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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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9.08
•【字号】鲁保监复[2006]282号
•【施行日期】2006.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设立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28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阳光财险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阳光财险[2006]7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临清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临清市龙华街567号。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应持此批件及总公司对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00六年九月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市平邑支公司等3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11]15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3.03
【实施日期】2011.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市平邑支公司等3
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鲁保监复〔2011〕156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市平邑等3家支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太平寿鲁〔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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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监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济南市历城支

山东保监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济南市历城支

山东保监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济南市历城支公司等4家机构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鲁保监筹建[2014]6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8.13
【实施日期】2014.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保监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济南市历城支公司等4家机构的
通知
(鲁保监筹建〔2014〕6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关于设立济南市历城支公司等4家机构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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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公司企业信息报告-天眼查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公司企业信息报告-天眼查

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
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有效期
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15-11-13
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王新,固定电话:****,移动电 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
2015-11-13
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王俊峰
2015-11-13
姓名:赵秀秀,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
1.3 变更记录
序号
1 2
3 4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负责人
王俊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变 更 负责人
王俊峰 张强
联络员
/
5
财务负责人
/
6
法定代表人
张强
(负责人)变

7
联络员信息
/
8
财务负责人信 /

变更后内容
郑颖 郑颖
变更日期
2017-12-12 2017-12-12
王俊峰
2015-11-13
姓名:赵秀秀,固定电话:****,移动 电话: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成山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7]35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8.07
【实施日期】200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成山营销服
务部设立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7]352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成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鲁发[2007]7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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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7.22
•【字号】聊银保监准〔2020〕138号
•【施行日期】2020.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鲁太保产〔2020〕76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聊城市光岳路武楼花园小区西门南侧9号商铺楼变更为聊城市中华路东、长江路北华建1街区8幢商业办公楼4(层)0404室、0414室。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
牌。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0年7月22日。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02
•【字号】聊银保监复〔2021〕70号
•【施行日期】2021.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
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中信保诚山分〔2021〕83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聊城市高唐县华盛园3号楼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金城西路南侧湖滨花园2#楼商2-2室。

你公司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你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聊城银保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
牌。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1年6月2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长清等十二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长清等十二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长清等十二家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1.08
•【字号】鲁保监复[2007]6号
•【施行日期】2007.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筹建长清等十二家支公司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7]6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长清等十二家支公司的请示》(中华保险鲁发[2006]30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长清、东城、广饶、河口、利津、新泰、诸城、安丘、昌邑、石岛、威海市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的筹建。

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经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

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三、上述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筹建就绪,须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一月八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支公司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支公司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
济阳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1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1〕166号
•【施行日期】2021.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支公司的批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富阳街79号金湖国际8号楼商业网点03。

三、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应持本批复到山东银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
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山东银保监局
2021年4月21日。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南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南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南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03
•【字号】聊银保监准〔2020〕223号
•【施行日期】2020.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
南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南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鲁发〔2020〕358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唐县支公司南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聊城市高唐县南镇驻地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姜店镇农商银行南300米路东(高唐县姜店镇三杨村)。

你公司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你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山东银保监局办理领证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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