果 。

安灭净(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

安灭净(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

安灭净(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上海杜然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编者按自从世界各国共同签署了“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器在全球范围内遭到了全面禁止。

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开发出一系列卤代烷灭火器的替代产品。

由上海杜然(DURAN)公司研究开发的安灭净六氟丙烷灭火器,是其中一种新型洁净气体灭火器,杜然公司也是国内第一家能够生产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生产厂家。

为使广大的用户能够更加熟悉和了解六氟丙烷灭火器,并使更多的用户最终能够选择使用此灭火器,编者特此编写了《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

《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力图以简单的问答形式,对广大用户所一致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作出解答。

在《六氟丙烷手提式灭火器技术问答》的内容中,有关标准术语和名词解释是直接引用了国内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中的内容,准确的解释也应以这些规范和标准为准。

燃烧和燃烧的充分条件当可燃物和氧化剂作用,产生放热反应,并伴随着产生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这就称为燃烧。

当燃烧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了控制时,便会酿成火灾。

一般认为,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是产生燃烧现象的三个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也就是常说的“燃烧三要素”。

但实际上,燃烧还可以细分为无焰燃烧和有焰燃烧两种,只有无焰燃烧是恰好符合以上的“燃烧三要素”,而有焰燃烧还必须增加一个基本条件: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因此,燃烧的充分条件应该完整地包括以上的四个基本条件:可燃物、氧化剂、温度、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对于一般的燃烧过程,只要将这四个基本条件的任何一个破坏,燃烧就会自动终止。

但事实上一旦发生了燃烧,人们是无法迅速将可燃物移去,因此只能设法去破坏燃烧的其他三个基本条件,从而达到灭火的功效。

而当人们使用某一种类的灭火系统灭火时,实际上就是要借助于这种灭火系统中灭火剂的某些特定的功能,设法使可燃物与氧化剂(氧气)彻底隔绝,或将可燃物周围的氧气稀释或消耗至支持燃烧的浓度值以下,或大大降低可燃物表面的温度,或抑制和破坏链式反应。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1999年2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公公安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4年11月下发《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通字[1994]94号)后,有效地遏制了哈龙灭火器生产和消费增长的势头,为《中国哈龙行业淘汰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打下了基础。

但是一些地方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非必要场所仍然配置哈龙灭火器或撤换后灭火器的重新配置不合理;二是将限制使用哈龙灭火器的规定引申到了哈龙固定灭火系统上,使一些必须安装使用哈龙固定灭火系统的必要场所未能安装使用;三是存在盲目引进国外不成熟的哈龙替代固定灭火系统的现象。

为此,1997年6月建设部颁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四个国家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明确限定了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安装使用场所及哈龙灭火器配置场所,使我国哈龙淘汰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国家标准,切实解决哈龙淘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国哈龙行业淘汰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我国的消防能力不因哈龙淘汰而降低,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依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及其局部修订条文的要求审核和检查灭火器配置情况,非必要场所严禁再配置哈龙灭火器。

中国已经实施的ODS控制政策法规文件

中国已经实施的ODS控制政策法规文件
国家环保总局
27
1999.6.30
关于拆除CFC生产设备并补偿停产损失的通知(环经函[1999]71号)附件:企业名单
国家环保总局
28
1999.7.23
关于发放1999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的通知(环控发[1999]30号)
国家环保总局
29
2000.3.2
关于用作化工原料的ODS生产和建设管理的建议(国石化规军发[2000]306号)
国家石化局
哈龙
30
1990.9.17
关于暂停新增消防车、灭火器等产品生产厂点的通知(公通字[1990]92号)
公安部、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1994.11.11
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附件:非必要配置哈龙灭火器的场所
公安部、国家环保局
32
国家机械工业局
清洗
63
1998
关于抓紧开展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的通知(电子科[1998]35号)
电子工业部
烟草
64
2000.12.5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氟利昂(CFC-11)淘汰工作的通知(国烟科[2000]782号)附件一:CFC-11消费配额管理办法;附件二:烟草行业拆除CFC-11烟丝膨胀装置实施办法
广东省消防总队
46
1999.2.1
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9]031号)
公安部消防局
47
1999.4.9
关于发放1999年度哈龙灭火剂生产配额许可证的通知(环控发[1999]13号)
国家环保总局
48
1999.6.17

