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内教育
管理
3分
对教师在课堂内履行教学职责、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上一学年度课堂巡视记录或课堂观察记录等材料综合评定等级计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级:分为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县(市、区)级(计1分)、乡镇(学校)级(计0.5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课题研究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已结题的计本等级最高分,阶段性结题降1分计分,课题仅立项再降1分计分(如国家级课题依次计分为5、4、3分)。
评分内容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教学竞赛获奖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竞赛必须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一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二、三等奖、优秀奖等,分别按其80%、60%、40%计分;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获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
高级:5分
中级: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提供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情况。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等)的质量、发表数量、获奖奖项及级别综合评定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近2年的年度考核等次结果综合评定计分,学校提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师专业水平
(10分)
具有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条件和职业发展要求的学科相关知识。
基本条件
(6分)
学历
3分
符合相应学段学历要求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学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真实的学历证书。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课堂教学
高级:5分
中级:7分
对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完成本学段各年级教学工作任务和质量的评价。
高级:共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三个等次。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5-7分)、良好(计3-5分)、一般(计0-3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两份教案的样本及参加本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师职业道德
(25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师德评议
(13分)
学生评议
3分
由学生对任课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很满意(计2-3分)、满意(计1-2分)、基本满意(计1分)三个等次。
资历
3分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工作年限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资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资历相关证明材料。
必备条件
(4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或免试的均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证或免试审批表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育人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班级荣誉
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3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2分、校级计1分。
批改作业
4分
对教师科学布置并认真批改作业、科学命题并适时进行试卷分析、讲评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原始批改作业记录(抽样)、命题样卷和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指导
高级:3分
中级:2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具备带头引领的能力和指导、培养年轻或低职级教师成效的评价。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并经所在学校审核的相关课程开发材料(如第二课堂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等)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研究
能力
高级:5分
中级:4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开展本专业课题研究(含立项、阶段性成果、结题)情况的评价。
高级: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学校)级(计1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综合表彰奖励综合评定计分。
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省部级累计5分以内。
单项表彰奖励
4分
单项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它级(计1分)四个等次。
班主任工作
4分
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对其履行班主任职责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担任班主任并履行职责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工作
高级:20分
中级:23分
教学工作量
高级:2分
中级:4分
对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岗位规定教学工作量的评价。
高级: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两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对口支教、教师培训、指导实习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总结
2分
对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工作分析情况的评价,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
专业水平
能力测试
1分
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教师资格
证书
1分
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
教学成效
高级:10分
中级:12分
学年度教学质量
高级:8分
中级:10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本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学质量考核等级。
高级:分为优秀(计6-8分)、良好(计4-6分),一般(计0-4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7-10分)、良好(计4-7分),一般(计0-4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所在学校提供的上一学年度同年级同学科教学成绩统计表等教学质量考核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其中:优秀等次占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总数的30%、良好占40%、一般占30%。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育业绩贡献
(25分)
教师辅导学生成长成才、开展教学工作和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育人成效
(5分)
学生荣誉
2分
指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级有学生获得的“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美德少年”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1分。
由学校根据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等次教师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校委会
评议
5分
由学校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单项表彰奖励综合评定计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院(所)的表彰奖励项目,可按下一级别表彰奖励计分;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
年度考核
3分
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近2年来,年度考核获得2次优秀等次的计3分,一次优秀计2分,均为合格的计1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教学总结、教学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研工作
高级:10分
中级:7分
课程开发
高级:5分
中级:3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评价。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1分
符合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继续教育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教育工作实践
(40分)
教师具体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和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情况。
德育工作
(10分)
课外教育
引导
3分
对教师利用课外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组织教学辅导、开展课外活动、深入家庭走访、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学生上一学期评议任课教师的结果进行排名确定。其中:很满意等次教师占全校教师总数的30%、满意占40%、基本满意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教师评议
5分
由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学校出具的申评教师近三年本学段任教课程表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备课情况
4分
对教师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情况评价,根据教案或学案质量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平时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综合评定计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合 计
100分
说明(10分):
1、农村教师连续在农村基层从事教学工作每满5年加1分(含5年),最高可加6分。
2、援疆、援藏、援外教师每满1年加1分,最高可加3分。
3、具有支教经历人员加1分。
4、对伪造学历、资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按《黄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诚信申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课内教育
管理
3分
对教师在课堂内履行教学职责、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上一学年度课堂巡视记录或课堂观察记录等材料综合评定等级计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级:分为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县(市、区)级(计1分)、乡镇(学校)级(计0.5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课题研究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已结题的计本等级最高分,阶段性结题降1分计分,课题仅立项再降1分计分(如国家级课题依次计分为5、4、3分)。