什么灭火剂破坏大气的臭氧层要逐步淘汰

什么灭火剂破坏大气的臭氧层要逐步淘汰

什么灭火剂破坏大气的臭氧层要逐步淘汰1211灭火器主要由筒身(钢瓶)和筒盖两部分组成。

钢瓶内装满1211灭火剂,筒盖上装有压把、压杆、喷嘴、密封阀、虹吸管、保
险销等。

1211是卤化物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的代号,是卤代烷灭火剂
中使用较广的一种。

消防行业广泛使用的哈龙灭火剂是损耗臭氧的物质,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元凶之一。

人们用哈龙灭火器救火或训练时,哈龙气体就自然排放到大气中。

哈龙含有氯和溴,在大气中受到太阳光辐射后,分解出氯、溴的自由基,这些化学活性基团与臭氧结合夺去臭氧分子中的一个氧原子,引发一个破坏性链式反应,使臭氧层遭到破坏,从而降低臭氧浓度,产生臭氧空洞。

哈龙在大气中的存活寿命长达数十年,它在平流层中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因此哈龙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

所以国家在2001年8月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
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按照《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
家方案》,我国于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隐患照片及相关依据-消防篇

隐患照片及相关依据-消防篇

隐患照片及相关依据-消防篇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5.5.19条款,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该设置门槛,净宽度应不小于1.4米,并且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该设置踏步。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6.4.11条款,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该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该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同时,根据GB .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的规定,应该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

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10.3.5条款,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该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且应该根据规定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列、疏散门的正上方以及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5.根据GB-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

6.根据GB-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规定,除必须外,标志一般不应该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7.根据GB-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的规定,如果消防标志出现损坏或丢失,应该及时修整、更换或重新设置。

8.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公消[2001]217号)的规定,不得采用哈龙1211和哈龙2402固定灭火系统。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11.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X令第61号)的规定,如果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第16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置完好有效。

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

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

(七氟丙烷)气体消防设计用量计算一概述 (2)二防护区的基本参数: (4)三设计用且计算: (5)四小结: (6)五结论: (7)一概述众所周知,在消防领域最广泛的灭火剂就是水。

随着国家建设的迅速,大批和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更随着高的发展,设备对灭火剂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扑灭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电器火灾以及机房、重要文物档案库、通信广播机房、微波机房等不可式不宜用水灭火的火灾,气体消防作为最有效最干净的灭火手段,日益受到重视。

其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45--95)已明确规定了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

可见,气体消防系统在各类灭火系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20世纪以来相继出现了卤代烷及其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由于我国已加入了蒙特利尔环境保护公约,卤代烷已被消防部门限制使用。

所以,的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卤代烷替代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它们具有灭火迅速、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体的特点,但由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本身具有窒息性(即降低空间的含氧量)和冷却作用,因而有较大的副作用,其最小灭火设计浓度为34%,超过了人的致死浓度,对人体危害大,不宜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而且二氧化碳使用钢瓶数量多,储存空间要求很大,浪费了大量空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喷放时造成的冷却作用容易产生雾化,冷凝现象,使得设备特别是计算机和玻璃产品遭受损坏。

灭火时气体喷放时间需60秒以上,相对灭火时间较长,由于这些缺点,限制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场所。

FM200(七氟丙烷)气体消防克服了前述的不足之处,已被广泛使用。

公安部于2001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技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第一推荐M200(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队扑灭A,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

FM200是碳、氟和氢的化合物,分子式为CF3CHFCF3,密度比空气大六倍,以化学和物理机理相结合进行灭火,不会氧的含量,它是一种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的灭火剂。

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标总框架设想及建议

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标总框架设想及建议

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标总框架设想及建议关于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总体框架的初步设想与几点建议摘要:本文专题论述了关于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以下可以简称其为《气系规范》)总体框架的初步设想与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工程技术;国家规范;总体框架;气体灭火系统;科学分类;产品命名;《气系规范》;设想;建议。

本文作者期望我国各地的气体消防领域的技术专家和从业人员,能够认真研讨和密切关注有关我国气体灭火系统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总体框架等重要的研究课题,因为该规范与我国的电气、电信等等行业及军工都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作者还希望我国有关部委的消防规范主管处室,归口单位,以及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全面修订编制组,能够细致斟酌和切实考虑以下的几点建议。

1、定名:妥切、明了。

主要针对《气系规范》的名称。

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的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应当包括工程设计、计算、组件、安装、调试、验收、维护、管理等内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命名为《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但是,如果能够像我国若干的省级地方规范那样,称之为《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则将更加是点题明了。