评分内容
由学校根据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他级(计1分)五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教学竞赛获奖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竞赛必须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一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二、三等奖、优秀奖等,分别按其80%、60%、40%计分;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获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
高级:5分
中级: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提供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情况。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论文(著作、案例、经验总结等)的质量、发表数量、获奖奖项及级别综合评定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近2年的年度考核等次结果综合评定计分,学校提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年度考核表为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师专业水平
(10分)
具有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条件和职业发展要求的学科相关知识。
基本条件
(6分)
学历
3分
符合相应学段学历要求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学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真实的学历证书。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课堂教学
高级:5分
中级:7分
对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完成本学段各年级教学工作任务和质量的评价。
高级:共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三个等次。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5-7分)、良好(计3-5分)、一般(计0-3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两份教案的样本及参加本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师职业道德
(25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师德评议
(13分)
学生评议
3分
由学生对任课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很满意(计2-3分)、满意(计1-2分)、基本满意(计1分)三个等次。
资历
3分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工作年限的计3分,不符合的不计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资历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资历相关证明材料。
必备条件
(4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1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或免试的均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证或免试审批表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育人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班级荣誉
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3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2分、校级计1分。
批改作业
4分
对教师科学布置并认真批改作业、科学命题并适时进行试卷分析、讲评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原始批改作业记录(抽样)、命题样卷和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指导
高级:3分
中级:2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具备带头引领的能力和指导、培养年轻或低职级教师成效的评价。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并经所在学校审核的相关课程开发材料(如第二课堂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等)综合评定计分。
课题研究
能力
高级:5分
中级:4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开展本专业课题研究(含立项、阶段性成果、结题)情况的评价。
高级: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学校)级(计1分)五个等级。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综合表彰奖励综合评定计分。
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省部级累计5分以内。
单项表彰奖励
4分
单项表彰奖励是指教师获得的以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分为省部级(计4分)、市厅级(计3分)、县(市、区)局级(计2分),乡镇(局)及其它级(计1分)四个等次。
班主任工作
4分
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对其履行班主任职责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担任班主任并履行职责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工作
高级:20分
中级:23分
教学工作量
高级:2分
中级:4分
对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岗位规定教学工作量的评价。
高级: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两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对口支教、教师培训、指导实习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总结
2分
对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工作分析情况的评价,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
专业水平
能力测试
1分
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教师资格
证书
1分
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
教学成效
高级:10分
中级:12分
学年度教学质量
高级:8分
中级:10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本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学质量考核等级。
高级:分为优秀(计6-8分)、良好(计4-6分),一般(计0-4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7-10分)、良好(计4-7分),一般(计0-4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所在学校提供的上一学年度同年级同学科教学成绩统计表等教学质量考核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其中:优秀等次占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总数的30%、良好占40%、一般占30%。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教育业绩贡献
(25分)
教师辅导学生成长成才、开展教学工作和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育人成效
(5分)
学生荣誉
2分
指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级有学生获得的“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美德少年”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1分。
由学校根据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评议排名情况确定。其中:特别优秀等次教师占所在学校当年申报职称教师人数的30%、优秀占40%、良好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校委会
评议
5分
由学校校委会(或校职评委)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单项表彰奖励综合评定计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院(所)的表彰奖励项目,可按下一级别表彰奖励计分;表彰奖励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其他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每项按0.2分计算,乡镇(局)级累计2分以内,县(市、区)局级累计3分以内,市厅级累计4分以内。
年度考核
3分
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近2年来,年度考核获得2次优秀等次的计3分,一次优秀计2分,均为合格的计1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教学总结、教学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研工作
高级:10分
中级:7分
课程开发
高级:5分
中级:3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评价。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1分
符合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继续教育证书综合评定计分。申评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教育工作实践
(40分)
教师具体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和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情况。
德育工作
(10分)
课外教育
引导
3分
对教师利用课外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组织教学辅导、开展课外活动、深入家庭走访、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等工作情况的评价,共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学生上一学期评议任课教师的结果进行排名确定。其中:很满意等次教师占全校教师总数的30%、满意占40%、基本满意占30%。申报职称时,评议结果须经学校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教师评议
5分
由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当年申报职称评审教师的师德进行评议,分为:特别优秀(计4-5分),优秀(计2-4分),良好(计1-2分)三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学校出具的申评教师近三年本学段任教课程表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备课情况
4分
对教师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情况评价,根据教案或学案质量分为优秀(计3-4分)、良好(计2-3分)、一般(计0-2分)三个等次。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平时完成教案或学案的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综合评定计分。
评分内容
评分项目
合 计
100分
说明(10分):
1、农村教师连续在农村基层从事教学工作每满5年加1分(含5年),最高可加6分。
2、援疆、援藏、援外教师每满1年加1分,最高可加3分。
3、具有支教经历人员加1分。
4、对伪造学历、资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按《黄石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诚信申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