2、种类:齐全、勿缺。

主要针对《气系规范》所应包罗的气体灭火系统种类。

原则上,《气系规范》应当包括75%(基本上)及以上的气体灭火系统,不能仅只包括2种(30%及以下)气体灭火系统。

亦即:《气系规范》既然使用了《气体灭火系统》的大类名称,就不能仅只包括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和IG541(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还应包括:三氟甲烷(HFC23)气体灭火系统、六氟丙烷(HFC236fa)气体灭火系统,和IG55(氮气+氩气)气体灭火系统、IG100(氮气)气体灭火系统,及IG01(氩气)气体灭火系统;更应当包括: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并且尚需包括:卤代烷1301气体灭火系统。

(对于国家规范至今尚未作废的卤代烷1211气体灭火系统,可以考虑放在附录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

2003-01-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
公消[20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
按照《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我国将于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近年来,随着《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的实施,哈龙生产和消费量大幅度削减,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迅速发展。

1996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哈龙替代品推广应用的规定"的通知》(公消[1996]169号)等文件,在指导和规范哈龙替代品的使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

主要表现在:一是用户对已有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还只能做到部分替代的事实缺乏认识,盲目采用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忽视传统灭火技术的采用;二是有的商家对哈龙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夸大宣传,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三是对一些必要场所仍然可以使用哈龙产品进行保护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必要场所的消防保护能力。

针对目前世界上尚没有能够完全替代哈龙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实际情况,哈龙替代工作必须坚持必要场所与非必要场所区别对待,传统灭火技术和哈龙替代技术并举,将发展中的替代技术规范在安全范围内使用的综合替代原则,在确保我国哈龙淘汰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做到不因哈龙的淘汰而降低消防保护能力。

为此,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气体灭火药剂。

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对受控物质的要求,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目前我国出现的主要是NAF S-Ⅲ)、含氢溴氟烃(HBFC)、含全氟烃(PFC)类物质和五氟乙烷(HFC-125,CF3CHF2)作为哈龙替代品,可以使用惰性气体以及含氢氟烃的物质(HFC-23、HFC-227ea、HFC-236fa)做为哈龙替代品(详见附件1)。

(二)移动式灭火器。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和《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要求,禁止在非必要场所配置哈龙灭火器,非必要场所应选配二氧化碳、干粉、机械泡沫、水系等灭火器。

必要场所仍可以配置哈龙灭火器。

(三)固定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的要求,禁止在非必要场所安装使用哈龙固定灭火系统。

非必要场所根据规范的要求宜采用传统的灭火技术(如二氧化碳、干粉、水喷淋、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也
可采用哈龙替代灭火技术。

必要场所既可以使用哈龙固定灭火系统,也可以采用哈龙替代技术。

二、有关规定
(一)非必要场所在用的哈龙灭火器,药剂排放后不得再充装配置于非必要场所。

超过使用年限的哈龙灭火器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哈龙回收站进行回收。

(二)在用的哈龙灭火器除用于扑灭火灾外,不得随意向大气中排放。

(三)要根据保护对象的类别、可燃物的性质和灭火级别合理配置灭火器,A类或A B C类火灾场所不得配置仅适用于 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

(四)严禁将燃烧产生烟雾的灭火介质和以燃烧产生驱动动力的技术用于灭火器。

(五)需要新安装哈龙固定灭火系统的必要场所,应采用哈龙1301固定灭火系统,不得采用哈龙1211和哈龙2402固定灭火系统。

(六)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灭火技术的引进应符合我国政策,严禁引进我国禁止使用的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

(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根据我国现有几种哈龙替代灭火技术的特性和适用场所(详见附件2、3),指导使用单位科学合理的选择,严禁超范围使用。

(八)目前尚没有实行型式认可制度管理的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仍然执行强制检验制度。

产品的企业(地方)标准应经过国家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评审。

产品应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国内、外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九)鉴于目前暂无设计、施工、验收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的国家规范、标准的实际情况,各有关地方可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地方性暂行规范,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哈龙替代灭火系统应用在适当的场所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附件:
1、几种清洁灭火剂在我国的政策允许情况
2、我国用于替代哈龙的几种灭火技术
3、几种哈龙替代品的理化性能、灭火性能及系统性能参数
消防局(印)
二OO一年八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